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7|清平岁月(67)三合一(1/2)
清平岁月(67)
大王子看着金柳, 坐在她的对面,“我发誓, 不对外公布你的身份……”这对我自己好处并不大。北国不只有一位王子, 自己的母亲可不是正妃。虽然北国没有像是汉人那些嫡长的说法,自己如今在王子中出类拔萃, 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自己三十出头, 老二老三甚至是老四都夭折了。从老五开始, 下面的弟弟一个挨着一个, 才都是二十来岁……跟自己比起来, 勇武倒是勇武, 可就是经验与沉稳上, 不怎么叫人放心。要不然, 下面一水的十多个兄弟呢,估计是轮不到自己身上的。更糟糕的情况是,自己的父亲只比自己大了十三岁。四十多岁的人正是壮年的时候, 对于自己的未来, 自己被谁的忧心都大。
金家,能搜集的情况他都努力的搜集了。当然了,朝廷的消息更详尽, 但到了自己这里, 很多东西都是打了折扣的。自己培养的人,搜集北国内部的情况尚且不够用,更何况是去收集大周朝廷的特定家族他自己没人,朝廷专门管着情报的部门只对汗王负责, 也不会听自己的调令。
这就导致了,直到李奴儿站在自己的面前,告诉自己他曾经再金家受教,成为金家的弟子的时候,自己还都是懵的。
自己看重的人,委以重任的人,生在大周,长再大周,是大周高门的弟子。这简直太过荒唐。更叫人觉得荒唐的是,李奴儿不仅自认了身份,同时还告诉了他一件事,那就是眼前的这个姑娘,她是金家记载族谱上的姑娘。
金家……金家的人在自己身边的事,他也不想叫人知道。互为臂助的事是说不准的。谁也不清楚,相互有没有用到的地方。哪怕是相互交换一下情报和消息,有时候也能帮上大忙。
因此,在知道这件事之后他先想到的是,这件事怎么为自己所用,而不是……将它禀报朝廷,叫朝廷从中得利。
因此,这个誓言他发的一点也不吃力,当然不会对外公布。
既然都不用公布了,那剩下的誓言就不用说了。至于会不会利用她的身份做些什么,这种话,不用跟她说的那么清楚。真要做什么,也不会叫她知道。
他说完,就看着她,想从她的口中得知更多的消息。
金柳仿佛没听懂这些没有将誓言发完的潜台词和暗藏的意思,脸上露出几分单纯又温暖的笑意来,“谢谢殿下,肯答应我。”她说着,起身郑重一礼,然后露出几分苦笑来,“殿下可知道金家大周的金家,文定侯府。”
大王子点头,嗯了一声,“当年老文定侯惊才绝艳,父汗经常提起。”
金柳轻笑,“……我原本只是个被父母舍弃的孤儿,四处流浪。哪里能给我一口饭吃,我就去哪里。是金家被问罪,全家回辽东的时候,我机缘巧合被带去了金家。那时候,是贾家大房在挑丫头,说是养女,其实就是丫头。我们这样的人,能无给人家做丫头,能有个吃口热饭,有个屋子避寒的地方就该谢天谢地。可那时候金家大奶奶,挑丫头是极为苛刻的。这些被羊做养女的女孩就是我为了将来能帮着联姻笼络人的。像我这样的……黄毛丫头,脏兮兮的姑娘,大奶奶看不上。那场雪可真大,陆陆续续的下了那么长时间。天那么冷,要是没被选上,一出去,我都不知道能不能看到第二天的太阳。心里想着,今晚不定就冻死饿死在哪里了……可巧了,出来就碰见四爷和四奶奶,也就是我爹我娘。他们慈悲,不忍心看着我们丢了小命,就把我们带了回去。起初,我们也惶恐也害怕……怕伺候不好。可是没有!他们是拿我们当孩子对待的。在辽东那一年,是我过的最舒心自在的一年。我学写字,听娘说姑娘讲道理,甚至跟着娘学些养生防身之术……后来,我们又回了京城,我就成了侯府千金。可是……富贵迷人眼,爹娘想给我找个稳妥的人家,叫我一辈子衣食无忧,日子顺遂,可我,却舍不得侯府富贵,一心想攀权贵。大皇子选妃,之前不知道怎么就有了消息,说是我们要选金家的姑娘……爹娘有两个亲生女儿,一个嫁到了宰相贺家,也就是太子殿下的母家。一个还待字闺中……爹娘不舍闺女,我心想,我替她,两全其美。却不想,惹怒了母亲。母亲是眼里不揉沙子的性格,觉得我没有骨气,便说将我送回老家,好好反省两年。谁知道,路上便出事了。”
前半部分,他从李奴儿那里听了。两人说的大同小异,基本算是一致的。至于后面的,李奴儿没说,只说他不知道为何这位养女如今会出现在这里,只是提醒自己千万小心,可别被金家给算计了。
大王子点点头,“这么说来……你跟李奴儿是认识的,早在你们见第一面的时候就认识。”
提到了李奴儿,金柳眼里明显的闪过一丝厌恶,她半点不曾回避,“是!一开始,我就认出他是李奴儿。我这样的身份,原本是想老老实实的低头做个女奴,每日里喂马烧水做苦力,也不会去是侍奉男人……尤其是北国的男人!李奴儿生在大周长在大周,但谁看了他的脸都会知道,他其实是北国人的血脉……辽东苦北国久矣,谁愿意跟北国人打交道金家收徒,有教无类。这话放出去了,李奴儿就当真就上门拜师了!逼得金家不得不收下他这个学生。因着学馆里的学生都不愿意跟他一起,爹娘才不得不将其收在门下。爹教他学文,娘教他习武。可他呢果然是狼子野心,竟然觊觎起了爹娘的小女儿……可饶是如此,爹娘也没有重罚他,只是将他留在了老家,老家有宅子有地。有爹娘留给他的产业,但也可以住金家老宅,甚至于可以去投奔大都督,做护卫也好,做什么都行,总没少了他一碗饭吃难道这样的恩不厚重可他呢早前我还在京城的时候,就挺爹娘说,接到老家的来信,只言说找不见他这位李小爷的踪迹来。可我怎么也没想到,他居然投奔了北国站在那里一看见他,一听见您说将我赏给他……我怎么可能愿意”说着,就冷笑连连,“如果非要俯身屈就一个男人,我宁肯选择一个更好的去处。在大周,我不能成为大皇子的女人,到北国,我就不能成为大王子的女人吗”
她说着,下巴微微扬起,带着几分傲然,“当日,我从他身边过,我还低声警告过他,告诉他说,他要是敢告诉别人我的身份,那就不要怪我揭他的老底。殿下你疑心我,我不敢不说实话。我猜他肯定是跟殿下私下说了我的出身……在我说出身份后您一点都不惊讶我看的出来,这次我猜对了。”
大王子愣了一下,说实话,眼前这个姑娘,不算是一个特别聪明的人。当然了,相比起其他的女人,她只是更女人些,不算是笨而已。有些小心思,但是大智慧……没有。
一个乞儿,靠两年的良好教育就真能从里到外的变成贵族那是不可能的。但只两年时间,将一个乞儿调教成这般模样,也实属难得了。
那些熏香,打扮,做吃食的手段,这都是用银子养出来的。一个养女且这般奢靡,大周富庶可见一般。
他笑了一下,沉声道:“那你可知,他也是今儿才告诉本王的”
“今儿”金柳的脸上明显一惊,带着几分懊悔,嘟囔了一句,“怪不得今儿在河边他一直盯着我看,想跟我搭话,原来是有话要跟我说……”
一副‘之前要是理他了,两人要是打成协议了,这不是就什么事也没有了吗’的样子。
大王子轻笑一声,“你觉得你们俩能达成什么协议,你当初又是跟他说了什么,以至于这么长时间,他都没有跟我告发你”
“我告诉他……他若是愿意为金家效力,爹娘说不定就会把璇姐儿嫁给他。”金柳脸上带着几分慌乱,跟之前的笃定大不相同,“我以为他听了我的话就回会银州,以他的本事想回就一定能回去……可这么长时间了,他不回去……我想着,他一定是将我卖了。所以,我今儿就没理他,想做点好吃的,要是您吃的好,说不定在听我说完之后,能不追究我,还愿意包庇我。哪怕只是在您的身边做个厨娘呢。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候,我才知道,我娘看我,看的是极准的。这要是二姐三姐,不找机会杀您,也必定都自杀了。可我……怕死!我想活着……我就像是娘说的,身上到底是少了一块骨头……”
这话很没出息,但是很真实。
大王子点头,“女人嘛,不需要长着那么硬的骨头,那样的女人不会讨男人喜欢的。而且,女人喜欢美食华服这是什么过错吗女人选择更优质的男人,高贵的身份,强健的体魄……这本就是天性。牲畜交|配,雌性尚且知道要选择皮毛鲜亮的雄性,更何况女人”他抬手拂过她的头发,“这不是你的过错,错的是你那位母亲,那位金夫人。”
金柳攥着裙摆,才没有将反驳的话说出来,只是更加的温顺起来,她红着脸,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大王子画风一转,却道:“可我还是想听听,你这路上到底是经历了什么……怎么就出现在本王的面前……”
金柳眨巴着眼睛,“……殿下可否恕罪若不然,打死我也不敢说。”
大王子皱眉,手不由的重了两分,话语里也带了几分威严,“我喜欢知道分寸的姑娘。我刚才都说了,女人喜欢美食华服这没什么,喜欢拈酸吃醋也是正常的。但是……在男人面前倔强,不顺从,太过于精于算计,却是不该的。你是个聪明姑娘,该知道这里面的分寸!”
金柳瑟缩了一下,再抬起头来,就带着几分可怜兮兮的样儿,“……殿下身边可有一位长者络腮胡子,左手的这里到这里……”她在她自己的手上比划了一下,“有一条狰狞伤疤的人”
大王子在心里思量了一遍……今早上才点的人,没有擅自离营的。在来之前,他还专门派了亲随去辽东打听李奴儿说的事有几分真有几分假,这种事,不是说李奴儿说什么就得信什么的。再打听一遍……也算是小心没大错了。至于其他人,谁手上有疤
实在是想不起这样一个人来
大王子摇摇头:“没有!本王下面的将领,我每一个都很熟悉。至于下面的小兵小将,当然不是每一个都认识。”
“不可能是小人物。”金柳笃定的道,“我是跟着慰军的亲使来的,此人能跟亲使接洽,怎么可能是小人物。”
跟大周的亲使接洽
我怎么不知道这事
大王子的面色一下子阴沉起来,“你确定”
“我确定!”金柳马上道,“殿下可能有所不知道,许时忠许大人是金家的姑老爷,我们该叫一声姑父的。虽然当初金家被发配是他发的令,但公是公,私是私,姑父跟二伯甚至跟父亲的关系都及其亲密……那亲使是姑父身边的人……他不曾伤害我,哪怕跟是跟对方接洽也不曾抛下我。他们是要秘密见面,因此,跟着的人都死了,只我活着……他们说话我听见了。那位亲使大人不全是姑父的人,他其实是大周皇帝陛下派到姑父身边的暗探,秘密监视姑父的。这次也是陛下借着姑父的手才将使臣派了出来。”
李昭要派了亲使来
“他们人呢”大王子急忙问道。
金柳一脸的惶恐:“死了!”
死了“怎么死的”
金柳缩了缩脖子,“我杀的!”
“什么”大王子豁然而起,“你杀的你怎么杀的你为什么要杀……”
金柳的眼泪吧嗒吧嗒的往下掉,“那些人粗鄙,想要欺负我……那位大人要拦着他们,他们不听……那位大人觉得北国不尊重大周,而且,被他们推的,好似也受伤了,我扶不起他,他塞给我一个瓷瓶……我将瓷瓶里的药都给混到羊汤里,然后那些人就都睡着了。我想逃,带着那位大人逃,结果我也带不动。我又怕那些人醒来,再伤了那位大人,我就闭着眼睛,用刀将那些人的头都砍了……然后拽着马跑出来了……刚好,就到了大营外面。我心里想着,这老马识途……那些人必是殿下的人……还有我从那人身上拿了舆图出来……那东西我想着,总会用到,谁知道被一匹马给坑了……”
“你会看舆图”大王子惊讶了,他还从没见过会看舆图的女人。
金柳疑惑了一下,“这有什么奇怪吗”
大王子却问,“谁教你的学这个又做什么呢”
“学这个……不做什么呀。”金柳这次是真疑惑了,“学这个非得有目的吗娘说……舆图能叫我们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宽多广……哪怕是困在小小的宅子里,心里也要盛的下天下。之忧心胸开阔了,女人才能活的明白,活的自在,活的洒脱……这些话我还不是很明白什么意思,但到底是跟着学会一点看舆图了。别说我会看了,跟着我的丫头……站在边上都学会了一二……只可惜那丫头被那些该死的……”
说着,她的眼泪就下来了。看来,心里对北国以及北国人还是怀着别人的态度的。
这倒是不奇怪!真要是忠贞不二,才叫人怀疑呢。
大王子没时间想女人学这个是好还是不好,这会子脑子想着的都是,那手上有刀疤的人到底是谁。那人还骑着大营里出去的马……
难不成大营里还藏着别人的人,是自己不知道的。
一想到这种可能,他就朝外走,外面有人守着,他问护卫,“……你查查,谁的左手手背上有刀疤……”
这护卫没动地方,只是皱了皱眉道,“还真有这么一个人,您忘了,陛下派来的信使,带了几十个人,是属下接待的。他留着大络腮胡子,左手……”他也在他自己的手上比划,“从这里到这里,一道疤痕。是老伤了,该是小时候被弯刀伤到过……”
大王子没动地方,“他身边的人,有没有特别有明显特征的人……”
护卫就明白了主子的意思了,“……那个倒是记不清了。可是……他走的时候因为马乏了,跟咱们换了一匹马。就在那批女人送到的当天,听放马的回来说,当日借出去的马回来了五六匹……后来还有没有回来就不得而知了……”
那就是说,死的是那批人无疑了。
看来,那批人面上是给自己送信的,其实另有秘密使命。因为得从自己的营区过,所以不得不有个光明正大的理由。这个理由就是送信,其实那信上,什么具体内容都没有。只是一个父亲写给儿子的家信。除了表达了儿子我想你的信息之外,什么都没有。他还曾感动,以为父汗真的惦记自己,如今再看,原来是有这么一个缘故。
自己在前面打仗,父汗竟然跟李昭私下有联络!
那么……这个使团的人,杀的好!杀的妙!杀的刚刚好!要不然,只怕真就被人当刀使了。
既然李昭有想联络的意思,那这个联络的人为何不能是自己呢
他心里一个计划慢慢的成形,那点失落也只一瞬,然后就被抛开,被冬日干冷的风吹走了。他叫护卫再去核对消息,就会回来了。
一回来,就看到小几上,碟子里是点心,碗里放着的是鱼汤。再看金柳,火上烤着石头,她在石头上摊上饼子,然后用饼子卷了羊头肉整齐的拜访在托盘上:“还是要吃点肉才有力气的。”
自从她来了,他的饭食就精致许多。
面饼子夹着羊肉,饼子有嚼劲,羊肉软烂。鱼汤里放了点羊肉吧,味道是极为鲜美的。吃完了,再来一块已经有些凉的糯米糕,再喝一杯没有一丝奶味的清茶,“您别觉得我糟践,也别觉得我替我娘说话……其实,我娘说的很多话,我觉得都是对的。您就说现在这吃食吧,这也是汉人文化的一种。我娘就曾说,你知道关外的鞑子为何只能抢掠,哪怕是偶有占领这大好的河山也长久不了吗”
大王子端着茶没动,静静的听着。也没有提醒她关于鞑子的这种很不好听的叫法。
金柳好似得意忘形一般,“我娘那是他们连基本的尊重都做不到。打下江山不难,难的是治理那一片江山。要想治理好它,只一味的威严还不行。要好好的读一读圣人的书,汉人皇家至少面上都是说按照圣人的要求去治理天下呢,更何况是鞑子那圣人之言刻在骨头里那不现实,要真刻在骨头里,也就做不了帝王了。我娘说,至少面上得叫人知道,你跟他们是一样的。你们说一样的话,吃一样的饭,穿一样的衣,读一样的书,也一样的遵从忠孝节义……”说着,她就自得一笑:“再说点一点您不知道的!祖父他老人家是帝师,您知道大周的皇帝要学什么吗至少周边各国的话,最基本的那些陛下都会说……学各国的史书,要像学汉人的史书一般……”
大皇子攥着杯子的手紧了,这是什么意思
这是说,别人从来没有放弃了解北国。
这意味这什么,意味着灭掉大周并不像是北国朝廷上那些大人们说的那么轻松,好似积攒了国力,想灭就能灭掉。它其实是讲机缘的。如今大周朝堂不稳,又起天灾,正是最好的时机。错过了这个时机,那便是……十年二十年乃至三五十年之后,都未必再有这样的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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