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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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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林知夏同往常一样出门送奶。

昨日没收到奶的人家,今日都会补上一瓶。不仅如此,奶瓶上还贴了一张小小的便利贴。

“亲爱的叔叔/阿姨:昨天因为奶车被人踢翻,所以没有给您送奶,我非常抱歉。我保证以后不会再出现这种工作失误。祝您有一个好心情。小林。”

秀气工整的钢笔字,文雅的措辞,带着清新的学生气。

这一张小便签,在永安里掀起了一场不大不小的波澜。

永安的居民,在学校里蹲满九年的人不到三分之一,九成以上的人全凭一份小手艺在城里讨生活。但凡有点本事的都已离开,留下来的也全被生活磨练得皮实而粗糙。

道歉在永安是很稀罕的景儿。

居民们早就习惯用撕打来解决纠纷,争夺那点芝麻大的利益和居住空间。谁脸皮厚,谁就是赢家。

这么一张精巧的道歉纸条,对于永安的人来说,是十年都难得一见的稀罕物。

连蒙带猜地看懂了纸条上写的是什么,各家的主妇们的母性油然而生,对这个写得一手好字的“小林”生出了浓浓的好感。

“到底是个在九中念书的好学生,多懂事,多能干呀!”

“听说家里只有一个瞎子老爸,所以放假了出来打工。不知道是哪些烂仔的手脚这么欠抽,欺负人家一个小孩子。”

主妇们感慨完了,扭头又拎着自家孩子的耳朵一通骂。

“你看看人家小林,又能读书又会干活。人家的爸妈是积了多大的德才得这么一个好儿子哟!你放假了就知道在外面疯跑,屁大的正事都不干,金河沟里的泥都没你这么烂……”

有关送奶的小林受欺负被踢翻了奶车的消息,随着主妇们的嘴,不过一两天就传遍了永安南北。

林知夏蹬着三轮车走街串巷,累得满头大汗,小脸蛋红扑扑的,又那么彬彬有礼,谁看了不又心疼又喜欢?

林知夏迅速在永安混成了一个小红人。虽然间接地招惹了不少孩子们的嫉恨,可也赢得了大妈群体的爱心。

到了第四日,林知夏看时机成熟了,拖着那一大筐子碎奶瓶,叮叮当当地来到了盛家门前。

盛家的经济条件那是轻松能甩林家半条街的。

盛朗的绿帽老爸盛广全在南区靠河边有一栋小楼,开了一个小旅馆。

四层的小楼,铝合金窗棱,蓝玻璃窗户,粉色瓷砖外墙,大门上挂着一个红底黄字的招牌:聚福旅馆。

林知夏被盛老板这艺术审美肉麻了好一阵。

南区这一片地儿,果真旅馆林立。光是盛家所在的这条街,就能看一口气数出五六家小旅馆。

正如孙明珠说的,大门上就算不挂红灯笼,也总会装饰点红紫,怎么看怎么不正经。

南区外就是丰河老桥,对岸就是一大片正在风风火火修建中的新城。

每天日暮时分,下了工的工人们成群结队对地走过老桥,涌进永安南区,钻进各家的小旅馆里。在女人香软的臂弯中,他们廉价的身躯和疲乏的灵魂都能得到短暂的放松。

现在是清晨,整条街的旅馆都没开门,街上只有几只鸟在觅食。

林知夏拿出从奶站借的喇叭,抬头望着盛家的蓝窗户,白皙乖巧的脸上挂着一抹邪气的笑。

盛朗的房间是个比棺材大不了多少的楼梯间。夏天闷热,他又嫌客人们办事时吵得烦,一般都睡在天台上的一个简易棚子下。

这天一早,他正摊着肚皮酣睡着,突然被一道尖锐的警报声给惊得弹跳起来。

南区的居民都对这种酷似警笛的声音特别敏感,走到奈何桥头的人都能被这声音给拉回来。

盛朗最初以为有人犯了事,可紧接着听到了自己的名字。

“盛朗,盛朗,出来赔钱!打碎奶瓶,出来赔钱!”

盛朗探头朝下望,就见一个陌生的小孩儿正拿着喇叭在大喊。

“盛朗,你打碎奶瓶,别想赖账,有种就出来赔钱!”

盛朗骂了一声,拖鞋也不穿,噔噔地跑下楼,抬着脚丫子就朝那小孩儿脸上踹去。

林知夏早就听到他的脚步声,不慌不忙地往后连退三步。

盛朗眼底看到一片碎光,硬生生刹住了。

定睛一看。好家伙!地上铺了一片碎玻璃渣,每一片都闪着锋利的光!

盛朗要不是反应灵敏,脚板心已经被扎成血筛子了。

“我日!”盛朗怒骂,“你特么找死呀!”

“不找死。”林知夏平静道,“就是找你要钱。你砸了我半车的奶,连瓶子一起,一共四百块。我这里有奶站开的单子。”

林知夏晃了晃手里的纸条。

盛朗只想过去把这小孩踹飞出去,无奈对方站在一片碎玻璃中,自己又没穿鞋。

他在玻璃渣前打着转儿,两个鼻孔直喷气,一双绿油油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林知夏,好像他是一只差一步就能咬到的兔子。

林知夏这也才好好打量盛朗。

盛朗那个不知名的洋人爹给了他一副好相貌。

十三岁的少年,比同龄人高出将近一个头,骨架粗大,手脚极长。盛朗皮肤很白,头发乌黑浓密,天生有点卷,因缺乏打理而盘根错节,耷在额前,半遮着眼睛。

那双眼睛,是盛朗血统最直白的证据。

光线下呈现翡翠似的绿,贼亮,在暗处又像山涧里的幽潭,深深的,望不见底。

这样的眼睛,必然得有一张好面孔来配。

盛朗的脸真是无可挑剔地俊美。

立体分明的五官,精心推敲过的比例,高高的鼻梁下,一双棱角分明的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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