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都市青春 > 蜀汉的复兴 > 第二五二章 凡事预则立(一)

第二五二章 凡事预则立(一)(1/2)

目录

关彝和李特的谈话时间非常短暂。

氐人现在的问题很简单:人口繁衍过多,原先曹魏和现在的晋帝国划给他们的地盘太小。渐渐的已经养活不了太多的族人。加之这些年北方干旱越来越严重,各种鲜卑、羌族部落都往着李家身边挤。所以李特向关彝提出的要求非常明确:我们这一支氐人现在有十万余人,咬咬牙可以抽出两万精壮。只要汉国大司马答应我们,在拿下雍州后给我们更多更好的地盘,我们就愿意倒戈。

李慕率领的这支氐人,是已经实现了农耕定居的,就凭这一点就和其他以游牧为主的异族不一样。而且这支氐人如前文所述,他们本来就生活在今日蜀汉境内的巴西郡,只是因为张鲁的原因才迁来关中。所以和其他还处于原始宗教体系里面的异族不同,他们的信仰比较高端:天师道。

简而言之,他们和汉人区别不大。把他们转移到蜀汉益州境内充实那里的人口,是完全可行的。

但是这也有两个问题:第一,回巴西郡是肯定不行的。一方面李慕他们这支粉张的氐人,和当年粉刘的氐人相互厮杀了太长时间,彼此之间的仇恨完全无法化解。另一方面则是,他们迁走后,原有的地盘要么纳入蜀汉中央政府,要么被句家、何家等氐人部族占领。所以,他们不能回巴西郡。

第二呢,则是这一支氐人被李家控制得太牢实了。十万人啊!两万精壮啊!这样的部族不拆散,直接放入益州去。别说他关彝了,蜀汉所有的有识之士都睡不着觉吧。

“嗯,玄休啊,若是本官抵定雍凉后,把你们迁回益州,你们是否有故土难离之感”

“回禀大司马,我们这一支氐人跟随张天师来到关中已经五十多年了,比如李特本人,就是生于斯,长于斯。这关中,就是李特的故乡。族里除了极少数的耄耋老人,也都是如此。因此,若要大规模的南迁,确实很困难。但是,我们也看到了,北方干旱一日胜过一日,羌人、匈奴人、鲜卑人都在不断南下,关中迟早会陷入巨大的战乱之中。所以,若是能够南迁,虽然很难,但只要南迁的地方足够好,我们还是愿意的。”

“善,玄休请来看。”关彝起身,带着李特来到一幅蜀汉益州南部的地图前:“我大汉现在不算刚刚纳入的陇西四郡(安定郡还没有平定),实有二十二郡。最南部的三郡,从东到西分别是牂牁郡、兴古郡、永昌郡。此三郡,都属于地广人稀的不毛之地。有大量待开垦的农田。而且,牂牁郡有煤,兴古郡有锡,永昌郡有玉!”

永昌郡的玉矿已经说过了。而兴古郡的核心就是后世的云南省个旧市,这是闻名世界的锡都。那么牂牁郡呢

中国的国土上,煤矿分布极不平衡,总体上是北多南少。而南中国最大的一条煤矿带,其核心区域,就在今天的贵州省。而蜀汉的牂牁郡,其地域范围基本上就和贵州省重合!

“玄休是明白人,所以我也说得直白些。你们李家这一部,人口数量太多,若是不分拆,就是到了我大汉境内我也无法安睡。所以,彝的意思是,你,玄序(李庠)、玄通(李流)三兄弟必须分家。然后各自统帅三四万人分居三郡。如此,大家互不猜疑,彼此都好。”

“呃……兹事体大。李特还需要回去和父亲和兄弟们好好商议一下。但无论结果如何,大司马的诚意我李特是感受到了。也请大司马放心,在接下来的关中大战中,我李家至少会对大司马保持善意中立。”

“嗯,这样的事情当然要慎重,玄休回去和令尊好好商量吧。呃,对了,玄休可认识齐万年”

“万年叔父乃是我们氐人的大祭酒、智者,在我们氐人中有着极高的威望……李特当然认识。不知大司马……”

我当然对这个家伙感兴趣了啊。这厮的破坏力比你们李家大多了。

在历史的本位面上,西元270年秃发树机能造反,持续了整整十年,到了279年马隆出山才镇压下去。接着西元294年,匈奴人郝散造反,被晋国政府军击杀后其弟弟郝度元于295年跟着造反。当时郝度元为了广泛发动关中各部族,急需一位德高望重的人出来扛旗,推举的就是齐万年。

这一次造反持续的时间不长,虽然他们也曾在战场上斩杀了被钳制得很厉害的周处(就是本书里的无难督),但是当孟观出场后,齐万年连战连败,到了299年就被镇压下去了。

(附带说一句:名将孟观后来也死于八王之乱。西晋这个政权给亲王的权力过大,其他人才想要一展抱负就要依附各个亲王。而一旦这位亲王倒台,一大批他下面的家族跟着被族诛。就是因为如此,才让汉人的力量被削弱到了极致。给了异族崛起的机会。还是那句话,这个时代的汉人强的很,只要内部不乱,随便哪个异族都是想怎么摩擦就怎么摩擦。司马家这个皇族可谓是中国数十个皇族中比较垃圾的皇族了。)

虽然和秃发树机能的造反比起来,齐万年的这一次起事其持续时间短很多,而且波及地域也不大。但对关中地区生产的危害却比前者大得多,几乎是毁灭性的。可以说,这一次反叛,直接造成了关中的荒芜,由此引出了很多历史事件(比如李特的部族因为关中被打得稀烂,没有饭吃,不得已南迁益州,最终建立了成汉政权)。

所以齐万年这厮的破坏力太大了,这个时候必须提前捏在手里。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书页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