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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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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能进去看看她吗?

不好意思,你留个电话吧,等她感觉好些了,我就叫她给你回电话。

那多谢了。她知道我的号码。

那就好,我会告诉她打给你的。(短暂停顿。)再跟我说下你的名字,我又忘了。

弗格森。阿奇·弗格森。

弗格森。

是的,拜托你告诉安——玛丽我很惦念她。

弗格森与安——玛丽父亲的唯一一次见面就这样结束了。门关上后,他一边往街上走,一边想着杜马丁先生会不会又把他的名字忘了,或者会不会干脆忘了让安——玛丽打电话给他,或者会不会即便记得他的名字,也故意不告诉她打电话给他,毕竟,这是世界上所有地方的所有父亲的职责——保护女儿,不让惦念她们 的男孩靠近。

这之后是沉寂,音信杳然的漫长四天。弗格森觉得仿佛有人把他绑起来,从船上推下去,沉到了湖底,当然是一个大湖,和密歇根湖一样辽阔、幽深,他一直在水下憋着气,在死人堆和生锈的投票机中间待了四天,没换一口气,到星期天晚上时,他的肺都快炸了,脑袋也快炸了,于是他最终鼓起勇气拿起电话,拨通了杜马丁家的号码,片刻之后,她接了起来。好开心,她说,好高兴他打电话来,听着好像是真心的,接着她解释说,那天上午的时候她给他打过三次电话(有可能是真的,因为他和父母去打网球了),然后又跟他讲了伏特加的事儿,说她已经偷偷在自己屋里喝了好几个月的酒了,最后一次酩酊大醉发生在星期四晚上,也就是他们上一次通话的那晚,喝晕后她醉倒在了地板上,他父亲和继母参加完纽约的晚宴回到家时已经十一点半,看到她卧室的门还开着,灯也亮着,便走了进去,发现她躺在地上不省人事,由于他们叫不醒她,由于酒瓶已经空了,他们便叫来救护车送她去了医院,医院给她洗了胃,她最终恢复了意识,但第二天上午他们没让她出院回家,而是把她转到精神科又住了三天,医生给她做完检查,进行了面谈之后,确诊她患有躁狂抑郁症,需要接受长期的心理治疗,她父亲随即决定她应该尽早返回比利时,正好遂了她长久以来的愿望,终于有机会逃离那个可怕的继母,结束她在可怕美国的流亡生活了,因为很显然,这些正是导致她当初开始喝酒的原因,现在她就要回布鲁塞尔,和她母亲的妹妹,她敬爱的克里斯汀姨妈生活在一起,又能和她的哥哥、表亲和老朋友在一起了,所以她特别高兴,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么高兴过了。

这之后他只再见过她一次,星期三的告别约会,那晚的外出很不寻常,因为第二天还要上学,但他母亲知道这对他来说有多重要,所以不但允许他去,甚至还多给了他一点打车钱(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这样他和他的比利时女友 就不用忍受被他父亲或母亲开车接送的羞辱了,因为那只会凸显他年纪还很小,年纪那么小的人什么时候有过认认真真的爱情?是的,他母亲仍然很懂他的心,或者至少在许多重要的方面都了解,他很感谢母亲这一点,尽管如此,和安——玛丽的最后一晚,对弗格森来说最终还是成了一桩痛苦、尴尬的差事,徒劳地想要保持他的尊严,压抑他的痛苦,以免张口祈求或者哭出来,或者出于怨恨或失望对她说出什么过分的话,但他怎么可能不整晚都在想这就是结局,这将是最后一次见她了呢?火上浇油的是,她那晚偏偏状态极佳,那么亲切,说起他来是那么动情,我最好的阿奇,我迷人的阿奇,我耀眼的阿奇 ,每个词描述的似乎都是一个不在场的人,一个死人,是葬礼演说中才会出现的词,更让他难受的是她那异乎寻常的高兴的样子,说起离开这个话题时,他从她眼中看到的快乐,仿佛她一次都没停下来想过所谓的离开就是后天 便要离他而去,然后突然间,她笑了起来,告诉他别担心,他们很快还会再见,他可以去布鲁塞尔和她过暑假,说得好像他父母有钱让他飞去欧洲,米尔德里德姨妈和亨利姨夫搬到加利福尼亚好多年了,他父母都一次还没去看过,接着,她又说了一席话,让他更觉费解和受伤,她就那么坐在那张他们10月第一次接吻时坐过,现在3月在一起的最后一晚又坐着接吻的公园长椅上,说或许她的离开对他是件好事,她的生活一团糟,可他那么正常,应该和一个健康、正常的女孩在一起,而不是她这种有病的疯女孩,从那一刻起直到二十分钟后把她送回家,他的心情都糟到了极点,在他这正常到让人恶心的一辈子里,他还从没这么难受过。

一周后,他写了一封九页的信,寄到了她姨妈在布鲁塞尔的地址。又过一周,一封六页的信。那之后又过了三周,一封两页的信。再之后又过了一个月,一张明信片。但她从来没回过,到学校开始放暑假时,他已经明白,自己再也不会给她写信了。

事实是,健康、正常的女孩引不起他的兴趣。市郊的生活本来已经够无聊了,健康、正常的女孩的问题在于她们对他的口味来说过于一成不变,会让他联想到市郊,而他最不希望的就是和循规蹈矩的女孩在一起。无论她有什么缺点,无论她给他带来了多少痛苦,至少安——玛丽身上充满各种各样的意外,让他的心在惴惴不安中狂跳不止,现在她离开之后,一切又变得乏味起来,甚至比她走进他的生活前还让人压抑。他明白这不是她的错,但还是忍不住有种背叛之感。她抛弃了他,而从现在开始,要么是和那些白痴凑合,要么就是自己幽禁独居两年,然后逃离这个地方,再也不回来。

那年的暑假里,已经十六岁的他白天给父亲打工,晚上去打棒球,总是棒球,也一直会是棒球,无疑这是一项不需要动脑子的运动,但因为带给了他太多快乐,他并没有想过放弃,这次他参加的是一个由镇上的高中和大学球员组成的联盟,虽然很严格,竞争也很激烈,但他在蒙特克莱尔校队的第一年表现不错,担任了三垒手和五棒击球手,击球率达到了三百一十二,赶上了一支好球队甚至是十大联盟里最好球队的水平,而且他的击远球能力还在不断提高,因为他还在继续发育,上次量身高时是五英尺十一英寸,踩到秤上时是一百七十四磅,所以那年夏天他坚持继续打球,为的是不让自己手生。上午和下午时他会去给父亲打工,基本上就是开着送货车,和一个叫艾德的家伙到镇上各处配送和安装空调,没东西送时他会到前面帮迈克·安东内利卖东西,或者在迈克隔三差五跑到阿尔餐馆喝咖啡休息时给他顶班,店里没客人时,他会跑到后屋陪他父亲坐着,有人来了再出去招呼,他父亲那会儿快五十岁了,依旧精瘦健壮,依旧还是趴在桌前埋头修理坏掉的机器,他那心墙高筑、沉默寡言的父亲,在那间安静的后屋里待了六年之后,看起来几乎心无一物了,弗格森虽然在修机器方面笨手笨脚,但还是经常主动提出要帮他修东西,可每回父亲都是耸耸肩,说他的儿子不应该把时间浪费在坏掉的烤面包机上,他现在走的那条路会领着他走向更大的成功,如果他真想帮忙的话,那就从家里拿几本他常看的诗集过来,在他老爹修理烤面包机时给他读几首,就这样,过去一年半里一直在大量阅读诗歌的弗格森,把那年暑假的一部分时间花在了给他父亲念诗上,站在斯坦利电视机和收音机专卖店的后屋里朗读迪金森、霍普金斯、坡、惠特曼、弗罗斯特、艾略特、卡明斯、庞德、史蒂文斯、威廉姆斯和其他一些人的诗,不过他父亲似乎最喜欢的一首,或者说似乎给他印象最深的一首,竟然是《普鲁弗洛克的情歌》,这让弗格森很吃惊,这样的反应是他没有预料到的,他觉得自己肯定遗漏了什么细节,而且已经遗漏很长一段时间了,也就是说他必须重新思考之前对父亲抱持的所有看法,因为他刚读完诗的最后一句,直到人类的声音把我们唤醒,我们便溺水而亡 ,他父亲转过头来,盯着他的眼睛,用一种弗格森认识他这么久以来从未见过的热切目光看着他,沉默了好一会儿后说道:哎,阿奇,真是了不起啊,谢谢你。非常感谢你。然后他父亲点了三次头,重复了一遍那句诗:直到人类的声音把我们唤醒,我们便溺水而亡 。

暑假的最后一周。8月28号,向华盛顿进军大游行,国家广场上的演讲,黑压压的人群,成千上万,数十万,接着是那篇后来的小学生都要背下来的演讲,演讲中的演讲,在那天的重要程度与葛底斯堡演说发表时的意义不相上下,一个美国的伟大时刻,一个让所有人看到和听到的公共时刻,甚至比三十二个月之前肯尼迪在就职仪式上发表的演讲还重要,斯坦利电视机和收音机专卖店的每个人,弗格森和他父亲,大肚子迈克和矮脚虾艾德,都站在前屋收看了实况,弗格森的母亲也来了,此外还有五六个碰巧路过的行人,不过在重大演说之前还有好几个别的演说,其中一个的演讲者是新泽西当地人,约阿希姆·普林茨拉比,弗格森那片小世界里最受敬仰的犹太人,他父母的英雄,尽管他们并不参加宗教活动,也不属于任何犹太教堂,但弗格森一家三口以前经常在婚礼、葬礼和他在纽瓦克的礼拜堂主持的受诫礼上见到他、听到他讲话,年轻时曾在柏林做拉比的约阿希姆·普林茨声名卓著,早在纳粹于1933年得势之前就公开抨击过希特勒,他比任何人都更清楚地看到了未来,不断敦促犹太人离开德国,结果多次遭到盖世太保的逮捕,并在1937年最终被驱逐出德国。他当然积极参与了美国的民权运动,在那天因为雄辩流利的口才和有据可查的勇气被选为犹太人的代表,弗格森的父母当然也为他感到骄傲,他们可是和他握过手、讲过话呢,对,就是现在站在镜头前向全国、全世界发表演讲的这个人。然后,金走到了演讲台前,演讲开始三四十秒之后,弗格森扭头看了看他母亲,发现她的眼睛已经闪着晶莹的泪光了,这让弗格森觉得很好笑,倒不是因为他觉得母亲这种反应不合适,而是恰恰因为他不这么觉得,因为这是她应对世界的那种方式的又一个例子,遇事总是小题大做,多愁善感,就是这种情感迸发才让她看好莱坞的垃圾电影也会泪流满面,就是这种好心的乐观主义才让她有时候脑子犯糊涂,让她在现实面前大失所望,然后他又扭头去看父亲,一个对政治无动于衷的人,一个似乎比他母亲对生活的要求少太多的人,他从父亲眼中看到的是一种混杂着隐隐的好奇和厌倦的目光,这个先前还为艾略特诗中阴郁的宿命感无比动容的人,现在却难以接受马丁·路德·金充满希望的理想主义,弗格森一边听着这位牧师的声音中愈加高涨的情绪,听着像鼓点一样不断重复的梦想 一词,一边好奇地想,这对迥异的灵魂是怎么结的婚,而且结婚后继续在一起这么多年,而他自己又怎么会是露丝·阿德勒和斯坦利·弗格森这样一对夫妇的孩子,以及,能活着真是不可思议,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劳工节的时候,大约二十个人来他们家参加了一场夏末烧烤宴会。他父母很少组织这种大型聚会,但两周前他母亲赢得了一个由州长在特伦顿设立的新艺术协会出资赞助的摄影比赛。得奖者受到委任,要为一百位杰出的新泽西居民拍摄一本肖像集,也就是说,这项任务会让她到全州各地拍摄市长、大学校长、科学家、商业人士、艺术家、作家、音乐家和运动员,加上这份工作的报酬很不错,弗格森的父母多年以来第一次觉得经济上宽裕点了,决定在后院举办一场烤肉饕餮庆祝一下。平常那群人都来了——所罗门一家、布朗斯汀一家、附近住的乔治一家,以及弗格森的外公外婆和叔祖母珀尔——但也有一些别的人,比如从纽约来的施奈德曼一家,包括四十五岁的商业艺术家丹尼尔,也就是弗格森的母亲以前那位老板伊曼纽尔·施奈德曼的小儿子(伊曼纽尔现在住在布朗克斯的一家养老院),丹尼尔的妻子丽兹和他们十六岁的女儿艾米。劳工节大餐的上午,弗格森一边和父母在厨房切菜和制作烧烤酱,一边听他母亲说,他和艾米小时候见过面,还一起玩过好几次,但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她和施奈德曼一家断了联系,十二年在日历上一晃而过,但就在几周前她去纽约看望父母,碰巧在中央公园南路遇上了丹和丽兹,便请他们来做客了,这是施奈德曼一家第一次来蒙特克莱尔。

他母亲继续说道:看你的样子,阿奇,我猜你应该不记得艾米了,但你三四岁的时候特别喜欢艾米呢。有一次,是个星期天的傍晚,我们全家去施奈德曼家吃完饭,你和艾米进了她的房间,然后关上门,把你们的衣服都脱光了。你根本不记得了,对吧?大人们那会儿正坐在餐桌边,突然听到你们在里面尖声大笑,只有小孩子才能发出的那种发狂、失控的声音,所以我们全都站起身,跑去看你们在闹腾什么。丹打开门时,你们俩,两个三四岁的小朋友,正光着屁股在床上上蹿下跳,两个疯子似的大喊大叫。丽兹吓坏了,但我觉得很好笑。你脸上那种欣喜若狂的表情,阿奇,看你们的两个小身体蹦啊跳的,屋子里充满了一种野蛮的快乐,两个疯小孩跟黑猩猩似的——谁见了都会忍不住大笑。我没记错的话,你父亲和丹尼尔也笑了,但丽兹冲到屋子里,命令你和艾米穿上衣服。马上。那种生气的母亲说话时的声音。马上 !但就在你们穿衣服之前,艾米说了一句我这辈子听过的最好笑的话。妈妈,她问,一本正经又深思熟虑地用手指了指你的私处,又指了指她那里,妈妈,为什么阿奇的那么花哨,我就这么普通啊?

想到这些话时,弗格森的母亲哈哈大笑起来,笑得止不住,但弗格森只是微微笑了一下,那丝勉强挤出的笑容很快便从他脸上消失了,因为他最不喜欢听人讲他小时候做过的各种傻事。他对他还在大笑的母亲说:你就喜欢拿我寻开心,是不是?

偶尔吧,她说,也没有经常,阿奇,但有时候我就是忍不住。

一个小时后,弗格森拿着他最近在读的《长夜行》来到院子里,找了一张阿第伦达克椅坐下来——刚放暑假时,他和父亲把那些椅子重新漆成了深绿色,非常深的深绿色——但是他没有打开书多读一些费迪南在底特律福特汽车厂的冒险,而是一边坐在那里等第一拨客人的到来,一边胡思乱想,惊讶于自己以前竟然和一个赤身裸体的姑娘在床上嬉闹,而且和那个赤身裸体的姑娘嬉闹时他自己也是赤身裸体的,真是太可笑了,他竟然一点都记不得以前做过这种事,可现在要是能和一个赤身裸体的姑娘在一起,他简直什么都愿意做,和一个赤身裸体的姑娘一起赤身裸体地躺在床上,是他孤独、缺爱的人生里最为紧要的梦想,五个月没和人接过吻或者拥抱过了,他心想,整整一春天外加几乎整个夏天都在为已经离开的安——玛丽·杜马丁,曾经半裸的安——玛丽·杜马丁黯然神伤,而现在他马上就要见到那个自己根本不记得的裸体女孩,这个从遥远过去走来的艾米·施奈德曼,毫无疑问已经长成一个正常、健康的女孩了,和大多数女孩,和大多数男孩,和大多数男人和女人那样,无聊乏味又循规蹈矩,但这是在所难免的,而且鉴于他甚至都还没见到她,他只能等着到时候能见到一个什么样的女孩。

他在那天下午看到的,是后来成了下一个 的那个人,一个继承了他的欲望之冠的人,一个既不算普通也不算不普通,但热烈、无畏、有意识地释放着她与生俱来的杰出自我的姑娘,而且在他们第一次见面几周后,随着夏去秋来,周围的世界突然间变得一片黑暗,她也成了他的第一个 ,裸体的艾米·施奈德曼和裸体的阿奇·弗格森没有再在床上跳来跳去,而是躺在床上盖着被单滚来滚去,而且在接下来的很多年里,她还将继续为他年轻的人生带来最大的快乐和最大的折磨,成为存在于他皮囊之下那个不可或缺的另一半。

不过现在先回到1963年9月的那个周一下午,回到弗格森家在后院举办的劳工节烧烤聚会。他第一眼看到她时,她正从父母的蓝色雪佛兰上下来,一个顶着蓬乱金发的脑袋从后车门里钻出来,接着他惊讶地发现她竟然那么高,至少五英尺八英寸,或许都到五英尺九英寸了,长相端庄,不是美或者漂亮,而是端庄,坚挺的鼻子,直率的下巴,一双颜色不分明的大眼睛,她既不粗壮也不纤弱,小小的乳房在蓝色短袖衬衫下若隐若现,修长的双腿,棕黄色的修身裤里包着两个滚圆的屁股,步态有点笨拙,走起路来身体稍微有点前倾,仿佛等不及要赶紧走下一步,假小子的走路方式,他心想,但很迷人,也很不寻常,看起来她是个不可小觑之人,和大多数十六岁的女孩不一样,因为她的行为举止没有一丝一毫羞怯扭捏之态。他母亲主持了介绍,先和那个母亲握手(有点儿紧张,微微一笑),然后和那个父亲握手(放松,和善),不过在他和艾米握手前,他感觉到丽兹·施奈德曼并不喜欢他母亲,大概因为丽兹怀疑丈夫可能有点儿爱上她了,谁知道呢,说不定真是这样,因为施奈德曼和虽已四十一岁但仍旧美丽的露丝拥抱的时间确实有点太久,然后弗格森握到了艾米的手,一只修长、纤细的手,并且发现她的眼睛是深绿色的,夹杂着一些棕色的斑点,她笑起来时他又发现她的牙齿相对于嘴巴来说有点大,有些过大了,所以很招人注意,接着他第一次听到了她的声音,你好,阿奇 ,就在这一刻他意识到,毫无疑问地意识到,他们注定会成为好友,这么假设当然很荒唐,毕竟那会儿他对她根本不了解,但他就是有那么一种感觉,一种直觉,确凿无疑地认为什么重要的事情正在发生,而他和艾米·施奈德曼将会共同踏上一段漫长的旅途。

那天,波比·乔治和他那位在达特茅斯即将开始读大二的哥哥卡尔也在,但弗格森丝毫没有和他俩说话的欲望,既不想和思维活跃的卡尔说话,也不想和只知道开玩笑的猪脑子波比说话。他只想和艾米在一起,和聚会上此外唯一的年轻人在一起,所以在和她握完手四十五秒之后,为了避免和其他人分享她,他邀请艾米一起上了他的房间。这么做或许有些鲁莽,但她欣然一点头接受了他的邀请,说,好主意,走吧 ,然后他们来到了弗格森在二楼的避难所,只不过那里已经不是献给肯尼迪的圣殿,而是一间堆满书和唱片的房间,太多太多的书和唱片,架子上摆不下,只能一摞一摞堆在靠床那面墙前面,让他很高兴的是艾米进了房间之后又点了点头,仿佛在告诉他,她很赞赏她看到的这些,一个个神圣的名字和一部部神圣的作品,接着她凑过去一一进行了视察,指着这个说,这本书太棒了 ,指着那个说,我还没读这个呢 ,指着第三个说,没听说过这人 ,她看了一会儿之后,在床脚的地板上坐下来,于是弗格森也坐到地板上,和她隔着一码远面对面坐着,背靠在书桌的抽屉上,接下来的一个半小时里,他们一直聊个不停,直到有人敲门说后院的食物已经准备好了,他们才走下楼和其他人待了一会儿,一边吃汉堡,一边在他们的父母面前喝起了他们本不该喝的啤酒,不过那四个人对于如此藐视法律的行为似乎并不惊讶,随后,艾米伸手从包里掏出了一盒幸运牌香烟,当着父母的面点了一根——他们还是眼睛都没眨——艾米解释说,她不怎么喜欢抽烟,但饭后来一根的感觉不错,酒足饭饱、烟也抽完之后,弗格森和艾米先行离席,在夕阳的余晖中绕着小区慢慢散步,最终来到了安——玛丽走之前最后一次和她接吻的那座小公园的长椅面前,弗格森和艾米约好那个月末的周六在纽约再见面之后,他们也亲吻了对方,一场意外、自发的飞跃,一张嘴嵌在另一张嘴上,扭转的舌头和磕碰的牙齿上那美味的口水,两个人已经发育完全的下半身瞬间便有了反应,那么肆无忌惮地亲吻着,仿佛要把对方吃掉一样,但这时艾米突然把他推开,大笑起来,一阵气喘吁吁、惊讶不已的猛笑,弗格森随即也大笑不止。哎呀,阿奇,她说,要是我们现在不停下,再过几分钟就该把对方扒光了。她站起来,伸出右胳膊挽住他。好了,你这个疯男人,咱们还是回你家吧。

他们年纪一样大,或者说几乎一样大,一个两百个月,一个一百九十八个月,但因为艾米生于1946年底(12月29号),弗格森生于1947年初(3月3号),所以她比他要高一个年级,也就是说,她马上就要开始在亨特附高读高三了,而他却仍旧困在壕沟里,是个卑微的高二学生。对他而言大学仍然只是个模糊的地方,某个还没有名字的遥远目的地,相比之下,她已经对着地图研究了大半年,几乎已经准备好开始打包行李了。她会申请好几所学校,她说,大家都跟她讲得有后备选择,第二或者第三志愿,不过巴纳德学院仍然是她的第一志愿,事实上可以说是她的唯一志愿,因为只招女生的巴纳德和只招男生的哥伦比亚犹如双子星,是纽约最好的学院,而她最主要的目标就是留在纽约。

但你从小到大一直都在纽约,弗格森说。就没想过去别的地方看看吗?

我去过别的地方,她说,很多地方,而且每一个都叫哈欠之城。你去过波士顿或者芝加哥吗?

没。

哈欠之城一和哈欠之城二。洛杉矶呢?

没。

哈欠之城三。

好吧。那国内的其他学校呢?像康奈尔、史密斯。绿草如茵,校园幽深,在田园诗一样的地方追求知识。

约瑟夫·康奈尔是个天才,史密斯兄弟制造的止咳糖浆很棒 [1] ,但我可不觉得在那种野地大学里冻四年屁股有什么好玩的。不,阿奇,唯纽约独尊 。别的地方都不行。

说这些话时,他认识她才十分钟不到,弗格森听着艾米维护纽约,宣告她对纽约的爱时,意识到她本身就是纽约的某种象征,不只是她那种自信和机灵,更重要的是她说话的腔调,那种只有来自布鲁克林、皇后区和上西区那些头脑聪明的犹太女孩才会有的腔调,是第三代的纽约犹太人或者说在美国出生的第二代犹太人才会有的腔调,和爱尔兰裔或者意大利裔纽约人的口音稍有不同,兼具了朴实、世故和鲁莽的气质,和前两者一样在发硬音r的时候都不太硬,但比他们更清晰一些、重一些,他越是听惯了这样的发音,便越想继续听,因为施奈德曼的声音代表了一切和市郊无关的东西,和他现在的生活无关的东西,预示着一种他有可能逃往的未来,或者至少是被那种可能的未来占据的现在,他和艾米一起坐在房间里以及后来和她一起散步时聊了很多,不过基本上是那个像过山车一样的暑假发生的事情,先是刚开始时麦德佳·爱福斯被杀,再是快结束时马丁·路德·金的演讲,以及当时美国各地笼罩着的恐怖与希望无尽纠缠的氛围,他们还聊了弗格森房间的架子上和地板上那些书和唱片、暑假作业、学业能力倾向测试,甚至还聊到了棒球,不过有一个问题他始终没问,也下定决心不让自己去问,那就是她有没有男友,因为他已经决定要竭尽所能把她变成自己的下一个 ,根本不想知道有多少对手挡在他的路上。

9月15号,劳工节烧烤之后不到两周,也就是他们计划在纽约见面的六天之前,他接到了她的电话,由于接到电话的是他而不是别人,他立即明白了她没有男朋友,没有需要他担心的对手,她现在对他的感觉和他对她的感觉是一样的,而他之所以如此确信,是因为她在听到阿拉巴马州伯明翰的一家黑人教堂发生爆炸的新闻后选择了给他打电话,教堂里有四个小姑娘被炸死了,又一场美国惨剧,在南部蔓延的种族战争中的又一场战斗,仿佛是在用炸弹和凶杀来报复两周半之前的华盛顿游行,艾米对着电话痛哭不止,拼命忍着哭才把消息告诉他,接着,在一点点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后,她又跟弗格森说到了人们应该做什么,她认为人们应该做什么,不光是政客们要制定法律,人民也应该集结起来去南方和那些种族主义者斗争,而且她会第一个加入,高中一毕业她就会徒步前往阿拉巴马,为斗争服务,为斗争流血,把斗争变成她人生的核心目标。这是我们的国家,她说,不能让那些王八蛋从我们手里抢走。

他们在那周六见了面,并且随后那个秋天的每个周六也会见面,弗格森坐公交车从新泽西到港务局的终点站,再坐跨区城铁公司的特别快车到西72街下车,往北走三个街区,再往西走两个街区,最终到达施奈德曼一家位于滨河大道和第75街交界处的公寓,门牌号是4b,也是现在纽约城中最重要的地址。他们会去各种地方,一般情况下只有他们俩,偶尔也会和艾米的几个朋友一起,去百老汇和95街交界处的塔利亚剧院看外国电影,让——吕克·戈达尔的,黑泽明的,费利尼的,或者去大都会艺术博物馆、弗里克收藏馆、现代艺术博物馆看展览,或者去麦迪逊广场花园看尼克斯队的比赛,或者去卡内基音乐厅听巴赫,或者去格林威治村的一些小剧院看塞缪尔·贝克特、哈罗德·品特和欧仁·尤内斯库的戏剧,一切都是那么近便,而且艾米总是知道该去哪儿,该做什么,这位曼哈顿的战士公主一点一点教会了他如何在她的城市里游走,所以她的城市很快也变成了他自己的城市。不过,虽然他们做过那么多事,看过那么多东西,但那些周六最美好的部分还是坐在咖啡馆里聊天,当然这些只是后来持续多年的对话的第一轮,有时候意见不一致了,原本平和的交谈会演变成激烈的争论,刚刚看过的电影是好是坏,刚刚表达的政治观点孰优孰劣,不过弗格森从不介意和她争论,他对容易说服的人毫无兴趣,那些脑袋空空、只会噘嘴的少女想得到的只是她们自以为是爱情的繁文缛节,但这才是真正的爱情,复杂、深刻、柔韧到能容纳下激烈的争论,他怎么能不爱上这个女孩,爱上她毫不妥协的锐利目光和爽朗浑厚的笑声,这个眉飞色舞、无所畏惧的艾米·施奈德曼,有一天会成为一名战地记者或者革命家或者深入到穷人中去的医生。她现在十六岁,马上就要十七岁了。虽然她的未来已经不完全是一片空白,但她还足够年轻,明白自己仍然可以擦去已经在上面写下的字迹,可以随心所欲擦掉它们,然后从头再来。

接吻,当然了。拥抱,当然了。烦恼,当然也有了,比如星期六的下午和晚上,艾米的父母通常会待在家里,因而限制了两人独自在公寓里的机会,寒冷的天气里他们常常只能跑到滨河公园的长凳上拥吻,或者在参加艾米的朋友组织的聚会时鬼鬼祟祟跑到人家的卧室里幽会,倒是有两次,也只有这两次,她那对喜欢在家消遣的父母晚上出门后给了他们机会,让他们得以在艾米卧室的床上享受热切、半裸的滚床单,当然还有以前那种时而会涌出来的恐惧:卧室门在最不该的时候被轰然推开。无法完全掌控他们自己的生活,一次又一次被临时状况破坏掉的荷尔蒙骚动让他们懊恼不已,而随着时间一周周地过去,他们也变得越来越绝望。但接着,在11月中旬的一个星期二晚上,艾米打电话告诉了他一个好消息。她父母下周末要出远门,到遥远的芝加哥去看她重病的外婆,三天都不在家,而她哥哥吉姆还在波士顿,感恩节前一天才会飞回来,所以她父母走了之后家里就剩她一个人了。整个周末啊,她说,想象一下吧,阿奇,整个周末家里都没人,就我们俩。

他告诉他父母,有个住在泽西海岸的朋友邀请他和几个朋友去玩,这谎话编得太像模像样又太荒谬可笑,他父母完全没有看穿,所以当他在第二周的星期五早上去上学时,自然而然觉得应该随身带上过夜的小行李包。他的计划是一放学就向纽约出发,如果足够幸运地赶上第一班车,可以在四点半或者差一刻五点前到达艾米家的公寓,如果错过了第一班,只能坐第二班的话,那就是五点半或者差一刻六点到。又要在蒙特克莱尔高中的走廊和教室里度过百无聊赖的一天了,他不停地盯着挂钟,仿佛单凭意念就可以让时间跑快点,他一分一分地数,一小时一小时地数,但就在下午刚上课后不久,学校的公共广播突然传来一条通告:总统在达拉斯遭到枪击;过了一会儿又传来一条:肯尼迪总统已经不治身亡。

几分钟内,学校的一切活动戛然而止。手绢和纸巾出现在几千只手中,女孩子把睫毛膏哭得满脸都是,男孩子则摇着头走来走去,对着空气挥拳头,女孩们抱在一起,男孩和女孩们抱在一起,老师们哭哭啼啼地抱在一起,还有一些人目光茫然地盯着墙或者门把手,过了一会儿,学生们被召集到体育馆和自助餐厅,但没人知道该干什么,也没有人在管事,所有的夙愿与仇恨都停止了,所有的敌人都消失了,接着,校长的声音再次从公共广播系统中传来,宣布学校下午停课,让大家都回家去。

未来之人死了。

不真实的城。

大家都准备回家去,但弗格森却带着他的过夜包,走到了蒙特克莱尔公交站,等候去往纽约的公交车。他过会儿会给父母打电话,他不准备回家了。他需要自己一个人待一会儿,然后他要和艾米在一起,就像之前计划好的那样,周末会一直和她待在一起。

不真实的城中岔出两条路,未来死了。

等车,然后上车、找座位,在第五排坐下,接着是换挡的声音,公车开出站,驶往纽约,再然后是穿过隧道时,一个坐在他后面的女人在哭泣,司机和坐在前面的一个乘客说话,不敢相信,我他妈简直不敢相信 ,但弗格森相信,虽然他觉得自己现在完全不是自己,正游离于他的身体之外,但同时他的脑子又是清醒的,思路非常清晰,也完全没有失声痛哭的欲望,不,这一切是哭解决不了的,让坐在他身后的女人痛哭吧,也许会让她好受一点儿,但他永远不可能好受起来了,所以他没有权利哭,他只有权利去想,去试着理解发生的事情,这件同以前发生在他身上的任何事情都无法比拟的大事。和司机讲话的那个男人说:这让我想起了珍珠港。你知道吧,一切都平静安详,懒洋洋的星期天早晨,人们穿着睡衣,在家里闲待着,然后轰隆一声,世界爆炸了,突然间,我们开战了 。不算太差的类比,弗格森心想。有些大事件直刺要害,改变所有人的生活,那种时刻是很难忘记的,有什么结束了,又有什么别的开始了。这是不是也一样,他问自己,类似战争爆发的时刻?不对,不完全是。战争预示某种新现实的开始,但今天什么都没开始,只是一个现实结束了,仅此而已,某种东西从世界中被去掉了,现在出现了一个洞,那里曾经有什么东西,但现在空无一物,仿佛世界上的每一棵树都突然消失了,仿佛树或者山或者月亮的概念突然从人类的思维中被抹去了一样。

天空中没有了月亮。

世界上没有了树木。

公交车驶入了第八大道和第40街交界处的终点站,他没有像平时来纽约时那样穿过地下通道去第七大道,而是爬上台阶,走到了11月底的暮色中,往东沿第42街去时代广场那儿的地铁站,但他只是刚刚出现的晚高峰人群中的又一个人罢了,面无表情的人们自顾自地走着,一切如故,一切却又都不一样了,一群群行人木然地聚集在人行道上,仰头望着环绕在高楼上的电子显示屏中滑过的信息,jfk在达拉斯遇刺身亡;约翰逊宣誓继任总统 ,他奋力从人群中挤过,刚要踩着通往跨区城铁公司地铁站台的台阶往下走时,听到一个女人对另一个女人说,我无法相信,多萝西,我简直不敢相信我现在看到的这些 。

不真实。

一座没有树的城市。一个没有树的世界。

他没有打电话给艾米,问她是否已经从学校回来了。很有可能的是,她还和朋友们在一起,被那会儿的混乱搞得不知所措、疲惫焦虑、受惊过度,忘了他今天要来,所以当他按下4b公寓的门铃时,自己也不清楚会不会有人应答。五秒的迟疑,十秒的迟疑,这时,他听到对讲机里传来了她说话的声音,阿奇,是你吗,阿奇 ?随后,她给他开了门。

他们盯着电视看了几个小时有关刺杀的报道,然后紧紧地抱着对方,互相搀扶着,踉踉跄跄地走到了艾米的卧室,在床上躺下来后,他们第一次做了爱。

注释:

[1] 约瑟夫·康奈尔是美国艺术家、雕塑家和装置艺术的先驱,史密斯兄弟曾是美国最著名的止咳糖浆品牌,此处是艾米的幽默说法,二者和康奈尔大学、史密斯学院均无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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