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金丝雀之殇(1)(1/2)
一眨眼的工夫,炎热似火的夏天就只剩了一个尾巴。除了中午还有几分火气,一到晚上,便很有些秋天的气象。
于谦和在窗前站了一小会儿,还是决定换一件稍厚一些的外套。
今晚他有一个约会。很重要。
他选了一套深蓝色的西装。剪裁合宜,正衬托出他颀长的身材,深深的蓝色,也很适合他白皙的皮肤。
镜子里的人文质彬彬,长身玉立,从头到脚都无懈可击。
有人说,女人是只看外表的动物,一个俊帅的男人可以轻而易举地消除她们的戒心。于谦和觉得,说这话的一定是个男人,而且不懂什么叫五十步笑百步。又有几个男人不是只看外表而去挖掘内在就是那些愿意花些时间和精力去挖掘内在的,又有几个能说一点儿不受外表的影响
第一眼总是看外表的。就算不喜欢,至少也要在可以容忍的范围内,然后才会看第二眼,第三眼……看得更多、更深。
就拿他来说,他也总是可以从众多人中一下子就看到自己喜欢的外表。他特别喜欢女人的某一部分外表。而且,他也觉得人在很大程度上是相由心生的。不会观察的人,呵,就算你把内在剖开放在他面前,他也未必看得懂。而会观察的人,一样可以从外表看到内在。
对于谦和来说,比起摸不着抓不到的内在,外表上的痕迹倒是更真实呢。
今天即将约会的对象,是一个让他觉得很完美的女性。
当然,完美的标准因人而异。
绝大多数男人第一喜欢女人的乳房,第二喜欢女人的臀部。
海峡对岸的那位李敖先生说,他最喜欢的女性部位,是腿。
战国末期的著名刺客荆轲曾对一位抚琴宫女的手发出赞叹。结果燕太子丹就将那宫女的双手斩下,放在一只极其华丽的盒子里送给了他。
在美国,还曾发生过一件有趣的离婚案。确切地说,有趣的不是离婚案本身,而是妻子提出离婚诉求的原因:她的丈夫根本不爱她本人,只是疯狂地爱着她的双足。
于谦和还认识一个男人,那人最爱女人的耳朵,举凡是有一双漂亮的耳朵,即使是魔鬼的面孔天使的身材,他也一样会如痴如狂。
于谦和也有最喜欢的女性部位。较之以上形形色色的答案,丝毫不逊色。
在他的标准里,对方也是无懈可击。
他最后对着镜子微微理了一下头发,露出一抹满意的浅笑。
当他开门离去,一阵夜风趁机从拉上了一半的窗户轻轻吹入,拂动了雪白的窗纱,也拂动了一个挂在窗沿上的风铃。风铃很独特,既不是玻璃的,也不是陶瓷的。即使再大的风,也只能让它发出一些沉闷的撞击,像极了某种余韵未消的低吟。
夜色渐渐浓厚起来。可惜的是,城市的夜空里看不到星星,只有一盏一盏闪亮得很肤浅的霓虹灯。
一个美丽的少女走进了一家名为雨花的西餐厅。很多店喜欢在招牌上写上高级二字,但其实并不高级:摆出来的碗筷会油腻腻的,端上来的菜肴也一般般,就连桌布上都难免烙上两个烟洞。真正高级的西餐厅并不需要带上高级二字,正如真正著名的人物并不需要标明著名二字。
区区两个字,实在单薄得很。没有意义。
雨花就是这样一家不需要带上高级二字的西餐厅。
少女穿着一身便装进了后面的休息室,在那里,另外一位叫孙黎的女孩已经先到了。孙黎也很清秀,但比起少女却还略逊一筹。两人一起换了同款色的纯黑细肩带礼服,孙黎从琴盒里拿出了一把泛着浅金色光芒的小提琴,轻轻地,做最后的调音。少女则活动着手指,让手部肌肉柔软起来。她们习惯在表演前的小小空当里,闲聊两句。
“你今天好漂亮。”少女微笑着说。
孙黎便也笑了,带着些微羞涩:“是吗”停了一会儿,忽然道,“今天是我最后一次表演。”
少女不觉一怔,正在舞动的手指停在了一个可笑的造型。她有点儿不知所措地将双手放在腿面上,问:“你要辞职”
孙黎放低小提琴,垂着漂亮的睫毛“嗯”了一声。
“为什么”
孙黎笑了一下,抬起头眼神很温柔地看了她一眼。像是要告诉她答案,可是有人恰在这时敲了敲门,催促道:“到时间了。”
孙黎便一下子收起了那温柔的眼神,答了一声:“知道了。”便拿起琴弓率先起立。
少女也只好先抛开心头疑问,和她一起向餐厅大堂走去。
大堂的正中央,有一道人造小型水帘半掩着一个仅容纳两到三人的舞台。一架黑光流离的钢琴正安静地陈放在那里。少女轻拎起曳地裙摆,慢慢地走到钢琴前坐下,端庄秀丽得如同一个即将在圣母面前忏悔的淑媛。她将十根修长纤细的、有如削葱的手指极轻地放到了黑白分明的琴键上,立在钢琴旁的孙黎也将小提琴架在了颈窝。琴弓柔和地落了下去,与此同时,清澈的钢琴声也轻柔地响起,一曲德沃夏克的《幽默曲》随着小水帘的轻微水声流淌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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