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2/2)
手机的屏保是林知夏和一条黄毛土狗,这正是林知夏的手机。可它怎么落到了自己的包里?
铃声响个不停,来电显示是“狼狗”两个字。可不等邓玉琪接通,对方就挂断了。
不过也没关系。邓玉琪今天是坐着林知夏的车来的,记得他停车的位置。他要是才离开,应该还没走远。
于是邓玉琪直奔负三楼的停车场。
林知夏开的是一辆白色的奔驰越野。看不出他这么斯文的人,却爱开越野车这种大块头。
商场的地下车库设施很好,灯照得塑胶地板折射着明晃晃的光。只是已到快打烊的时候,三楼十分僻静,邓玉琪一路走来都没碰到人。
林知夏的那一辆白色的大奔就停在记忆中的位置,邓玉琪加快了脚步。
越走越近,邓玉琪停了下来。
车在摇晃。
并不剧烈,却也足够明显。
这么大的车,里面在发生什么事,才会发出这种有节奏的摇晃?
邓玉琪是学生物的,也有二十来岁了,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了。
她的头皮一阵火辣辣,一股混杂着妒意的怒火直冲头顶。
是谁?是哪个师姐钻了空子?
邓玉琪飞速排查着今天宴会上的女生。
爱慕林知夏的学生和教师并不少,师姐师妹都有,羞怯的大胆的俱全。但是林知夏一直做正人君子状,对谁都客客气气,从不逾越那条线。
况且,林师兄那样的人,如朗月清风一般,他会直接在车上……他怎么会?
邓玉琪咬着唇,明知道自己该走开,却反而忍不住朝大奔慢慢走过去。
车晃得更厉害了,昭示着里面的疯狂。
后座车窗降下半掌宽的缝,粗重的喘息声从里面飘出来,被停车场嗡嗡的通风声掩了大半,却也足够让邓玉琪听清楚。
“嗯……轻点……”
沙哑而婉转,低沉而慵懒——这是林知夏的嗓音。
猝不及防听到爱慕的男人发出这么魅惑的声音,邓玉琪脸颊火辣辣地烧着,又觉得有点不对劲。
到底是哪个师姐那么厉害,让林师兄都招架不住?
还是说林师兄居然喜欢泼辣的女人?
林知夏断断续续的声音随着车的阵阵摇晃飘了出来,嗓子心儿里含着一股令人面红耳赤的欢愉。
邓玉琪只想捂住耳朵。
那么清冷高洁的师兄,怎么会发出这样的声音……实在太……
车忽然一震,传出一个巴掌声。
“叫你轻点,畜生!”
邓玉琪从没听过林知夏这样的语气。
又媚又辣,又甜腻腻的,就像刚才酒席上喝的梅子酒,又酸又甜,酒劲冲鼻。
紧接着,车窗里传出一个男人浑厚的笑声。
“我就是你的狗,不是畜生是什么?”
邓玉琪被一道雷自天灵盖灌入,一直劈到脚后跟,只觉得半边身子都飞灰湮灭了。
那淳厚得能在耳道里产生共鸣的声音,邓玉琪这一天听了许多次,已相当耳熟。
是盛朗!
车里另外一个人,不是什么泼辣的师姐,更不是娇俏的师妹,而是盛朗!
那个光芒万丈,大名鼎鼎的巨星,此刻正和她的林师兄在车里……
邓玉琪耳朵里轰隆隆地如列车过隧道,好半晌听不别的声音。
而那辆大奔又重新摇晃了起来,比先前还要激烈。
林知夏似乎咬住了什么,声音闷着,只余急促难耐的鼻息。
邓玉琪脑中一片混乱,突然想起那个手机来电。
狼狗……
朗……
我就是你的狗……
他们……早就认识?!-
车又狠狠晃悠了一刻钟,才终于停了下来。
盛朗俯身,拂开林知夏脸颊上被汗水打湿的黑发,低头瞅着他潮红的面孔。
林知夏仰躺在后座里,浑身都是汗,双眸也似浸在泉水里的黑玉珠子。
他身上仅存的一件衬衫已经被揉得邹巴巴,前襟只有两颗扣子幸存,从脖子到肩,印着密密的牙印,昭示着下嘴的人那一口好牙。
“你真特么是条狗!”林知夏摸了摸脖子,疼得嘶了一声,又想给盛朗耳光。
盛朗抓住了他的手腕,把人摁严实了,在他红肿的唇上啄了一口。
“你说你该不该被教训?”盛朗说话间,尖锐的犬齿在唇角闪现,绿眸在幽暗的车厢里发着亮。
“我才出门半个月,你就招惹了一个小姑娘给你端茶倒酒。你这个男人,怎么这么不安分?”
盛朗的俊美是特别有冲击性的。他是中德混血,爹妈的基因在他身上融合得浑然天成,平日里人模狗样装得翩翩儒雅。不高兴地盯着人时,就会露出饿狼亮出獠牙的神态。
魅惑,锋利,诱使你一步步走近,然后一口咬在你毫无防备的脖子上。
林知夏却是不怕盛朗。
“艹,只准你成天在电视上搔首弄姿地招惹大姑娘小媳妇儿,我就不能喝师妹倒的酒了?从老子身上滚下去,你这个双标狗!”
盛朗不滚。林知夏抬起脚就往他脸上踹。
盛朗这张盛世美颜是上过保险的,林知夏今天就要让盛朗和保险公司都出出血!
清瘦的脚踝被男人的大掌一把扣住了。盛朗低头看了看,眼眸一深,就像一头闻到了血的狼。
林知夏一看他这个眼神就暗道不妙,急忙挣扎。
“别闹了,也不看看地方?什么事回家再说!”
盛朗松开了手,摇身从狼变成了哈士奇,笑嘻嘻地蹭过来。
“夏夏,半个月没见,想不想我?”
“想。”林知夏心不在焉地薅了薅盛朗的头,“回去吧。还得喂老狼呢。”
“那小狼呢?”盛朗用他高挺的鼻子蹭着林知夏的耳根。
“也喂。”林知夏笑着,扯了扯盛朗的耳朵,“老子就是你的狗粮。”-
盛朗把车开回了自己位于南四环的湖滨别墅。
老狼迎了出来。
十岁的老狗,枯瘦而精神矍铄,又有些倚老卖老,对主人摇尾巴都有点敷衍。
盛朗给饿了半天的老狼倒满了狗粮,开了个罐头,然后把林知夏拖进了卧室里,吃他自己的专属狗粮去了。
小别胜新婚,等云消雨散,都已经是后半夜了。
林知夏闭上眼,直往梦乡里坠。
隐约感觉盛朗从身后把自己紧紧抱住,鼻子在自己脸上脖子上嗅来嗅去的,真像一头确认所有物的狗。
这份霸道,让林知夏觉得很有安全感。
林知夏一口气睡到清晨,被生物钟唤醒。
盛朗的睡姿很不好,总爱把林知夏搂着压着,害得林知夏醒来后半边身子都发麻。
林知夏抽出被压着的胳膊,无奈地看着趴在胸膛上呼噜酣睡的男人。
睡梦中的盛朗,又憨又傻的,让人想捏他的耳朵,揉他的狗头。
林知夏注视着恋人的睡颜,心中爱意泛滥如泉。
这样一个初夏的清晨,置身这样一间安静温馨的华宅里,享受着清闲静好的岁月,是十五年前的林知夏完全不敢想象的日子。
十五年前,林知夏才十二岁。
他在那年初夏的雨季里,认识了一个男孩 ,叫盛朗。
作者有话要说:
青梅竹马成长向,攻受杰克苏
互相甜宠坚定1vs1,有成长的烦恼,有拼搏的艰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