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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丹恩一家 第三章 一些黑色(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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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霍尔斯特德给我的那个在诺比山的地址,我把自己的名字告诉坐在总机前的男孩,请他转告菲茨斯蒂芬。印象里菲茨斯蒂芬是个身材瘦长的人,栗色头发,三十二岁,灰色眼睛总是睡不醒的样子,嘴唇宽得有些滑稽,穿着不拘小节。他装出来的态度比他实际上要懒散。聊天对他来说高于一切,随便什么话题,只要算得上有些奇异,他都能提出很多似乎很精确的资料和颇有见地的想法。

我五年前在纽约碰到他。当时我在循线追查一大串骗子灵煤,他们骗了一个冰炭商的孀妇一万美元。菲茨斯蒂芬当时为了寻找写作题材,也在这个领域孜孜耕耘。我们因此结识,进而联合。我从这次联合中得到的比他要多,因为他对神棍集团的了解非常透彻;然后,在他的帮助下,我在两个星期里就破了案。之后一两个月我们亲密无间,直到我离开纽约。

“菲茨斯蒂芬先生说你可以直接上去。”总机处的男孩说。

他的公寓在六楼。我从电梯出来时,他已等在门口。

“老天,”他说,伸出一只瘦棱棱的手,“是你啊!”

“可不就是我吗?”

他一点儿也没变。我们踏入的房间塞了六个书柜和四张桌子,几乎容不下别的东西。四处散置着各种语言的杂志和书,还有报告、剪报、校稿——简直跟他当初在纽约的房子一模一样。

我们坐下来,在桌腿之间找到空间搁脚,然后简单谈了谈别后各自的生活。他到旧金山已经一年多了——只除了周末和连续两个月的时间在乡间隐居,为了写完一本小说。我在旧金山则过了将近五年。他说他的确喜欢旧金山,不过对那些提倡将西部归还给印第安人的运动也没意见。

“写得怎么样啊?”我问。

他锐利地看着我,责问道:“你都没读我的书吗?”

“没有啊。你哪来这种怪念头的?”

“你问话的语气有点问题,像个老板,以为花了点儿钱就买断了一个作家。这种态度本人甚少碰到,还不习惯。老天!我有一次还送了一套给你当礼物呢!”他讲话一直就是这副德行。

“记得啊。不过我可没怪过你。你醉了。”

“雪利酒害的——埃尔莎·唐恩的雪利酒。还记得埃尔莎吧?她拿了一张刚画完的画给我们看,你说很美。老天在上,她气得什么似的!你说得诚恳又坦白,好像还真有把握她会喜欢你的赞美似的,记得吧?她破口大骂,不过我们两个都已经让她的雪利给灌醉了。但你还没醉到收下我的书。”

“我是怕我真把书读了,而且还懂了。”我解释道,“那对你可是一大侮辱。”

一个中国男孩给我们送来了冰过的白葡萄酒。

“看来,你还在追捕那些不幸的不义之人?”菲茨斯蒂芬问。

“是啊,所以我才会又找到你这儿来。霍尔斯特德告诉我你认识埃德加·莱格特。”

一道光芒闪过他慵懒的灰眼。他在椅子里稍稍坐直,问道:“莱格特卷进什么事里了吗?”

“你为什么这么说?”

“我没说,我是在问你。”他又陷进椅子里,不过眼里的闪光还没消失,“来,统统讲出来吧。跟我就不必遮遮掩掩的了,小子,你根本不是这块料,要藏也藏不住。有话就直说吧:莱格特干了什么好事?”

“我可不吃这一套,”我说,“你是写小说的,我可不敢寄望你不会照着我讲的话瞎编。我要等你讲完你知道的,免得你听了我的话,篡改自己的台词。你认识他多久了?”

“我来这儿没多久就认识了。我对他一直很感兴趣。他这人挺神秘的,有着黑暗而引人深思的一面。举个例子好了,从肉体角度来说,他像个苦行僧——烟酒不碰、饮食节制;睡觉呢,听说一晚只睡三四个钟头;可是从精神或者感官上来讲——你知道我的意思吗?——却近乎颓唐。你以前还老说我太沉浸于幻想了,你可真应该看看他。他的朋友——噢,不对,他没有朋友——他选择与最能异想天开的人为伴:马夸德和他那段什么轮廓是划分空间各区域的界限的疯话、邓巴·科特跟他的代数宇宙论、哈尔多恩一家跟他们的圣杯教派、疯婆娘罗拉·朱恩斯、法南……”

“还有你,”我插嘴道,“解释了半天都言之无物。你该不会觉得刚才自己说的对我有什么意义吧?”

“现在我算是想起来了:你总是这副德行。”他对我露齿而笑,用细瘦的手指梳着栗色头发,“趁我还没找出那个概括你的单词,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吧。”

我问他知不知道埃里克·柯林森。他说他知道;说此人没什么料——只除了他跟加布丽埃尔·莱格特订了婚,而父亲是木材大王柯林森。他毕业于普林斯顿,做证券,打手球,是个好青年。

“或许吧,”我说,“不过他跟我撒谎。”

“你还真是个不折不扣的侦探啊。”菲茨斯蒂芬笑着摇头,“你肯定是找错人了,有人假扮了他。名门子弟不撒谎,再说,撒谎还得需要想象力啊。你可真是——等等!你是不是还提到了一个女人?”

我点点头。

“那你就是对的,”菲茨斯蒂芬肯定地说,“我道歉。只要牵扯到女人,公子哥儿们都会撒谎——就算没必要,而且会带给小姐很多麻烦也一样。这是一种传统的骑士精神,类似于保护她的名誉之类的。这女人是谁?”

“加布丽埃尔·莱格特。”我说,然后告诉他我了解到的关于莱格特一家、钻石以及金门大道那个死人所有事情。我说话时,他脸上的失望加深了。

“琐碎、无聊。”我讲完后,他抱怨道,“我本来把莱格特想成大仲马笔下的男主角,结果你讲出来的是欧·亨利式的夸夸其谈。你跟你那些廉价的钻石太让我失望了。不过——”他的眼睛又亮起来,“后续发展搞不好会有看头。反正不管莱格特是不是罪犯,他不可能只是骗点儿保险金就算了。”

“你是说,”我问,“他是那种幕后黑手?搞了半天原来你看报啊?那你以为他是哪号人物呢?私酒大王?国际犯罪组织头头?人口贩子?贩毒组织首脑?还是女扮男装的伪钞皇后?”

“别傻了,”他说,“但他很有想法,而且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有些什么事情他不愿意想,可是又无法遗忘。正像我说的那样,他在脑子里渴望着那些最荒唐的东西,表面上却又很冷淡、枯燥而无趣。他十分神经质,把身体调养得健康而敏锐,时刻准备着——可为了什么?然后又用狂想荼毒自己的精神。但他依然算是非常冷静而理性。如果一个人有着想要遗忘的过去,最简单的办法是用麻痹肉体来抵抗记忆。不依靠药物,就得放纵感官。但倘若过往尚未了结,而这个人又必须在它卷土重来之时保持最佳状态,呃,那他最好还是直接麻醉自己的头脑,而让身体保持强健,伺机而动。”

“而这个过往是指——”

菲茨斯蒂芬摇摇头,说道:“就算我不知道——我的确不知道——那也不是我的错。等着瞧吧,你慢慢就会发现,要想从那家人嘴里套到口风可比登天还难。”

“你试过吗?”

“当然。我可是个小说家,我的职业就与灵魂息息相关。他的灵魂对我有吸引力,可他从来没跟我倾吐过,这一点本人实在无法消受。你知道,我怀疑莱格特是否真是他的名字。他应该是法国人。他告诉过我说他是从亚特兰大来的,然而不管是外表、精神面貌还是其他方面,他都像法国人。只是他不肯承认。”

“他家里的其他人呢?”我问,“加布丽埃尔有一些精神问题,对吧?”

“我在想,”菲茨斯蒂芬好奇地看着我,“你是随口说说呢,还是真的这么觉得?”

“不知道。她有些奇怪,叫人看了不舒服。再说,她那双耳朵跟动物一样,前额又太窄,眼睛会从绿色一下转成棕色再变回来,说不出到底是哪种颜色。你这个爱管闲事的人挖出了她多少消息?”

“你,一个靠找小道消息混饭吃的,竟然也有立场耻笑我对别人的好奇心,还有我为了满足好奇心而做出的努力吗?”

“我跟你不一样,”我说,“我工作的目的是把人送进监狱,而且我还有钱可拿——只是比我该得的要少。”

“那有什么不一样?”他说,“我工作的目的是把人放进书里,而且我也有钱可拿——只是也比我该拿的要少。”

“好吧,不过这又有什么正面意义呢?”

“天知道。请问把人投进监狱又有什么意义?”

“减轻人口压力。”我说,“把够多的人关进牢里,城里就不会有交通问题了。你对这个加布丽埃尔知道些什么?”

“她恨她父亲,而他崇拜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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