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2/2)
温州鬼差眼珠子乱转,心想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就如实说了。
“那个老鬼其实我认识,二十多年前我就和他打过交道。但他实力极强,我不想和他交手,就双方立了约定,彼此井水不犯河水。这次他突然出现在温州市区,我以为他是想撕破协议,但是一时间也打不过他,所以转身就跑了。”
连奚:“我听无锡黑无常说过,遇到这种大鬼,可以选择和附近城市的鬼差联手。哪怕最后业绩平分,也是赚的。”
温州鬼差结结巴巴,没肯说话。更夫却一眼就瞧明白了,猥琐一笑,点明真相:“你是怕别的鬼差来到温州地界,发现你的老情人吧!”
温州鬼差无话可说。
连奚静静地看着他,也不开口。
过了几秒,一道轻飘飘的男声响起,语气十分不耐:“还不送他们投胎?”都是业绩。
连奚看了看自家同事:“嗯。”说着,他翻开自己的无常证。
温州鬼差见状,双目发冷。
“我已经委曲求全成这样,你们不要欺人太甚。是你们把我逼上死路的!”
他怒喝一声,不管不顾地忽然使用招魂幡,招出无数动物鬼魂,攻向连奚。
只见一只猛虎鬼魂发出震天咆哮,四蹄蹬地,冲向连奚。
另一边,温州鬼差也没闲着。除了招魂幡外,他还打开了江南道黑无常的无常证。
“百鬼皆是,如见阴神!”
更夫:“不好,这是我同事的法术,他竟然连这都教给这小相公了。”
更夫嘴上说着不妙,却并未慌张。温州鬼差哪怕用了江南道黑无常的法术,也不足为虑,因为同一个法术用的人不同,效果也截然不同。就像更夫使用铜锣呈像来偷窥,只能照出上世纪的黑白默片;捩臣使用他的法术和法器,效果却是4k视频杜比音效。
更夫这么提醒,只是为了表现自己的忠心。他早就看出来了,自己尊崇的两位大人实力强悍,今天哪怕是他同事亲自出手,都讨不了好。
温州鬼差似乎已经破釜沉舟,他的表情绝望疯狂,数不尽的鬼魂,夹杂着滔天的黑色阴气,冲向连奚。
经历过这么多事件,连奚也不慌张。他冷静镇定地按住青铜铃铛,轻轻拨动。
嗡!
一道沉稳的钟声响起。
青铜铃铛从连奚手腕上飞出,嗖的一下,攻向招魂幡和江南道黑无常证。双方相撞那一刻,熊熊阴气瞬间崩散。
连奚抬步上前,正要继续将温州鬼差和他的姘头送去地府,却见这温州鬼差咬紧嘴唇,转身就跑向身后躺在地上的情人。他的动作快极了,几乎是在把黑无常证和招魂幡抛出去的那一刻,就同时向后冲了过去。
连奚一愣,心道不对。
只见温州鬼差一把抱住躺在地上的爱人。
“你去地府肯定不会有好下场,只会受尽折磨,然后魂飞魄散。闲雅,我便替你决定了!”
温州鬼差眼神坚定,他死死抱着奄奄一息的爱人。山田闲雅回答不了他的话,还在昏迷。他却已经手掌一翻,一只小巧精致的镶金簪子出现手中。温州鬼差二话不说,手持金簪,高举右手,刺向怀里的爱人。
这细长的金簪上卷携大量阴气,竟是温州鬼差的无常法器!
是的,温州鬼差之前使用的招魂幡是业绩排行榜的奖励;黑无常证是被借与的法宝。唯有这金簪,才是他被温州鬼差证认主后,获得的属于自己的法器。
“你先走,我随后就到!”
这一切发生的太快,眼看那金簪就要刺进山田闲雅的胸口,连奚和更夫都来不及阻拦。却听一道尖锐的啸声,一抹金光从空中闪过,击中温州鬼差手里的金簪。他惨叫一声,金簪直接被这道金光击穿断裂,变成两断,落在地上。
连奚转过头,看向身旁的男人。
金色册页悬浮在捩臣的身侧,察觉到连奚的视线,捩臣同样看向他,淡淡挑眉:“你不要业绩了?”
如果山田闲雅被温州鬼差杀了,魂飞魄散,那当然算不上他们的业绩。
良久,连奚轻轻颔首:“当然要。”
下一刻,无情的苏城鬼差,眼也不眨地将一对有情人送下地府。顺便,还拿走了温州鬼差落在地上的江南道黑无常证,没一起送回去。
被扔进地府的时候,温州鬼差抱着爱人,用怨毒的眼神盯着三人。仿佛在说千万不要给他回来的机会,只要他回来了,他一定会报仇。
捩总都懒得搭理这种人,也没看懂温州鬼差最后那眼神的意思。他只顾着捡起地上的黑无常证,接着随手翻了翻,眉头微蹙:“没几个名字?”
虽说无常证上的名字会实时更新,如果当了几十年鬼差,可能一开始抓的鬼的名字已经消失了——为了给新鬼的名字腾位置。毕竟无常证的厚度是不变的。但问题是,捩臣翻开这本无常证仔细看了看:“就这几个?”
“我看看。”连奚接过温州鬼差的无常证看了起来,他也皱起眉:“是很少。”
“大人,请让小的看看。”更夫结果无常证,看了后,他立刻懂了:“这小相公偷懒呢!整天就知道和他那姘头颠鸾倒凤,哪里愿意去抓鬼!他每天只要从我同事的无常证上剥一点‘存款’,到自己无常证上,就算他自己业绩了。啧,小东西阴险得很啊。”
作者有话要说:
有些读者说看的不舒服,正常,因为一点点揭开地府的设定,那就是个私心与恶的集合。这篇文不打算走伟光正全家欢路线,想走的是比较另类比较猎奇的。要是那种讨好所有人,迎合99大众,包括我自己三观的灵异文,我写过了,不会再写了。
不过针对这一章我有点话要说,之前那章小受动私心,暂且不论薛定谔的真相到底是什么,这个选择我个人一直没赞同,也在文里说是不对的。当然,很多人也这么觉得。然后,这一章,小受他们把这对小情人送去地府审判,你们又觉得不舒服。那这就矛盾了。
动私心,不赞同;秉公办事,也不赞同。
所以,只是按着自己的喜好来而已。
这是我最不赞同的,当然很多人已经弃文了,我也不是特别在意,大家都是有缘相见,再见互相打声招呼也挺好。如果有第二批想在这里弃文或者养肥的,我也觉得能理解。不过既然自相矛盾出来了,我直接说一下我真正的想法好了,反正离完结也快了。我的想法是,我很烦凭自己喜好来决断对错,所以地府是错的,攻也是错的,受也不算对。地府律条也是错的,因为那都是鬼神决定。知道红光金光是什么吗,是小攻的判定,是他的喜好。鬼神视万物为刍狗,但是这不意味着他们真的是机器没感情,他们是有意识的。因为有感情,所以有偏颇。而一人的意见,永远不可能正确。或许很多时候都是对的,然而看上去总是是对的,他就永远会对吗。
这篇文要做的就是,废弃地府,不要鬼神。
每个个体都没资格用一个人的喜好情感审判他人,真正做判断依据的,是法律。法律或许不完善,但是他是不断改进完善的。如果今天a觉得这个人该死,b觉得这个人判20年就行,c觉得无罪释放。该听谁的?哪怕99的人觉得应该选a,但是这都是私情。哪怕法律给出的答案也是a,但他不是因为99的人觉得应该是a,才判定的是a。这是一个复杂的先来后到的问题。因为99的人认为该是a,所以制定出选a的法律;可是法律制定出来后,就不再受“我觉得”影响。法律的存在,就是不让人动私情。
当然,情理情理,先情后理。法律是人制定的,改善也是人改善的,他本质是为人服务的。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事需要人来判断,人来做调整,法律也有他的不合理性,经常会让人觉得不公平,这就需要慢慢改进了。现实绝对不存在绝对的公平,但是这篇文就不用了,一句天道就可以解决的事。小说里是可以存在绝对公平的,只是这个绝对公正绝对不该由攻受,或者某个有感情的个体决定。这个一直是我的想法,在以前的修仙文里提过,受不愿意当天道,因为天道就该无情,而他不愿意被剥夺自我,所以他放弃了。
最后,看过我文的老读者应该知道,我喜欢尝试不同的题材,最近几年几乎不写同题材的东西。灵异文也不可能一样。不能赞同本文设定的读者,咱们可以以后再见~小说是为了看得开心的,我下篇文应该会轻松点。最近也有反思这篇文是不是三观输出太多了(虽然很多人误解了我的三观,到结局就知道了)。小说不该如此,这件事我挺反思的,算是犯了个新人的错误,但是这篇文一开始的立意就已经太过分输出三观了,核心就是如此,所以写到这都过了一大半也不可能改变,既然如此,我就继续完善它了~
谢谢看到这,每篇文都是一个进步,给我很多感受。总的来说,写文是个很幸福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