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诏狱(2/2)
尤其是以六科来做公文审核这一环节,在朝政中极为重要,凡朝廷政令之弊,未发之前六科先纠之,是施政纠错的重要一环。
虽然六科发展到现在,有“比来皆不闻一言及于军民利病”、各怀权谋心计、甘当大臣鹰犬等等弊病,但这是体制带来的人事问题,需从头慢慢厘清,此际不可操切。
但余懋学上本后,朱翊钧突然想明白张居正为何稳坐钓鱼台八风不动了,这是要试试他朱翊钧的成色啊。
张居正的政治表态是,你不是要变法么?你不是要复仁宣之治么?这考验来了,您看着办吧。
若此际是原时空,还是李太后和冯保在内廷主政,张居正就会发展出“当国者舍我其谁”之念,这会子早给这李太后这政治盲出主意了。
不过现在换成朱翊钧,张居正和皇帝之间,不像原时空“吾非相、乃摄也”的政治关系,而是类似于宋神宗和王安石的关系,一个主导内政落实各项改革举措,一个提出方略并在后方支持。
如此一来,张居正当然要试试皇帝的抗压能力。以后的改革只会越来越难,最高统治者没有强大决心、意志,一切都是空谈。张居正初期无动于衷,就是看皇帝能给他表个啥样态度。
想明白这一点,朱翊钧才知道自己想差了。自己仍按照原时空张居正的主政特点来处理这事儿,竟成了“两个和尚没水吃”。如果在王琢玉第一本时就施以雷霆,大伙儿早消停了。
现在想明白也不晚,朱翊钧当日即下旨,将王琢玉这个起头的和余懋学这个最高调的,诏狱究问!
在原时空,李太后的代言还是很稳的,回复也很女人——“朕以冲年嗣位,日夕兢兢谨守。祖宗成法惟恐失坠,近年所行不过申明旧章,修举废坏,未尝妄戮一人,过行一事。其于祖宗法度,十未行其一二。何得便谓之操切!”
瞧瞧,像不像刚掌大政的委屈小媳妇?我只不过是把过去的规定申明一下,一个人没有妄杀,一件过格的事儿没做。我遵守祖宗法度唯恐不周到,你咋能冤枉我“操切”呢?
后面这段应该是张居正提供的处置手段了:“余懋学职居言责,不思体朝廷励精图治之意。乃假借惇大之说邀买人心,阴坏朝政。此必得受赃官富豪贿赂为之游说。似这等乱政奸人,本当依律论治,念系言官,姑从宽。革职为民,永不叙用。”
这段话就刚强的多,搞不好就是张居正给冯保递的小纸条,原文直接变成圣旨。
在朱翊钧所处时空,他却说不出这样的话来。一方面他已经悄咪咪的改了许多祖宗法度,另一方面,他杀人也有点多,写不出李太后当年代言的真情实感。
当然,还有一条原因是,朱翊钧是历史爱好者而不是明史专家,他不可能知道余懋学,更不可能知道当年李太后和冯保是如何批红的。
本时空,朱翊钧经过深思熟虑,作出了一个高屋建瓴的批示,对整个朝廷监察系统都有指导意义。如下:
“太祖言:‘御史台、提刑按察司等,乃耳目之寄。务能振肃百司,慎选贤良方正之人,以佐朕不逮。’此后列祖列宗,凡御史、六科之选,曰慎曰肃。专设行取,唯贤良方正是举,最为清流华选。”
“朝廷待之也厚矣!俟有劳绩,两转而擢京堂,不期月而简开府,年例则一岁而转方面,诚重之也。”
“然今之台谏如何?一者,人各有心,众各有欲,累牍连章,烦渎天听;往日大事不行,小事则否,如今大、小事皆不行矣。若事事都争而不行,补阙、拾遗何用?”
“二者监察失能。或捕风捉影,或挟私妄讦;或缄默苟容,或颠倒黑白。有明知奸恶,庇护党类不肯纠参;更有诬陷良善,驱除异己,混淆国事!”
“今之王琢玉、余懋学等辈,徇私党比,以求直名;卖放朝廷之本章,以报赃官富豪之贿赂。锦衣卫等要着实究问,此辈党同何人,离间君臣,逞谁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