第54章 失之东隅(2/2)
他愁眉苦脸的样子夸张得好像演戏,却很可爱。百丽哑口无言了半天,只能轻轻地说:“其实……你喜欢看这个,是有点儿变态……”
她的坦白逗得他一笑。
“我大学时有个女朋友很喜欢这些东西。我一直怀疑这种口袋书有什么让人着迷的,看封面就觉得头疼。那时候我工作压力很大,别人听起来是家族企业,好像我是个阔少,只需要到夜店烧钱就行了—甚至连我当时的女友也这样想。其实,烦心事很多,钱再多也不是我的,而我父亲对我要求非常高,其他几个叔叔也都在争……”他停下来,喝了一口水,看向她。
“跑题了,说这些干什么总之,我那个小女友总是傻乎乎的,捧本书窝在沙发角落,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的。她一点儿都不漂亮,身材也是胖胖的,但是我很喜欢她的单纯天真。只不过,久而久之,这种单纯让我觉得是在养女儿,她丝毫没有去工作或者成长起来的打算,只想靠着我这棵树。何况那时候我也没钱,连棵树都不是。我累了。
“后来分手了。她有二十几本书落在我家。我不知道是不是你说的什么台湾小言。很久之后有一天,我突然想起她—那时候我接触的女人都是……不说也罢。总之我很怀念她,所以就随便拿起一本书来看。书其实挺有意思的,没那么多钩心斗角,比现实生活夸张了许多,的确也就哄哄女孩子。不过更重要的是,我在那里看到了我那个普通又单纯的小女朋友。”
百丽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对不起,我不会安慰别人。”
“干吗要安慰我”他笑,目光放远,整个人沉浸在回忆中。
百丽笑起来:“要是我室友在就好了,她特别毒舌,不过说话挺有道理的,虽然冷了点儿,但是是好心人。”
“你室友”
“嗯,其实今天晚上,她是陪我去参加的酒会。我本来是去砸前男友的场子的。”
她的后半句让他笑喷了出来:“砸你们学生会的场子好歹我也是赞助商之一啊,后来你砸了没”
“没有。”她摇摇头。
那时候她还不知道自己竟然无心导演了一出借刀杀人,最后成功地砸了场子。
“我以前是典型的没大脑,只会三板斧——哭,闹,说分手。今天……洛枳说我终于学得聪明点儿了,但是我不喜欢这样。我觉得我变了。”
百丽咧嘴想笑,可嘴角是向下的,她及时收住。她在会场外漫无目的地晃荡了半小时,一直在告诉自己,爱情不是无私奉献吗,不是成全吗,不是只要他过得好就好吗,那她又何必这样即使他学生会的“仕途”有她陪着往上爬,但是那段灰头土脸的日子过去了,站在顶峰一览众山小跟他并肩的不该是面黄肌瘦、姿色平庸的糟糠妻—你看你看,会场中那一对璧人,她干什么讨债一样耿耿于怀她是不是太自私了
可是她真的有点儿恨。她觉得已经被掏空了。她已经给了他一切,想要再白手起家,已经不可能了。
然后她就遇到了刘静—刘静怎么会放过这样一个打击她的机会戈壁利用过刘静,江百丽在又哭又闹之后得到了戈壁的赔罪和回心转意,而暧昧过的刘静在学生会拉票结束之后就被戈壁当作弃子了。面对咄咄逼人又不冷静的刘静,江百丽有生以来第一次有了智商。她装作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成功地把火力引向了会场中的陈墨涵,但是在最后仍然轻轻地对她说:“我可跟你不一样,即使和他新女友相比,他还是更心疼我的,谁让我对他那么好”
刘静终于怒了。江百丽没有猜错,刘静想要利用自己来打击陈墨涵,既让百丽难堪,又让陈墨涵没面子—学生会谁不认识戈壁和江百丽戈壁还是要往上爬的,而刘静已经渐渐被边缘化,一个大二的副部长,别人不在乎她,她自然也不在乎别人,闹一场又怎样
江百丽要的恰恰就是这样的场面。她要所有人知道戈壁辜负她,也要所有人—包括戈壁在内,都知道她江百丽曾经对戈壁全心全意,如今仍然以德报怨。她的这番行为,旁人看起来固然觉得愚不可及,但是论同情分,一定飙高。
最最重要的是,她最终的砝码是,她相信,戈壁还有良心,戈壁也不是完全不爱她。
即使不爱,她陪他走过的时光,也没有通通喂了狗。
“后来……后来留了联系方式,他送我回来的。”
“心里很爽吧。”洛枳懒洋洋地说。
“在路上捡了一个新朋友,这么投缘,我当然……”
“喂,三十一岁正是有魅力的时候,既青春又成熟,温柔多金,帅气体贴,你居然用‘新朋友’来概括,真能扯。”
“别闹了。对了,他还说下次叫上你一起吃饭呢。”
算了吧。洛枳想起晚上跟她的耳机过不去的男人,就头皮发麻。
“其实……如果他真的不错的话,我觉得你……”洛枳迟疑地开口,却落不下结尾。
上铺的百丽对洛枳的省略号良久不言,最后重重地翻了个身。
“他是个好人。可是我爱戈壁。”
洛枳语塞,第一次觉得江百丽酸不溜丢的爱情宣言让她没有嘲讽的勇气。
江百丽刚刚在水房里细心轻柔地洗干净了那张灰色的手帕,把它挂在床边的栏杆上,洗衣粉的清香悠悠传到枕边。这两个人都曾经在路灯下站着,同样的场景,并不能同样心动。世界上的确是有“非你不可”这种事情的,即使把所有的男人都拉到橙色路灯下摆同一个pose,她也只爱一个不知道好在哪儿的戈壁。
“对了,洛枳,那个盛淮南……”
百丽开口,迟迟没有听到回音,有些诧异,探出头去看向下铺。洛枳正在翻手机,屏幕的白光映照到她的脸上,毫无表情。
隔了很久,洛枳才轻轻地开口说:“睡吧。”
窗外又飘起清雪。她们都以为对方已经入睡,却在泪眼模糊的那一刻听到另一声啜泣。
序 他们问,后来呢
dear diary:
我曾经给tiffany和jake念过一个安徒生写的童话。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皇帝。传说他领地内有一只比一切都美妙的夜莺,可他竟从不知晓。一群仆从历尽千辛万苦将夜莺捉来,将传说变成现实,夜莺的歌声风靡全国。然而邻国进贡的一只机械仿制品,因为曲调流畅、易于模仿,身上又镶满了珠宝玉石,很快就取代了夜莺的地位。夜莺在大家对仿制品的膜拜和围观时,翩然而去。
我念到这里,两个孩子满脸怅然,不停地问:“就这样吗就没了吗后来呢后来呢”
后来呢后来大家忘记了夜莺。后来仿制品发生故障,修理,又故障。后来皇帝病危,所有人都在谈论他的死期和未来的新帝,只留他一个人在病榻上,看着月光下的死神一步步走近。这时候他听见了夜莺的歌声,在窗外,一如当初般美好,流泻的旋律不是仿制品的匠气可以捕捉模仿的。死神请求夜莺继续唱下去,为此贡献了自己的王冠和镰刀,因此无法再收割皇帝的生命。
我知道两个孩子在期待什么。他们期待国王重新认识到夜莺的可贵,期待夜莺像夜晚的王者一样归来,期待短视浅薄的臣民在夜莺面前垂下头,羞愧于自己当初令明珠蒙尘。
然而,故事的后来并不总能让他们如愿。
夜莺打消了皇帝要砸碎冒牌货的念头。它说自己会在想来看看皇帝的时候,栖在黄昏的树枝上,歌唱那些美满幸福的,也歌唱那些受苦受难的。它歌唱善,也歌唱恶。它将停留在穷苦的渔夫身旁,飞向远离皇帝和皇宫的每个人身边去。
它说:“相比皇冠,我更爱您的心。”
“不过,我想请求您答应我一件事:请您不要告诉任何人,说您有一只会把什么事情都讲给您听的小鸟。只有这样,一切才会美好。”
于是夜莺飞走了。
而皇帝站起身,对那些进门查看自己死状的侍从说:“早安。”
我知道这个故事对tiffany他们来说,远没有快意恩仇的故事好听。也许很久之后,他们长大了,当过国王,也当过夜莺,才会明白,旁观者眼中的团圆,未必是戏中人愿意承受的。
有时候最美好的故事就是无人知晓的黄昏里,树梢上婉转的低语。
那是我给他们讲的最后一个故事。他们家那时已经辞退了司机,工作结束后,我独自乘地铁回学校。在黑暗的地道里,白色的铁皮世界随着轨道摇晃,我看着冷清的车厢中仅有的几个乘客,揣摩他们那张面孔背后的故事。
也许僵硬的表情下潜藏着对一个人的思念;也许一边看报纸一边腹诽不给钱的加班;也许九死一生,终于与过去挥手道别,过上了普通人汲汲营营的生活。
我们都是一样的人。庸庸碌碌,看上去不配拥有出众的故事;被生活撮成一堆,甚至无法分辨出几许不同。
然而我们都知道自己那个独一无二的秘密。概括起来,是几句雷同的话;铺展开来,却有千差万别的纹路与质地。它像一个胎记,凝结在衣服下面,平常你不会刻意想起,却总在独自一人的私密时刻,脱衣,洗澡,低下头,忽然望见。
秘密让每个人变得不一样。
所以夜莺的歌,不必唱给殿堂。
如果有一天,轮到我来把秘密讲成故事。
我想说的故事叫作“我喜欢过一个人”。
这句话也许让很多人唏嘘。
而他们真正想听到的是,后来,我们有没有在一起。
如果我说,后来我们在一起,然后吵架,然后分开,然后又在一起,后来分别有外遇,后来因为买房子的事情互相猜忌,后来领了证,后来婆媳大战。
如果我说,后来我表白了,对方却没有理会,然后我们反目成仇,然后我们冰释前嫌,各自幸福了。
当然,我是瞎编的。我的故事里没有那么多现实到逃无可逃的后来。故事讲得好的人,总是知道在哪里结尾,裁剪冗余,留下最好的。
直至故步自封,退而结茧。
这样,我的秘密就美不胜收。它叫作暗恋,叫作青春,叫作遗憾,叫作见好就收,叫作不老的少年。
可我不是那样的人。
很多人都爱过一些自己得不到的人,又或许因为得不到才爱。
而我要的并不是美丽的遗憾。
我原来并不知道我是个这样勇敢的人。
后来呢
后来,每个黄昏,夜莺落在窗外的树梢上。
这么多年我念念不忘的,原来竟是这些,而不是那个人。
——摘自洛枳的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