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帕里格里格(1/2)
第二天下班回家,caresse已经送回来了。那个礼拜剩下的几天,我们都没有联系。直到周末他过来接孩子,我们在巴特利公园的游戏场上匆匆见了一面。nick也在,等我送走了caresse一起去健身。三个人互相打了招呼,其他几乎什么也没说。不过,只要有caresse在场,气氛总不会太尴尬。我禁不住觉得两个成年人老是拿小孩子当掩护,蛮好笑的。有那么一会儿工夫,我很想跟他说些什么,甚至有点后悔把nick也一起叫来了。但如果真的只有我们两个人,我恐怕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做什么。
lyle带着caresse告别走了,我坐nick的车子去健身房,在车上说起两个礼拜之后的公司派对,地点在公司附近一个名叫“balloon”的夜店里。nick告诉我那是很“潮”的地方,平常要进去得排很长的队,进了大门还要等位子。看他蛮感兴趣的样子,我问他要不要一起去,我可以带一个人。
“你没有约会?”他问我。
我摇摇头回答:“没有。”
“你这样不行啊。”他开始语重心长,“不带小孩的时候应该多出去出去,不要只跟我去健身房,减肥也不要减过头了,变成keira knightley那样没胸没屁股的就不好了。”
我说你那么多废话干吗,要去去,不去拉倒。他答应去了。
又过了一个礼拜,lyle把caresse送回我这里,走之前跟她说拜拜的时候,随口提起下周要出去度假,新西兰的什么地方,因为sandra想去。他走之后,我关上门,对着门板说了句“bon voya”。随便吧,随便到哪里去。那个地方名字怪怪的,我几乎立刻就忘了。而我和他之间也再不会有什么了。
新的一个礼拜开始,天气阴晴不定,冬天的味道渐渐浓了。第一个工作日的晨会上,照例是经济学家、行业研究员挨着个儿地发言,有人提到新西兰,能源、食品、旅游……我走神了,手里拿着水笔在记事本上乱画,坐我旁边的同事以为我在想跟他差不多的事情,侧过头轻声对我感叹:“看这里的破天气,帕里格里格岛现在华氏八十度,晴朗无云,沙滩白的晃眼,风速每小时二十公里,冲浪的好地方……”我对他做了个尴尬的笑脸,他耸耸肩,低头继续看他的手机。帕里格里格,就是这个名字,我又想起来了,也可能根本就没忘记。
星期三,nick到华尔街附近办事,约我一起吃了午饭。吃完饭,我拉他陪我去买星期五派对上穿的衣服,两个人一路逛到布罗德路。我在沿街一家店里看上一条深灰色的裙子,穿上非常合身,午饭多吃一口都有可能拉不上拉链。店员在一旁很夸张的对nick说,你女朋友的身材很好啊,换了旁人,我都不敢把这条裙子拿出来给她试啊,巴拉巴拉一堆生意经。
nick也夸张地回答说,这不是我女朋友啊,我没有那样的荣幸啊。我只是她的健身教练加血拼顾问啦。
等店员走开了,我对着穿衣镜跟他说:“不如我们开始约会吧,我是说真的约会,星期五晚上就算是第一次。”
“第一次跟第二次两年多以前都已经约过了,要约也得从第三次开始,谈谈身体谈谈渴望,我送你回家,说不定还想跟你上去,到你卧室里坐一下……”他还是贫嘴。
“我说认真的。”我打断他。
安静了很久之后,他开口说:“我想我们应该再等一等。”
“是你催我开始约会的,还等什么?”
“a closure”
“已经结束了。”
“我愿意相信你,不过这种事情旁边的人总是比当事人看得更清楚。”
“你还喜欢我吗?”
“喜欢。”
“喜欢我什么?”
“有点驼背,笑起来挺可爱的。”
“驼背也算优点?”
“算吧,我蛮喜欢的。”
“那周末的晚会你还当不当我的ps one?”
“当然当啦,这不就是朋友通常做的事情嘛,我不会让你落单的。”他看着我回答,然后又让我转过去让他看看后面,仔细端详之后关照我,“你这条裙子里面一定要穿thong的。”
我脸红了。
结账离开那家铺子的时候,他替我开门,同时轻声对我说对不起,他没答应跟我约会,因为他这个人“认真起来还蛮认真的”。
我心无杂念地工作,一直到周五。因为逢到周末,晚上又有活动,整个下午办公室里都有些人心涣散的味道,老板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离下班还有半小时,已经有人翘班走了。我照样还是六点三十分左右离开公司,回家正好可以跟caresse一起吃饭。看她拿着小勺子把西兰花、虾仁、蛋黄还有米饭舀起来,送进嘴里,笨笨的,却又那么认真,就是我一天当中遇到的最最动人最最有趣的事情了。
差不多八点钟,nick过来接我。我还穿着运动衫裤坐在caresse的小床边上给她讲睡前必听的故事——《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小孩子很奇怪的,有些东西不知道怎么的,机缘巧合印进她脑子里,就再也忘不了了。我给她讲过《白雪公主》、《小红帽》、《冰雪皇后》等等,全都及不过lyle那个磕磕巴巴的一千零一夜的故事。
nick站在卧室门边上看了我们一会儿,静静的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但caresse很敏感,总觉得房间里多了个人,一会儿朝那里看看,一会儿又对他笑一下。直到我挥手把他赶走,让他到客厅里等我,小姑娘方才安静下来听故事。等故事讲到阿里巴巴发了财,她也已经闭上眼睛,渐渐睡熟了。我用最快的速度换了衣服,化了妆,跟nick出发。cudia留下来看孩子,我答应她十一点之前肯定回来。老实说,我已经懒得出去了,巴不得洗完澡坐在床上看书或者干脆关灯睡觉。但nick已经来了,而且,他的话还是有些道理的,我应该开始自己的生活,除了女儿,除了工作,除了lyle之外的生活。毕竟有人早就走远了,远到南半球去了。
走出我住的那栋楼,我就发觉自己忘记带粉盒和手机了,开始觉得麻烦没有回去拿,等车子开出一段路又开始担心,家里会不会有什么事情发生,cudia又找不到我。等到了balloon,走了几步路,脚上新鞋怎么穿怎么别扭,每一步都像是踮着脚尖在走路。合规部的老板,也就是我的顶头上司,老远看到我跑过来跟我打招呼,因为夜店里很吵,他凑得很近,口水都喷我脸上了……事情林林总总,总之是一切都不顺意。我莫名其妙,自己怎么又会退回到这个样子,在他身边时的样子。
公司的派对总是那个样子,有人只为出风头玩得很疯,有人公开了办公室里的暗恋,也有一些只是想见一下高层,除此之外的那一些就是走一下过场而已,表示自己还算合群,多少还有那么一点团队精神。我恐怕就是那最后一种。两杯arti,两小块蛋糕,跟所有认识的人打了招呼,尚不到十点钟。我借nick的手机打家里的电话,cudia说她在餐厅看电视,小孩睡得很好,没什么事情。没什么理由让我提早告辞了,于是只好照原定计划混到十点半再走人。
临走去跟老板说拜拜,他老人家最后还不忘记用带着法国味儿的英文损我两句:“这么早走?你还不到三十岁吧,打起精神来啊,e,漂亮的青蛙烫死了可惜啊。”他总喜欢说那个老掉了牙的,关于温水里的青蛙的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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