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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声点。”
“对不起。”
布兰豪格眉开眼笑。“这样才对嘛,萝凯。”他替她擦去脸颊滑落的一滴泪,“好了,你只要了解我就好了。我希望我们能交个朋友,你明白吗,萝凯?”
她点点头。
“真的?”
她吸吸鼻涕,又点点头。
“太好了。”
他站起身来,解开皮带扣。
这天晚上特别寒冷,老人钻进了睡袋。虽然他躺在厚厚一层云杉树枝上,地面散发的寒气依然穿透他的身体。他的双脚冻到僵硬,不时还得左右翻身,以免上半身也失去知觉。
那栋大宅的窗户依然亮着灯,但现在外面一片漆黑,以至于他透过步枪瞄准器能看见的东西已经不多。但情况还不至于到绝望的地步。面对森林的车库入口那盏小灯是亮着的,只要那男人今晚回家就好。老人透过瞄准器向外望去。那盏小灯虽然没发出太大亮光,但车库门颜色很浅,足以让他清楚分辨那男人的身形。
老人翻过身,背朝下躺着。这里很安静,他听得见车子驶来的声音,前提是他没睡着。胃部发作的剧痛榨干了他的体力,但他不能睡。过去他执勤时从未睡着过。一次也没有。他感觉得到心头那股恨意,并用恨意温暖自己。这股恨意很不一样,它不像另一股恨意缓缓燃烧着稳定的火焰,一烧可以烧上许多年,烧去并清除杂念,创造出洞察力,让他看得更清楚。这股新的恨意燃烧得如此猛烈,让他不知道究竟是自己控制了仇恨,还是仇恨控制了自己。
他透过云杉林的间隙,望着上方的星空。四周寂静无声。那么静。那么冷。他就快死了。他们都会死。这样想很好,他试着把这个想法牢记在心里,然后闭上眼睛。
布兰豪格看着天花板的水晶吊灯,水晶映照着窗外的“蓝点”品牌广告牌。那么静。那么冷。
“你可以走了。”他说。
他没看她,只听见羽绒被掀开的声音,然后下陷的床铺回升。接着他听见穿上衣服的声音。她没说一句话。他触碰她时,她没说一句话。他命令她抚摸自己时,她也没说一句话。她躺在床上,四肢大张,眼神黑洞洞的。黑暗中带有恐惧与怨恨。那黑洞洞的眼神令他非常不舒服,以至于他没能……
起初他忽视她的眼神,等待感觉出现,心中想着他拥有过的其他女人,这一套向来都很管用。但感觉一直没上来。过了一会儿,他命令她停止抚摸,没有理由让她来羞辱自己。
她像个机器人般听从命令,让自己遵守诺言,不多也不少。欧雷克的监护权官司还有六个月才丧失时效,时间多的是。没必要太心急。还会有其他日子,其他夜晚。
他回到了原点,显然他不应该喝酒。酒令他麻木,令他对萝凯或他自己的抚触都没有反应。
他命令她进入浴缸,替两人倒了酒。热水,肥皂。他长篇大论地述说她有多美丽。她一言不发。那么静。那么冷。最后连热水也冷了。他替她擦干身体,又带她躺回床上。泡过澡后,她的肌肤变得有些粗糙干涩。她开始颤抖,他感觉到她终于开始有了回应。他的手往下移,再往下移。接着,他再度看见她的眼睛。又大又黑,一片死寂。她的眼睛死盯着天花板。魔法再度失效。他想打她耳光,把生命拍进那对死寂的眼睛里。他想用掌心掴她,看着她的肌肤发热、发红。
他听见她从桌上拿起那封信,打开包的扣环。
“下次我们少喝点酒。”他说,“你也是。”
她没回答。
“下个礼拜,萝凯,同样的地方,同样的时间。你不会忘记吧?”
“我怎么会忘记?”她说。房门关上,她已离去。
他站起身,给自己又调了一杯酒。约翰逊威士忌加水,最佳良方。他缓缓啜饮威士忌,又躺了下来。
再过不久就是午夜。他闭上眼睛,但睡意不来。他听见隔壁房间有人打开付费频道。听起来应该是付费频道,那些呻吟声栩栩如生。又听见警车的鸣叫声划破黑夜。可恶!他辗转反侧。这张软床已经睡得他背部僵硬。他在这里老是睡不好,不只是床的问题。这间黄色套房永远是饭店客房,是个陌生的地方。
他跟妻子艾莎说他要去拉尔维克市开会。一如往常,艾莎问起时,他说记不起他们下榻旅馆的名字,不知道是不是里嘉饭店?如果会议很晚才结束,他会打个电话,他如此说道。但你也知道这些深夜晚餐是怎么回事,亲爱的。
艾莎没什么好抱怨的。布兰豪格给她的生活,以她的背景来说是难以奢求的。托布兰豪格的福,艾莎得以环游世界,前往世界上最美丽的城市,住在奢华的大使官邸,周围总有一群仆人侍候。她可以学习外国语言,认识新奇刺激的人。她这辈子要做什么事,不需要动一根手指头,也没工作过一天,若突然要她靠自己生活,她会不知所措。布兰豪格是她存在的基础,是她家庭的基础,总之,布兰豪格是她的全部。因此,布兰豪格并不在意艾莎可能会怎么想或不怎么想。
然而当下布兰豪格想的却是艾莎。他应该在家跟她躺在一起的,如此便有一具温暖熟悉的身体倚着他的背,有一只手臂环抱着他。是的,经过这些冷冰冰的对待,来点温暖总是好的。
他又看了看表。他可以说晚餐提早结束了,他决定开车回家。不仅如此,她还会很开心,她最讨厌夜里一个人待在那栋大房子里。
他躺在床上聆听隔壁房间传来的声音。然后他下床,迅速穿上衣服。
老人不再年老。他正在跳舞,跳的是华尔兹,她把脸颊倚在他脖子上。他们跳舞跳了很久,两人都汗流浃背。她的肌肤滚烫地烧灼着他。他感觉得到她在微笑。他希望就这样继续跳着舞,就这样抱着她,直到整栋房子烧成灰烬,直到时间凝止,直到他们睁开眼睛,发现已来到另一个国度。她轻声说了几句话,却被音乐声淹没。
“什么?”他说,弯下了头。她把嘴唇贴在他的耳际。
“你得醒来了。”她说。
他猛然睁开眼睛,对着黑夜眨了眨眼,跟着便看见他呼出的白色雾气矗立在他眼前。他没听见车子驶来的声音。他转过身,低低呻吟一声,努力把手臂从身体下方抽出来。吵醒他的是车库门开启的声音。他听见引擎加速声,正好看见那辆蓝色沃尔沃轿车被漆黑的车库吞没。他的右手臂麻了。再过几秒,那男人就会走出来,站在小灯之下,关上车库门,然后……到那时就太迟了。
老人焦急又笨拙地拉开睡袋拉链,抽出左臂。肾上腺素在他血管里奔驰,但睡意迟迟不肯退去,像一层脱脂棉蒙住所有声音,并让他视线模糊。他听见车库门关闭的声音。
他已从睡袋里抽出两只手臂。幸而今晚星光满天,有足够亮光让他迅速找到步枪,放定位置。快!快!他的脸颊抵上冰冷的步枪枪托。他眯起眼睛,透过瞄准镜向外看去。他眨了眨眼,竟然什么也看不见,他赶紧伸出颤抖的手指,拿下缠在瞄准镜上的防霜布条。有了!脸颊抵上枪托。现在呢?车库失焦了,一定是碰到测距仪了。他听见车库门发出砰的一声,关了起来。他转了转测距仪,下方那男人进入焦距。只见那男人身材高大,肩宽膀阔,身穿羊毛外套,背对他站立。老人眨了两下眼睛。那场梦仍如同薄雾般弥漫在他眼前。
他想等男人转过身,确定是那个人才开枪。他的手指勾在扳机上,小心翼翼地压着。如果他用的是自己受训操作多年的步枪会容易得多,他的身体已记住扳机的压力,所有的操作都已化为条件反射。他把注意力集中在呼吸上。杀一个人并不困难,只要受过训练就不难。一八六三年的盖茨堡之役在空旷野地上展开,相距五十米之处,两队由新兵组成的阵营站着向对方开枪射击,射击了好几轮,却没有一个人中枪。原因不在于他们枪法差,而在于他们瞄准的都是敌人头顶上方。他们只是尚未跨过杀人门槛而已,一旦你开过杀戒……
车库前的男人转过身,似乎直接往老人的方向望来。那就是他,毫无疑问。男子的上半身几乎填满瞄准镜。老人脑子里的迷雾开始散去。他屏住呼吸,缓缓地、冷静地增加扳机上的压力。第一发一定要命中,因为除了车库小灯的那一圈光晕,其他地方都是漆黑一片。时间停止。伯恩特·布兰豪格已与死人无异。老人的脑子异常清醒。
这也是为什么他心中刚感到某个环节出错不到千分之一秒,他就知道错在哪里。扳机扣不下去。老人扣得更用力些,扳机依然不动。是保险栓。老人知道为时已晚。他的大拇指找到保险栓,将保险栓扳开,再从瞄准镜望出去,却见那圈光晕中已空荡无人。布兰豪格已离开那圈光晕,走向大宅另一侧面对马路的前门。
老人眨了眨眼,心脏在肋骨内猛烈跳动,如同榔头般敲击胸腔。疼痛的肺部呼出一口气。他竟然睡着了。他又眨了眨眼,只见四周似乎弥漫着一层薄雾。他失败了。紧握的拳头朝地面猛捶一记。第一滴热泪滴上手背时,他才知道自己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