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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要去澳大利亚,和她父亲一起去。”金妮说,“我们会怀念小男孩和我们共处的时光,莱蒂回来后我们会第一时间告诉你们,那时他能再来我们家玩。”
我感到越来越累。欢送会非常愉快,尽管我的记忆模糊不清。不过有一点我心里清楚——我不会再次到访赫姆斯托克农场,除非莱蒂在那儿。
澳大利亚离这里很远很远,不知要等多久,莱蒂才会和父亲一起从澳大利亚归来。好几年吧。澳大利亚在世界的另一端,远隔重洋……
我的一小片脑海忆起了另一段连贯的经历,可一下子就寻不着了,如同刚从一场甜美的睡梦中醒来,四处看了看,接着把被子拉过头顶,再次沉入梦乡。
赫姆斯托克太太回到她老旧的路虎车上。借着前门的灯光,我看到车上溅满泥浆,原本的涂漆早已褪色。她往后倒出车道,开上了小路。
我身着奇装异服在夜里将近十一点到家,母亲却似乎压根没注意。她说:“亲爱的,我有个坏消息要告诉你。”
“怎么了?”
“乌苏拉辞职了,她家里有急事。她已经走了。我知道你和妹妹多么喜欢她。”
我一点也不喜欢她,但我没吭声。
这样一来,我在顶楼的卧室就没人睡了。母亲问我想不想搬回去,我说不,也说不上来自己为什么要说不。我记不清自己为什么讨厌乌苏拉,说真的,我甚至隐隐感到一丝歉疚,我对她的厌恶实在太过绝对,堪称无理取闹。但我不想回那间屋住,尽管屋里的黄色洗手盆是专门为我定制的。我一直和妹妹共住一间,直到五年后我们卖掉了这座老屋。(我和妹妹愤然抗议,至于父母嘛,我想他们只为经济重担一下子卸下而松了口气。)
我们搬出去后,老屋就被拆毁了。老屋被拆的那一天我没有去看,我不想看到它空寂而萧索地立在那儿,颓然倒下。那些砖头和瓦片,那些排水管和墙壁,与我的人生有太多牵绊。
多年之后,长大成人的妹妹告诉我,她觉得乌苏拉是(在妹妹的印象里,在前前后后照顾我们的暴脾气保姆中,乌苏拉仍是最和蔼可亲的那一个)被母亲解雇的,因为母亲发现她和父亲有暧昧的关系。这个推测的确有可能。当时我们的父母还在世,我可以直接问他们,可我没有问。
自始至终,父亲对那几夜发生的事绝口不提。
要说我从他身上和自己的童年学到了什么,那就是我下定决心不吼人,特别是不冲小孩大喊大叫。
二十多岁时,我和父亲终于冰释前嫌。在我小时候,我和他合拍的地方实在太少,这一定让他非常失望。他不想要一个埋头书海、终日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的孩子。他想要一个和他年少时一样的孩子:热衷于游泳、拳击和橄榄球,疯狂飙车,纵情享乐。可我让他的希望彻底落空。
我再也没有去过车道尽头,没有想过那辆白色迷你车。只有看到壁炉台上那两枚未经打磨的猫眼石时,我才会想起猫眼石矿工。在我的印象里,他常常穿着格子衬衫和牛仔裤,脸和胳膊泛着棕褐色的光泽,而不是一氧化碳中毒后的樱桃红。此外,他还没系蝴蝶领结。
老怪,猫眼石矿工给我的那只姜黄色公猫,不知晃荡到哪里,被哪家收养了。我们时不时会看见它在沟渠和树林间穿梭,可不管我们怎么叫,它都不愿意过来。这种疏远反倒让我轻松。它从来不是我们的猫,我们心里明白,它也清楚。
我认为,一个故事的关键在于故事人物的转变。可经历这一系列变故的我只有七岁,从开始到结束,我一点变化都没有,不是吗?其他人也同样没变。人还是那些人。
但有些事倒是变了。
在乌苏拉和莱蒂的事过去大约一个月后,在摇摇欲坠的老屋轰然倒地,一栋栋规整的房子拔地而起,在一个个在城里上班、在镇上居住、靠流转资金而非建屋子、挖沟渠、放牧、纺织来挣钱的年轻人住进后的五年前,在我第一次亲吻爱笑的凯丽·安德斯的九年前……
那是五月底,也可能是六月初,我放学回家,看到她在后门口等我。她看上去很清楚自己在哪里,在找谁。她是一只小黑猫,比小猫咪大一些,一只耳朵生有一块白色斑点,眼睛透着晶莹浓郁而不同寻常的蓝绿光泽。
她跟随我进屋。
我拿出一个本为老怪准备的没开封的猫粮罐头,打开后舀入老怪曾用过的脏兮兮的猫碗,给新来的小猫吃。
我父母从未注意到老怪离家出走,同样,他们一开始也没发现新来的小猫。当我父亲头一次说起她时,她已经和我们一同生活了好几周。白天,她会在花园里尽情探索,等我放学回家后,她会一直待在我身边,寸步不离,陪伴我阅读或玩耍。到了晚上,她会趴在我的床下,等到关灯后轻轻一跃,蜷缩在我的枕边,拨弄我的头发,发出咕噜咕噜的轻响,声音是那么轻柔,从未打搅妹妹的安眠。
我会把脸埋入她毛茸茸、软绵绵的毛里,安然入睡,她绵长的呼吸会在我的脸颊边轻轻颤动。
她的眼睛如此不同寻常,让我想到海边,所以我给她起名为“海洋”,但我隐隐觉得,这似乎还藏着我说不清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