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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可能会等不及(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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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主要是因为格里斯是骷髅,他走路的时候没有肌肉牵扯,下半身在走路,上半身可以纹丝不动,这种姿势在那些护卫的眼里看来就是实实在在的高手风范,因为他们都做不到。

所以格里斯不但顺利的离开了子爵府,更从里面牵走了一匹雄壮的战马。虽然他可以用最高的速度毫不停不休的狂奔好多天,但两条腿怎么也比不过四条腿。

格里斯的死亡气息很淡,就算是感觉灵敏的动物,也只有贴近的时候才会发觉,所以很顺利的给格里斯牵走了。

帝王城外三公里处有一座小山岗,此地环境优美,鸟语花香,绿树成荫,远远看去像个休闲游乐的好去处。可是这里白天人踪罕至,晚上更是踪影全无,概因这里是帝王城的公共墓园,更准确点说,这里是乱葬岗。

家境殷实的家庭可能还有能力给逝去的亲人置办棺木以便安葬,但是更多的贫民百姓或流浪者,大多是用草席随便一卷就挖坑埋了,有时候挖的坑还不够深,一到夜里就被流浪的野狗野兽之类的挖出来啃掉,啃不掉的骨头扔得满地都上。

白天还有送葬的队伍壮着胆子过来,到了晚上,连墓园的守夜人都不敢上来。

但是这天晚上,却有一个人影拖着一匹战马,闯进了墓园之中。

来人当然是格里斯,虽然把战马牵出来了,但要骑上去却费尽了格里斯的全部努力。就算他把自己绑在了马背上,那战马也会被他身上的死亡气息吓得腿软,动都不敢动。

无奈之下,格里斯只好想办法,代步的工具不能少,没有马匹,两个月时间还不够他赶路,更别说找解药。

活着的战马不让骑,那就骑死的好了。身为一个不死骷髅,格里斯最喜欢的还是暗黑魔法,这种魔法与他的天生属性相辅相成,练习起来事半功倍。

不过可惜的是暗黑魔法在人类世界是上不了场合的魔法,甚至会被南方的那些宗教狂热者斥之为邪恶的魔法,修习的人非常的少。

亚力克斯的实验室里最多的是火系的魔法书,暗黑魔法寥寥无几,格里斯想学也无从下手。不过虽然少,但是一些经典魔法还是有记录的,比如亚力克斯把格里斯召唤过来的召唤术,还有转生尸体的献祭之术。

不死献祭最好的方法是用自己的魔力提炼灵魂之火,然后用来转生尸体。但是不死献祭是五级魔法,格里斯根本无法施放得出来,自然提炼不了灵魂之火。

格里斯是个很聪明的骷髅,亚力克斯从来不敢否认这一点,所以苦思冥想了好半晌,格里斯终于想到一个办法。

灵魂之火以他的实力是无法提炼得出来,那干嘛不去找现成的灵魂之火呢帝王城外的这个墓园就成了格里斯的目标。

一进到墓地的范围,一点点幽暗的火焰凌空燃烧,随意飘荡,就如同一个个在暗处窥视的鬼魂。

对这些鬼火,格里斯感到很亲切,虽然他并不喜欢死亡世界,但那里毕竟是他呆了二十个领主世代的地方,那里最多的便是这种随意飘荡的鬼火了。

有鬼火,自然就有现成的灵魂之火。格里斯牵着战马,向着鬼火最密集的地方走去。

忽然间,三双绿色的眼珠出现在前方,死死的盯着格里斯,一阵低沉的咆哮声响起。

今晚乌云盖顶,遮蔽了星月,一丝光亮也没有,不过格里斯还是清晰的看清那些眼珠的主人,都是些吃尸体吃得眼珠发绿的野狗。此刻,三条野狗正从地里刨出一具新鲜的尸体,准备饱餐一顿,却被格里斯打扰了,一时间,愤怒的野狗把注意力转到格里斯身上,准备把这个打扰它们进餐的家伙撕成碎片。

格里斯灵魂之火猛的一旺,掌心向上一伸,顿时一个西瓜大小,炽热的火球出现在他的掌心,这个火球已经是他倾尽全力所能施放的最大威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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