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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三章 失窃(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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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隐解释道:“发动机和可乐不一样,不存在配方。发动机在于工艺。把发动机拆开,我可以复制外壳,但是里面有很多零件。比如进气孔,出气孔等等,你说我是要复制研发,还是直接买现成的我这么说可能有些偏颇:高岩早已摸透三大财团发动机的原理,也知道里面有多少零件,但是制造工艺跟不上,所以制造不出同水准发动机。严格来说,发动机存在核心技术,但是要卖掉核心技术,需要很多人的参与。因为每个零件都是核心技术。”

云隐道:“如果拿到核心技术就可以生产出同品质的发动机,为什么高岩不直接花大价钱挖角工程师作为一个玩车的,我很负责说一句,孙地不可能卖出发动机的核心资料。再者孙地就是个空壳,他能卖什么。”

令狐兰慢慢点头:“看来是要骑驴下坡。”

曹云点点头。

先放出一些风声,然后因为一些不说明的缘故,银河变更代理董事长。至于原因,有心人就自己去猜吧。至于孙地可能受到的委屈。不好意思,大联盟触角因为烈焰的缘故已经基本退缩出东唐,加之警方控制大量海外财务信息,大联盟在短期之内是不会在东唐开展业务。不担心孙地可能的买凶行为。孙地的利用价值基本就到这里为止。

那由此又出现一个一直存在的问题:到底是谁杀了孙天。

目前东唐警方有几个未解之谜,第一个是近期出现的远征遇害案,现在迷雾重重,警方相信背后还有更多的故事。第二个是张子乔重返东唐,是谁故意让张子乔回东唐搞事第三个未解之谜就是谁是杀死孙天的元凶,是孙地,还是孙雪衣呢

令狐兰道:“我接触过孙天,孙天这人是有一定才华的。银河在他手上最少能健康发展,不至于被他败了,但是他本人比较贪图安逸和享受。因此才华发挥就有一定的限制。要将银河带到一个新高度,必须是孙雪衣这样有才能的工作狂才行。我不知道消息真假,据说孙天本是孙海内定的未来接班人。”

云隐:“不用猜了,杀孙天肯定是孙雪衣。”谁有利益谁是凶手。

老板送烧烤过来,向大家客套:“谢谢各位捧场,今天我请客。”

曹云笑:“老魏,什么情况中彩票了”

老板道:“不是,常客嘛……你们吃……”

“坐。”曹云拉老板坐下:“什么情况”

老板不好意思道:“这……其实想咨询一个法律意见。”

曹云道:“哇,这边三个人,有三本律师证,尽管说。”

令狐兰点点头。令狐兰不反感和市井摊贩接触,放松休息吃东西,顺带聊聊天。

老板语出惊人,问:“我想告法官可以吗”

曹云一愣:“可以当然是可以,按照道理来说,你可以告任何人。具体是什么情况”

老板在前年4月1号购买了一套期房,合同约定去年4月1号交房。但是一直拖到了今年10月2号才交房。按照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晚一天交房必须承担三百元违约金赔偿。一年半的时间乘300,涉及的赔偿金额大概十六万左右。

和老板同一批购买期房的一共有三百户,大家的情况基本差不多,涉及赔偿金额高达五千万左右。业主们请了一位律师帮他们打官司。但是出乎业主们意料,一审竟然败诉了。

老板不理解,白纸黑字写的明明白白,晚一天交房赔偿三百元,为什么业主就败诉了呢

法官给出了解释,开发商晚交房的原因是工程款没有到位,开放商出具了证明,证实了这一点。老板还是不理解,开发商没钱,关我屁事。问题在合同中有一条: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其它事故,以及销售方所不能控制的其它原因造成交房延期的,销售方不承担责任。

老板仍旧是不理解,没钱算什么不可抗力呢

(高岩真实案例)按照合同法规定,不可抗力指的是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开发商的律师团将不可抗力的定义延伸,资金不到位也属于不可抗力中的一部分。

最终原告败诉。

曹云道:“老魏,这官司不是不能打,比较麻烦。法官判的没错,不可抗力可以延伸定义到资金不到位。不,要将资金不到位确定为不可抗力,必须有客观条件,那就是开发商真的没钱。但你们的开发商是银河子公司,如果我猜的没错,他们应该是挪用资金去做其他项目,耽误了你们的工程。取证很麻烦,兰律师,你有什么看法”

令狐兰道:“老板,曹律师说的没错。既然是银河的子公司,你们可以把事情闹大,让记者媒体全面介入。你们的事也很有新闻看点。本案如果只想单纯想从法律上去追赔,难度是很高的。”

老板疑问:“资金不到位真的属于不可抗力吗”

曹云解释道:“我刚才说了,需要有客观条件,真的没钱的情况下属于不可抗力。所以老板要注意,下次买东西的时候千万要记住不可抗力这个词是很糟糕的词。其次民诉谁主张,谁举证,你们提出了问题,对方回答了问题,并且提供证据表明自己账户上没钱。你们要反过来证明对方账户没钱并非客观原因。银河是大财团,我相信这只是房地产子公司部门行为,把事情闹大,对你们没有坏处。如你所想,大部分人都不会理解没钱属于不可抗力,会支持你们……老板,是什么时候的事”

老板说了一个日期,曹云计算,银河律师所组团为开发商辩护的日期,竟然和大宇岛井下案二审日期只差一天,何英是银河律师团中一位律师。这对于井下案来说,是一个很有力的踩何英的旁证。

老板问:“三位律师,如果我们想要走法律渠道,继续打官司应该怎么打”

曹云道:“你们要找大律师所,有能力调查银河子公司财务情况的律师所。同时还要收集情报。比如这家开发商在没有资金的情况下,同公司有没有其他工程项目在动工之类的信息”

老板苦笑:“只能是找记者了”

曹云点头:“这是个捷径。老魏,你是弱势群体,不用怕他们。事情没曝光,你惹不起他们。事情一曝光,他们惹不起你们。”

老板站起来:“谢谢,谢谢三位,你们吃,我先去忙。”

老魏签署的购房合同属于比较典型的合同陷阱之一。不过这种事应该只有小开发商会这么干,银河子公司这么干就太下作了。另外类似的商业合同陷阱还有大家都知道的定金和订金之间的区别。

想了一会,曹云拨打孙雪衣电话,孙雪衣接电话:“嗨,好久不见。”

“听起来你还在工作”很迟了。

孙雪衣:“工作一小时,散步十分钟,现在是十分钟时间。你找我应该有正事好事还是坏事”

曹云笑了笑:“可能是我多管闲事,我个人认为银河房产公司在砸招牌。”

“怎么回事……银河不关我事……”

曹云道:“那就算了,是我多管闲事。”

孙雪衣忙道:“说说,我挺好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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