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六章 别具一格的歌舞团(1/2)
“别看这边被称为苦寒之地,实际上却是一块非常肥沃的黑土地。”
前往长安城的路上,王霄正在与李世勣吹牛打屁。
好面子的李二,在收复西域之后举办了一个万国来朝的盛典。
由颉利,高建武等人组成的歌舞团,将会在这次庆典上表演欢庆的歌舞表演。
王霄与李世勣这次去参加盛典,还带着一个特殊的礼物,那就是新罗的新王。
前任新罗真平王金白净死了,因为他没有儿子,所以新罗国内很是动荡了一番。这也是为什么李世勣要抓住机会强行将其并入安东都护府的原因所在。
“这地上的确是黑土。”李世勣对此表示认可,不过还是没理解王霄想要说什么。
“这里适合种植大豆,大规模的那种。”
王霄解释说“种粮食的话,一年只能收获一季,以现在的种植水平来说得不偿失。还不如直接种大豆炼油。而且剩下的豆渣还可以饲养众多的马匹与牛。”
“苦寒之地出产的马匹,那都是真正的好马。”
王霄知道东北的马匹比蒙古马要好的多。而且华夏虽然阉马,却并非是不懂得什么叫做育种。
开玩笑一样,作为引领世界科技数千年的文明之地,怎么可能会不动优选育种的事情。
从秦汉到盛唐,华夏的马匹从来都是比蒙古马更加优秀。
真正倒霉的开端,是在文臣掌管的弱宋。
那个时候他们弄出来了所谓的账册马,也就是只存在于纸面上的马匹。
账册上的马匹都能活几十上百年,不停领取俸禄饲料什么的。就是打仗的时候找不到在哪儿。
王霄希望李世勣在安东都护府这里能好好的养马,这可是冷兵器时代的大杀器。
“大豆的确是好东西。”李世勣对此还是非常认同的。
豆油的作用太大了,油吃多了就能减少对粮食的需求。而且豆渣喂养的大牲口各个都是膘肥体壮。
“那位女王麾下的子民倒是不少。”王霄转头看向队列之中的那辆马车“可以把她的子民都送过来种大豆。”
前任新罗王并没有儿子,所以死后是由其女儿继位。
这位女王在后世的新罗史上大大有名,还有人专门为她拍摄了电视剧。
她的名字是金德曼,而出名的称号则是善德女王。
历史上在她之后,则是她的堂妹真德王金胜曼,同样是一个女王。
只不过现在的话,这姐妹俩都在马车上即将前往长安城常住。
新罗很小的,连大唐一个郡都比不上。
至于其王城的防御,在王霄的眼中并不比乡下财主的大院强多少。
顺利带走了新罗女王,陷入混乱的新罗当即内斗起来。
然后就有人主动出头来向大唐的安东都护府求援。早就磨刀霍霍的李世勣,摧枯拉朽般解决了整个新罗。
在散发着寒光的横刀面前,新罗人哭着喊着求着要内附大唐。
左右为难的李世勣,在新罗人的再三哭诉恳求下,不得不勉强答应帮忙向李二转达他们的要求。
至于结果,自然是新罗成了大唐的一个郡。
李世勣学着王霄,伸手从地上抓起了一把肥沃的土“此事我会督办的。”
对于王霄来说,他能做的就是这么多了。
至于在这方世界里来上一场深刻的工业革命什么的,不好意思啊,他没那个精力。有那时间玩上几局吃鸡难道不香吗?
来到阔别已久的长安城,王霄心中很是感慨“也不知道公孙家的姑娘们,还记不记得我。”
那段在平康坊里抚琴吹箫,听歌舞剑的岁月,堪称他在这方世界里最悠闲的时光。
公孙家的姑娘们当然还记得他,曾经的十九娘二十娘,此时已经是成了首领级的存在。再见到王霄的时候,都是欢喜的眼睛发光。
无论是谁,见识过王霄那种来平康坊的时候,带来的铜钱布帛直接用车拉的气势,那是绝对都不会忘记的。
那个时候的王霄,不把大车上带来的财货花光是绝对不会走的。
回到长安城的王霄,一头钻进了平康坊去研究古典艺术。
尤其是华丽大气的大唐歌舞更是他的最爱,这在后世几乎是不可能欣赏的到。
王霄干脆就在这儿住了下来,直到一位不可能来这种地方的人来找他。这才翻墙回到了隔壁自己家的宅院。
“这些药材,我已经找到了,你看看对不对。”说话的声音有些冷漠,也带着些许的不屑。
来人是孙思邈,他与王霄没太深厚的交情,不过两人在医术上的交流倒是不少。
王霄去高句丽之前,曾经与孙思邈一起研究有关气疾的药物。
两人研究了一段时间,弄出了几个方子。不过其中有些药材很少见,只能是去深山之中开采。
孙思邈二话不说就接下了这个事,一直到王霄回来他也带着药材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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