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八六章:令人头疼的案件(2/2)
为了防止碰瓷党的出现,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于是李元吉只能选择追责。
……
长安法院,这个年初才刚刚成立的部门,其职责是从官府手中分拨出来的,虽然大唐还有很多地方依旧是官府全权负责,但那种日子并不会长久,三五年之内,便会被这种全新的制度给替代。
长安法院自成立以来也接受了不少的案件,而案件分为两种类型,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跟后世一样,刑事案件必须有武侯所负责整理材料并且提交审判,民事案件则个人既可以提交。
因为在泾阳县已经有了一年的经验,加上长安的重要性,所以这里有不少官员都是从泾阳县那边调来的。
带新人的同时,也在完善自我,补充领导的基本素质,等到这些新人成长起来之后,他们便会升官调任其他地方,通过这种方式,迅速的建立起这一整套制度。
然而,今日的长安法院却接到了一个令他们头疼的案件。
这个案件很难判,而且主体复杂,在此之前,从未出现过这种案例。
以往总是说民不告官,因为告了也是白告,告不赢的。
但现在却出现了官要告民的案件,这怎么判不管怎么判,百姓都会觉得他们是偏袒官府,加上对面是死了人的。
“主任,这个案件很棘手啊,搞不好的话,怕是会引起一场风波。”法院内部,拿到案件的资料之后,新入职的黄宁则是一脸的愁容。
“是啊主任,这种案件没有先例可循,咱们这一次的处理,很有可能会成为将来处理同类案件的指向标,一旦出了错,后患无穷啊。”另一人也同样是点着头的附和着。
牛壮是从泾阳县调过来的官员,同样也是第一批的法院成员,最开始的时候只是个书记员,负责记录案件的进展处理以及开庭情况。
调任长安之前,通过了考试和问询,然后这才从书记员晋升为主任,不过这个主任也并没有资格进行案件的审理。
牛壮的职责是对案件进行初步的处理,这个处理分为几个部分。
第一个部分自然是决定案件是否受理,这个过程并不复杂,对于法院来说,没有案件是不能受理的,前提是所提交的资料要足够齐全,他们要做的,就是审查资料,从而决定是受理,还是调解。
第二个部分则是对案件进行基本的处置,这个处置指的是提前对案件进行资料的整理比对,也就是每一条指责的初步审理,每一条都要标注上律法对其的规定,这个其实是法官做的事情。
但案件实在太多,法官又太忙,根本没时间去做这些准备工作,所以只能交给他们。
法官在拿到资料之后,只需要详细的看上一遍,便可以心中有数,然后开庭审理,在根据当事人的描述进行判决,这会极大的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又能锻炼其他人。
从某个方面来说,牛壮的这个工作,在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是可以担任法官的。
事实也正是如此,这个部门的人,只要通过各项考核,将来就是法官的主要人选。
“这件案子你们怎么看”牛壮有着丰富的处理经验,虽然心中也有些疑惑,但依旧没有忘了自己的职责。
“主任,人死为大,这又是官告民,如果咱们的判决有利于科学院,怕是会引起百姓的不满,所以我觉得还是私下里调解比较合适。”黄宁想了想,想要尽可能的将这件案子的影响降到最低。
“是啊主任,毕竟是死了人的,科学院再去追责,这事好像有点说不过去了。”
“我觉得死者家属没来闹事就算是好的了,毕竟他们是死于非命……”
众人七嘴八舌的说着,其结果没有一项是有利于科学院的。
牛壮摇了摇头,科学院是官府机构,是皇帝直管的单位,若是没有皇上的许可,他们会提出追责吗
官告民,这本就不是一件寻常的事情,而且告的一方还是科学院,就算皇帝没有直接下命令告诉他们怎么处理,但事实上,科学院能把诉状递交到法院,这不恰恰说明了皇帝的意思了吗
“这件案子按正常程序去办,不准偏袒任何一方,关于责任划分这事,我去找其他几个主任商量一下,你们先把其他的问题解决掉。”牛壮直接吩咐道。
这个案子他也很棘手,责任怎么划分这是个问题,因为律法没有关于这方面的规定,而没有规定,就意味着不存在责任,这是律法的漏洞,唯一解决的方案就是修改律法,添加上这方面的空缺。
但是在此之前,处理这种案件是很难的,没有律法可以遵循,不管怎么处理,都会有其中的一方,或者双方都不满意。
法院自成立以来遭到了最严重的的困难,而这个困难却又不是他们可以解决的。
牛壮很快的找到了其他几个主任,同样的也找到了上级一同来商讨这个案子,讨论了半天的结果就是,按照正常流程去走,遇到问题就休庭商量,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