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古典文学 > 人世间 > 第二章

第二章(1/2)

目录

一九七二年冬季的一天,上午十时,a市对一批死刑犯执行枪决。

前几天,共乐区主要街道的显眼处,贴出了判决布告。在市中心,法院的判决布告贴在专门的布告栏上。共乐区非市中心区,未被要求有专门的布告栏。所谓显眼处,便是人行道里侧,人们经常过往的某面墙而已。

正值“文革”期间,那样的墙上早已贴着数层大字块或大字报了,风扯人撕,像叫花子的破袄。一份新布告,便贴在那样的墙上。

当年,在a市情况差不多是这样——对一般判多少年刑的罪犯,通常是不张贴布告的。十年二十年刑,判了也就判了,并不一定要广而告之,只有判决死刑的布告才四处张贴。死刑犯往往一判就是数名,名字全都划上鲜红的x,给看到的人以心惊肉跳的感觉。有时,被判二十年以上及无期徒刑的犯人的名字,也会出现在死刑布告上;那往往是由于被判死刑的犯人太少,判决词印不满一整张大白纸,看上去效果不好。

此番一共判决的是七名死刑犯,判决词足以印满一整张大白纸,所以也就完全不必用陪衬——一竖行七个恰好能压住罪犯们名字的大红x,极有视觉冲击力。

七名罪犯中六名是杀人犯,一名是屡教不改的强奸犯。六名杀人犯中,一名二十三岁的男犯,在数日内成为本市青年们的谈资。不仅因为那死刑犯也是青年,更因为他曾是本市“九虎十三鹰”之“九虎”中的一“虎”。

何谓“九虎十三鹰”?

以今天的眼光看来,无非是当年的男女流氓团伙而已。用香港人的话说,“古惑仔”也。“九虎”皆男,“十三鹰”皆女。“鹰”中,年龄最小的才十七岁。“虎”中,当时年龄最小的未满十九岁。成为谈资的那位叫涂志强。认得他的人,都叫他“强子”——出生于共乐区光字片的一间土坯房。

一九六八年,也就是“文革”的第三年,两年里将城市闹腾得天翻地覆的红卫兵们,随着“上山下乡”的号召,几乎全都变成了“知识青年”。有点儿知识的得变,没什么知识的也得变。情愿也罢,不情愿也罢。到一九六九年底,全市的初高中生差不多走光了,留在城市的大抵是病残者,或誓死也不离开城市的顽固者。当年,a市动员“上山下乡”的工作是走在全国前列的,因为东北有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有二三十处大小农场,a市的初高中生不出省就可以“上山下乡”了。大多数人响应了号召还有工资可挣,动员工作比较容易开展。

极少数誓死也不离开城市的顽固者,对抗运动的日子很不好过。只要自己的身影一被街道干部发现,后者便会成为他们甩不掉的“尾巴”。而后者又都是些热心于居民工作的,原本能说会道的家庭妇女。她们一旦将什么事当成了使命,就会变得像虔诚的教士传教一般尽职尽责。若她们自己的儿女已经“上山下乡”去了,她们的动员就更来劲儿了。她们缠住顽固者们絮絮叨叨,喋喋不休,仿佛唐僧对任性的一意孤行的孙悟空念紧箍咒一般,那时前者往往被折磨得想杀人。如果被动员对象是男青年,比女青年更难以忍受那种折磨——一般而言,女青年忍受絮叨的耐力比男青年强。

结果,他们有家也不愿回了。

在a市的每个区,都有些这样的男女青年,都是初中生,处在青春叛逆的高发年龄段。并且,家里只剩他们自己,父母或下放到干校去了,或被关押在“牛棚”里甚至监狱里。

不知怎么一来,这样的几个小青年相互认识了,在感情上抱团取暖了,模仿古人,结拜为兄弟——“九虎”于是产生。又不知怎么一来,对与他们命运相同的女孩子们产生吸引力了,她们便也情投意合地入伙,于是“十三鹰”也凑齐了。没人清楚,所谓“九虎十三鹰”,究竟是他们当年自诩的呢,还是别人加在他们头上的。

他们皆无业青年,生存是头等大事。无业且要生存在城市里,得有特殊的本领。他们无师自通地实践出了另类生存“技能”,也可以说是生存本能驱使的结果——扒、偷、骗、抢之“技能”。此种“技能”辅以“鹰”们的色相勾引,每使他们出师便告捷,无往而不胜。他们的勾当一般不在本市进行,外市甚至外省之市才是他们大显身手的江湖。底层百姓通常也不是他们锁定的作案目标,他们都还有点儿盗亦有道的意识,再说从普通百姓身上也获得不了多少油水。他们的目标通常是当年的大小“三结合”干部。“三结合”干部中有本是干部的人,也有后来成为干部的造反派。手表、自行车、高档半导体收音机、皮袄、皮鞋、靴子是他们的最爱,在黑市可以卖出好价。当然,现金和全国粮票更是他们绝不放过的。在某次列车上,一行十几名乘软卧车厢的干部早上醒来时,发现他们的钱包、手表和鞋靴都不见了。有人连裤子也不见了,在厕所找到的,被从裤裆剪成两片,挂在挂钩上。“虎”和“鹰”们作案得手后,总喜欢搞那类恶作剧,满足觉得自己是高手的虚荣。

这件事震惊也震怒了a市的公安人员们,因为那一行干部是从北京到a市来指导工作的,那次列车也归a市铁路局管。

“九虎十三鹰”却集体住进了某县的招待所,一方面享受身心放松的愉快,一方面开会总结成功经验。他们所持的盖有公章的介绍信上,写着他们要开的是一次职代会,会后将由a市某级革委会结账。盖有公章的介绍信纸是他们偷的,所以招待所的同志信以为真。

仅仅两天,同志们就发现不对劲儿了,因为“代表”们不分白天晚上,经常男女成对地反锁了房门鬼混。“虎”们和“鹰”们之间的性关系是混乱的,简直可以说混乱不堪。性事是他们与她们之间保持亲密关系的纽带,也是顶级享乐。男女双方不但认可那种混乱的性关系,还特别看好那种混乱的性关系,觉得有利于增强团结。他们从不会因为性事反目,一致的态度是那根本不值得。不论“虎”们还是“鹰”们,都根本不担心性事后果。当年避孕套不是一般人所能搞得到的,绝大多数中国人都没见过避孕药是怎样的一种药。他们不缺那些东西,到药店里去“取”避孕套对于他们易如囊中取物。当年避孕药是特供给十三级(包括十三级)以上高干的,起码在a市是这样。“鹰”中有两三个竟是那等级别的干部的女儿,她们知道在高干人家那种药一般放在哪儿。有一次“虎”“鹰”联手不但偷光了那种药,还将预先准备好的类似药片放入原瓶,而原瓶该放在哪儿仍放在哪儿……

市公安局接到县招待所的报告,于一个深夜将“九虎十三鹰”一网打尽。那在当年的a市也算是轰动一时的大事件了。不久按照阶级成分政策区别对待,该严判的严判,该从轻发落的从轻发落。

涂志强是被判得最轻的。因为他是有家可归的小青年,陷得并不深。母亲在他几岁时病故了,他由父亲拉扯大,其父是木材加工厂电锯车间的老锯手。该厂在另一个区,他父亲得跨区上班,五十多岁了,终日来回奔波,身体不支。他上中学后,父亲就经常住在厂里,往往星期日才回家一次。他是独子,既失母爱,亦少父爱,形成了孤僻内向、寡言少语的性格。按政策,独子是可以留城的,父亲却巴不得他也早一天“上山下乡”去,因为那老工人想续老伴。儿子走了,自己的愿望更易于实现。既然家长巴不得儿子早日“上山下乡”去,街道干部们当然便将涂志强视为赖在城市里的坏典型啰。他猜准了父亲的打算,不禁满腹怨恼,父子由此形同路人。

但这世上最对得起他的,其实还是父亲。涂志强成了罪犯没几天,父亲死在厂里了。他是在电锯破碎飞起之际为了保护工友而死的,被追认为烈士,市报发表了号召人们学习的长篇报道。厂里的干部职工联名给市里写信,要求批准保释。也有不少市民给有关方面写信,表达同样的心愿。

结果,涂志强仅被劳教了三个月,之后居然得以接他父亲的班,成了木材加工厂的一名青年工人。他还免了学徒期,直接挣一级工的工资。

这不就是坏事变好事了吗?

孰料他又成了杀人犯,即将被枪毙了!

没谁知道他为什么杀人,公安局也没审出较复杂的原因。

他反复所说的口供仅以下几句:“我喝醉了,他也喝醉了。他先骂我,我们打了起来。他掏出了刀,我夺过了刀。一命抵一命,我偿命好了。”

他那英雄父亲的光荣事迹以及他的“红五类”出身加在一起,也不可能使他免于一死了,何况他有前科。

但他成为杀人犯是另有原因的,他没如实交代。

在当年的a市,并非每次处决死刑犯都必游街示众。一次处决七名之多时,则照例要游街示众,以显示威慑力。罪犯属于哪一区哪一单位,那一区那一单位便有义务出动一些人,配合着沿途呼喊口号,维持行刑现场的秩序。一次处决七名死刑犯,不但沿途随观的人多,行刑现场那儿,也早有成百上千的人等着看了。

监狱的铁门外已围着不少人。他们可不是被组织到那儿去的,而是些本市最爱看那种特殊场面的人。基本上每人一辆自行车,没骑自行车的人,也是别人用自行车载来的。他们将骑行于载死刑犯的卡车两侧,一直跟到行刑现场,为的是看得自始至终,没错过任何细节。

当死刑犯们走出铁门,依次上卡车时,有一名公安干部拦住了涂志强,转身对同事说:“该讲的人道主义还得讲,找顶帽子给他戴上。”

那种情况之下,临时很难找到一顶帽子。被吩咐找顶帽子的公安人员愣了愣,居然从自己头上取下了警帽。

发话的公安干部火了:“胡闹!他怎么可以戴你的警帽?”

是下级的公安人员赶紧往下取警帽上的红星。

大小是个官的公安干部更火了:“那也不行!早干什么来着?我不说就等于你们没看见吗?他戴过了你还怎么戴?再说你就不冷吗?”

昨天下了一场大雪。正是数九寒天的日子,用东北人的话,雪后的那一天冷得嘎嘎的,啐唾成冰。

“等我回来再发车!”——大小是个官的公安干部转身欲走。

围观者中忽然有人说:“我的帽子可以吗?”

那公安干部循声望去,见是个脸小个子也小的三十来岁的男人,已用长围巾上下包住了耳朵护住了脸颊,手托的是顶崭新的羊剪绒的皮帽,a市人叫那种帽子为“坦克帽”。

公安人员毫无表情地问:“舍得?”

小个子男人点头。

公安人员一摆下巴,小个子男人便向涂志强走了过去——他是瘸子。

涂志强腕上有手铐,他弯下腰,于是小个子男人替他把帽子戴上了。

等他俩分开,公安干部严厉地问小个子男人:“他跟你说话了吧?”

小个子男人点头。

公安干部紧接着问:“说什么了?!”

小个子男人不动声色地回答:“只说了四个字——谢谢大哥。我比他年龄大,他叫我大哥也是应该的。”

公安干部沉吟了一下,一挥手,“发车!”

车轮刚一滚动,小个子男人灵巧地跃坐到一辆自行车的后座上了。

a市当年对死刑犯执行枪决的地点,一向在松花江边的一处沙滩那里。春夏秋三季,江水再怎么涨也不会将那一大片沙滩完全淹没,因为那里是松花江特宽的江段。冬季,那里白雪皑皑,少有人往,并且离市区不远,也就半个来小时的车程。

果不其然,那里已人山人海。在当年,不知怎么的,国人很喜欢围观枪决犯人的场面,也许是由于平时的娱乐活动太少吧。

木材加工厂去了十几人,两名中年工人带队,其余都是青年工人。厂里出了杀人犯,按惯例,单位必须出人去协助公安人员维持秩序。再者说了,出了青年杀人犯的单位,其他青年工人更应该接受特殊的现场教育。

有人是愿意去的,因为既有刺激的热闹可看,还可以不干活。如果幸运,也许有机会认识了某位公安人员,搭上了以后交往的关系,岂不更划算了?若能与蓝警服交往成朋友,那种关系可就太宝贵了!

有人无所谓愿不愿意,领导指名道姓地叫去,那就去呗。听领导的吩咐总是没亏吃的。

有一个人却非常非常不愿去,——周秉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书页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