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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首,第一首……”这三个字不知从哪里突地打到脑子里,撞起一朵白亮的火花,头脑里呈纷乱着的各种设想、思路,燃烧起来,腾起明亮的蓝紫色的光焰,一切在它的照耀下都清楚了。
“第一首!第一首!这是作者的自序。对,是《汉书·郊祀志》:泰帝使素女鼓五十弦瑟,悲,帝禁不止,故破其瑟为二十五弦。”首联是说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诗总是深怨凄婉,无由地发大悲音,可那一句一言都是我情丝的凝结,我岁月的折叠。次联就是说诗的内容:对色空人我的迷惑、探究,对皇上的痴心——杜鹃啼血总是该人人知道吧。中联是说诗的艺术:先是用词,如海阔,如明月,如珠圆,如泪润,后是造境,大概是了然的话吧:如蓝田日暖良玉生烟,可望而不可置于眉睫之前也……结联是回顾,是叹……一情一景如在眼前,可为什么自己当时那么糊涂呀!心情真好,像阿基米德从澡盆里光屁股跑到街上一样,喊起来:“我发现了!我发现了!笔!我的笔!我要写下来……”
真应了小学老师的那个比喻:“你的笔就像战士的枪,战士上战场不带枪,他能干什么呢?”
“当军官呀。”我当时心里这么想,却没大胆到说出来。现在想来,军官也会有把装饰用的小手枪,我却连一个现成的铅笔头都没有。
有什么法子,削吧。情绪还没有平静下来,手兴奋得直颤,脑子全然不在手上,结果木头没削着,手指险些少了一块。
“拿来给我。”
大概是脑子不在手上,手指是受了孟寻的支配,把铅笔和刀子自动交给她。她打开铅笔盒,把剩下的秃铅笔全部掠了去。
“你不听语文课了?”我问,觉得很奇怪。孟寻平日里很认真很刻苦,铅笔盒里有写着“发奋”两字的字条,让想象力丰富的男生联系起厕所之类的地方。
“天天有一个在旁边说,还不够?”便不再理我,取出张很厚实的嫩黄色的纸,叠了只小纸船。让铅笔在刀下一滚,划出圈界限来,然后就一刀一刀,依着界限,把木屑削进纸船里。
她的手很白,紧紧握着笔杆,手背显出若隐若现的青青的脉管,指甲修得短短的,光洁而透明,清楚地透出底下红红的血色来。
“看你的书去。”她轻轻命令着,我头一次听到女孩子用这种口气,觉得很有趣,所以第一次仔细端详起她来:不黑的头发,小眼睛,脸一巴掌宽,两颊却有现在少见的浓浓的血色。说实在话,称不上漂亮,但让人觉得挺舒服,细细看去,眼底眉间有种与众不同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也没有去细想。
铅笔已经削出了大致的模样,她用刀锋在削过的地方来回刮着,这些地方逐渐圆顺光滑起来。我却等不及了,抓过那还没刮铅的铅笔,在书页的空余处飞写。笔杆上她遗下的体温传到手指,顺着胳膊直进到心里,心里热热的,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却也没点破它的存在,或探究它的缘由,接着写了下去。
很快,铃响了。语文老师不无遗憾地把几句想说的话吞进肚里,站起来:“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节分解。”说完,出去了。
我也跑到操场踢了几脚球,心里再也没去想课上的事,回来,笔全削好了,孟寻不在,我把载满铅笔屑的纸船拾起来,塞进自己桌子里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