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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抬起头来,眼眶红红地看着我说:“本德里克斯,我很害怕。”我不能再以那种居高临下、神气活现的态度对待他了。他也成了倒霉鬼学校毕业生当中的一员:他在我上过的同一所学校里通过了考试。我平生头一回把他看成了自己的同类。我记得他的写字台上有几张镶在牛津式相框里的发黄的旧照片,其中有一张照片上是他父亲。我曾经边端详那张照片边想:那上面的人看上去是多么既像亨利(照片是在与亨利差不多大的年龄,即四十五六岁的光景时照的),又不像亨利啊。不像的地方并不是人中上留的一撇小胡子——而是他脸上那种维多利亚时代的人所特有的世事驾轻就熟、方向路线清楚的自信神情。突然间,我又感觉到了刚才有过的那种惺惺相惜、同类相伴的友情。我喜欢亨利甚于喜欢他那曾在财政部供职的父亲。我俩同样都是局外人。
“你害怕什么,亨利?”
他像被人推了一把似的一屁股坐进安乐椅里,语气愤然地说:“本德里克斯,我一直在想:一个男人所能做的最坏的、最最糟糕的事情……”那些日子里,我肯定整天都坐立不安:为人清白所带来的安详对我来说是多么陌生,又是多么单调无味啊。
“你可以相信我的,这点你知道,亨利。”我边说心里边想:尽管我信写得很少,但萨拉还是有可能保留着我的一封信。这是作家们冒的一种职业风险。女人会夸大她们情人的重要性,她们从来也不会预想到有朝一日,一封言辞失检的情书会被打上“有趣”的标记,以五先令 【9】 一封的标价出现在手迹售品的目录上,那时的情景将会让人多么沮丧。
“那你瞧瞧这个吧。”亨利说。
他伸手递给我一封信——信上的字不是我的笔迹。“打开来看吧,念念。”亨利说。信是亨利的一个朋友写来的,上面写道:“我的建议是,你想帮助的那个人应该去找维戈街159号一个名叫萨维奇的人。我发现他能干、谨慎;他的手下也不像通常干这个行当的家伙们那样惹人讨厌。”
“我不明白,亨利。”
“我给这人写了封信,说我的一个熟人因为私人侦探事务所的事情来征求我的意见。真是糟糕透了,本德里克斯。他一定早就看穿了我的幌子。”
“你真的是要……?”
“我还没去做什么,但信就搁在写字台上,让我想起来……这事看起来够荒唐的,是吧?她一天进来十几趟,可我竟然就这么死心塌地相信她不会看信。我甚至都没把它收到抽屉里。不过,其实我还是难以相信……这会儿她出去散步了。‘散步’,本德里克斯。”大雨不但淋透了他的衣服,而且穿透了他的心理防线。他一边说一边把袖口凑到煤气暖炉上。
“我很遗憾。”
“你过去一直是她的一个不一般的朋友,本德里克斯。人家不是说吗,丈夫其实是最不知道妻子真正样子的人……今天晚上在公共草坪上看到你时,我就想:把事情告诉你,如果你笑话我,那我大概就可以把信烧了。”
他伸着那只淋湿的胳膊坐在那儿,两眼躲着不看我。我从来没有什么时候比这会儿更不想笑的了,但是如果真能笑得出来的话,我是会开怀大笑的。
我说:“这不是人们会笑话的那档子事情,即使这样想是有点叫人不可思议……”
他用颇带企盼的口气问我:“是有点不可思议。你觉得我真是个傻瓜,对吧?”
片刻之前,我会很愿意大笑一场;然而此时,在我只能硬着头皮说假话的时候,往日有过的所有嫉妒之情又都涌上了心头。难道夫妻之间真是这么血肉一体,没法分割,以至于如果恨妻子的话,就非得连带着丈夫一起恨吗?亨利的问题使我想起他是多么好骗,好骗到这样的地步,以至于在我看来,他几乎是在纵容妻子的不忠,就像把零钞丢在饭店客房里的人是在纵容偷窃一样。他为人处事的秉性一度成全了我的爱情,但我之所以恨他,却正是因为他的这种秉性。
他的上衣衣袖在煤气暖炉上冒着热气。他依然躲避着我的目光,重复说道:“当然,我看得出来,你觉得我是个傻瓜。”
这时候,我心里的魔鬼开始发言了:“噢,不,我不觉得你是个傻瓜,亨利。”
“你的意思是说,你真的认为有可能……?”
“当然有可能,萨拉也是人嘛。”
他生气地说:“我一直以为你是她的朋友呢。”听他的口气,就好像那封信是出自我的手笔似的。
“当然是,”我说,“不过你对她的了解要远胜于我。”
“在某些方面。”他愁容满面地说。我知道,他心里想到的那些“方面”正是我对萨拉了解最为清楚的地方。
“亨利,你问我是不是觉得你是个傻瓜。我只是说:这种想法本身并没有什么傻的地方。我并不是说萨拉不好。”
“我明白,本德里克斯,对不起。我最近睡眠不好,夜里会醒,不知道该拿这封倒霉的信怎么办。”
“烧了它。”
“但愿我能这么做。”他手里仍然拿着信;有那么一瞬间,我真的以为他要把信点着了。
“要不就去见见萨维奇先生。”我说。
“但我不能在他面前假装不是萨拉的丈夫。你想想,本德里克斯,坐在一张办公桌面前,坐在一把所有吃醋的丈夫都坐过的椅子上,讲述同样一件事情……你觉得会不会有一间等候室,从那儿走过时大家都能看到彼此的面孔?”怪了,我暗自寻思,你差不多得把亨利看成是个有想象力的人了。我觉得自己的优越感受到了威胁,于是心里重又生出了戏弄他的欲望。我说:“干吗不让我去呢,亨利?”
“你?”一时间,我心里有点吃不准,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说得过头了,会不会连亨利都开始产生怀疑了。
“对。”我在玩火。我心想:让亨利知道一点往事又有什么关系呢?这对他会有好处,或许还能教会他把太太管好一点。“我可以装扮成一个吃醋的情人,”我接着往下讲,“吃醋的情人要比吃醋的丈夫多一份可敬,少一份可笑。他们身后有文学传统撑腰,遭到背叛的情人都是悲剧性人物,而非喜剧角色。想想特洛伊罗斯 【10】 吧。我见萨维奇先生的时候,是不会丢掉自己的aourpropre 【11】 的。”亨利的衣袖已经烘干,但他还把它举在火上,袖子的布这会儿烘得有点焦了。他说:“你真愿意为我做这件事吗,本德里克斯?”他眼含泪水,就像从未料到或者从不觉得自己配有这种至高无上的友谊似的。
“当然愿意。你的袖子着火了,亨利。”
他看了看袖子,神情就像那是别人的衣袖似的。
“但这很荒唐,”他说,“我不知道自己都在想些什么。先是跟你说这件事,然后又要你做——这个。我不能通过朋友来刺探自己太太的情报,而且还让朋友装扮成自己太太的情人。”
“呃,是不合适,”我说,“但是婚外恋、偷人家东西或者从敌人的炮火下面逃跑也都不合适。不合适的事情大家每天都在做,亨利,这是现代生活的一部分。我自己就做过其中的大部分。”
他说:“你是个好人,本德里克斯。我需要的只是能有个人好好聊聊——清理一下脑筋。”这回他真的把信送到了煤气取暖炉上。等他把烧完的最后一片纸屑放进烟灰缸里后,我说:“那人的名字叫萨维奇,地址是维戈街,门牌不是159号,就是169号。”
“忘掉这事吧,”亨利说,“忘掉我跟你说的话。这样做没什么意义。我这几天头痛得厉害,得去看看医生。”
“门口有声音,”我说,“是萨拉回来了。”
“噢,”他说,“那应该是保姆,她去看电影来着。”
“不,是萨拉的脚步声。”
他走到门口,打开门,脸上自动堆起一群表示亲切和疼爱的线条。每逢萨拉在场,他都会作出这种机械的反应。我对他这点一直很生气,因为它毫无意义——我们不可能总是欢迎女人待在自己身边,即便是恋爱时也不可能;而且我相信萨拉告诉我他俩从未相爱过的话是真的。我相信:在自己所经历的那些愤恨和猜忌的时刻里,真诚欢迎的成分反倒还要多些。至少对我来说,她是她自己,是个独立的人——而不是像一小块瓷器似的,是房子的一部分,得小心轻放才成。
“萨拉,”亨利喊道,“萨——拉——”他说“萨拉”这两个字时拖长了音调,声音里带着让人无法忍受的虚情假意。
萨拉在楼梯口停住了脚步,把脸转向我们。我怎么才能让一个不认识她的人看到她这会儿的模样呢?为了描写一个人物(哪怕是自己笔下那些虚构的人物),除了通过描写他们的动作,我就从来没能用过别的什么办法。我一直觉得,在小说里,应该允许读者用他们自己选择的方式去想象一个人物:我不想为他提供现成的图解。然而此刻,我自己惯常采用的技巧却背叛了我,因为我不想让萨拉的形象同任何别的女人的形象混在一起,我想让读者看到她那宽阔的前额、轮廓清楚的嘴唇和脑壳的形状,但我所能呈现在读者面前的却只是一个披着滴水雨衣的模糊身影。她转过身来说:“噢,亨利?”然后则是“你?”以往她一直是用“你”来称呼我的,打电话时老是说:“是你吗?你能吗?你会吗?你呢?”弄得每次总有那么几分钟时间,我会像个傻瓜似的在想:世界上只有一个“你”,那就是我。
“见到你很高兴,”我说——其实这会儿正是那些恨上心头的时刻当中的一个,“出去散步了?”
“是的。”
“今晚天气很糟糕,”我说话的语气里带着谴责,而亨利则貌似焦急地加了一句:“你身上都湿透了,萨拉。有一天你会得要命的重感冒的。”
有时候,一句带有世俗智慧的陈词滥调会像暗示厄运难逃的音符一样从谈话里冒出。不过,即使我知道、亨利本人也知道他自己说的是实话,我还是怀疑:如果萨拉真的因为我们的神经质、猜疑与忌恨而病倒的话,亨利和我两人当中究竟有谁会真心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