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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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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长大的。”林知夏的语气一时很温柔。

叶云漫看了看表:“哎,都这个点了!我家里人可能都在校门口等我了。小夏也赶快去食堂吃饭吧。你朋友还在等你呢。”

“什么?”林知夏惊讶。

“那个混血小帅哥呀。”叶云漫朝教室外望,“他刚才说要等你吃饭的。你没听到吗?不过现在不知道他人到哪里去了……”-

盛朗没走远。他坐在综合教学楼的大台阶上,拿着一台钱维安孝敬给他的psp在打游戏。

林知夏匆匆跑来的脚步声被他捕捉到,耳朵动了动,却没抬头。

“你是吃了还是一直在等我?”林知夏喘着问。

盛朗没理,板着脸。

“小狼不高兴啦?”林知夏莞尔,揉了揉他的脑袋。

“别摸。”盛朗挥开了林知夏的手,继续打游戏。

“唉,是我错了,一做实验就忘了时间。”林知夏好声好气地道歉,“走吧,去食堂吃饭?我请你一个鸡腿赔罪。”

盛朗把游戏存了档,抬起头注视着林知夏,碧眸里闪着复杂的情绪。

“你不和那个女生去吃饭?”

“叶师姐要回家吃饭。”林知夏说,“她身体不好,不住校。你问这个做什么?”

盛朗没吭声。

林知夏有些小习惯,又可以说是好教养。比如他对敬佩的、有好感的人,称谓上会有所不同,不会直呼其名。

林知夏认识很多高三的学长,但是他只管叶云漫叫师姐。

“不饿吗?”林知夏轻轻踢了踢盛朗的脚,“我饿死了。走啦,吃饭去吧。”

盛朗没动:“饿过了,没力气。你自己去吃吧。”

这么一头野狼似的生物,平时饿一整天都还能上窜下跳的,居然会晚吃一顿饭就连走路的力气都没了?

林知夏被盛朗逗乐了。

他拉扯着盛朗的胳膊:“没力气就更要吃饭。我再给你加一根鸡腿,成不?”

盛朗稳如磐石,屁股跟涂了502胶水似的黏在台阶上。

“靠,你还跟我耍脾气呢?”林知夏猛地用力一拽。

盛朗起身踉跄一步,将林知夏扑倒在了地板上-

冬衣厚软,缓冲了撞击。

林知夏并没有摔疼。

盛朗就更不疼了,他整个人都伏在林知夏身上的,高大的身躯将林知夏密实地覆住。

一股馥郁且亲切的淡淡甜香从林知夏的领口散发出来,钻入盛朗的鼻端。

下方的身躯很瘦,但是出奇地柔软。林知夏的大衣是敞开的,体温隔着毛衣和秋衣传递而来。他的姿态也是放松的,毫无防备地任由盛朗将自己压住。

想要起身的念头瞬间就被贪恋击溃,盛朗反而收拢了手臂,一头埋进了林知夏温暖的颈窝里,悄悄地深吸了一口气。

这是他平时碰不到的机遇,也是他平时不敢做的动作。

“小狼?”林知夏轻推了一下盛朗。

盛朗太沉了,热烘烘地、全方位地压着自己,像一头大狗把自己给扑住了。虽然不至于透不过气,却难免觉得有些怪异。

还没到晚自习时间,综合教学楼里空寂无人。

雪亮的白炽灯,光洁的花岗岩地板,整个大厅都是他们俩的。

“我说你一个纯爷们,学什么不好学小姑娘撒娇?你臊不臊得慌?快起来!地板磕得老子背疼。”

盛朗伏着一动不动,手臂还拢得更紧了点,含混道:“头晕。”

“怎么啦?”林知夏揉了揉盛朗的头,有点担心,“饿到低血糖了?那赶紧挪开。我书包里还有半根士力架……卧槽你怎么又咬人?我是鸡腿吗?”

林知夏用力挣扎,盛朗反而顺势把手臂收拢,将他整个人抱住,压在身下。

真变态!

盛朗在心中唾骂着自己,可是身体却牢牢地将林知夏抱住不肯放。

理智在溃败,本能占据了上风。骨子里捕食者的血性让他想去掠夺、去占有。

林知夏颈窝里的皮肉那么光洁柔滑。盛朗的牙龈酸胀,只咬一口其实远不能满足。

他想将把这颗小奶糖叼进嘴里,反反复复品尝浓香和甜蜜。

盛朗知道自己真是彻底的变态,居然对最好的朋友产生了这么猥琐的念头,成为了自己最鄙夷的人的样子。

“小狼……”林知夏艰难道,“我……不好……喘气……”

盛朗这才松开了手。

必须起身了,再不分开,他又要有反应了。

一次有反应是意外,三番五次在贴身的时候有反应,林知夏总会起疑的。

况且已经偷到了甜头,虽然只有一口,但这满足感足够驱散一肚子的酸水,和枯等了大半个小时的委屈。

“我说你情绪一上来就爱动嘴的毛病什么时候改?”林知夏摸着被咬的脖子,“靠,有印子了!”

“有领子挡着,看不出来。”盛朗把林知夏从地板上拉了起来。

“看不到就能随便咬呀?”林知夏瞪了他一眼,“你真特么是条狗!”

盛朗嘴角愉悦地勾了起来,伸手抓着林知夏的领子,用力拢了一下,把那个牙印严严实实地遮住了。

那是他独有的标记,印在他唯一想霸占的人身上。

这也是连亲密如林知夏都不知道的小秘密-

闹了这么一场后,林知夏再和叶云漫一起学习,就给自己定了个闹钟,不会拖延太长的时间。

学习很重要,和叶云漫一起学习也很快乐,但是盛朗也很重要。

而任何感情都是需要花时间,花精力维持的。林知夏的精力有限,所以更要合理地安排时间。

盛朗依旧每天像道影子一样跟在林知夏身后。

林知夏的课比盛朗多,除了生物外,还有一个理化班要上,每天下课天都黑了。

盛朗有时候就守在教室门口,有时会先去打球,然后踩着点去接林知夏下课,一道去食堂吃饭。

语文老师都拿他们两个举例,用来解释“焦不离孟”的意思。

他们俩依旧住校,宿舍只隔着两个门牌号。

除了睡觉,回宿舍后,盛朗都逗留在林知夏的寝室里,霸占着林知夏的床打游戏。

林知夏的卫生习惯远超室友的平均水平,每周都会换洗床单被套。他的床上闻不到青春期男生特有的汗臭,反而有一股他独有的清甜的奶香。

盛朗觉得大概只有自己才闻得到这个股气息。

从小到大,林知夏对他来说都是最特别的那个人。可他对于林知夏来说,好像并不那么特殊。

谁都看得出林知夏对叶云漫越来越亲近。

林知夏和叶云漫相处的时间越来越长。不仅课后一起做题,做实验。到了周末,林知夏还同叶云漫一道去科技博物馆看展出。

盛朗和孙明珠也跟着去了。

孙明珠是想体验一下学霸的生活,盛朗则纯粹是去盯人的。

林知夏推着叶云漫的轮椅走在前面,两人一路上都在热烈地讨论着生物学的各种话题。

孙明珠兴致勃勃地跟在他们身后听着。而盛朗则拖着大尾巴,抄着手,心不在焉地走在最后。

“盛朗是不是觉得无聊?”叶云漫很体贴地问。

“别管他,他就这副模样,整天装酷。”林知夏说,“师姐,你刚才说到那家研究t细胞的公司……”

叶云漫对生物科技的了解比林知夏多很多,哪些大学和那些科技公司有合作,哪些名教授自己成立了公司,她讲解得头头是道。

林知夏倾听的神情非常专注,凝视着叶云漫的目光明亮而热烈。

盛朗对这目光很熟悉。

那是林知夏看着喜爱、欣赏的事物时的表情。

比如毛爷爷钞票,比如满分的试卷,比如竞赛奖杯,比如浓香的棒子骨……

盛朗还是第一次看到林知夏用这种眼神看着一个人。

“你觉得叶云漫这个人怎么样?”盛朗问孙明珠。

孙明珠还以为自己产生幻听了。盛朗居然会和她讨论女生?

“怎么?你对她有意思?”孙明珠警觉。

“才没有呢。”盛朗已经后悔向孙明珠提起这个话题了,“随口问问。不想说就算了。”

“没什么不想说的。”孙明珠说,“叶云漫挺优秀的,我能有她一半,不,四分之一,就够我偷笑了。可惜这么好的人,命却不好,年纪轻轻就落了个半身不遂……你对她没意思就好,因为我看小夏好像有点喜欢她。”

盛朗觉得有人拿着豁口的刀,在他心头划拉了一下,热血滋滋地喷溅出来。

孙明珠正在qq空间里翻看帅哥照片,没留意盛朗铁青的脸色:“其实叶云漫这种年纪大一点,又温柔的女生,可吸引小夏这样缺母爱的男生了。他们俩是那种精神伴侣。你没看他们俩讨论起生物学的时候,那种灵魂共鸣的样子。哎哟我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那是你衣服穿少了。”盛朗瞅着孙明珠身上那件白毛毛外套,“今天降温。”

“人呀,身体上的原始吸引什么的,再强烈也总会过去的。”孙明珠跟着林知夏他们混久了,也学了三瓜两枣的名词来卖弄,“还是精神上贴近,有共同的兴趣,或者互补,这感情才能长久。”

“那什么是原始吸引,什么又是灵魂共鸣?分得了那么清吗?”

孙明珠终于从帅哥照片里抬起头,看着眼前这个活生生的大帅哥。

“确实挺难的。”孙明珠说,“没见那么多人都觉得找到了真爱,欢天喜地地秀恩爱。结果激情一过去就翻脸不认人,老死不相往来吗?比如我爸妈,当年为了不让他们俩谈朋友,我外公差点把我爸的腿给打断,还是非要在一起。现在呢?他们一提起对方就死命诅咒,简直跟九世仇人似的……”

盛朗在孙明珠滔滔不绝的话语声中沉默地思索着。

他对林知夏,究竟是灵魂的渴望,还只是青春期荷尔蒙引发的原始冲动?

自打发觉了自己的异样后,这两年来,盛朗一直在反省和总结自己。

他确定自己对女生毫无兴趣。少女的青春娇媚和身体的曲线吸引不了他的目光,更嫌她们有时候呱噪得慌。

可盛朗也一点儿都不觉得别的男生有什么可取之处。

又粗糙又臭烘烘,满脑子都是动漫游戏和黄色废料,并且大都有着出自性别的傲慢和自私。

只有林知夏不同。

他干净、美好,散发着光和甜香,温柔又强大,超脱了男女两种性别,世上独一无二的一个人。

所以盛朗又觉得自己和当年那个死变态不同。

他不是同性恋,只是他喜欢的人恰好是男生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狼仔呀,你知道恐同即深柜的道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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