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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爱之名(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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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转向她。我想告诉她,大事不妙,我们跑不掉了。然而我一句话也抖不出来,只发出一声可悲的尖叫——简直和猪叫差不多。每逢十万火急的关头,我就特别擅长这种猪语。她也没有讲话。她一把拽住我的胳膊,念了一句我听不大懂的语言,眨眼之间,我们就出现在了别的地方。

建城667年金月15日,一场诡异的海啸袭击了贝洛伊萨城。关于这场海啸,历史学家有诸多记载。他们说,这正是这场天灾引发了后来的一系列变革。海啸给共和国的第三大城市造成了巨大损失,导致五万人丧生,二十五万人无家可归、一贫如洗。这结果已经够糟了,可更糟的是,由于贝洛伊萨被毁、无力再向首都供应粮食和其他货品,这些东西就得由其他地方运出,平添了六百里的运输路程,其中一百里还是陆路。很显然,这个工程没法完成。首都粮价在一周之内翻了倍,又翻了番。愤怒的民众聚集在维克多利努斯广场,又被广场卫兵驱赶了出去。他们转而来到国家粮库前,破门而入,却发现里面空空如也。谣言很快散布开来:粮食委员会长期非法挪用购置应急储备粮的资金,把钱拿去玩期货了。这个谣言,其实真的只是谣言。粮库之所以空着,是因为粮商联盟试图涨价,而粮食委员会正冒着风险和他们博弈。可倘若把真相公之于众,只会让民众更加愤怒。人们还开始质问修路款项的去向:政府本来计划在赫尔米亚和首都之间修建一条公路——供粮地发生变动后,这条线路成了运粮的必经之道,一旦建成就能节省三天的运输时间。可钱去哪儿了?政府一直避免正面作答。真相是,政府没钱。因为之前的潘克利亚战争耗资甚巨,考虑到国家整体经济形势脆弱,政府又否决了增税的提议。可这一点他们也不敢说,只好保持沉默。然而政府越沉默,民众便越坚信自己的猜测。

正当十人议会以为局势已经触底、不会再恶化之时,一桩重大事件发生了。一个姓费沃里安的人,维克多利努斯的旁系子孙,做了个梦:他的祖先向他显了灵,让他前往普勒西周边山区的一个洞穴,那里藏有一笔巨大的财宝。那是我的遗产,维克多利努斯的鬼魂告诉他,我之所以把它藏起来,就是留给我的子民在危急关头使用的。善用它吧。这个梦给费沃里安留下了万分深刻的印象,所以他真的去了那个山洞。然后他发现,那地方从洞底到洞顶都堆满了木箱,里面塞满了金币和银币。他费尽全力,才把其中一小箱搬到了自己的轻便马车上,将它运回城中。然后,他来到群众集结的维克多利努斯广场,把自己的发现和之前做的梦都公之于众,并给大伙儿看了装财宝的箱子。很容易想象,这个举动引发了何等轰动的效应。这个倒霉的费沃里安有生以来第一回被群众扛在肩头,送到了议事厅(几天以前,十人议会已经很明智地撤离了这个地方),在人民的拥戴下登上了维克多利努斯的宝座。人们说,费沃里安正是他那伟大祖先的转世化身。与此同时,十人议会把一半的皇家卫兵派去山间看守宝藏。后来留存于世的记录显示,他们的动机其实无可指摘,纯粹是打算用这笔天降横财来帮国家度过危机。然而,对于广场上的群众而言,这个举动只能有一种解释:维克多利努斯送来他的遗产,想拯救饥民于水火之中;可十人议会却想窃取这笔宝藏,以饱私囊。

皇家卫兵本就所剩无几,但假如那个时候,十人议会没有把其中一半人派出城去,局面也许尚能控制。结果却是,守在城里的皇家卫兵仅剩五千人,无论他们多么恪尽职守、训练有素,也抵挡不住全城的愤怒民众。他们遵照军团的光荣传统,战斗到只剩一兵一卒,与大约三万平民同归于尽,可也只挺住了一个小时。十人议会企图从下水道逃出城去,却被逮住了,不出几分钟,他们的头颅就被插在了广场凯旋门顶部的尖矛上。可怜的费沃里安正式改名为维克多利努斯二世,在蓝色尖塔神庙为他举办的加冕礼上——虽是临时草草准备的,现场气氛却十分热烈激昂——被冠以了“第一公民”的头衔。

小菜一碟。

你疯了,我对她说,你的精神完全失常了,这是唯一可能的解释。你杀了二十万人,只为了——

她茫然地盯着我,“是你说的。你想要这样。”

“我?”我真想动手揍她了,“你竟敢把这事怪到我头上?我是想帮助人们。”

“没错。”她耐心地说,“可你说过,人民是愚钝的。你说得让他们不开心。”

这句话在我脑中盘旋片刻。人民太蠢了,得让他们愤怒。是的,这话是我说的,好吧。

从这一瞬间起,我们陷入了一片痛苦的沉默。我意识到,她一定自认为受到了深深的伤害。毕竟她替我做了那么多,一切都是为了助我实现梦想。你应该先跟我商量的,我对她说。她却回答:“可我想给你一个惊喜。”这一刻,我真心怀疑她是在故意逗我。

当时我们仍然待在苏利姆贝西亚,即她用魔法把我们从贝洛伊萨瞬间转移来的地方。这里是山区,局势相对安定。动乱的消息一传出,地方政府就明智地封锁了进出本地的通路。不过当然了,这对我们丝毫不起作用。可我不想离开。那时候,我根本不在乎自己身在何处。肩负如此多的人命,让我良心深受谴责。我还估算了一下,结果证明自己最初的想法并不正确:我不是史上最坏的人。这个成就属于菲洛卡尔普斯,他在“伟大社会战争”里导致了超过百万人死于非命;紧随其后的是欧西帕,他害死了九十万人(你大概能回想起来,是他故意把瘟疫带进了梅瑟拉)。我的排名要靠后得多,大约居于十二三位,可这是因为竞争者都太丧心病狂了。我想自杀,但她不会放任我这么做的。我想杀了她,可那又有什么意义呢?

于是,我想出了那个聪明的点子:杀了她,然后自首求死。这计划很妙。我知道,她死而复生需要四十八个小时,因此我可以先杀了她,然后立即自首,死在绞刑架上(在布雷乌尼斯,所谓的简易程序审判是名副其实的简易)。等她活过来、发现我的计谋时,我的尸体已经僵冷多时,即便是她也无力回天了。这个计划差点儿成功。差点儿。

后来,我调整了计划,这回完全是以库瓦斯城的锯木场为核心,看起来远比上一回有希望。那些锯片不仅能杀了我,还会把我切得支离破碎。我万分确信,经过这个,她绝不可能把我拼回原状、救回人世了。

我低估了她。我总是低估她。

我对她了解尚浅的时候,就知道她的话不算可靠。虽然如此,有些事情她是没理由撒谎的,尽管我怀疑她撒起谎来根本不需要理由。接下来,便是她告诉我的一些事,是非真假凭君辨析吧。

她的父亲在一个制革场工作——瞧见了吧,谁会撒这种谎呢?——她家位于阿拉卓。别费心查地图了,没用的。那儿如今是一片低矮的丘陵,当地人犁田的时候,偶尔会从地里挖出陶器和骨头碎片来。在如今的威萨尼共和国南部,阿拉卓人曾经建起过一个小小的王国,可后来他们吃了败仗,亡了国。这事史书并无记载,因为(她说)当时人类还没发明文字呢。呃,所有女人都爱在年龄方面撒谎,可多数人是往年轻里撒的。

他们不会读写,却会加工皮革。制革场是相当重要的存在:许多男人都在那里工作。新鲜兽皮都是用二轮车从方圆数里的周边地区运来的。显然,阿拉卓人崇尚大家庭。她告诉我,她有四个兄弟、两个姐妹,而且没有一人夭折于童年。她排行倒数老二。她出生时,大哥已经能出门工作了,就在板岩采石场。家里不算富裕,但她也想不起什么时候缺衣少食过。她爱全家人,可最喜欢的要数排行第二的哥哥。他叫塔拉欣,比全体兄弟姊妹都高一头。塔拉欣年仅十四岁时,就能搬动父亲搬运的东西了,而且他还有双巧手。父亲估计:送他去当木匠学徒、甚至铜匠学徒都不成问题。对他们而言,进入这些行当无异于阶层地位的大大提升。总的说来,她印象中的家是爱意满满、温馨快乐,并且满怀希望与憧憬。

当她母亲杀死她父亲时,一切都变了。

她七岁那年,父亲暴毙。她记得当时母亲眼泪汪汪,兄弟们则异乎寻常地沉默。然后,一个邻居走进屋,又离开了;不过一会儿,治安官便来了这里,还带了十几个士兵。她后来才知道,邻居来探望原本只是想帮忙,却无意中发现死者嘴角残留着干涸的白沫,耳边还有些许板结的血痕。巧合的是,这邻居的兄弟几年前刚好死于误食毒蘑菇,所以她见过这些迹象。她担心起来:此时并非毒蘑菇生长的季节,死者怎么会误食呢?

治安官搜索了整个房子,发现屋后院子的水桶里藏着一个小小的陶罐,里面装着风干的蘑菇。罐口本来小心翼翼地用蜡封着,但已经被打开了。

她母亲几乎立马就承认了自己的罪行。这么做都是为了孩子,她说。她丈夫是个好人——以他的标准而言,但他永远成不了器。他没什么宏图大志,一辈子当个制革匠就心满意足——反正这辈子不会太长,因为制革匠通常死得早。可他死后只留下他们孤儿寡母,她又该怎么办呢?现在的她风华正茂,如果丈夫立刻就死,她完全可以再嫁,还很有机会找个前途光明的男人,让她的孩子过上优裕的生活。她看得出制革场的工头爱慕她,可他为人太爱体面,只要她丈夫尚在人世,他便不可能采取任何行动。今年秋天她攒了不少毒蘑菇,本来准备立刻下手,可丈夫突然犯了严重的热病,卧床不起。他似乎很有可能病死,那样一来,她就不必冒险亲自动手了。她把蘑菇晾干、藏好,想着万一他病愈了还用得着。最后,他痊愈了。她坦白地说,自己当时差点儿丧失勇气,好几次都想把蘑菇扔掉、把整个计划忘掉。可那时,她的大儿子开始在采石场干活儿。每天晚上看见他浑身脏兮兮、疲惫不堪地回到家里,还因为采石场的粉尘而咳嗽不止的时候,她这个做母亲的就难过不已。她想,假如她嫁给制革场工头,或者玉米店那个管事的——他看上去挺喜欢她的,这两人中随便哪个都能给她儿子谋份更好的差事,还能给女儿们找到登对的婆家。所以,趁那天孩子们都不在家,她把收藏起来的一半毒蘑菇煮进了汤里。她自己也假装喝了一碗,其实是把汤倒掉了。

最后,这个案子被提交到了国王跟前。他最近才从父亲那儿继承了王位,是个高尚的理想主义青年,喜欢哲学家和诗人的那一套。国王尤其崇尚真理与正义。他说,这两样东西是神的孪生女儿,缺了哪样,任何好东西都没法在世上存活。他强调得全面听取证言,于是审问了所有沾亲带故的人,包括死者唯一在世的亲人,他姐姐。当然,她一向爱护弟弟,所以伤心透了。国王还多次询问被告,有没有为自己申辩的理由,可被告翻来覆去只会念叨几件最基本的事实,还坚称杀夫是为了孩子着想,而非自己。国王明显听得很郁闷,最后判了她个死刑。

那之后,他们兄弟姐妹的日子变得非常艰苦。她家房子本是属于制革场的,所以他们被迫搬了出去。她大哥也丢了采石场的工作,因为没人愿意和杀人犯的儿子共事。他们只好流落街头,风餐露宿,沿路乞讨,最后因为流浪罪被抓了起来。国王非常反感乞讨行为,认为它是国家道德风范的毒瘤。他很同情他们(他是这么说的),特别考虑到他们是孤儿,遭遇不幸也显然不是他们自己的错;可法律就是法律,如果一时心慈手软开了特例,法律和正义的基石就会遭到破坏,人类就会沦落到野生动物的水准。所以,他别无选择,只好把他们移交给公共事务管理人,后者会给他们找份工作,让他们做些有益于社会福祉的事。

这话翻译一下就是说:他们会被送去修筑高架渠。当然,高架渠早就消失在时间长河里了,她告诉我,但当年那玩意儿可是一道胜景。它是一道细细的拱弧,位于两山之间,横跨了一道看似简直无法征服的峡谷。从城里出发,要走一天时间才能到它跟前。修好这高架渠、给城里输送洁净的饮用水是先王的梦想,因为城里每年都有数百人死于饮用污浊的井水。先王开了个头,他的儿子则耗尽毕生精力和资源来完成了它。三十年后,高架渠终于竣工,城里每个街角都建起了喷泉,西南边的那块干燥沙地则变成了一片宽阔的菜园,给市民供应新鲜便宜的蔬菜。

然而,建筑水渠本身却是一项可怕的任务。为了保证合适的坡度,让水流顺利通过,他们必须把其中一座山的顶部凿平。建造渠体的石块是五十里外的采石场加工的,因为就地开采的石材太软,不合用。事实证明,要从那么远的采石场运石头过来,他们根本造不出足够结实的马车。于是,御用工程师们新建了一条十分平坦光滑的道路,把滚轴放在路上、石块放在滚轴上,就能沿途拖动前行。为了挪动巨石,还得给路面涂上兽脂,这就意味着没法用牛拉车了,因为牛在这路上站不稳脚跟。所以,巨石得由众多男女来拉动,小孩则走在前面,往夯实的黏土路上涂抹兽脂。等石材被送到山间,人们便用巨大的起重机把它抬到需要的地方,再通过杠杆将其安进准确的位置。这项工程中随时都有不下五万人在共同作业,很多时候还不止这个数目。半数劳工都是战俘,来自吃了王国军队败仗的邻国。剩下的都是赤贫的本国人。国王的墓志铭上有这么一段话,强调在他统治下,这个国家没有失业者和乞丐,街头没有饥饿的儿童;无论年纪老幼、是否残疾,人人都有工作。为了筹集修水渠的资金,国王不得不出兵征服了西部平原周边的一些弱小城邦:没有掠夺来的贡品和战俘,这项工程压根儿不可能完成。国王在他的墓志铭里十分不情愿地承认了邻国的贡献;他说,不认可他们的牺牲是不公道的。

她告诉我,一开始,她和兄弟姐妹在采石场干活儿。这基本上是因为大哥在采石场工作过,而有经验的工人更抢手。大多数劳工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做,这样一来工作就变得既低效又危险。当时人类还不知道铁的存在,所以切割、打磨石块的工具都是石器。加工石块是项惨痛的作业。锤击石材、去掉不需要的部分时,石屑总是四下飞溅,他们时常被尖锐的碎屑割伤。她姐姐被戳瞎了一只眼睛;排行第三的弟弟受伤后伤口化脓,得败血症死掉了。他们倒是不缺食物——国王很重视这点——夜里睡在帐篷里,外面有人看守着不让狼群靠近。

他们只在采石场待了一年多,因为此后大哥就被征召入伍了。王国对克拉斯塔人的战事吃紧,于是把强制入伍年龄降低到了十七岁。大哥倒是挺高兴能离开,在他看来,当兵总比当采石工强多了。他在战争中表现突出,先是被提拔为小小头目,后来又当上了小头目。后来他在克拉斯塔首都攻城战中染上露营热病,于城破前夕丢了性命。因为整个家里只有大哥是熟练的采石工,他一死,剩下的人都失去了继续在采石场干活儿的资格。于是,他们被重新分配去了运石队。

在运石队工作有一些好处。对两个女孩而言,给路面涂抹兽脂,比凿石头这种苦活儿轻松多了。她最爱的哥哥塔拉欣被分配去了拖石块的小队,那儿的其余队员多是女人和老年男人。他又高又壮,尽管这活儿令人筋疲力尽,他却很高兴能摆脱漫天的尘土和乱溅的石屑;况且,现在不用终日敲击石块,他的双手和肩膀就不必遭受严重的钝痛了。这儿的食物分量不足,味道也差,但好在每逢渡河的时候,他们总有足够的净水可喝——她告诉我,采石场的水老是掺着许多沙尘,喝起来就跟嚼稀泥一个样。他们在运石队干了六个月,然后有一天,她那成了独眼龙的姐姐在滑溜溜的路面上摔了一跤。当时他们正走下一道陡坡,恰逢一块石头从滚轴上松脱,滚下坡去便把她压成了一摊肉泥。她的每一块骨头都碎裂了,人瞬间死亡。

几天过后,趁别人熟睡之际,她和哥哥促膝长谈了一次。对他而言,姐妹之死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他说,至今为止,他们一直唯唯诺诺地服从着,遵照长辈和上级的意志而活,可到头来得到了什么?他们失去了两个兄弟,一个姐妹;父亲被毒杀,母亲被吊死。如果继续留在这儿修筑水渠,他确信他俩也撑不了多久。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一切都太奇怪了,他说,凭什么会变成这样?他们的父母一直以来都是好人,对他们倍加爱护;从结果看来,母亲似乎爱得过了头,可她只是为他们着想,当妈的不都这样吗?他也不觉得国王绞死母亲有错,因为她亲口承认自己杀了丈夫;而且据他所知,要是他们没被送来修筑水渠,说不定早就饿死了。他不否认,自始至终,每个人都在尽量做正确的事,遵守法律,施行公平和正义。也许事情会发展到如此不堪的地步,仅仅是因为他们运气太差,他不确定,毕竟他不是国王身边那些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智者。可从现在起,塔拉欣说,他再也不管什么正确、公道和正义了。以后他在乎的只有一件事:拼尽全力让他俩活下去。不过他预感,如果继续待在高架渠工地,他俩也会小命不保。所以,他说,他觉得他们应该离开,去别的地方尝试别的生活。他也不知道该去哪里、做什么,也许只能边走边想。就他们两人,挑战整个世界;可在他看来,即使挑战失败,他俩也没什么可输的东西了。所以,她意下如何?

当时她九岁,塔拉欣十五岁。他们还剩下几件衣裳,都是管理穷人的官员以前分发给他们的。塔拉欣还有把小小的锤子,是在路边捡到的,他故意没交给工头。她记得他用古怪的眼神看着她,问:现在,我们只有一把锤子,要怎么养活自己呢?

她告诉我,头一个受害者的模样她至今记忆犹新。他们离开运石队后,在沙漠里走了整整两天,终于来到一小片房屋前。一条涓涓小溪从山间流下,他们走的路就从溪流上跨过。这儿有一座旅店。它和如今的旅馆不大一样,她说,就是一个商队大篷车暂停下来,用货物交换食物、歇脚处和牛马饲料的地方。大多数时候,来往这里的都是赶着牛车的大群客商;不时也有做小本生意的货郎,他们只靠自己背着一大捆亚麻布、一大桶酒或是黄油,步履蹒跚地行走;偶尔还有猎人,他们带着兽毛、兽皮和羽毛,穿梭在城市与乡野之间。她和哥哥杀掉的那人——他们原本没打算杀人的,可那是塔拉欣第一次下手,不知轻重分寸——是靠捕鸟为生的。他常在山麓丘陵地带设下涂了粘鸟胶的棍子,用来诱捕山雀。他背了一个大包,里面塞满了蓝的、绿的鸟毛,就是城中贵妇爱装饰在帽子上的那种。当然,那时他们还不懂这个。他们在路边的壕沟里躲了大半天,只见一辆辆大篷车绝尘而去,却没看到一个落单的客商。捕鸟人是头一个出现的,背上的庞大包裹高高耸在头顶上方,他们本以为里面装着面粉之类。等他们扯下他的包、发现里面除了羽毛什么也没有时,不禁心都碎了。

然而,正如他们母亲曾说的,人活着就要吸取教训。第二次动手时,他们事 先确认了目标带的东西能吃。结果,这回的战利品是黄油。目标带着一个几乎与自己一样高、形状有点像胡萝卜的罐子,还用绳子在把手上做了两个绳套,这样背起来更容易。塔拉欣这回手下留了情,结果当他们扬长而去时,黄油小贩还没断气,眼睁睁看着他俩一起抬着罐子离开了。他们走啊走,然后发现了山侧有一个洞穴。于是,他们在洞里停下,对着加了盐的黄油狼吞虎咽,直到一口也塞不下为止。

罐里还剩许多黄油,他们不想浪费。浪费食物可是罪孽啊。塔拉欣说,他们可以把罐子扛去邻近的镇子,卖掉剩下的黄油。她有些害怕:万一有人认得这罐子呢?她想。或者,万一那黄油小贩醒了过来,回到镇里,把自己被拦路抢劫的事情告诉所有人了呢?塔拉欣笑话她说,黄油罐的样子都差不多。要是有人拦下他们问话,就说罐子是从路边捡来的得了。

后来,看守她的狱卒告诉她,他们做错的地方,在于没有把抢劫对象灭口。狱卒是个好心肠的人,有个女儿和她年纪相仿。所以,得知她第二天就要被绞死,他实在感到怜悯,尽管她犯了抢劫罪和谋杀罪。他告诉她,不论杀人还是暴力抢劫,量刑都是一样的。这种犯罪都要做好相应的思想准备。可是,也别一心想着死,他劝解道。总有死刑犯能在最后一刻变成死缓犯的,尽管新国王不像他父亲,不大喜欢判人死缓。可是,狱卒说,你还有机会嘛。

我不知那天夜里她是如何入睡的。我在死囚牢房里就老是失眠,相信我。不过我猜,如果你是头一回入狱,因为焦虑恐惧而疲惫至极,倒是有可能入眠。不管怎么说,她睡着了,然后做了个梦。

梦中,她问道:你是我的母亲吗?

不是你以为的那个母亲,梦说,我长得像她,是因为你希望我像她,但你母亲是个愚蠢的女人。我可以成为你的新母亲,我不蠢。

她说:那又有什么意思呢?反正明天一早,他们就要绞死我了。

梦微微一笑。很久很久以前,她说,有个盲人姑娘。一天,她真正的母亲走到她面前说,看看这些漂亮的花吧。我看不见,姑娘说,我是瞎子。不,她真正的母亲说,你只是闭着眼。睁开眼睛吧。姑娘闻言照做了,然后她就看见了那些花。只要你不愿意,他们就无法绞死你。就算他们绞死了你也无妨。他们杀不了你。

她记得自己想道:这话说不通啊。可她还是问梦:那她从此都不瞎了?

对,梦回答说。因为她真正的母亲教她睁开了双眼。我便是你真正的母亲,我能教会你许多东西。

比如呢?

可梦只是摇了摇头。这无关紧要,她说,你自然会明白的。等你掌握能力后,细节就不重要了。重要的只有一件事:你,接受我为你真正的母亲。

好吧,她记得自己这么回答道,我接受你。然后呢?

梦笑出了声。再说一遍。

我接受你。她说。

再说一遍。你得说三遍。

我接受你。她说,好了吗?

梦发出一声愉悦的叹息。好了,她说,从现在起,一切都好了。我赐予你女巫的力量,而你同意接受它、拥有它、使用它,从此刻到永远。现在,梦轻快地继续道,你明白这意味着什么吗?

不明白。

我猜你也不明白,梦说。可没关系,已经完成了。想想你的人生吧。

我还是不想的好,她记得自己这么说。你刚才说的那个力量,到底是什么东西?

想吧,梦说,想想你的人生。你全部的人生,你,还有你身边的所有人,都努力在做正确的事。你母亲是这样,国王也是这样。对吗?

她耸耸肩。我想是的。

你所有的家人都死了。他们杀了你全家。明天一早,他们还要杀了你。现在,你觉得这就是公道,或是正义吗?这事对吗?

她思索了一下。我不知道,她说。不,我觉得不对。

我也觉得不对,梦说。所以,美好的意图会带来恶劣的后果。我再问你,你们抢了黄油之后,第一件做的事情是什么?

我们把黄油吃了。

梦点点头。你们饿了,吃了黄油。这是好事吗?

她记得自己回答:我觉得,是好事。我们本来很饿,后来不饿了。这很好。

哈,梦说。于是她想,自己答得很对。那么,我再问你,梦说,你们是有意抢黄油的吗?你们是有意打晕那个黄油小贩、伤害他的吗?

是的。

那么,梦说,恶劣的意图也能带来美好的后果。你们吃到了黄油。假如你们没吃,很可能已经饿死了。你们怀着坏的意图,结果却是好的。

对,可是——她一顿,感到一头雾水。这些话都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梦说,你明天不必死了。说一件美好的事给我听听,一件最美好的事。

她思索起来。她回忆起了年幼时父母教给自己的话。爱,她说,爱是最美好的事。

我明白了,梦说。你有爱过任何人吗?

当然了,她说。我爱我的家人,父亲母亲,兄弟姊妹。我当然爱塔拉欣。

好,梦说。那他们都死了,你做何感想?

我觉得非常难受,她说,非常、非常难受。

当然了,梦说。爱,这世上最美好的事,会让你非常、非常难受。它向来如此。其实,爱是这世上最恶劣、最糟糕的东西,因为它伤害起我们来,造成的痛楚远胜过其他任何事,不论火烧、断手断脚还是分娩。爱比死更糟糕,因为它会不断地伤害活着的人。爱是天底下最恶劣的东西,因为我们总在失去所爱之人, 总会痛不欲生。你觉得这话对吗?

对,她说,我觉得很对。

可梦朝她微微一笑,说:我已经赐予你女巫的力量。从今以后,凡是你爱的人都不必死了。现在,回答我,她继续道,这是件好事吗?

如果这是真的,就是好事。

是真的,梦说。我不会欺骗你,我是你真正的母亲。你有了女巫的力量,而这股力量才是世上唯一的好东西。这唯一的好东西,能让你随心所欲做想做的事。其余一切都是坏的,是邪恶的、伤人的存在。只有女巫的力量是好的。所谓好,就是能够做你想做的事。你懂我的意思吗?

如果是真的的话。

唉,你真是无可救药,梦说。然后她醒了过来。

她记得自己想:这只是个梦。一明白这点,她不由得伤心起来。她想,我真希望它不只是梦而已。我真希望自己能让那扇牢门自动打开,然后我就能走出这牢笼,重获自由了。

牢门自动开了。

她记得自己盯着牢门愣了一会儿,然后想:我一定是还在梦里。但她起身走到门边,探出脑袋往外一看。外面的过道上空无一人。她想:我不能大摇大摆地走出去,他们不会准许我离开的。然后她回忆起了梦告诉她的话。她走出监牢,沿着过道走到另一扇门前。她冲着房门微微一笑,于是门自动开了。

门里面的人正是那狱卒。他回过头来,目瞪口呆地瞧着她。她想:我恨这些狱卒,就是他们把人关进牢里,又送上绞刑架。我希望这人的脑袋炸开花来,就像我们用力捏雪球时,雪球爆裂开来的那个样子。于是,狱卒的脑袋爆裂了,脑浆飞溅四墙,然后她走过他的尸体,继续往前走去。

我必须找到塔拉欣,她想。起初,她不知道该从哪里入手;随后,她的脑海中自动浮现出一幅画面。紧接着,她突然就不在过道里了。她出现在了户外,广场之上。她抬头望向通往城市主街的大拱门,然后便看见了塔拉欣的头颅。他的头被插在了一根锈迹斑斑的铁矛上,嘴巴与双眼大张着,表情充满恐惧。她盯着它瞧了一会儿,然后穿过拱门,朝主街走去。

那天夜里,她睡在一间旅馆的温暖床铺上。梦来找她了。怎么了?梦问。

你骗了我,她说。塔拉欣死了,他是我最爱的人。但你说过,我爱的人再也不会死了。

当时他已经死了,梦说。可从现在起,一切都不同了。你拥有女巫的力量,世上唯一的好东西。从现在起,你爱的人永远不会死。

她对着梦笑了笑。我一直都在做梦,对吧?她说,过会儿我就会醒来,发现自己还在监狱里。

梦说,或许吧。可如果这真是梦,别醒来不就好了。

她皱了皱眉。这听上去很聪明,她说,可我觉得没有任何意义呀。

梦看着她,说:那我们假设女巫的力量只是个梦好了。在梦里,绝无可能的事也能发生,比如魔法。在梦里,那些我们挚爱、但已离世的人也能回到我们身边。在梦里,我们可以随心所欲。但女巫的力量并不是梦,它是真实的。

是吗?真的?

噢,是的。只要你别醒来。

然后(她告诉我)她醒了过来。这回,为了确认自己的能力,她让床飘离地板,绕着房间飞了起来。

趁我想起这事儿了,告诉你们:大革命后,共和国被推翻、维克多利努斯二世刚刚建起理事会时,他们设立了一个真理与正义委员会,专为过去三百年间所有因“叛国罪”被处死的人平反。我可怜的父亲——愿神让他安息——也被平反为“人民英雄”。他们在废墟纪念馆的东北角给他精心打造了一座小小的雕像。不用说,那雕像一点也不像他本人。

我仍记得那个夜晚,那时我们还愿意彼此交谈。当时,我们刚从萨珊国奥尔米格特的地方金库偷回了三十二万钱币,正待在旅馆马厩旁的小房间里歇脚。金银堆积盈屋,我们只好坐在盥洗台边上。

“她说得不对。”我告诉她,“这不可能是梦,因为我也在里头呢,而我知道自己醒着。”

她耸耸肩,“也许这是我俩共同做的梦。”

“没有这种梦。”

“那倒是,”她承认,“可世上也没有魔法才对。”

我不买账。“如果这是梦的话,”我说,“那也该是我的梦,而你并非真实存在。那样一来,你就是我梦中的情人了。你确实是我的梦中情人。”我礼貌性地补充了一句,“可我认为你是真实存在的。”

“非常感谢。”

“所以说,”我得意扬扬地总结道,“这不是梦。也即是说,”我继续,“她说得不对。她在误导你。”

她摇了摇头。“她不会误导我。”她说,“她是我真正的母亲。”

这是循环论证啊。“那你之后还见过她吗?”我问。

她叹了口气,道:“没有。这么说吧,算有一次。我不太确定。我的确看见 她了,可我觉得那是在做梦。一个真实的梦,”她解释道,“而不是——呃,幻觉。”

我吃了一个蜂蜜蛋糕。萨珊菜其实不合我的口味,但我挺爱他们的蜂蜜蛋 糕。“但她的话还是不对。”我说。

“我希望你别再这么说了。”

“她错了。”我坚持不懈,“她说世上没有正邪之分,做你想做的事就好。这话就不对,已经在很多方面被反驳过无数次了。萨洛尼努斯《矛盾论》的第三本——”

她打了个呵欠。“不是说做你想做的事就好,而是说要有能力做你想做的事。二者区别大了。这话没什么好反驳的,因为它确实不假。另外,我见过萨洛尼努斯,他是个白痴。”

我目瞪口呆,“你见过萨洛尼努斯?”

“在我看来,”她说,“女巫的力量是一种——那话怎么说来着?独一无二的 特例。管制其他人的规则对我们无效。然而正因为我们是唯一的特例,才反过来证明规则普遍有效。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你从没告诉过我你见过萨洛尼努斯。”

我记得自己睁开眼来。阳光深深灼痛了我的双目。我想,噢,去他妈的。

她俯视着我。她看上去哀伤至极。“对不起。”她说。

这是我印象中她最美丽的一瞬间,尽管她的眼睛已经哭红了。

“我还活着,”我说,“我身体还齐全么?”

她点点头。“我真的很抱歉。”她说,“我从没想到你居然这么不开心。我以为——”

“以为什么?”

“我以为你只是——只是因为没有得到你想要的东西。我以为,一定是我没搞清楚你真正的愿望。我以为你想做的就是偷东西,你一直说自己骨子里是个贼。”

我是那么说过,偶尔。

“所以,”她继续道,“我以为只要我们四处行窃,从全世界最大的金库和银行偷钱,你的心情就能好起来。我以为你想要的就是这些——行窃,永葆青春,有个漂亮情人,并且永远不必担心被捕、受伤或者死亡。我以为这就是你想要的一切。”

“你现在还这么想吗?”

她用指节擦掉眼角的一丝泪。我以前从没见她哭过。“因为她说过,能随心所欲做想做的事,是世上唯一的好事。”

“我想做的,”我缓缓地、温柔地告诉她,“就是摆脱你。”

然后我出门走上了大街。她没有试图阻止我。离开旅馆大门二十码之后,我停下脚步,把精神暂时集中在了脖子后面。没有虫子咬我。连一丝痒酥酥的感觉也没有。

我在附近瞎转悠了一阵,不知不觉走进一家酒馆。一两杯酒下肚后,酒劲还未上来,我便意识到旁边站了个人,他正盯着我看。是个六十岁上下的肥胖男人,长着一头卷曲的白发,穿了一袭昂贵的红色长袍,领子是皮毛做的。他目不转睛地瞧着我。

显然,我本该大为警惕的。然而,当时我正处于一种什么也不在乎的心境。我又喝了一杯酒,然后起身朝那人走去。他一刻也没垂下目光,或是转脸看向一旁。

“您这样看着我,是有什么事吗?”我问。

他仍然瞧个不停。“是啊,”他说,“请坐,让我请你喝两杯吧。”

“那就来一杯,谢了。”我说,“我认识您吗,还是因为别的什么?”

他闻言大笑起来。“这句话,”他说,“问得太他妈好啦。总的说来,你应该不认识我。可问题是,我认识你吗?”

“此话怎讲?”

“我没理由认识你。这不可能。可最最奇怪的是……”他给自己倒了一小杯白葡萄酒,小口啜饮着。在我看来,他完全没有醉酒的迹象。“你长得很像我以前见过的一个人。”他说。

“噢,是吗?”

“一模一样。”他咧嘴一笑,“所以你不可能是他,”他继续说,“因为那是近四十年前的事了。你多大了?十九?”

我耸耸肩,说:“我长了张大众脸。”

“屁话。”他眯起双眼打量我,仿佛我是合同上的小小印章。“听着,因为你显然不是他,那我就给你讲讲,为啥我这么在意这个人。将近四十年前,那个和你长得一模一样的小孩儿差点杀了我。”

“真的假的。”

他点点头。“噢,是真的。”他说,“你看,我是个金匠,我老爹从前也是金匠。 当时发生了很多起入室盗窃案,所以老爹和我整夜都拿着剑,坐守在铺子里。后来,那家伙真的来了,还捅了我一刀。我差点儿丢了小命。”

“差点儿。”我说。

“对。显然,我没死成,不然也不会待在这儿啦。”他顿了一下,“你长得像父亲,对吧?”

我夸张地耸耸肩。“不知道,”我说,“我从没见过他。我母亲也只见过他一次。纯属交易。”

“啊。”肥胖男人咧嘴笑了,“好吧,那么,这也许说得通了。”他说,“我没有冒犯的意思。毕竟,又不是你的错。”

“我想也不是。”我说,“其实,我这辈子一直活得清清白白,全部精力都耗在了帮助比我更不幸的人上头。”

“当然清白了。”肥胖男人说,“不管怎么说,那事已经过去很久啦,而且,最后我也没受到什么伤害。”他往前一倾,冲我露出一记故作奸诈的眼色,“其实吧,”他说,“结果正好相反。”

“什么意思?”

“一件大怪事。”他说,“我是很多年后才知道的。”他说了下去,“老爹在去世之前的那几年才告诉我的。肯定是你这辈子听过最奇怪的事儿。”

“快讲呀。”

“好吧。”他停下来啜了一口酒,“就像我刚才说的,那个贼——他也许是你 老爹,也许不是,反正我们永远也没法知道答案了,我猜——他捅了我一刀。所以,别人叫来医生,用海绵给我周身消了毒,确保伤口干净之类的。总之,他们用缠了羔羊毛的小签子在我肚子里搅来搅去的时候,你猜发现了什么?告诉你,发现了一个该死的大肿瘤。他们说,这玩意儿原本是没法切除的,但那贼恰好一刀把它割掉了,切口又干净又准确,没有哪个外科医生做得出来。后来我 就痊愈了。要不是那贼捅了我一刀,我肯定活不过一个月。这事儿千真万确。你说,你这辈子还听过更离奇的事吗?”

我看着他,盯了很长一段时间。“还真听过。”我说,“但这事儿也差不了太多了。”

所以,我当然必须回到旅馆。她还坐在我离开时她坐的位置。我觉得她压根儿一动也没动过。

“你能改变过去吗?”我问。

她耸耸肩,“我不知道。我没试过,但应该不行吧。怎么,你想让我改变过去吗?”

“没什么了。”我说。我在她身侧的床沿坐下,问:“为什么选我?”

她茫然地注视我。“我一点儿也不知道。”她说,“为什么这么问?”

我思索了一下自己的答案。“我刚刚才发现,”我说,“我这一辈子过得清清白白,所有精力都耗在了帮助比我不幸的人上头。”我无力地咧嘴一笑,“这真是个意外之喜,相信我。”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她说。

我给她解释了一番。“所以,”最后我总结道,“我不是杀人凶手;我其实还救了那人一命。没错,我做学生时的确偷了很多东西,可我把所有钱都给了别人、给了朋友,他们觉得没有那钱自己就死定了。后来我们偷了——事实上,行窃的活儿全部是你干的,我多数时候只是在那儿站着而已——我们偷了很多东西,但这只是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而已。”

她看着我,“真的吗?”

我耸耸肩,“偷来的钱,我们手里已经丁点儿不剩了,不是吗?我们不是扔掉了、送给别人了,就是花掉了。我们从政府和富人手中抢来了钱,最后这些钱几乎全部流进了穷人的兜里。呃,”我换了个说法,“相对比较穷的人手里。另外,没错,我说的话导致你害死了几万人,可结果呢,十人议会因此被推翻了——我 不知道当初维克多利努斯为了建立共和国,造成了多少伤亡,但我估计数字一定不会少。现在执政的家伙也和以前那些混蛋一样坏,可这不是我的错;如果要怪,不如去怪当初把国王赶下台的维克多利努斯好了。”我说,“我一直都在造福他人,从来没有为自己打算。你说说,这事儿是不是挺神奇的?”

她扭开了目光。“正如她说的,”她告诉我,“意图不重要,行为本身才重要。”

“你信这个?”

“我其实不大关心这个。男人才考虑这种事。”她重新看向我,“我做的一切只是为了爱。”

“就像你母亲。”

她点点头,“没错。”

我深深地、缓缓地吸了口气。“那如果我想离开你,”我说,“如果这是我真正想做的事,你会放我走吗?为了爱。”我补充了一句,“因为你爱我。”

她浑身一颤,“她说过,我再也不会失去我爱的人了。”

“她撒谎。”我告诉她,“很久很久以前,你就失去我了。”

我没有离开。一来,是因为我不相信她会放我走。我怎么知道爬进我头发的虱子不是她,街边跟着我的狗不是她,飞在头顶三百米处的鸟儿不是她?至少,当她是人类时,我还能知道她在哪儿,也能隐约猜猜她想干什么。可关键是:我从来猜不透她的想法。我亲手做的一切,很可能都只是依了她的意愿,受她引导、操控。我毫不怀疑她可能故意害我再次被关进牢里,仅仅是为了再次把我从牢里捞出来;而我连想都不愿想,为了把我弄进去,她干得出什么样的事来。当某一天,你突然发现自己清白无辜得跟冰雪似的,做起事来反而会束手束脚。这就是我留在她身边的另一个原因:毕竟,我无依无靠,除了偷东西之外毫无谋生的本领,然而行窃对我已经没有吸引力了。神灵保佑,我现在得守住自己的高尚节操啊。

所以,我留在她身边纯属权宜之计。不,并不完全如此。自从我试图——其实成功了——自杀,纵身跳进库瓦斯城的锯木机以来,我们还是像以前那样相处。至于跳锯木机这个举措,要是哪个人不惜一切代价也要自我了断,不稀罕选择痛苦较轻的自杀方式,那我推荐他也这么做。总的说来,我觉得最后是她的道歉动摇了我——当我死而复生、醒转过来时,听到的第一句话:对不起。

接下来的几天我都在思考。关于爱,我想了很多。我意识到,自己压根儿 不知道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我回想了萨洛尼努斯在《伦理学》中对“爱”的表述,也即常识中的标准定义:爱是一种精神状态,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会珍视他人胜过自身。我试着把这个定义套用在她身上,却觉得不大吻合。她说她爱我,而幸福之于她,就是永远不会失去所爱之人。按照那个标准,守财奴爱他的金子,因为他不允许自己花掉它,哪怕煤炉已空、而他自己就快冻死。但那不是爱。我把定义稍稍调整了一下:爱是一种精神状态,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会把他人的幸福快乐视为自己首要的关心目标。好吧,这就能解释她为什么要向我道歉,为什么在误以为我喜欢偷窃的情况下,要耗上三十多年陪我偷遍各地国库了。总的说来,我觉得她并不怎么擅长爱人,尽管这不代表她不爱我。她爱得情真意切,却丝毫不得要领。毕竟没人是完美的。

我仍然没有得出一个满意的定义。好吧,再换个说法:爱是一种精神状态,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会珍视他人胜过自身,把他人的幸福快乐视为自己首要的关心目标。我总感觉这个定义有点妥协的味道,就像某个委员会煞费苦心制订出了一个提案,又做了不少幕后交易才让它获得多数票通过。不管那么多了。这个定义不行也得行。

接下来是最困难的部分:把这个定义套用到我自己身上。要说我珍视她胜过自己,那实在吹得有点离谱了;但是,考虑到我拼尽全力也要把自己绞成碎肉,以打破她复活我的企图,我似乎真是把自己看得一文不值,即价值为零——如果不能为负的话。她在我眼中的价值至少是大于零的。至于另一句话:好吧,我想,为什么不呢?相守三十年不是件微末小事,无论期间是好是坏抑或糟糕透顶,它毕竟延续了如此漫长的时间,有它的分量,不是随便说句拜拜或者一转身,就能抛在脑后的。我回想了一下这些年来自己耳闻目睹的几段包办婚姻:那些夫妇从一开始就互相看不顺眼,之后也没能培养起多少感情,尽管如此,相伴好歹胜过独自一人。不,这个例子没有举好。我想说的事实很简单:我过去之所以没有离开她,仅仅是因为我根本无法离开。无论我逃去哪里、如何伪装,她总能跟上来。真有点类似那句老话:就算走到天涯海角,你也无法摆脱自己。同心,同德,同体。

我想,我已经和她绑在一块儿了,就连死亡也没法把我们分开。倘若我把余生都用在让她幸福快乐这事上头,或许不失为解决问题的一个方法——假如这问题还有任何解决的可能的话。你这是在想些什么啊,我对自己说,你疯了吧。可是——

没错。可是。

抛开动机不谈的话,我这辈子确实过得无可指摘,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不论从哪个方面看,我都是个把爱献给了全人类的人。我心怀恶劣的意图,却造就了美好的结果,与过去的她截然相反。或许,爱这种东西只有在冷却状态下,才能锻造出成果。就像金属薄片,经历千锤百炼,才能被敲打成可用的形状。它和金属条不同,不能在火里烧成白热状态,然后弯折、流动、镦粗(3) ,最后完美成型,甚至在表面印上锤头的标记。它太单薄、太脆弱、太易碎,经不起被烧得赤热。或者,再打个好懂的比方吧:战争打起来怒火滔天、轰轰烈烈,停战议和却是个缓慢又艰难的过程。双方得一步一步地妥协,弃其不欲弃、为其不欲为,目的是达成一个共识,让彼此尽管不情不愿,但终于能说一声:将就了。

如果死不了,能够“将就”活着便是最好的打算了。

“那么,”她说,“你现在想怎么样?”

我一声叹息,说:“你没听清我的话么。”

“不,我听清了。”她皱起眉头,“只是——如果你不喜欢偷东西,那你喜欢 什么?”

这话令我不禁莞尔。“你猜怎么着,”我说,“过了太久,我都忘记了。但重点不是这个。重点其实很简单:我想让你开心。”

“噢。”她说。

她带我去了卡里西昂山的顶峰。

那是全世界的,人们这样说。我们曾经相信,卡里西昂是诸神的居所。他们住在巨大的金色宫殿里,周围云封雾锁。据世人所知,从未有人类到那里去过——当然,除了她和我。但是,我觉得我俩不能算在“人类”里头了。

我呼吸困难,还以为自己哮喘发作了。但她解释说(与此同时,她施法在我们周围罩了个球形气泡):山顶的空气十分稀薄,几乎没有用处。我放眼望去,只见一片云海。我什么都没说,可她大约从我的表情猜到了我的想法。她嘴里念念有词,于是云破日出,让我看见了底下的整个世界。

当你站在一个至高点,能够一览整个世界的时候,全世界看上去是什么模样?呃,在我眼里,就和拼布棉被差不多,就是你在贫民家里看到的那种。一看见拼布棉被,我就不禁联想起探望退休的仆人和穷亲戚。

“如何?”她问。

“什么如何?”

“这些都可以是你的。”她说,“只要你想要。”

我俯瞰着地面上的王国。我能看见贝洛伊萨海湾蓝色的曲线,还有湾内沿岸的山脉;群山之外是瑟瓦蒂亚,梅索格大草原,名为“舞厅地板”的平原缓缓倾斜向帕诺萨伊克海。我能清清楚楚地瞧见亚薇尔洛半岛上的弯曲山脊。其间有一点闪耀的光芒,一定是亚彻神庙的金色穹顶。我四下缓缓寻找,终于看见了耸立在库瓦斯城上方如针尖般的塔群。我曾经去过的所有地方,未来可能前往的所有地方,在这里都一览无遗。“那又有什么意义呢?”我问。

她叹了口气,然后云海翻涌着合拢了。空气冷得让人难受。“我想回地面去了。”我说。

“有一次你说,”我开口问,“你见过萨洛尼努斯。是真的吗?”

她耸耸肩,“真的。”

“我想,我希望能见他一面。”

她久久地、疲惫地看了我一眼,“你真的想吗?”

“真的。”

一声叹息。“好吧,”她说,“我看看能做些什么。”

我对她信心十足,可能比她本人更有信心。不过,她终究找出了法子。想回到过去,你显然得绕着整个世界从西往东飞,飞得比无敌骄阳的光箭还快。我并不是无敌骄阳的信徒,好在这一点不构成障碍。我本来还好奇,到时我们要坐在什么交通工具里面绕着世界飞?然而时机一到,她只是口中念念有词,然后我们突然就浮在半空中了。我闭着眼睛尖叫起来。其实,我完全感觉不到自己在移动。尽管深感可耻,我还是得承认自己吓尿了裤子,而我上回尿裤子都不知是多久以前了。

她在冲我喊些什么,可我听不清内容。于是她喊得更大声了:“安静点儿!”

我睁开双眼,发现我们还站在原地,和刚才相比一动未动。看样子失败了。

“好,”她说,“我们到了。”

不,我们没到。我想开口反驳,却意识到我们所在的地方是维克多利努斯广场,而这地方四百年来从没变过样。唯一的例外是议事大楼,它曾被烧毁又重建。我扭头朝它看去。它的屋顶是平的,而非穹顶。噢,我暗叹。

“到这地方,”她说,“来的时候其实挺容易,回去就有些麻烦了,我们也许得绕绕远路。”

“我们来这儿干吗?”我问。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她看着我,说:“你想见萨洛尼努斯。”

噢是的,我想见他。可我死活也想不起来为什么了。“没错,”我说,“我们去找他吧。”

我们开始朝官衙走去。“我们干吗走这条路?”我问。

她冲我微微一笑。“因为,”她说,“我百分之百确定他在什么地方。跟我来吧。”

官衙。我努力回想着。那地方是不是正好在举办一场什么仪式,比如颁发荣誉学位,或是授予金色马蹄骑士爵位之类?可这种仪式通常都是在皇宫或蓝色尖塔举行。据我回忆中的历史课内容,四百年前,官衙只是审判犯人的地方。

“有意思。”我说,“我们真的要见到萨洛尼努斯了?他是我心目中的完美英雄啊。”她走得飞快,我一边说话一边追赶她的步子。挺不容易的。“我一直觉得,假如神要审判全人类,说:‘给我指出一个毕生德行无亏的人来,不然我就发场大洪水,把你们统统淹死。’这种时候我们不用担心,只要用手指指萨洛尼努斯,神就会说 : ‘抱歉,耽搁你们的时间了。’他的头脑一定是人类当中最棒的。”

“走这边。”她说。

她带我走进一条窄巷。我认得这巷子,里面有家我以前常去的酒馆,那儿 的常客都是赌徒和喜欢高谈阔论政治的年轻人。酒馆花园和旧监狱共享一堵后墙。到达那儿后,我才意识到酒馆还没建起来,而旧监狱这时还是新监狱。旧监狱墙上有道门,本是用墙围起来的,里面放了个冬天温酒用的铜罐,新监狱的门外却还没有这道墙。门口有两个执勤的看守,出于某种原因,他们都睡着了。

“噢,别这样。”我说。

“这边走。”

我记得是贾里库斯担任首席执政官的时候,人们把旧监狱的内墙全部敲碎,将其改造成了一个宽阔的大厅,用来接待外宾。我大约十二岁那年,也被父亲带去过那里。我记得在那儿见到了一个又老又肥的秃头男人,是个大人物,尽管我想不起他叫啥了。看到眼前的内墙,我真心感叹:几堵墙竟能造成天壤之别。

监狱这种地方,我得承认,实在不是我的菜。“我不喜欢这地方,”我告诉她,“我们回去吧。”然而她就像没听见我的话似的,只顾低声念叨着方向:第三个岔道口左转,第二个岔道口右转,第一个右转,第三个左转。我是个路痴,只好任由她集中精神找路了。

“三,”她说,“四,五,六。”她停了下来。我们站在了一扇结实的橡木门前。我们位于一道光线阴暗的石廊里,前面排列了差不多一百扇一模一样的门。这里弥漫着一股熟悉的气味,令我胃里翻腾不已:尿骚味、煮白菜味、铁锈味的混合体。墙根三英寸处结了一层白色的硝石垢痕。有些东西从古到今都没变过。

“肯定搞错了。”我说。

她却用下巴指指牢门。“建城277年,帕拉利亚月十七日。”她说,“他在这里面,我百分之百确定。你准备好了吗?”

“他是为什么被关进来的?”

“偷鸡。”她说着,把一只手掌平放在门上。我听到一道拨弦似的声音,接着是一记响亮的“咔嚓”,然后门晃悠开了。

我跟在她身后走进门内。有个男人躺在屋里的一张石台上,一只手正好放 在裤裆里,一见我们,他立马把手抽了出来。男人看上去有六十岁,个头矮小,上半身消瘦,一脸乱糟糟的花白络腮胡子。他瞪着她。

“噢,天呀,”他说,“是你。”

“你好。”她说。

他把脸转向了墙壁。“滚。”他说。

不必问,我也知道了。萨洛尼努斯。

“别这样。”她说,“我是来救你出去的。”

“拜托。”萨洛尼努斯对着墙壁说,“不需要。真的。”

“如果你留在这儿,”她说,“他们会吊死你的。”

“什么?”我说,“就因为偷了只鸡?”

她瞪了我一眼。萨洛尼努斯仿佛根本没听见我的话。我突然觉得,他压根儿没意识到我的存在。“那又如何?”他说,“我不在乎。”

我想起来了:四百年前,盗窃仍然是一项死罪。“别犯傻了。”她恳求道,“你 知道不管怎样,我都会照顾你的。走吧,趁卫兵还在其他地方巡逻。求你了。”

我隐约记得,萨洛尼努斯在五十四岁发表了最后一篇影响重大的炼金术论文。这之后再也没有关于他的确切记载。人们一般认为,他退休后安宁地度过 了余生。“我只希望,”他说,“我只希望你别来打扰我。”

她扭头看向我。显然,怎么做取决于我。“看在神的分上,”我说,“你不能 眼睁睁留他在这儿等死。他是——”

她微微点了点头。然后,牢房的后墙轰然倒塌,扬起一团尘雾。

“这么说吧,”四百年零五分钟后,她说,“你又干了一件了不起的好事。你救了萨洛尼努斯一命。”

经历刚才那段原地不动的飞行,我仍然头昏脑涨。“他是个偷鸡贼。”

“是的。而你救了他,不然他死定了。”

我几乎站不稳,只得在湿漉漉的铺石地板上坐下。“他是个贼。”我重复了一遍。

“和你一样。”

“对啊。”我恶狠狠地瞪向她,“是不是因为你?”

她耸耸肩。“他天性如此,”她说,“尽管大部分被压抑了,可这就是他的天性。他一辈子都在惹麻烦。他一直都没什么钱,你知道的。”

“可他写了《基本原则》啊。”

她在我身畔坐下。“噢,没错。”她说,“事实上,是在监狱里写的。他的大部分作品都是在监狱里写的。因为没有别的事情可做。”

“可那——”

她冲我莞尔一笑。“如果你愿意,”她说,“我们可以去四百年以后,看看别人替你塑的雕像。”

我大张开嘴,却一丝声音也发不出来。也许,幸好发不出来。

“你的雕像,”她一边说,一边用手指了指,“会在那里,”她说,“就在邮局旁

边。是镀金的铜像,出自佩拉奇亚之手。你会喜欢他的手笔的,非常卓越。”

“雕像……”我说。

“当然了。你可是推翻了共和国的人啊。”

我长长地、深深地吸了口气。“推翻共和国的是费沃里安。”我说,“维克多利努斯二世。”

“不,”她说,“是你。九十年后,他们就会发现事情的真相。理事会垮台后, 他们建立了第二共和国。再过二十年,他们就会塑起你的雕像。很不幸他们把你的名字拼错了,可我也没办法。”

我看着她。“你爱过他吗?”我问。

“谁?噢,你说萨洛尼努斯。是的,”她说,“深爱过。”

“后来发生了什么?”

她转身看着我。“我遇上了别人。”她说。

从那一刻起,我意识到自己——该怎么说来着?事先被提了个醒?我得知迟早有一天,她会选择别人,而我们就到此为止了。这个想法令我惊愕又恐惧。我会失去她。我爱她。

或许这才是爱的本质——意识到会失去。在明白这一点的瞬间,我对她的爱突然变得无比之深。

从很多种意义而言,那段时光都如田园牧歌一般美好。那段日子持续了十七年,尽管这十七年如同弹指一瞬,仿佛我们从东飞到了西、速度比无敌骄阳还快:我们静止不动,地面却在我们周围猛烈地旋转,就像钻头的夹盘。我无比确信,那是我人生中最开心的时光——我知道有一天会失去她,知道一切终将结束,还知道一切结束后我会颓丧悲惨得超乎想象。我想可以这么说:这是由坏原因造就的好结果,或者说,因为注定的悲剧而产生的美好。坦白地说,如今的我已经想不透这种事,也不在乎了。如果你有兴趣了解更加严谨专业的道德学理论,不如去翻翻萨洛尼努斯的相关著作;前提是,你在乎一个偷鸡贼的见解的话。

还记得那些被人驯养的鸬鹚吗?它们成天捕鱼,却一只也吃不下肚。它们和我的区别在于,它们的项圈是看得见、摸得着的。那一刻来临时,我们正好倚在马勒斯汀的柯里斯堤岸上观赏鸬鹚,望着几叶扁舟在夜潮中沉浮。我觉得,这世上再没有比柯里斯更美的地方了。当然,当年的柯里斯和现在不是一个模样,还没有修建起新码头。我记得,当时我在想:要是这个瞬间能永远延续下去,那该多好啊。这念头是很老套,可根据我的经验,爱情确实就是这么千篇一律。我依稀记得,当时她在吃苹果,我则拿着一本书,《梅森蒂亚的安提戈谈道德责任》;我觉得是这本。我本该在大学一年级就读这书的,却一直没抽出空来。然而我只读了不到半小时,目光便完全被扁舟和鸬鹚吸引住了。

“我们应该去巴林斯。”她说,“在入海口看日出,那可是世上最美的景色。你会喜欢的。”

“我很乐意去。”我说,“什么时候动身?”

“只要你愿意,随时都行。”

然而,我想,就是在那一瞬间,她瞧见了他。他站在一叶扁舟的船尾,正转过头去,兴高采烈地冲着后船上的老头儿在喊什么。他只是个男孩,不过十八九岁。他也许刚刚逮到了很多鱼,或者是为了别的什么,我不确定,总之他看上去充满快乐,洋溢着纯粹的幸福。我不过瞥了他短短一眼,却足以令这个瞬间深深刻入脑海——就算后来什么也没发生、我也无缘再见他一面,恐怕我同样会记住这个场景。我想,他之所以引起我的注意,是因为我本来已经不相信这世上还存在那么多的快乐了。

“你猜我想来点儿什么?”她说。当时我并没有看她,故而也猜不出她脸上是什么神情。

“什么?”我问。

“刚刚烤好的马鲛鱼,蘸着蜂蜜和黄芥末酱。”她说。

我笑出声来。多少年来,我不管吃什么都味同嚼蜡,也怀疑她压根儿就不 需要进食。可那又如何,我想,她想吃就吃呗。“要吃这个,现在可是天时地利啊。”我说。

天有些凉了,而我外出时只穿了一件束腰外袍。我们走上前去,选购马鲛鱼。她似乎没有径直走向那条船,那个一脸欢快的男孩的船;但当我们走到他跟前时,她开始仔仔细细地检查每一条鱼,问起了一些非常内行的问题。咱们回家见,我对她说,然后走开了。我沿着步道一路返回,隐隐约约回想起了马鲛鱼的味道,这似乎是我当时脑子里唯一的东西。

两天后,她说:“结束了。”

我没明白她的意思,“什么?”

“你和我结束了。”她说,“很抱歉,但我不爱你了。我认识了别人,爱上了别人。”

当时,这番话来得毫无道理。听她的语气,我知道她没在开玩笑。我似乎说了句什么,比如“不可能,你是爱我的,永远都爱”之类,总之是非常傻气的话。她只是看着我,然后摇了摇头。“对不起。”她重复了一遍,然后说,“你最好离开了。”

我当时穿着轻便的夏装,口袋里只有两安吉尔外加十四枚散币。我转身走出房门,走进了世上最美的落日光辉里。那是四十一年以前的事了。

她离开我的第五天,我做了个梦。梦长得很像她,不过话说回来,我所有的梦都像她。可这个梦问我:假如从今往后,你再也不必失去所爱之人,那会怎样?

我说:我得好好想想。

我想,大约六年前,我又见到她了,可我并不确定。当时,我正从自己做工的箍桶场下班回家——我干各种杂活儿,磨刀,搬运货物,尽量让自己成为有用之人——这时,我望见了一个女孩和一个男孩,他们正穿过边门朝海岸走去。我只瞧见了那个女孩的后脑勺,却把男人的脸看得一清二楚。他们伸着胳膊搂着彼此的腰,然后我听见他大笑起来。如果那个男人真的是他,那他肯定已经不再是个渔夫了:他举止潇洒,穿着昂贵的衣裳——就是我与他同龄时能买得起的那种衣裳。假如那对男女真是他们,那他们看上去无比快乐。

我说:我得好好想想。

我至今仍在想。

(贝阿朵译)

(1) 一种欧洲常见的有毒香草。

(2) 故事发生在与古罗马近似的架空世界,作者用拉丁文杜撰了独特的纪年纪月体系。

(3) 一种令材料成型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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