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 沾光有光(二更)(1/2)
“梅梅、你的病好了”王良盯着王梅,不敢置信。
王梅并不看他,也没有说话。
“王梅,你想好了吗,你要说的事对你自己的伤害,或许比对他还要大。”宋宁看着她,柔声道,“你不说,我一样能定他的罪。”
王梅目光坚定地回望宋宁:“大人,民妇的丈夫死了,因为民妇而死。”
“如果民妇还为了自己继续装疯卖傻苟且偷生,那民妇又算得了什么人呢!”
“更何况,民妇苟且偷生,为的就是今日!”
她忽然挺直了腰杆,跪的直直的,面色坚定。
宋宁回到桌案后落座,拍了惊堂木,正色道:“证人王梅,你且说清楚,王良这些年是如何对你行龌蹉之事,而你又是怎样委曲求全,等待时机报仇。”
公堂内外又再次安静下来。
王良盯着王梅,面色煞白。
王梅昂着头,大声道:“我七岁时,父母就相继病逝了。我的母亲去世前,将我托付给了我哥,叮嘱他这辈子都要好好照顾我。”
“我生病时,他会彻夜不睡的照顾我,我晚些回家时,他会因为担心我,而找遍整个京城。”
王梅说的时候面无表情,因为没有沉浸或者回忆儿时的美好。
她的美好已经被恐怖的事淹没了。
所有曾经的光亮都淹没在漆黑里。
“直到……直到我告诉他,我喜欢苏岩我要嫁给他的那天,他气愤地打了我。”王梅道,“那天我们吵的很凶,我才知道,他不是我的亲哥哥。”
“他五岁的时候,家中闹饥荒,父母都饿死了。是我爹将他接到家里来养着。”
“可这并不能改变什么,我当她是哥哥,不会记仇但也不会有别的情愫。”
“后来我嫁给了苏岩。”王梅苦笑着,“他每日都来看我,他每次来我都躲着……连我的孩子都知道,妈妈害怕舅舅,他才三岁而已。”
她说着话,背脊虽挺直,但依旧能看得出正微微发颤。
“那天早上,我娘叮嘱他中秋节来吃团圆饭,还告诉他我有了身孕。”王梅道,“我当时生长子时,差点一尸两命,他早就警告过我和苏岩,不许再要孩子。”
“我本也不想,可孩子来了又能怎么办却不料他找到我,说要带我去找大夫。”
“我们吵了一架,我甚至骂了他,骂的很难听,让他滚。我以为他不会再管我的事,可没有想到,他居然将苏岩杀了。”
王梅说着,想到当时苏岩死的样子,整个人剧烈的发着抖,眼泪簌簌落着。
“我本没有怀疑他,可是那天晚上,我晕倒后他来照顾我,我看到了他胳膊上的伤。”
“后来他强制带我回家休养,他……他逼着我喝堕胎的药,让我假装摔倒小产……他夜里盯着我,整夜整夜的不睡觉……他无论去哪里都要把我带着……”
“他每次躺在我的身边的时候,我都想杀了他,一刀一刀、一刀一刀吃他的肉,喝他的血!”
“吃他的肉喝他的血!”王梅尖叫着喊道。
“闭嘴!”王良打断她,“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你闭嘴,不许再说了。”
“你让我死你让我死吗我死了这个世界上还有谁对你好,还有谁照顾你,还有谁把你当眼珠子一样疼爱”王良吼道,“你还是疯了,你一直都是疯子!
“从你嫁给苏岩的那天,你就疯了。”
王梅回头看着他:“我清醒的很,我比任何时候都清醒。”
“我不稀罕你对我好,我不需要你。”王梅指着他道,“我这辈子、下辈子都不想看到你。”
“你还我的夫君,还我的孩子。”王梅起来,冲着王良的脸,使劲的抽打,扯着他的头发,甚至要扑上去撕咬。
王良想要避让,但手臂无力,只能任由她厮打。
“王梅。”宋宁敲了惊堂木,道,“肃静!”
王梅停下来,无力地跪坐在地上,道:“求大人为民妇做主!”
宋宁颔首:“本官定为你做主。”
她看向王良,问道:“你可认罪”
王良重新跪直了,目光里都是死气,他面无表情地盯着王梅,回道:“我认罪!”
“她让我死,我就去死。”
“我认罪,苏岩是我杀的。”王良始终盯着王梅,“从他和梅梅成亲的那天起,我就恨他,我就告诉她不许让梅梅有孕,女人生育太危险了。”
“可他不听,还是让梅梅有了身孕。果不其然梅梅九死一生。”
“我怎能不恨他。他抢走了我挚爱的宝,却不珍惜,一而再再而三的践踏,他该死,他必须死。”
“他若不死,梅梅总有一日要死在他手里。”
王梅回头看着他,吼道:“我愿意,便是死了,我也愿意。”
“你怎么能死,你怎么能受苦我舍不得,你不能。”
王梅不想和他说话,崩溃的说不出话。
“王良,住口!”宋宁打断他的话,道,“成亲、生子、是她自己的选择,作为兄长你可以提点、可以帮忙,唯独不该干涉甚至替她决定。”
王良吼道:“所有人都是觊觎她的美色,只有我是真心对她好。”
宋宁冷声道:“真心或假意,都不是你扭曲、强制别人人生的借口。”
“更无法让你的恶行冠冕堂皇!”
“今日,本官便依律判你有罪,以告诫天下人,无论是父母、妻儿、兄妹……都不该强制干涉别人的人生,以爱护的名义,做违法龌蹉之事。”
“依《周律.刑律.人命》第二百八十一条。凡蓄谋杀人者并肢解人尸体者,枭首示众!”宋宁拍了惊堂木,喝斥道。
众人惊呼,这个罪判的就很重了。
砍头还要示众,这比斩立决还要重。
“我不服,你凭什么这么判”王良道,“砍头不过碗口的疤,我认罪,可你不能辱我!”
大家都看着宋宁。
却见她惊堂木接着一拍,盯着王良道:“还没完。”
“依《周律.户律.婚姻》第一百一十条,尊卑为婚。凡娶、嫁、奸同母异父或同宗姐妹兄弟者,以亲属论。此案中你禁锢王梅、强奸毒害她的身心,罪加一等。”
“本官判你杖责一百!”
王良大呼,道:“你这是重典重判,你不过一个小小推官,根本没有资格,我不服!”
“本官按律判刑,你若不服,便去大理寺再诉!”
“在这里,在这个公堂上,本官说了算。”
王良跌坐在地,四周寂静。
阳光破云而下,虽依旧冷,可心中却满是激愤……有人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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