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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危局(1121—112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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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十年前奋起反抗辽国的女真人相比,现在的女真族已经成为更加可怕的敌人。通过与辽的战役,他们学会了如何攻占城池以及与步兵作战。阿骨打的儿子斡离不与侄子粘罕也不再惧怕对手的军队规模,掌握了在谈判中如何用技巧去操控和迷惑对方,以及如何在察觉到对方希望和解时提出更多的要求。宋应当对这些进行提防。

1125年十一月,徽宗在郊坛举行了一次大型的祭天仪式。十二月初,朝廷接到了边境附近的官员密报,金军已进入宋的领土,但宰辅们并没有将消息告诉徽宗,部分原因是打算在所有仪式都结束后再去打扰他。 [73] 月初,也就是十二月初八,陕西转运判官李邺自告奋勇出使金国,他要求朝廷拿出三万两黄金,希望以此来说服金国撤军。徽宗当时没有这么多现成的黄金,于是拿出祭祖时用的两个金瓮,加起来重约一万两,命人熔制成金块。 [74] 然而,李邺还没有回来,局势就渐趋恶化了。

徽宗是否应该为方腊起义承担责任呢?传统的史家当然这样认为。这次起义证明徽宗的奢侈生活对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破坏:老百姓受到了沉重压迫,被迫揭竿而起。即使我们不应完全相信南宋史料中方腊的话确系他本人所说,但经济困境显然帮助起义军招募到更多的追随者。这些困境中有多少是新出现的,又有多少是政府的近期政策造成的,很难区分,但也许可以肯定的是,政府的政策使局势更加恶化。

徽宗一得知方腊起义的严重性,就毫不迟疑地派手下最有经验的两名大将率重兵前去镇压。起义本身很快就被镇压下去了,但它的重要意义主要在于,这使得宋军耽搁一年多才进攻燕京,也就让金国有了充分的时间,几乎独自攻下了辽国。如果宋军能够提前一年到达,金就会认为宋军对抗辽之战有更多的贡献。

即使徽宗看到事情进展不顺利,也没有放弃。他坚持履行自己的职责——阅读奏疏,向信任的大臣咨询建议,亲自接见使臣,并亲笔给宋使写手诏,指导他们如何进行谈判。必要时他还动用皇家资源,甚至令人将祭祀用的金器熔掉,送给金国。徽宗在款待新盟友时非常大方,并批准建立了庞大的军队。因此,并不是由于徽宗自己拒绝参与这些事情,才导致扩张国家疆域的宏伟计划破灭。

徽宗决定与金结盟是否促成了辽国的灭亡呢?也许没有。宋在灭辽的过程中只起到很小的作用,金主要是通过说服辽军倒戈,独立完成了这一任务。最多只能说由于与宋的结盟,使金获得了信心。 [75] 如果宋没有与金结盟,而是与辽结盟,帮其镇压女真人的叛乱,也许辽可以设法生存下去,不过,这一结果也无法确定。

因为距离的原因,徽宗及其宰辅很难从开封对战争和外交进行管理,情报也时断时续。谈判在开封进行时,宋朝可以确保谈判协议令他们满意,然而,谈判常常是在金国进行,如果有新的问题提出来,宋使就必须至少做出初步决定。军事行动也同样如此,很难从京城控制远在几百公里之外的军队,统帅报告的内容也无法保证都是完整和准确的。这些困难在随后几年将继续困扰徽宗。

在宋金联盟签订后,宋是否有可能扭转局势呢?每次宋对金的新要求做出妥协后,金似乎就会提高胃口,希望从宋那里获得更多东西。如果宋朝攻下燕京,甚至攻下辽国其他防守严密的城池,金军将领在决定迅速向中国北方发动大规模战役之前,也许会产生一丝丝犹豫。

[1] 《三朝北盟会编》卷五,政宣上帙五,42—43页。

[2] 《宋史》卷四百七十,13682页;《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二十九,738页。

[3] 《宋会要辑稿·兵一〇》,叶16b—17a。英译文见kao yu-kung(高友工), “urce rebellion,”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24(1966), pp 234—235,略有改动。

[4] 《宋史》卷四百四十七,13181页。

[5] 《青溪寇轨》,109页。《宋史》卷四百六十八,13660页;卷四百七十,13682页。《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四十三,1311页。

[6] 高友工在1962年和1966年的研究仍然非常有用,但是没有反映出近年来的学术研究成果。中文的二手文献很丰富,关于这些文献的介绍以及1949年后的政治影响,参见朱瑞熙、程郁《宋史研究》,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97—102页。主要历史学家在这方面的研究,参见李裕民《方腊起义新考》,《山西大学学报》1980年第2期;杨渭生《关于方腊起义若干问题的再探索》,《文史》第8辑,1980年;邓广铭《关于宋江的投降与征方腊问题》,《中华文史论丛》1982年第4期,1—9页;竺沙雅章《中国佛教社会史研究》。

[7] 《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四十二,1302页;《续资治通鉴》卷九十三,2424页;《青溪寇轨》,112页。《青溪寇轨》的作者记载,方腊是打算将国家一分为二,这样南方就不必再缴纳重税补贴北方。他意识到,这样将对宋朝产生重大的冲击:“我既据有江表,必将酷取于中原。中原不堪,必生内变。二虏闻之,亦将乘机而入。腹背受敌,虽有伊、吕,不能为之谋也。”英译文参见kao yu-kung, “urce rebellion,”p 221,略有改动。这部著作中还记载,方腊说等宋朝灭亡后,他将用大约十年的时间再次将国家统一起来。

[8] 《青溪寇轨》,108页。《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四十二,1293—1297、1302—1306页。

[9]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百四十一,2377页。

[10] 《宋史》卷四百七十,13686页。《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四十三,1313页。

[11] 《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四十三,1312页。《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百四十一,2377页。

[12]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百四十一,2377—2380页。《青溪寇轨》,108页。《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四十三,1329—1330页;英译文参见kao yu-kung, “urce rebellion,”pp 232—233,略有改动。《宋史》卷二十二,408页。

[13] 《宋史》卷四百六十八,13660页。关于据说受到影响的州、县的数量差异,参见杨渭生《关于方腊起义若干问题的再探索》。

[14] 《青溪寇轨》,109页。《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百四十一,2378页。《宋会要辑稿·兵一〇》,叶18a—b。英译文参见kao yu-kung, “urce rebellion,”p 237,略有改动。

[15] 《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四十二、四十三,1304—1332页,散见于各处。在注释中引用了很多此类故事,主要引自《两浙名贤录》。

[16] 他写给王黼的信参见《全宋文》第171册,22—25页;给白时中的信参见《全宋文》第171册,26—28页;给郑居中的信参见《全宋文》第171册,28—31页;给冯熙载的信参见《全宋文》第171册,32—33页;给王安中的信参见《全宋文》第171页,34—36页。当时童贯已经离开京城,因此他没有给童贯写信。

[17] 《三朝北盟会编》卷四,政宣上帙四,38页。

[18] 《三朝北盟会编》卷五,政宣上帙五,42页。《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四十三,1315—1316页。

[19] 《三朝北盟会编》卷五,政宣上帙五,45页。《宋史纪事本末》卷五十二,528—532页。

[20] 《宋史纪事本末》卷五十二,530—532页。李天鸣《宋徽宗北伐燕山时期的反对意见》,《故宫学术季刊》2000第4期,122页。

[21]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百一十四,炎兴下帙一百一十四,205—208页。李天鸣《宋徽宗北伐燕山时期的反对意见》(125—129页)也举了一些反对进行军事行动的奏疏例子。

[22] 《辽史》卷四十,493—494页。karl a wittfol and feng chia-sheng, history of chese ciety, liao (907—1125) , phidelphia: arican philophical ciety, 1949, pp 79—81

[23] 《三朝北盟会编》卷五,政宣上帙五,47—48页。

[24] 《三朝北盟会编》卷六,政宣上帙六,49页。

[25] 《三朝北盟会编》卷六,政宣上帙六,51页;卷七,政宣上帙七,60页。《独醒杂志》卷五,45页。另参见任崇岳《宋徽宗·宋钦宗》181页对这些诗的诠释。也有一些人认为蔡京写这首诗是出于自身安全的考虑,如果出征失败,他就可以证明自己反对过。但有充分的证据表明,蔡京一直都反对开战。

[26] 《三朝北盟会编》卷八,政宣上帙八74—76页;卷九,政宣上帙九,77—78页。

[27] 《三朝北盟会编》卷六,政宣上帙六,57—59页。

[28] 《三朝北盟会编》卷六,政宣上帙六,53—54页;卷七,政宣上帙七,63—64页。这一报告可能源自《独醒杂志》卷十,91页,或者两处记载均来自传言。关于这次战役的详尽叙述和一幅有用的地图,参见李天鸣《宋金联合攻辽燕京之役——燕山之役》,《第二届宋史学术研究文集》,台北:中国文化大学,1996年,288—299、304页。

[29] 《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二十九,743页。

[30] 《三朝北盟会编》卷九,政宣上帙九,79—80页。

[31] 《三朝北盟会编》卷九,政宣上帙九,82—83页。《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百四十三,2394—2396页。《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四十五,1377—1382页。另参见《大金国志》卷二,25—26页。

[32] 《三朝北盟会编》卷九,政宣上帙九,83—84页。

[33] 《三朝北盟会编》卷十,政宣上帙十,89—90页。《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二十九,744页。

[34] 《三朝北盟会编》卷十,政宣上帙十,993。

[35] 《三朝北盟会编》卷十,政宣上帙十,88—95页。

[36] 《三朝北盟会编》卷十,政宣上帙十,96页,至卷十一政宣上帙十一,99页。

[37] 《三朝北盟会编》卷十一,政宣上帙,100—101页。有关从军事角度上对宋军溃败原因的分析,参见李天鸣《宋金联合攻辽燕京之役——燕山之役》,297—299页。

[38] 赵良嗣的报告参见《三朝北盟会编》卷十一,政宣上帙十一,102—104页,马扩的报告参见104—105页。

[39] 《三朝北盟会编》卷十一,政宣上帙十一,102—105页。

[40] 《三朝北盟会编》卷十一,政宣上帙十一,104—105页。

[41]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百四十三,2401—2402页。《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四十五,1394—1395页。笔者曾见过这两封信,当时由一位县城学校的老师收藏。

[42] 《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四十五,1397页。tao jsheng, o suns of heaven: studies sung-liao retions , p 92《三朝北盟会编》卷十二,政宣上帙十二,111—112页。herbert franke, krieg und kreir chesischen ittlealter(12 bis 14 jabrhundert): drei studien , p 112《宋史纪事本末》卷五十二,533—534页。

[43]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百四十三,2402—2404页。赵良嗣的碑文详细记述了这些讨论,也许是来源于他自己的记录(《龟山集》卷三十六,叶7b—12a)。

[44] 《三朝北盟会编》卷十三,政宣上帙十三,117—118页。《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四十六,1406—1407页。

[45] 《三朝北盟会编》卷十三,政宣上帙十三,118—119页。

[46] 《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一》,叶20a。《宋史》卷三百五十二,11125页。

[47] 《三朝北盟会编》卷十五,政宣上帙十五,137—138页。《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百四十三,2408—2409页。参见陈乐素《宋徽宗谋复燕云之失败》,30页。

[48]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百四十三,2407页。tao jsheng, o suns of heaven: studies sung-liao retions , pp 92—93

[49] herbert franke, “treaties beeen sung and ch” études ng oria étienne bazs , ser 1:1, edited by fran&231;oise aub, paris: outon, 1970, pp 60—64中有这份誓书的英译文。

[50] 《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四十六,1420—1422页。《三朝北盟会编》卷十五,政宣上帙十五,135—136页。herbert franke, krieg und kreir chesischen ittlealter(12 bis 14 jabrhundert): drei studien , p 113

[51] 《三朝北盟会编》卷十六,政宣上帙十六,145、150—152页。

[52] 《三朝北盟会编》卷十七,政宣上帙十七,158页。《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叶3b;《崇儒六》,叶12b–13a。《能改斋漫录》卷十二,368页。

[53] 《三朝北盟会编》卷十七,政宣上帙十七,158页。

[54] 《三朝北盟会编》卷十七,政宣上帙十七,161—162页。

[55] 《三朝北盟会编》卷十七,政宣上帙十七,158—159页。《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四十七,1449页。

[56] 《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四十七,1455页。

[57] 《挥麈录·后录》卷一,49页。

[58] 《三朝北盟会编》卷三十一,靖康中帙六,306、308页。

[59] 关于11世纪由于黄河改道和修建大坝而进行的森林砍伐致使河北的经济恶化情况,参见lg zhang, “changg with the yellow river: an environntal history of hebei, 1048—1128,”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69(2009), no 1: 1—36。

[60] 《三朝北盟会编》卷十九,政宣上帙十九,175—176页;卷二十三,政宣上帙,224—225页;卷九十九,靖康中帙七十四,402页。《宋史纪事本末》卷五十三,553页。《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四十八,1474—1475、1497页。

[61] 参见《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十,政宣上帙二十,187页高丽使臣的记载。另参见李天鸣《金侵北宋初期战役和宋廷的决策》,《宋旭轩教授八十荣寿论文集》,2000年,188—189页。

[62] 《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四十八,1476页。

[63] 《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四十八,1477页。有的史料中记载每人的交费是三十贯,如《宋史纪事本末》卷五十三,553页。

[64] 《铁围山丛谈》卷一,21页。《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四十八,1477页)的记载稍有不同,这里引用的是前一版本。

[65] 《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四十八,1475—1476、1482—1484页。

[66] 《续资治通鉴》卷九十五,2478页。《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四十八,1486—1489页。《宋史》卷一百七十九,4362—4363页。蓝克利翻译并注释了这份奏疏的全文,见christian ouroux, fiscalite, pte publics et politie fanciers dans che des ng (960—1276): le chapitre 179 du ngshi , paris: stitut des hautes études choises, 2003, pp 200—202。

[67] 《续资治通鉴》卷九十五,2480、2485页。《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四十八,1493、1513页。《宋史纪事本末》卷五十三,554页。

[68] 《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四十九,1511—1534页。

[69] 《三朝北盟会编》卷十九,政宣上帙十九,174页。《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四十八,1472页。赵永春《宋金关系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年,41—44页。

[70] 关于完整的清单,参见-liao diploacy eleventh-and elfth-century cha: a study of the cial and political detern policy”pp 105—106。

[71]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十,政宣上帙二十,10185—195页。另参见herbert franke, “sung e eals: the hbors, 10th–14th centuries , edited by orris rossabi,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3。

[72]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十二,政宣上帙二十二,208—213页。

[73] 《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五十,1560页。《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十四,政宣上帙二十四,236—237页。

[74]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十三,政宣上帙二十三,225页。《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百四十四,2431页。

[75] 赵永春《宋金关系史》(16页)提出了这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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