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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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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溜下床,背对着她,赤裸、苍白、瘦削,他走向窗户,微微弯下腰,拉开窗帘,向外看了一会儿。他的背部洁白美丽,紧实、漂亮的臀部有着优美精致的男人味,脖子后面有点儿泛红,线条细腻,可是又结实……

他耻于面对她,因为这欲望勃勃的赤裸。他捡起地上的衬衫,挡在身前,向她走去。

“不!”她说,同时从垂下的乳房之前伸出手臂,“让我看着你!”

他扔掉衬衫,静静站着,看向她。太阳从低低的窗口里射进一束光,照亮了他的大腿和平坦的腹部,勃起的下体颜色发暗,看着烫人,从小小一丛鲜艳的金红色毛发里升起来。她又惊讶,又害怕。

“真怪!”她慢慢地说,“他站在那儿多奇怪!这么大!又这么黑,昂首挺胸的!他就是这样?”

男人低头看他苗条、洁白的身体前面,笑了起来。结实的胸口上,毛发是深色的,几乎是黑色。可腹部往下,粗大的下体呈拱形勃起的地方,毛发是鲜明的金红色,像一朵小小的云。

“那么骄傲!”她心神不定地喃喃着,“还那么威严!现在我算知道男人为什么总那样专横了!但他很可爱,真的。像另一种生物似的!还有点儿吓人!……”她把下嘴唇噙在牙齿中间,既恐惧又兴奋……

“躺下!”他说,“躺下!让我来!”

他现在很着急。

之后,等他们平静下来,女人不禁又揭开男人的被单,观察那神秘之处。

“现在他这么小,软软的,像是生命的嫩芽!”她说着,把又小又软的阳具握在手里……“你这里的毛也很可爱!真是,真是不一样!”

“那是约翰·托马斯的毛,不是我的!”他说。

“约翰·托马斯!约翰·托马斯!”她迅速亲了亲软掉的阳具,它便又精神起来了。

“唉!”男人叹息着,几乎带着疼痛舒展着身体,“他扎根在我的灵魂里,那个绅士!有时我不知道要拿他怎么办。唉,他有自己的意愿,要合他心意可不容易。可我也不愿让他死。”

“怪不得男人总是很怕他!”她说,“他真太可怕了。”

颤抖划过男人的身体,而意识流再一次改变方向,向下冲去。他完全无助,任凭它在缓慢、轻柔的波动中变得充实、汹涌、坚硬、勃然而起,自负地挺立,姿态如同一座古怪的塔。女人看着,也微微地颤抖。

“快来!抓住他吧!他是你的了。”男人说。

她颤抖着,自己的意识融化了。他进入她时,无法言说的快乐如同猛烈而柔和的浪潮,冲刷过她的身体,令人溶解的震颤一阵阵传播开来,直到她冲上那最后的、令人盲目的巅峰。

以上场景,加上其他描写亲密场景的段落,让《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在美国被贴了30年“淫秽”的标签;但1959年,一位联邦大法官受到1957年最高法院对罗思一案判决的影响,取消了对该书的禁令,并承认该书作者dh劳伦斯是个天才。

劳伦斯要是还活着,无疑会双手赞同这观点,不过1928年小说完成后,也是他去世两年前,他听到的评价更多是说他是个令人不快的色情作家、性瘾者。作品被某个英国评论家说成是“败坏我国文学的最为邪恶的污水,搜遍法国色情文学的臭水沟,也找不出这样粗俗恶心的作品”。

《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是劳伦斯的第十本,也是最后一部小说,描写了一位性欲得不到满足的妻子,她的丈夫是“一战”中受伤的贵族,专横而性无能;她与一个猎场看守偷情,怀了他的孩子,为他离开了原来的丈夫、家庭和社会地位。虽然故事主题是通奸,劳伦斯却认为这是一本讲述肉体之爱的积极的书,能够帮助清教徒把思想从“对身体的恐惧”中解放出来。他觉得几百年来对于性爱的模糊处理让思想“停滞不前”,不能“对性怀有应有的尊敬,对身体的奇特经历也没有相当的敬畏”;所以他创造了查泰莱夫人,一位性觉醒的女主角,敢于拿走情人腰下那片无花果树叶,观察神秘的男性。

尽管描绘裸体的女性早已成了画家和色情文学作者的特权,阳具却通常被模糊处理,或者经过美化,勃起时也从来不出现;但劳伦斯就打算写一部“男性性器官的小说”。在书里查泰莱夫人也经常全神贯注地看着情人的下体,用手指抚摸,用乳房爱抚,用嘴唇触碰,她把它拿在手里,看着它变大,她还伸手到下面去抚弄,感受那奇特的、软软的重量;她的惊叹从劳伦斯笔下发出,唤起了成千上万男性读者的性欲,他们想象着查泰莱夫人凉凉的手指抚摸过自己肿胀发热的器官,也通过自慰间接体会到作为她情人的快感。

情色文章可能导致自慰,这已足够让劳伦斯的小说引起争议;更有甚者,通过猎场看守的角色,劳伦斯探索了男性对阳具的敏感和心理疏离——它几乎有自己的意志,有超越自身大小的野心,它常常让人尴尬,因为它有需求、有痴迷,还有不能预测的天性。男人有时觉得阳具控制了他们 ,将他们导向歧途,引得他们在晚上哀求女人的欢心,白天却宁愿忘记那女人的名字。它有时贪得无厌,有时惶惶不安,却时刻要求证实自己的能力,让男人常遭遇不必要的难题和频繁的拒绝。它既敏感,又伸缩自如,不论白天黑夜,只要一点点哄骗就能上钩。它虽然未必技巧熟练,却坚实地运作了几百年,无止境地探索、感受、扩张、刺探、插入、搏动、萎缩,想要更多。它从不隐瞒自己好色的本性,它是男人最诚实的器官。

它也是男性缺陷的代表。它不平衡、不对称、晃里晃荡,还很丑。在公共场所露出来就是“有伤风化的暴露”。即使用石头做成,它依旧十分脆弱。世界上各大博物馆都有很多大力士形象的雕塑,阳具却是有伤痕、缺损,甚至完全断掉的。没被损害的阳具可能只有那些不合比例、特别小的,是雕塑家为了不伤及器官不够大的赞助人而特意制作的。宗教作品中,阳具经常被描绘成蛇的形象,被圣母玛利亚用脚踩住;11世纪以来那些发誓独身的神父,也强硬地拒绝过它贪婪的引诱。教会向来认定自慰是罪恶的,并且长期推荐教区未婚的男性居民冲冷水澡,以浇灭激情燃烧的第一缕火苗。

虽然犹太——基督教传统的道德力量和法律都试图净化阳具的作用,将它的种子限制在神圣的婚姻仪式里,可阳具天然就不是个专一的器官。它不懂什么道德规范。造物主就把它设计成喜欢浪费,它渴求多样性,除了阉割,什么也消灭不了妓女、偷情、通奸和色情书刊的魅力。

色情书刊格外吸引着那些没钱找妓女或情妇的男人、因为害羞或太丑而勾引不到女人的男人、暂时与女人隔绝(被关在监狱里或住院)的男人,还有想要对婚姻忠诚的男人——他们在各方面都忠诚,除了对着杂志幻想而达到高潮的时候,以及做爱时想象着妻子是别的女人的时候。这叫“映像叠加”,是世界上最常见也最隐秘的出轨,而且不需要色情作品的刺激。

每天,阳具都被街上、商店里、办公室里、广告牌上和电视广告里的性感场面击中:金发模特从管子里挤奶油时暧昧的眼神;旅行社的前台接待员真丝衬衫里若隐若现的凸起;商场里坐自动扶梯时穿着紧绷绷牛仔裤的屁股;化妆品柜台散发出的香味——这是动物吸引伴侣时生殖器发出的味道。

城市提供了部落丰收舞蹈的现代版本,一场性爱的狩猎,很多男人感到了要不断证明自己猎手本能的压力。阳具总被看成武器,其实也是负担,是男性的诅咒。它让一些人成了老色鬼、窥淫狂、暴露狂和强奸犯。它催着男人参军打仗,让不少人早逝。它愚蠢的诱惑催生了婚姻不和谐、离婚、儿女分离、赡养费等问题。它在高层人士中的肆意妄为引出了政治丑闻,政府也为之崩溃。它带来了痛苦,甚至有男人选择彻底摆脱它。

但大多数男性,像猎场看守一样,承认自己无法杀死它。虽然用劳伦斯的话说,它象征了“对身体的恐惧”,却依旧扎根于男性的灵魂,若它没有能力,男人便不能真正活着。没有它,查泰莱勋爵便被一个下等人夺去了夫人。

查泰莱勋爵是战争的受害者,是在佛兰德战场上报效国家时瘫痪的,而妻子背他而去,投向好色的猎场看守的怀抱,对许多英国人来说,这让整个故事更有悲剧性,更加淫荡。1928年,劳伦斯完成《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最后一稿时,他的出版商和经纪人都拒绝与该书扯上关系。

其他出版商也拒收稿件,劳伦斯便把手稿带去了佛罗伦萨,意大利的印刷商愿意帮助他。他们一个英文也不认识,听到劳伦斯口述书中的性爱场景时也波澜不惊——“我们每天都这么做呀!”一个印刷商人说。在他们的帮助下,劳伦斯出版了一千册精装限定版。这些书被偷运回英国,在他的朋友和一些读者间流传。许多人好奇批评家口中“污秽的深渊”和“英国文学中最下流的书”是什么样的,更加盼望一睹这部作品。

第一版很快卖空,开始第二次印刷。随即苏格兰场开始搜查劳伦斯朋友的住处,没收书籍,使得该书在英国更加稀少。还有人提醒审查者,说美国纽约的海关官员也截获了几船私运的书本,据劳伦斯说还转卖给了黑市商人。这些书里有的是通过照片翻印的、模糊不清的便宜货,有些则是像经文或赞美诗一样有着黑色封面的精装本。

虽然劳伦斯对盗版像对审查一样恼火,因为两边都剥夺了他的作者权利,但多数仰慕他的读者都很感谢盗版书商,提供了意大利印刷商无法给他们的作品;虽然像塞缪尔·罗思这样私自传播、销售该书的人获得了丰厚的利润,他们却也因为卖劳伦斯的作品付出了代价。30年代罗思就两次因为交易该书入狱,这些事加上其他贩卖非法作品的行为,都是罗思1956年被判服刑五年的诱因,直到1959年夏天,《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在美国被宣布合法之后,罗思依然在牢狱之中。

《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在美国解禁是在美国邮政部被起诉之后,起诉人是个颇为浪漫激进的年轻人,巴尼·罗塞特,在格林威治村有家先锋出版社,叫格罗夫出版社。罗塞特要是早生十年,可能会像罗思一样坐牢,因为他也像罗思一样热爱独立,憎恨审查制度。但罗塞特运气好,他出版情色书籍的时候美国已经对生活和文学中的性更为宽容;而且罗塞特的生意还有额外的提携,因为和罗思不一样,他生在富有家庭,掌握着资源,能在法庭上以震慑人心的气势替自己出版的书辩护,像《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亨利·米勒的《北回归线》以及其他有感官描绘的书和电影,都是格罗夫出版社在50年代末到60年代发行的。

罗塞特家富有的源头是他父亲。他父亲是个野心勃勃的芝加哥银行家和商人,是给香槟瓶子做木塞的倒霉俄国犹太人的后代;“二战”时,为了表现自己的显赫地位和爱国心,他把游艇捐给了美国海军。罗塞特的母亲1921年赢了一场选美比赛,引起了银行家的注意,并娶了她。她父亲是个信天主教的爱尔兰好战分子,从戈尔韦被流放出国,在密歇根州做水管工,说盖尔语 [34] ,极度瞧不起英格兰人,屋子里都不能见红色,因为红色让他想起穿红衣的英军士兵。巴尼·罗塞特是独生子,也知道母亲的反犹倾向,听见她私下里说过芝加哥犹太邻居的坏话,这让他不禁想到母亲对犹太人的厌恶,会不会也有一部分是针对他的。

少年时他敏感、多动、充满叛逆心。私立学校里,他参与编辑了一份叫《反一切》的报纸,还参加过在影院外面抗议放映《乱世佳人》的活动,因为电影有歧视黑人之嫌。虽然他身材矮小,戴着厚厚的眼镜,却是高中橄榄球队里的明星中卫,还和班上可能最漂亮的姑娘约会过。高年级时他还担任班长,是圈子里第一个会开车的,车子是崭新的帕卡德米色敞篷车。他也是他圈子里第一个买到非法版本《北回归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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