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小说的界限(2/2)
二、为了让侦探小说这个名称流行起来,姑且将近似侦探小说的其他类型小说(犯罪小说、探讨犯罪的科学小说,还有怪奇小说、冒险小说、怪谈等)都归入侦探小说的范畴。
三、侦探小说爱好者以及侦探小说相关出版界人士贪婪地想尽可能开疆辟土。
四、被出版界打上侦探小说作家标签的作者,只要写出类似侦探小说的作品就会被当成侦探小说。而作者本身多半也出于立场,无可奈何地将其当成侦探小说发表。
五、有时候算不得侦探小说的作品,也会有读者无视于作者的意愿,只一味放大作品中的侦探乐趣,将之称为侦探小说。
可以举出诸如此类的原因。
话说回来,如果甲贺无视现状,就主张侦探作家不该发表纯粹侦探小说以外的作品,那就不免单纯、偏狭了。
况且被称为侦探作家的这群人,也没有人不醉心于纯粹侦探小说的。但想发表大量的纯粹侦探小说,只要作者对相类似的诡计越敏感就越困难。
事实上不仅甲贺所举例的范达因感叹“一个作家要创作六篇以上的纯粹侦探小说太困难了”。爱伦·坡也只写了三篇纯粹侦探小说。就连柯南·道尔也不止一次想让福尔摩斯退休,无奈一直被绊在出版界里,一共写下了六十几篇,但后期的作品完全失了神采。还有切斯特顿,也没办法写出更多的布朗神父系列。从这些状况都可以看出要持续大量生产出色的纯粹侦探小说有多么困难。
一方面肯定范达因的说法,一方面又责怪侦探作家的作品跳脱纯粹侦探小说的框架,这种立场本身就是矛盾的。再说,就连本格派的甲贺自己也不是只发表纯粹侦探小说而已。
不是所有作家都能像范达因那样,写完几篇纯粹侦探小说之后就封笔。厌倦了纯粹侦探小说的侦探作家任凭天分发挥,更进一步开拓其他领域,也无可厚非。无论采取哪种形式,写出精彩的作品始终是作家最大的课题。
的确,大下的《魔人》并非纯粹侦探小说。但他的其他作品,比如《蛭川博士》,我认为不折不扣就是篇敲响长篇侦探小说晨钟的作品。
然而诚如甲贺所言,“侦探小说才正要起步”。日本侦探小说无法脱离短篇故事之域,或许也是我们自身必须承认的事。我们侦探小说界总是鼓励既有作家努力,敦促新人奋发。我希望自己有一天也能写出让甲贺满意的真正的长篇侦探小说。
(昭和六年九月《东京日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