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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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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在我的感觉中越来越远,几乎像是想象中的一个地方。在大学期间,我跟高中的几个朋友一直保持着联系,特别是桑蒂塔,她后来去了华盛顿特区的霍华德大学。我找了个周末去那里看她,我们像以前一样,在一起大笑,深入地聊天。霍华德大学的校园在市区,学生数量是普林斯顿大学的两倍,几乎全是黑人。“女孩,你还在老家!”我逗她,就在前一刻,一只硕大的老鼠从我们身边跑出了她的宿舍。我羡慕桑蒂塔,她不会被自己人孤立,她不需要每天承受作为少数派的压力,但是,我还是乐于回到有着翠绿草坪和石头拱门的普林斯顿大学,即使那里没多少人了解我的背景。

我学的专业是社会学,成绩优良。我开始和一个橄榄球运动员约会,他聪明,做事常常心血来潮,喜欢玩。苏珊娜和我也多了一个室友,她叫安吉拉·肯尼迪,来自华盛顿特区。她瘦小结实,说话语速很快。安吉拉思维敏捷,风趣幽默,常常逗得我们俩哈哈大笑。尽管是来自城市的黑人女孩,但她打扮得像是电影里预科学校的学生,穿绅士鞋 [1] 、粉色毛衣,而且看起来居然很协调。

我过去生活的世界和现在截然不同,在现在的世界里,人们苦恼的是lsat [2] 的分数和壁球比赛。两个世界之间的矛盾一直都在。在学校,当有人问我是哪里人时,我回答说:“芝加哥。”为了明确我不是来自富人聚集的北部郊区,比如埃文斯顿和温内特卡,我会加一句“是南城”,语气里带着一丝骄傲或者说挑衅。我不知道这几个字对别人来说意味着什么,想必多半是黑人贫民区的典型形象,因为电视里经常播的新闻就是那里的住宅区发生了帮派斗争和暴力事件。但是,我有意无意地想树立另外一种来自芝加哥南城居民的形象。我属于普林斯顿,和其他人一样;同时,我来自芝加哥南城。我感觉大声说出这一点很重要。

我认识的南城和电视新闻里的南城大相径庭。它是我的家,是欧几里得大道上的那套公寓,有低矮的天花板、已经褪色的地毯,父亲坐在舒服的躺椅上;它是那个小小的庭院,里面盛放着萝比种植的鲜花,还有那张石凳,我曾坐在那里和一个叫罗内尔的男孩接吻,这仿佛已过了几亿年。家是我的过去,一些细微的线将它和我的现在连接起来。

我们在普林斯顿有一家亲戚,是祖父的妹妹,我们叫她西丝姑婆。她是一个淳朴而聪明的女人,住在镇子边缘一栋简朴而明亮的房子里。我不知道西丝姑婆是怎么来到普林斯顿的,但是她在这里已经住了很长时间。她是做家政服务的,说话仍然带有乔治敦港口音。它的语调介于低地方言的拖沓腔调和古勒语 [3] 的轻快语调之间。和祖父一样,西丝姑婆也在乔治敦港长大,我记得小时候曾跟着父母在夏天去过那里几次。那里的天气非常炎热,槲树上爬满了绿色的寄生藤,沼泽地里长出了柏树,老人在浑浊的小溪里钓鱼。乔治敦港还有很多昆虫,多得吓人,在傍晚的空中嗡嗡地叫,呼呼地飞,像小小的直升机。

我们住在叔祖父托马斯的家里,他是祖父的弟弟,在一所高中当校长。他和蔼可亲,曾经带我去过他的学校,让我坐在他的办公桌前。叔祖母多特每天早晨都为我们准备丰盛的早餐,有培根、饼干和黄色的玉米粥,但我不爱吃,托马斯便贴心地给我买了一小桶花生酱。我对南方又爱又恨,因为它跟我熟悉的一切大不相同。在镇子外的道路上,我们开车会经过一些大门,那里通往曾经的奴隶种植园。它们是当地生活的一部分,没有人费心对其进行任何评论。在树林深处一条偏僻的土路上,我们在一个破旧的乡下小屋里吃鹿肉,小屋的主人是我们的远亲。其中一位还带克雷格出去,教他怎么打枪。晚上,我们回到托马斯家里,躺在床上难以入睡,因为这里太安静了,间或能听到树上传来几声蝉鸣。

在我们回到北方后很久,那些嗡嗡作响的昆虫叫声和盘根错节的槲树还一直留在我们的心里,就像是我们的第二颗心脏在跳动。小时候,我的内心便感觉到南方已经融入了我的血脉,是我继承的遗产,它对于父亲很重要,所以他经常回来看望这里的亲人。它对祖父的意义更是非同一般,所以他最终还是要搬回乔治敦港居住,尽管年轻的时候他迫切地要从那里逃离。祖父搬回来后,没有住在某个田园牧歌式的有白色栅栏和整洁后院的河畔小别墅里,而是住在一座单调乏味、千篇一律的房子里(我和克雷格曾经去过)。它挨着一条热闹的商业街。

南方不是天堂,对我们却有特殊的意义。先辈在南方的经历深深吸引着我们,它有一种深沉的熟悉感,建立在更深沉也更丑陋的历史遗产之上。我在芝加哥认识的很多人、在布林茅尔的同学、在惠特尼·扬的许多朋友,也都有相似的感受,虽然我们并未明确地讨论过。孩子们在每个夏天都会“下南方”,有时整个季节都会和他们在佐治亚州、路易斯安那州或密西西比州的堂亲表亲们一起度过。可能他们的(外)祖父母或其他亲戚也是随着“大迁徙” [4] 的浪潮来到北方的,就像我的祖父是从南卡罗来纳州迁来的,而外祖父的母亲是从亚拉巴马州迁来的。在我们的背景中可能有另外一个沉重的事实,那就是,他们和我一样,都是奴隶的后代。

我在普林斯顿的很多朋友也都有着相似的背景,但是,我慢慢了解到,在美国的整个黑人群体都有着各种各样的背景。我认识的一些来自东海岸的同学,他们的祖先大多来自波多黎各、古巴和多米尼加。泽妮的亲戚来自海地。我的一个好朋友大卫·梅纳德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巴哈马家庭。还有苏珊娜,她的出生地是尼日利亚,还有许多她挚爱的亲戚是牙买加人。我们彼此背景各异,我们的世系或是被半掩埋,或已被半遗忘。我们不会互相讨论我们的祖先。为什么要讨论呢?我们是年轻人,目光只盯着未来,虽然我们对前方等待我们的事情还一无所知。

每年有那么一两次,西丝姑婆会邀请我和克雷格到她位于普林斯顿另一边的家里吃晚饭。她将我们的盘子盛满汁多味美的排骨和热气腾腾的甘蓝,还有一篮子切得方方正正的玉米面包,我们吃的时候会涂上厚厚一层黄油。饮料是一种极甜的茶,姑婆会热情地让我们接连续杯。在我的记忆中,我们和西丝姑婆没有讨论过什么重要的事情。我们吃着南卡罗来纳式的丰盛的热饭热菜,跟姑婆礼貌而又随意地聊一个小时左右。我们吃腻了学校食堂的饭菜,在这里心怀感激地大快朵颐。我当时只是把西丝姑婆看作一个温文尔雅、热情周到的长辈,然而她送给了我们一份珍贵的礼物,只是当时我们还太年轻没有意识到。她跟我们讲家里过去的事—我们的故事,她自己的故事,我们父亲的故事,还有祖父的故事。我们不需要做任何评论。我们只管吃饭,帮忙洗碗,然后带着鼓鼓的肚子心满意足地回到校园。

还有一件往事,像大多数回忆一样,我记得不那么清晰,可能还有主观加工的成分,它就像很久之前在沙滩上捡到的一块鹅卵石,滑入了我记忆的口袋。那是我上大二的时候,我和男朋友凯文在一起,他是学校橄榄球队的队员。

凯文来自俄亥俄州,他身材高挑、性格温和、体魄强健,堪称完美。他是学校老虎队的中卫球员,奔跑速度快,擒抱摔倒时无所畏惧。他同时还在修医学预科课程。他比我高两级,跟我哥哥同班,很快就要毕业。他笑起来嘴巴微微张开,我觉得很可爱很特别。我们两个都很忙,朋友圈子也不同,但是我们喜欢在一起。我们在周末会去吃比萨,或者出去吃早午餐。凯文每顿饭都吃得很香,一方面因为他需要为打橄榄球保持体重,另一方面是因为他很难坐着不动。他总是非常活跃,而且常常心血来潮,不过我觉得他很可爱。

“咱们去兜风吧。”一天,凯文说。我记不清他是在电话里说的,还是我俩在一起时他突然冒出这个主意的。不管怎样,我们很快就上了他的车,那是一辆红色的小汽车。我们驾车穿越校园,经过学校一个偏僻的未开发的角落,驶上一条近乎隐蔽的土路。当时,新泽西正值春天,天气温暖晴朗,我们头上是一片开阔的天空。

我们当时聊天了吗?拉手了吗?我不记得了,但那天的感觉是悠闲轻快的,过了一会儿,凯文踩下刹车,我们慢慢停了下来。车停在一片广阔的田野旁。经过了一个寒冬,高高的草不再生长,像干稻草一样,中间夹杂着一些小小的早开的野花。凯文下了车。

“来呀。”他示意我跟他一起下去。

“我们要做什么?”

他看着我,好像事情不言自明。“我们要在这块田野上奔跑啊。”

是的,我们要在这块田野上奔跑。我们从田野的一边跑到另一边,像孩子一样挥舞着双臂,不时快乐地呼喊,打破了这里的沉寂。我们费力地穿过高高的枯草,跳过那些野花。也许开始我不太明白,但后来明白了。我们要在这块田野上奔跑!这还用说吗?

最后我们回到车里,扑通一下坐到座位上,因为刚才做的傻事,凯文和我都气喘吁吁,兴奋得有些头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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