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1/2)
把弗莱明的钱扔出窗外三十九天之后,弗格森用打字机录完了他书稿的最后几页。他原以为那一刻会体验到各种美妙的感受,但他只是在把最后五页纸和复写纸从打字机里抽出来时有一阵突如其来的喜悦,随后便烟消云散了,就连那种据说会一直拥有的美好感受也一样:他证明了自己有能力写完一本书,是个有始有终的人,不是那种意志薄弱的伪装者,只会做各种大梦但无法履行承诺,当然,这种人类品质远不止与写作有关,但是差不多过了一个小时,弗格森除了一种疲惫的悲伤之外没有任何感觉,而到他在六点半下楼准备和薇薇安、丽莎在晚餐前喝一杯时,内心已经完全麻木了。
空虚 。他坐到沙发上喝下第一口红酒时这样想到,就是这个词,就像薇薇安说起她写完自己的书之后那种感觉时谈到的那种空地方 。不是独自站在一个没有家具的房间里那种意义上的空——而是心里被掏空了的那种空。对,就是这个,就像女人分娩之后被掏空那样掏空了。只是对弗格森而言生出来的孩子夭折了,这个婴儿永远不会改变、长大或学会如何走路,因为你写多久,书就在你的肚子里活多久,一旦从你身体里出来它们就没用了,死了。
这会持续多久?他问薇薇安,想知道这只是一种暂时性的危机,还是全面陷入忧郁症的开始,但薇薇安还没来得及回答,兴致勃勃的丽莎便插进来说,不太长,阿奇。也就一百多年。对吧,薇薇?
倒是有个速效解决法,薇薇安听到一百年这几个字后,微笑着说,开始写下一本书。
下一本?弗格森说。我现在已经筋疲力尽,都不知道还有没有力气再读 一本书了。
不过,薇薇安和丽莎还是举杯祝贺弗格森生出了他的婴孩,虽然对他来说可能已经死了,她们说,但对她俩来说,还活得好好的,简直活蹦乱跳,丽莎继续说道(虽然她一页都还没读),如果弗格森答应雇她做保姆,她愿意辞去她的法务工作。丽莎的幽默感就是这样——荒谬的幽默——不过通常还挺好笑的,因为她本人很滑稽,引得弗格森笑了。接着他联想到丽莎推着婴儿车里的死孩子在巴黎闲逛的场景,忍不住又笑起来。
第二天上午,弗格森和薇薇安步行去了拉斯帕伊大道上的邮局——国营ptt(邮件、电报和电话局)在当地的分局,这个缩写词用法语念出来是呸忒忒,三个字母从舌头上跳落的声音是那样悦耳,弗格森从没厌倦过重复它们。他们走进那座为法兰西共和国公民和所有其他在法国旅行或居住的人提供通信服务的坚固大厦,把弗格森的手稿副本用航空件寄往了伦敦。但这封信不是寄给艾奥书局的奥布雷·赫尔,而是一个名叫诺玛·斯泰尔丝的女人,她在薇薇安的英国出版社(泰晤士与哈德逊)做高级编辑,碰巧又和她在泰哈的年轻同事杰弗里·伯纳姆是朋友,而伯纳姆又碰巧是赫尔的密友。这就是薇薇安选择递交书稿的方式——通过朋友的介入,对方跟她保证说一定会立即开始看稿,然后把它转给伯纳姆,再由他转交赫尔。有必要这么复杂吗?薇薇安提出这个想法时,弗格森曾问过她,直接给赫尔寄去不是更快更简单吗?
更快,是的,薇薇安说,也更简单,但书稿被接受的可能性近乎为零,因为自荐稿 一般都会被扔进废稿堆 里——(对于外行的弗格森来说,这俩都是新词儿)——而且几乎总会被直接拒掉,没人会去细看。不,阿奇,在出书这件事儿上,弯路是更好的一条路,也是唯一一条路。
换而言之,弗格森说,就是那两个人得先喜欢我的书,然后才会递给那个意见真正算数的人。
恐怕是这样。好在那俩人不傻,我们可以信赖他们。但赫尔就难说了。不过,现在至少有百分之九十八的可能,他会读到你的书。
就这样,他们在1966年3月10号上午,来到了巴黎七区的呸忒忒分局排队,轮到他们后,弗格森惊讶地看着柜台后面那个小个子麻利地把包裹放到灰色的铁秤上称了一下,又急切地把邮票贴到棕色的大信封上,然后拿着他的橡皮图章,哐哐哐地往那些红红绿绿的邮票上盖戳,把玛丽安娜 [1] 的好几张脸几乎砸成毁容,弗格森突然想起《恶作剧》里的疯狂一幕——哈珀疯了似的见东西就往上面盖章,连海关官员的秃头顶也不放过——霎时间他心里充满了对于法国的一切事物的热爱,就连那些最愚蠢、最荒唐的东西也一样,就这样,好几个星期以来他第一次对自己说,生活在巴黎真是太美好了,而这美好中有很大一部分源自他认识了薇薇安,和她成了朋友。
航空件的邮费很高,算上保险和递件签收证明费用,总共要九十多法郎(将近二十美元,相当于他每周零花钱的四分之一),但当薇薇安伸手从包里拿钱给那位柜员时,弗格森抓住她的手腕,告诉她别拿了。
这次免了,他说,里面装的是我的死孩子,所以钱该由我来付。
但是,阿奇,很贵的啊……
我付,薇薇,在呸忒忒,我才是那个该付钱的人。
好吧,弗格森先生,那就请便。但现在你的书要飞到伦敦了,你得答应我你不会再想它了,除非有什么理由需要你再开始想。行吗?
我会尽我所能,但没法保证。
巴黎生活的第二个阶段开始了。没有书需要写,也不必去法语联盟上语言课,弗格森不再受过去五个月苛刻的日间安排约束,除了与薇薇安的学习安排外,他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其中最重要的几项包括,可以在平日下午去电影院,可以更频繁地给他最在乎的人(他母亲和吉尔、艾米和吉姆)写更长的信,可以到哪儿找个室内或者室外球场重新开始打篮球,打听一下招些学生开英文私教课。篮球的问题直到5月初才解决,学生一个都没招到,不过他倒是源源不断地写了很多信,看了大量电影,尽管纽约是个看电影的好地方,但巴黎更好,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他为自己的活页夹增加了一百三十篇文章,有了这么多新活页,他从纽约带来的那个活页夹,现在已经有一个法国兄弟了。
他在整个初春写的东西就是这些——寄往美国的信、无线电报和明信片,以及越摞越高的一两页电影梗概和简评。之前在最后修订他的书时,弗格森还琢磨了一下完事之后他想写的各种文章,但现在他意识到,这些想法原来一直是由促使他把书写完的兴奋感支撑着,而书写完后兴奋感消失,他的大脑也失灵了。在重新启动前他需要休息一小段时间,于是,在早春的几个星期里,他很满足于在出去散步时把一些想法记在随身携带的袖珍笔记本上,或者坐在他房间的书桌前,简单写写有关各种话题的一些可能的赞成理由和反对理由,为他想写的那篇有关电影中的儿童角色及童年形象的文章找出更多例子,从《大卫·科波菲尔》中的巴兹尔·拉思伯恩左右开弓狠狠打费雷迪·巴塞洛缪的屁股,到《布鲁克林有棵树》中的佩吉·安·加纳走进理发店拿走她去世父亲的剃须杯,从《四百击》中的让——皮埃尔·利奥德头上狠狠挨了一巴掌,到《大地之歌》中的阿普和妹妹坐在芦苇丛中看火车疾驰而过,接着在滂沱大雨中一起躲进一棵中空的树里——这是弗格森在电影中看过的最凄美最令人震动的儿童形象,如此质朴而又充满寓意,他每次想到它都得控制自己才不会让眼泪涌上来,但这篇以及其他文章暂时只能搁置了,因为他依然没有从那本悲惨小书的创作中恢复过来,几乎没有精力连续思考二三十秒钟,经常是想到第三个观点时,早已把第一个忘记了。
尽管他打趣说不确定还有没有力气,弗格森那年春天还是读了很多书,比他一生中任何时候都多,随着他和薇薇安的学习不断深入,他也越来越乐在其中,越来越专注,因为薇薇安自己似乎也愈加自信,教师的角色得心应手。就这样他们一本接一本地快步穿过了莎士比亚的六部戏剧,以及拉辛、莫里哀和卡尔德隆·德·拉·巴尔卡的戏剧,然后解决了蒙田的随笔,薇薇安带他认识了parataxis(并列、意合)这个词,他们一起讨论了散文的力量与速度,研究了这个据说发现或揭示或创造了薇薇安所谓的现代思维 的人的思维,接着他们花了整整三个星期和丧脸骑士 [2] 在一起,这个人之于十九岁的弗格森,就像是劳莱和哈台之于小时候的他,一种对想象中的人才会有的毫无保留的爱征服了他的心,这位十七世纪初笨手笨脚、耽于幻想的疯子,就像弗格森在书里写到的那两个电影小丑,同样永不言弃 :“……并且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在这里绊一下,又跌倒在那里,在一个地方栽倒,在另一个地方崛起,我实现了我的大部分意图……”
除了吉尔书单上的书,还有谈电影、历史的书和选集,英文版和法文版的都有,安德烈·巴赞、洛特·艾斯纳的随笔和论文,新浪潮导演们开始自己拍电影之前写的东西,比如戈达尔、特吕弗和夏布洛尔的早期文章,重读了爱森斯坦的两本书,帕克·泰勒、曼尼·法伯、詹姆斯·艾吉的沉思,齐格弗里德·克拉考尔、鲁道夫·阿恩海姆、贝拉·巴拉兹这些德高望重之人的研究和思考,每一期的《电影手册》从头看到尾,坐在英国文化协会图书馆读《试与听》,等着他订阅的《电影文化》和《电影评论》从纽约寄来,从早上八点读到中午十二点之后,下午去河对岸的电影资料馆逛逛,用他那张滨河学院的旧学生证,买张票只需要一法郎,因为售票员从来都懒得检查学生证是否还在有效期,世界上第一个也是最大和最好的电影资料馆,创建者是又胖、又痴迷、就像堂吉诃德一样的亨利·朗格洛瓦,电影人中的电影人,而且看带着瑞典语字幕的罕见英国影片或者没有音乐伴奏的默片简直太怪异了,但这就是朗格洛瓦的规矩,没有音乐 ,尽管费了很长一段时间,弗格森才习惯完全沉默的大银幕和除了观众的咳嗽声、打喷嚏以及放映机偶尔发出的噼啪声外完全安静的电影院,但他逐渐意识到了静默具有的力量,因为通常情况下看电影的时候其实是在听 东西,比如车门砰的一声关上,一杯水被放在桌子上,或者一枚炸弹在战场上爆炸,而默片的静默制造出了各种疯狂的幻听感,这些幻觉表明了一些关于人类感知的东西,他想到,人们全情参与某种体验时,对事物的感知会很不一样,而当他不去电影资料馆时,他会去宝塔电影院、商博良电影院或者王子先生大街上的电影院,或者学院路附近的圣米歇尔大道上或后面的那些电影院,然后,对他的教育最有助益的,还是意外发现了拉法耶动作片剧场、共和国动作片剧场和克里斯汀动作片剧场,动作片剧场的三巨头,放的全是好莱坞老电影,已经没有几个美国人记得的那个很久以前的美国拍摄的黑白精神食粮,喜剧片、犯罪片、大萧条时代的情节片、拳击片、战争片,都是三四十年代和五十年代早期那些大量粗制滥造的片子,有几千部之多,这些为他提供了如此丰富的可能性,以至于搬到巴黎后他对美国电影的了解大大增加——就像他对法国电影的热爱,诞生于纽约的塔利亚剧院和现代艺术博物馆一样。
与此同时,弗莱明仍然追着他不放,弗莱明不顾一切地想道歉,弗莱明使出浑身解数想要弥补那个金钱和眼泪的夜晚,那晚之后,他连续很多天每天至少打一个电话到薇薇安的公寓,想和弗格森说话,但塞莉斯泰因把留言从门缝塞进弗格森的卧室后,他会直接撕毁,从来不回。连续打了两个星期没有回复的电话之后,弗莱明不再打电话,转而写信和字条。求你了,阿奇,让我证明给你看我不是你认为的那种人。求你了,阿奇,让我做你的朋友。求你了,阿奇,我在巴黎遇到了很多有趣的学生,我很乐意介绍你认识,你可以交到年纪相仿的朋友。连续三个星期,每个星期两三封信,全都石沉大海,全都被撕烂后扔掉了,最终,信也不再来了。弗格森祈祷着事情可以到此结束,但他在某个餐厅遇上弗莱明或者在街上撞见他的可能性仍然存在,因此,故事要正式结束,还得等到弗莱明在8月回到美国之后,也就是说,得到几个月之后。
夜晚仍然痛苦难耐,仍然没有能把他从孤独中拯救出来的床伴或吻伴,且不说是哪个性别,但茕茕孑立、无人触碰,还是要好过被弗莱明这种人碰,他对自己说道,就算弗莱明只是在做他自己,并没有犯什么错,然后,弗格森会把灯关掉,把头枕在枕头上,在黑暗中回忆过去。
常年忙碌又高效的ptt在法国提供的服务,相当于美国三家机构加起来(美国邮政局、西部联合电报公司和贝尔大妈),ptt保证每天投递两次邮件,上午一次,下午一次,因为弗格森的地址和薇薇安的一样,他的信件和包裹会先被送到楼下的公寓。送达之后,好心的塞莉斯泰因会把它们抱上楼,如果只有信的话,就从门缝下面塞进弗格森的房间,要是东西太大,塞不进那条窄缝,她才会敲门——比如他的美国电影杂志,或者吉尔和艾米时常给他寄来的书。4月11号上午九点十分,弗格森正在他房间看卡尔德隆·德·拉·巴尔卡的《人生如梦》,听到楼梯间传来了塞莉斯泰因轻快而熟悉的脚步声,接着是她往他房间走的时候走廊里的木地板嘎吱作响,又过了一会儿,一个薄薄的白信封躺在了地板上,离他的脚只有几英寸远。英国邮戳。一个商业信封,左上角印着回寄地址:艾奥书局。弗格森已经做好了收到坏消息的准备,但弯腰捡起信封后,他磨蹭了六七分钟才把信拆开,长到足以让他开始质问为什么会对一件他本已说服自己并不重要的事感到如此害怕。
他又花了三四十秒才明白,他一直预料的坏消息事实上是个好消息,怀着热情的期待 ,艾奥愿意支付四百英镑的版税预付款,在明年3月或者4月出版《劳莱和哈台如何救了我的命》,但即使奥布雷·赫尔的肯定答复也无法让他相信竟然有人真的愿意出版他的书,所以弗格森编造了一个故事来解释这封信,默默地指责薇薇安准备自己出钱支付书的出版费用,而且无疑在那些阴险的幕后交易中收买了赫尔,以后还会再开一张数千英镑的支票来负担更多艾奥书局的出版费用。自从来到巴黎后,他一次都没和薇薇安红过脸,一次都没有对她疾言厉色或者怀疑过她不是个正直善良之人,但这次善良得过分了,他对自己说,这把善良变成了某种羞辱,更不用说还非常非常的不正直,简直太糟了。
九点半时,他已经到了楼下薇薇安的公寓,把赫尔的信递到她面前,要求她承认自己所做的一切。薇薇安从没见过弗格森的情绪如此暴躁。这个年轻人情绪失控,对于阴谋诡计和卑鄙的欺骗充满愤慨偏执的幻想,事后薇薇安对弗格森说,当时她站在那儿看着他彻底崩溃,只想到了两种可能的反应:要么照脸扇他一巴掌,要么哈哈大笑。她选择了哈哈大笑。笑是两种解决方案中起效较慢的那种,但在十分钟内她就设法说服了骄傲、过度敏感、自我怀疑到病态的弗格森,他的书被签下来,和她没有半点儿关系,她连一法寻、一个苏或者一分钱的硬币都没给过赫尔。
相信你自己,阿奇,她说,露出点牛气来。还有,看在上帝分上,以后可别再这么指责我了。
弗格森保证说他不会了。他感到无地自容,他说,对于自己不可饶恕的无理取闹 羞愧难当,最糟糕的是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这样。疯狂,就是这样,纯粹的疯狂,如果以后再发生这种事,她也别笑了,直接扇他巴掌就行。
薇薇安接受了他的道歉,两人和好如初。风暴过去了,过了一会儿,他们甚至一起跑到厨房,吃了第二顿早餐,用含羞草鸡尾酒和抹着鱼子酱的小饼干来庆祝了好消息,只是尽管他逐渐接受了赫尔信里的好消息,先前的暴怒依然让他心有余悸,怀疑和薇薇安的那一幕是不是他精神最终会崩溃的前兆。
平生第一次,他开始有一点害怕他自己了。
15号时,赫尔写来了第二封信,说他会在19号星期二来巴黎。艾奥书局的老板在信中为这么晚才告诉他要来表示歉意,但如果弗格森那天下午碰巧没事的话,他很愿意和他见一面。他建议他们十二点半在福凯特餐厅吃个午饭,顺便聊聊书的出版计划,如果吃完饭之后还没聊完,他的酒店就在拐角的香榭丽舍大街上,可以到那儿继续聊。无论接受还是拒绝,弗格森可以通过乔治五世酒店的前台给他留言。祝好,云云。
根据薇薇安从她朋友诺玛·斯泰尔丝那儿打听来的消息——诺玛也是从她的同事杰弗里·伯纳姆那儿道听途说了解到的——弗格森对奥布雷·赫尔的了解仅限于这几项事实:三十岁,已婚,妻子叫菲奥娜,有两个小孩(分别是四岁和一岁),毕业于牛津的贝利奥尔学院(在那儿结识了伯纳姆),一位富有的巧克力和饼干制造商的儿子,一只半黑的绵羊 [3] (灰绵羊?),热衷于混迹艺术圈,对文学作品有很好的嗅觉,是个严肃的出版人,但也是个公认的派对狂人 ,而且有点儿古怪 。
这幅模糊的肖像让弗格森想象赫尔是美国电影里经常出现的那种浮华的英国绅士,狡猾、傲慢的家伙,脸色红润,喜欢说一些看似幽默但实则相反的嘲讽之语。或许弗格森看了太多电影了,或许他对未知事物的本能恐惧让他在任何新情况下都爱往最坏处想,但事实是,奥布雷·赫尔非但没有一张红脸或者爱挖苦人的性格,还是弗格森在人生旅途上遇到过的最柔情、最可爱的人之一。
小个子,迷你男,只有五英尺三英寸,身上的每一处都按比例缩小了:小头,小脸,小手,小嘴,小手臂和腿。明亮的蓝眼睛。一个生活在常年不见阳光、雨水淋漓的国家的人才有的乳白肤色,一头鬈曲的头发,颜色介于红和黄之间,弗格森曾听人管这叫姜黄色 。19号下午,他们握了手,在福凯特餐厅落座准备吃午饭,弗格森一时语塞,只能强迫自己试着聊天,傻乎乎地对赫尔说他是自己认识的第一个叫奥布雷的人。赫尔笑了,问弗格森是否知道这个名字的含义。不知道,弗格森说,他不了解。小精灵的统治者 ,赫尔说,这个回答太滑稽也太出乎意料,弗格森必须拼命把肺里涌上来的笑声压回去,他的笑很可能被错会为某种侮辱的笑,他意识到,所以为什么要冒这个险,在第一次见面的头两分钟就冒犯一个签下了他的书的人?但话说回来——这个小个子作为小精灵的统治者,太合适太贴切了。就好像众神在他出生前一晚走进奥布雷的家,指示他父母给他们的孩子起名字,现在弗格森满脑子都是小精灵和诸神的形象,他坐在那里看着他的出版人那张英俊的小脸时,不禁好奇自己是否就坐在神话般的存在面前。
那天以前,弗格森对出版社的日常运作或者图书宣传一无所知。除了设计和印刷之外,他一直以为出版社最重要的工作是找尽可能多的报纸和杂志来写书评。如果评价好,书就会受欢迎。如果评价不好,书就砸了。现在奥布雷却告诉他,书评只是整个过程中的一个因素,而当精灵的统治者详细阐述一些其他因素时,弗格森越来感兴趣,越来越惊讶于书出版之后会给他带来什么样的变化。伦敦肯定得去一趟。接受日报和周刊的采访,英国广播公司记者的采访,甚至有可能在电视直播 里露面。在某家小剧院举办的晚间活动中,弗格森可以向观众朗读书里的段落,然后坐下来和某个聊得来的记者或者同行作家讨论这本书。还有——仍在酝酿之中,但如果能成的话,这是多么令人愉快的前景——在国家电影剧场或者什么别的影院举办一场劳莱和哈台之夜,并且由弗格森上台去引荐那些电影。
弗格森站在舞台的聚光灯下。弗格森的照片登在报纸上。弗格森的声音从广播里传出来。弗格森在台上对着一群凝神屏息的忠实读者朗读。
怎么会有人不想要这些?
关键是,奥布雷说,你的书写得真他妈好,完全配得上这样的待遇。没有人应该在十九岁写书。简直闻所未闻,我敢打赌,人们会被它击倒,就像我一样,就像菲奥娜一样,就像我团队的每个人一样。
但愿如此吧,弗格森回答,竭力按捺着他的激动,以免被奥布雷的话带跑,最终让自己丢人现眼。但他现在确实有种心旷神怡之感。门要开了。奥布雷在一扇接一扇地为他打开大门,将会有一个接一个的新房间让他走进去,一想到在那些房间里会找到什么,弗格森就无比幸福——比他好几个月来感受到的快乐都多。
我不想夸大,奥布雷说(很可能意味着他的确在夸大),但就算你明天突然死了,《劳莱和哈台如何救了我的命》也会永远活下去。
好奇怪的一句话,弗格森回道,可能是我听过的最奇怪的一句话。
是的,是有点怪,不是吗?
首先是我突然死了,接着我又救了我的命,然后我永远活下去,虽然我本来应该已经死了。
这么一说还真是奇怪。但却是发自肺腑,想表达的是由衷的赞美。
他们看着对方笑了起来。有些东西开始浮上表面,而且强大到足以让弗格森怀疑奥布雷正在勾引他,这位快活的、长着姜黄色头发的午餐伙伴和他一样是个双取向的人,而且在这条路上早就驾轻就熟了。他突然有点想知道奥布雷的鸡巴是不是和他身体的其他部位一样小,然后他又想到了自己的鸡巴,问自己是否有机会找出答案。
你知道吗,阿奇,奥布雷继续说道,我得出的结论是,你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一个特殊的人。读你的手稿时我就有这种预感,现在面对面见到你之后,我更加深信不疑。你是个特立独行的人,和你在一起会很刺激,可也正因为此,你到哪里都会格格不入,但这是一件好事,因为你可以继续做一个特立独行的人,而一个特立独行的人要比大多数人更好,就算与周围的人格格不入。
弗格森换上他最灿烂迷人的笑容,投入到奥布雷似乎已经挑起的勾引游戏中,说道,事实上,我是哪儿能入就入哪儿……不管是和谁。
听到这句下流的回嘴,奥布雷冲他邪邪一笑,很欣慰地意识到弗格森完全听懂了每一个微妙的弦外之音。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他说,你对所有的体验都乐于尝试。
是的,弗格森答道,非常乐于。什么都愿意试试。
什么都愿意在这里指的是在豪华、热闹的福凯特餐厅与自己相对而坐的人,风情万种的奥布雷·赫尔,这个不知从哪里突然冒出来,要动用自己的一切力量把弗格森的书捧成功,改变他的人生的人,风流倜傥的奥布雷·赫尔,那么让人欲罢不能、心驰神往,以至于弗格森恨不得立马扑到他那娇媚的小嘴上,接着,奥布雷又喝了一两杯红酒,这位据说有点儿古怪的人开始称呼弗格森为靓仔、萌男、好小伙、棒小伙,听着其实并不古怪,反而可以说是很讨喜,很撩人,到他们吃完午饭时,一切都已经摆到了台面上,再没有什么谜团需要琢磨或者问题需要打探了。
在乔治五世酒店五层的客房里,弗格森坐在床上,望着奥布雷脱下他的西装外套,解下他的领带。他已经太久没有和一个他在乎的人在一起了,太久没有被人触碰过,或者说被一个想碰他而且没有张口先谈钱的人碰过了,所以当小精灵的统治者来到床边,坐在他的大腿上,抱住他仍然裹在衣服里的身体时,弗格森忍不住哆嗦了一下。接着,他和那张娇媚的小嘴亲在一起了,而且浑身上下都在颤抖,两个人的舌头搅在一起,紧紧拥抱在一起后,弗格森想起了多年以前坐公交去波士顿看他挚爱的吉姆时对自己说的几个字:天堂的大门 。是啊,他现在就是这种感觉,午餐时在脑海里参观过那些房间,那些奥布雷站在门口为他一扇接一扇地打开,让他走进去的房间之后,现在又一扇门打开了,而且这次是他和奥布雷一起走了进去。凡夫俗子。以英国国王命名的巴黎酒店里的一张床。一个英国人和一个美国人,他们的肉身凡胎在那张床上赤诚相见。au-delà。在法语中的意思是另一个世界。在此时此地的现世中,另一个世界正在他们的身体里一呼一吸。
那家伙确实和他想象的一样小,但是和奥布雷身体的其他部分一样,完全符合他迷你的身形比例,而且不亚于他娇媚的小嘴或者身体上的任何其他部位。重要的是奥布雷知道如何做到物尽其用。三十岁的他在床上和肉体上的经验,远比弗格森以前睡过的男孩多得多,而且因为他是一个可爱的情人,没有任何怪异或者讨厌的嗜好,对于上男生和被男生上的热爱毫无羞愧之感,比起安迪·科恩和布莱恩·米谢夫斯基,他同时更含蓄也更具侵略性,对自己信心十足,同时更慷慨大度,一个非常可爱的人,既享受做这件事,也享受被做,那天下午和晚上与他共度的几个小时,毫无疑问是迄今为止弗格森在巴黎最美好也最满足的几个小时。一个星期以前,弗格森还担心他离精神崩溃不远了。现在他的脑子里突然涌现了一千个新的想法,而他的身体则放松了下来。
在他的英国出版人的怀抱中前往另一个世界之后十天,弗格森搂着他的母亲,请求她原谅自己。她和吉尔刚刚抵达巴黎。《纽约先驱论坛报》已于4月24号倒闭,寿终正寝了,吉尔暂时赋闲直至秋季,届时他将开启在曼尼斯音乐学院当教授的新职业生涯,弗格森的母亲和继父决定去度一下他们结婚六年半之后还未成行的蜜月。首先在巴黎待一周。然后去阿姆斯特丹、佛罗伦萨、罗马和西柏林——吉尔最后一次见到西柏林,还是1945年底战争结束近六个月之后。他们打算花时间看看荷兰和意大利的艺术作品,然后吉尔会带弗格森的母亲去看看他小时候生活的地方。
弗格森在3月9号已经录入完了他的书,一共三份副本。一份现在在巴黎他房间的书架顶层,一份正放在伦敦奥布雷的办公桌上,第三份寄到了纽约,现在放在他父母位于河滨大道的公寓里。书稿漂洋过海两个星期后,弗格森收到了吉尔写来的一封信。这倒是很正常,因为他母亲不喜欢写信,他给他们俩的去信十之有九是由吉尔一个人回复的,他母亲有时候会在最后附一两句留言(非常想念你,阿奇 !或者妈妈的一千个吻 !),有时候不会。吉尔的来信前几段都是对书的积极评价,弗格森在平衡故事的情绪和对现实、现象的描述方面,做得非常出色 ,弗格森在写作方面的迅速成长和提高 ,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到了第四段,信的口吻发生了变化。但亲爱的阿奇 ,吉尔写道,你必须意识到这本书让你母亲多么难过,她甚至读不下去。当然,重温过去那些艰难时光,对任何人来说都是困难的,我并不是在怪你把她弄哭了(我自己也掉了些眼泪),但恐怕你在其中几处可能有点过于诚实,透露的一些有关她的细节太过私密,让她很吃惊。我又浏览了一遍手稿,我感觉最具冒犯性的段落是四十六到四十七页中间那部分,讲你们在泽西海岸度过的那个糟糕的夏天,锁在那个小房子里一起看电视,从清早看到深夜,几乎没有踏上过海滩。只是为了提醒你回忆一下 :“我母亲一直都抽烟,但现在她一根接一根地抽,每天消耗四五盒切斯特菲尔德,连火柴或者打火机都懒得用,因为用刚抽完的这根点着下一根更简单高效。据我所知,她以前很少喝酒,但现在她每天晚上要六七杯纯伏特加,到安顿我上床睡觉时,她的声音已经含混不清,眼皮也半耷拉在那双已经不愿再看这世界的眼睛上。那时我父亲已经死了八个月了,那年夏天每个晚上,我在爬上床钻进凌乱而温暖的被单下面后,默默祈祷第二天早上醒来时我母亲还活着。”这些读起来太让人难受了,阿奇。或许你可以考虑把这部分从终稿里删除,或者至少在某种程度上进行修改——别让你母亲遭受痛苦,把她人生中那段艰难的日子公之于众。停下来想一想,你就会明白我要你这么做的原因 ……然后是最后一段:好消息是《论坛报》快要倒闭了,我很快就会失业。到那时你母亲和我打算去趟欧洲——多半在4月底。我们到时候可以细聊。
但是弗格森不想等到那个时候。这件事太令人不安,根本不能拖到4月底再说,因为吉尔已经把这些句子从书里摘出来,让它们脱离了上下文,弗格森意识到他确实太过分了,活该被他继父教训。并不是说那段话是不真实的,至少他写书时,在年长一些的他的回忆中,从他八岁时的角度来看,事情就是那样。那年夏天他母亲确实抽了很多烟,喝了很多纯伏特加,也不收拾家务,她的无精打采和消极淡漠让他很忧虑,有时候他和她在海滩上堆沙堡,她会盯着海浪出神,完全不理他,那种木然的状态甚至会让他害怕。吉尔在信中摘录的段落,描述的正是弗格森的母亲精神最不振的时期,正是她堕入悲痛与困惑的最低谷时,虽然弗格森的原意是将这个迷惘的夏天和她回到纽约后的状态形成鲜明对比,她重新开始了摄影和新的生活,重塑了一个露丝·阿德勒。但是反差似乎有些过度了,把年幼的自己那种恐惧与对成人行为的误读注入到当时的情境中,而实际情况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可怕(确实喝过伏特加,据她母亲跟吉尔说,但他们在贝尔马待了四十六天,她总共就喝了两瓶),所以弗格森读完信后便坐了下来,给他母亲和继父写了一页充满懊悔的回信,为自己给他们造成的任何伤害表示道歉,并且保证会把那些冒犯性的段落从书中删掉。
这就是为什么4月29号上午在皇家大桥酒店的大堂里,弗格森会抱着他时差还没倒过来的母亲,请求她原谅自己。外面的大街上暴雨如注,弗格森把下巴搁在他母亲的肩膀上时,透过酒店的前窗,看到有个女人的伞从她手里飞走了。
不,阿奇,他母亲说,我不需要原谅你什么。是你需要原谅我。
吉尔已经站在前台排队了,等着轮到他递上他们的护照,在登记册上签字,然后办理入住,在他干这些单调乏味的事情时,弗格森领着他母亲来到大堂一角的长凳上坐下。旅途让她看起来很疲惫,他猜测他母亲肯定还想继续和他说话,坐下来聊会更轻松些。疲惫不堪,弗格森心里想,但并不比其他连续坐了十二三个小时飞机的人看上去更累,状态还不错,他觉得,和六个半月前最后一次见到她时几乎毫无差别。他美丽的母亲。他美丽的,略有倦意的母亲,能再次看到她的脸,别提有多高兴了。
我真的很想你,阿奇,她说,我知道你现在是大人了,有权选择在任何地方生活,但这是我们分开最久的一次,确实花了点儿时间才习惯过来。
我知道,弗格森说,我也一样。
但你在这儿很开心,对吧?
嗯,大部分时候。至少我觉得是这样。人生不可能完美,对吧。就连在巴黎也不可能。
说得是。就连在巴黎也不可能。在这方面,纽约也好不到哪里去。
告诉我,妈。你刚才为什么要说那些话——就是我们过来坐下之前?
因为那是事实啊,还为什么。因为我不该小题大做。
哪有。我写的那些东西,太残忍了,而且对你来说不公平。
不完全是。从八岁的你的角度来看不是。你上学那段时间,我好歹没让自己散架,但到了假期我就不知道该拿自己怎么办了。一团糟,阿奇,当时我就是这样的状态,糟糕透顶,那会儿你在我身边,肯定有点儿害怕吧。
这不重要。
不,你错了。这才是重点。你还记得《犹太婚礼》吧,还记得吗?
那当然。心胸狭窄的夏洛特姨妈和她那个又秃顶又近视的老公,他叫什么?
内森·伯恩鲍姆,牙医。
十年前的事了,是吗?
差不多有十一年了。而且这些年里我再也没和他们说过话。你明白为什么吗?(弗格森摇摇头。 )因为他们对我做的事,就是我差点儿对你做的事。
我没明白。
我给他们拍出来的照片,他们不喜欢。我觉得那些照片挺好的。虽然不是世界上最好看的照片,但还是好照片,有趣的照片,但他们拒绝允许我发表照片后,我就让夏洛特和内森从我的生活里消失了,因为我觉得他们俩是一对白痴。
这跟“劳莱和哈台”有什么关系?
你还没明白吗?你在你的书里为我拍了一张照片。实际上是很多照片,几十上百张,而且大部分都把我拍得很美,有些甚至美得我几乎不好意思去读关于我自己的那些东西,但除了这些美化的照片,还有一两幅拍摄角度不同的照片,不太好看的角度,读到书里的那几段时,我觉得伤心和愤怒,非常伤心和愤怒,我就去找吉尔说了,但我不该这么做,后来他写了信给你,让你感觉很糟糕,因为我知道你最不想做的事情就是伤害我,所以你写那些信来的时候,我觉得这件事我对你做错了。你的书是一本诚实的书,阿奇。你在每一句中都说了实话,我不希望你为了我而修改或删除任何东西。你听明白了吗,阿奇?一个字都不要改 。
这一周很快就过去了。在他父母来访期间,薇薇安暂停了他们的学习安排,尽管弗格森每天上午还会读几个小时的书,但每天中午他都会去找他母亲和吉尔吃饭,然后一直和他们待在一起,到该回家睡觉了才会分开。自从他离开纽约以来,很多事情发生了变化,但是大体上又基本相同。写了七年之后,吉尔终于完成了他那本关于贝多芬的书,而且对放弃压力巨大的乐评和新闻事业,选择去曼尼斯教音乐史这种更安静的生活毫不后悔。弗格森的母亲继续为杂志拍摄名人肖像,并且正在慢慢编写一本有关国内反战运动的新书(她极力支持反战)。那几天里,无论他们去哪儿,她都随身带着她的小徕卡和几卷胶卷,不停拍摄巴黎遍地冒出来的抗议标语(美国滚出越南、洋基佬滚回家、打倒洋基佬,越南是越南人的越南 [4] ),以及无数巴黎的街景和几卷只有弗格森和吉尔的照片,有单人照也有合影。他们三个人一起去了卢浮宫和国立网球场看画,去普莱耶尔音乐厅欣赏了一场海顿的《战争弥撒》演出(弗格森和他母亲都觉得无与伦比 ,但面对他们的热情,吉尔的回应却是一个痛苦的微笑,也就是说,这首曲子够不上他的品位),一天晚上吃过晚餐后,弗格森连哄带骗地说服他们去拉法耶动作片剧场,看了十点场的《鸳梦重温》,茂文·勒鲁瓦的一部片子,他们三人一致同意,里面的马粪加起来够填满四间马棚,但正如弗格森的母亲指出的那样,看葛丽亚·嘉逊和罗纳德·考尔曼假装爱得死去活来还挺有意思的。
不用说,弗格森跟他们讲了艾奥书局来的那封信。不用说,他母亲说她很乐意为封面提供一张《阿奇》的负片。不用说,弗格森带他们去楼上,看了他在六楼的房间。不用说,他母亲和吉尔对他们所看到的有不同的反应。他母亲倒吸一口气说:唉,阿奇,这儿真能住吗?吉尔则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任何能够在这里成功的人都会得到我彻底和永远的尊重。
但是对于弗格森来说,其他的事情并不那么简单或愉快,那个星期里,弗格森有好几次发现自己在一些事情上陷入了不得不向他们隐瞒或者说谎的尴尬境地。比如他母亲问他有没有遇上什么好姑娘 时,他编了个故事,说在法语联盟上课的时候遇到一个漂亮的意大利学生,跟这个叫乔凡娜的姑娘短暂约会了一段时间。语言班确实有个乔凡娜,但除了在学校拐角的咖啡厅有过两次三十分钟的闲聊之外,他们之间没有任何进展。同样,他也没有和比阿特丽斯发展出什么,这个非常聪明 的法国女生在玛格画廊做助理,而且据说他和这个女生约会了大概一两个月 。是的,比阿特丽斯是在画廊工作,12月在玛格的一场展览开展前一晚的晚宴上,他们俩挨着对方坐,互相意兴阑珊地挑逗了一下,但弗格森后来打电话约她的时候,比阿特丽斯拒绝了,理由是她已经订婚了,这是她在晚宴上没有提及的一件事。是啊,他没法和他母亲谈论女孩,因为除了在巴黎大堂的街上找过的那五个或胖或瘦的妓女,他根本没有认识别的女生,可他又不能和她聊妓女,当然他更不可能聊奥布雷,以及小精灵的统治者把他的硬鸡巴刺入他屁股时他有多兴奋,这只会让她心碎。她永远无法知道他的这些事。他生命中的某些区域必须用墙围起来,把她挡在外面,并且保持高度的警惕严加看守,他们永远不会像以前那样亲密了,尽管他希望如此。这并不是说他过去没对她撒过谎,但现在他年纪渐长,情况也不同了,即使他和她一起逛巴黎,看到她那么开心,看到她依然站在他身后毫无保留地支持他,他也无比开心,但那些日子也弥散着伤感,他感觉到他身上最重要的一部分正在慢慢融化,并且就要永远从他生命中消失了。
那个星期一共和薇薇安吃过三次晚餐,两次在餐厅,一次在大学街的公寓,后面这次是个小型晚宴,只有他们四个,没有别的客人,就连丽莎也没有请,而通常情况下薇薇安的派对她都会参加。得知丽莎不会与他们一起吃饭,弗格森有点儿惊讶,但他思忖片刻之后意识到薇薇安是在保护她自己,换作是他的话,肯定也会这么做。因为薇薇安和他一样,有不可告人的秘密需要隐瞒,尽管吉尔是她的老朋友,但很显然他对于薇薇安和让——皮埃尔之间复杂的婚姻关系毫不知情,更不了解她在让——皮埃尔去世后在干什么,因此薇薇安不能冒险出洋相,让吉尔和她的女性新床伴共进晚餐。有点像他四年前在帕洛阿尔托发现米尔德里德姨妈和牛仔女郎时的情况,弗格森心想,但是有一个关键区别:他当时只有十五岁,根本不在乎,也没有大惊小怪,可吉尔已经五十二岁了,他或许觉得自己不会在乎,但肯定会大吃一惊。
那天晚上四个人围坐在餐桌旁时,弗格森欣慰地看到薇薇安和他母亲相处得很融洽,虽然两人才见过几次面,但已经迅速成了朋友,而且这两个女人现在关系这么近,不仅是因为吉尔以及她们对彼此的欣赏(薇薇安有多少次聊起她母亲那些出类拔萃的照片 ?),还因为他,他母亲身在异国他乡的儿子,现在生活在薇薇安的屋檐下,到达巴黎后他母亲就不止一次地对他说,她非常感激薇薇安照顾他,还陪他学习,给他了太多太多 ,到了那天的晚宴上,她把这些话直接说给了薇薇安本人听,感谢她帮忙照看自己这个捣蛋儿子 ,是啊,薇薇安说,你们家这个捣蛋鬼有时候真是让人头疼呢 ,俩人取笑他,是因为她们都知道他开得起玩笑,并不介意,不仅不介意,事实上他很喜欢被她们这么取笑,但就在这你一言我一语嘲笑阿奇的马拉松中,他突然意识到薇薇安现在要比他母亲更了解他的情况。不光是她在书稿上和他合作过,不光是他们正在西方文学史上最重要的一百部经典中一起跋涉,还包括她对他一分为二的自我了解得一清二楚,而且无疑是他平生最信赖的知己。第二母亲?不对,不是这个。这个年纪不需要更多的母亲了。但是什么呢?不仅仅是一位朋友,但还不是一位母亲。或许可以说是他的女版双胞胎。如果他生下来时是个女孩的话,长大后会成为的那个人。
在最后一天,他去了皇家大桥酒店为他们送行。那天早晨是最好、最美的巴黎,头顶碧空如洗,空气温暖而纯净,附近的面包房香味四溢,大街上到处是漂亮姑娘,按喇叭的汽车,后面喷着气儿的轻便摩托车,如格什温的交响乐一样灿烂辉煌的巴黎春日,如一百首多愁善感的歌曲和一百部彩色电影交相辉映的巴黎,这里确实光辉灿烂、鼓舞人心,这里确实是地球上最好的地方,然而当弗格森走出公寓,从大学街的工区楼往蒙塔朗贝尔街上的酒店走时,就在他注意到了蓝天、香气和姑娘时,他正在挣扎着反抗那天早上落在他身上沉重的分量,一种愚蠢和幼稚的恐惧——他得和他母亲道别。他不想让她走。一周的时间根本不够,即使他的一部分知道她走了之后自己会更自在,明白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一点一点地又变成了一个小孩,但现在,又一场告别勾起的那种稀松平常的伤感变成了一种不祥预感,他再也见不到她了,在他们有机会再见之前,她会遭遇什么不测,这次告别将是他们的最后一次。一个荒谬的想法,他对自己说,那些虚弱的浪漫幻想,一种青春期的焦虑,以最令人尴尬的形式出现而已,但现在这个念头已经在他脑子里生根发芽,他不知道该如何摆脱。
到达酒店时,他看到他母亲正处于一种忙碌、兴奋、晕头转向的状态,光顾眼下的各种事情,没空讨论什么致命疾病和事故的不祥预感,因为这个早晨她正要去巴黎北站,到阿姆斯特丹去了,她正要从巴黎出发去另一个国家的另一座城市,另一场冒险即将开始,要把大包小包和行李箱放进出租车的后备箱,要最后再看一眼她的手提包,确保她没落下吉尔的胃药,还要发小费,跟门卫和侍者表达感谢和道别,然后,在给了儿子一个迅速而热情的告别拥抱之后,她转身走向了出租车,但就在吉尔为她打开车门,她正要钻进后座时,她转过身,微笑着给弗格森抛过来一个大大的飞吻。乖一点啊,阿奇,她说,就这样,突然间,他从一大早就放不下的那种不祥预感便烟消云散了。
望着出租车转眼消失在拐角,弗格森做出了一个决定:不理睬他母亲的愿望,把那个段落从书里删掉。
不祥的预感消失了,但正如十个月之后发生的事件证明的那样,弗格森的预感并没有错。他和他母亲在5月6号的告别拥抱,将会是他们最后一次触碰对方:她爬进出租车,坐在后座上,吉尔关上车门后,弗格森再也不会与她相见。他们会给对方打电话,比如1967年3月,他二十岁生日晚上打的那个电话,但弗格森放下听筒后再也没有听过她的声音。他的预感并没有错,但也不能说完全正确。弗格森担心他母亲会遭遇的那场致命事故或疾病,没有发生在她身上,而是发生在了他自己身上,具体说来就是,他去伦敦庆祝他的书出版期间,遭遇了交通事故——这意味着1966年5月6号和他母亲在巴黎道别后,弗格森还有三百零四天的寿命。
他母亲和吉尔动身去阿姆斯特丹两天后,弗格森原本要跟薇薇安和丽莎参加一个派对,发现弗莱明也在受邀之列便退出了。钱和泪之夜已经过去三个月,弗格森早已免除弗莱明在那场误解中的责任。但一想到他允许自己和弗莱明做的那些事,弗格森就心烦意乱,坚信那都是他自己的错,都怪他,毕竟弗莱明并未强迫他做任何他不愿意的事,他怎么能让弗莱明对发生的一切负责?这不是弗莱明,而是他自己的耻辱,正是因为想起了自己的贪欲和堕落,他才撕碎弗莱明的信,拒绝回他的电话,但就算他现在对弗莱明没有怨恨,又有什么理由要再见他呢?
第二天早上在厨房吃早饭时,薇薇安跟他说起在派对上遇到了一个人——派对的举办地点是里德楼的花园,这是哥伦比亚大学在巴黎的学术基地——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年轻人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说,感觉弗格森会和她一样喜欢这个人。一位来自蒙特利尔的加拿大人,名字叫阿尔贝·杜弗伦,母亲是魁北克的白人,父亲是美国新奥尔良的黑人,他毕业于华盛顿的霍华德大学,上学时曾在校篮球队 打球(薇薇安认为弗格森对此会感兴趣,说中了),父亲去世后他搬到了巴黎,正在写他的第一本小说 (另一件薇薇安认为会引起弗格森注意的事情,也说中了),现在她已经抓住了他的注意力,弗格森便叫她再多讲讲。
比如?
比如,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严肃。聪明。有主见——或者说有思想。遗憾地说,不算很有幽默感,但是有活力,也很迷人。就是那种满腔热忱的年轻人,渴望颠覆世界,重新改造它。
和我不一样,这一点。
你不想改造世界,阿奇,你想理解这个世界,进而找到一种方式活在其中。
你为什么觉得我会和这个人合得来?
都是写作者,都爱打篮球,都是北美人,都是独生子,都是没有父亲的孩子,虽然他父亲几年前才去世,但在阿尔贝六岁时他就抛妻弃子,回新奥尔良生活了。
他父亲是做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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