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代理人(2/2)
他用石观音的手抄出来《书剑恩仇录》交给徐梦圆后,徐梦圆连内容都没看,就答应了帮忙。
帮忙投稿,帮忙运作,帮忙掩饰身份。
还是全权代理。
左哲只负责数钱。
至于到左哲手里的钱有多少,取决于代理人自己。
代理人的代理费,左哲是不负责的,代理人自己拿就行。
也就是说,代理人代理的产生的收益是多少,左哲根本就不会过问,反正代理人自己扣除掉应得的代理费,交给他的才是他的纯收益。
纳税什么的,他同样不管。
代理人会不会吃相太难看,左哲一点都不担心。
他甚至巴不得代理人的吃相难看一看,至少不要优雅得让人挑不出毛病。
本来就不是他的作品,本来就不是他的心血。
无所谓。
即便这个世界没有那些灌注了心血的原作者,可他还是有欺世盗名的心虚感,那些作品产生的收益,在他看来就跟在底下捡到的钱包没什么两样。
哦,要说区别还是有的,他捡的就不是钱包,而是钱箱。
这捡到的钱财都属于偏财,不是那么好承受的,没办法物归原主的话,就只能散财攒人品了。
捐给社会福利机构是不可能的,左哲没那么高觉悟,而且记忆中的那些个机构……
呵呵。
不说也罢。
他宁愿把散财的对象定位成自己亲近的人,最起码也得是个熟人。
就跟走路上捡了个钱包然后兴高采烈的请朋友吃雪糕吃烧烤吃火锅一样。
至于到底是吃雪糕还是吃烧烤抑或是吃火锅,取决于要被他请客的那个朋友,如果那朋友脸皮比较厚下手比较黑,可能还会吃大餐或者大宝剑什么的。
他选的代理人就是那个要被他请客的朋友。
先是青夜语,然后是习静幽,这次是徐梦圆。
这三个代理人,左哲对习静幽最不满意。
不是她脸皮厚下手黑,事实上她的代理费只是象征性的收取,左哲甚至怀疑那两块钱都不够投稿寄合同的邮费以及合同打印费。
左哲只是觉得她太熟了,跟他的关系太近了。
在左哲看来,走路上捡钱包并不是什么好事儿,有得必有失,你平白无故的捡了钱包,自然就会在某些方面失去些什么。
事实上,很多人都觉得,白捡来的东西,基本上都会带来霉运。
捡钱包的人之所以请客,除了让朋友分享自己的快乐和偏财之外,也不无让朋友跟自己分担霉运的意思。
左哲可不想让邻家姐姐分担自己的霉运。
也亏得她收取的代理费只是象征性的工本手续费。
要不左哲就要考虑换个代理人了。
和邻家姐姐不同,青夜语和徐梦圆,跟左哲真没那么多的交情,让她们分享财运分担霉运,左哲真没多大的负罪感。
他完全可以把她们看成相当于游戏npc的“梦中人”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