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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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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浴室出来的时候, 酒店的客房服务人员也将早饭送到,摆在了阳光明媚的露台上。

露台正对着的,就是著名的战神广场。高大雄伟的埃菲尔铁塔就伫立在不远处的广场中央。灰色的鸽群扑扑地自天空中掠过。

林知夏累过了头,没什么胃口, 勉强吃了两口, 注意力全在盛朗身上。

到底是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 经过大半夜的高强度操劳, 盛朗丝毫不显疲态,反而红光满面, 精神奕奕, 完全是一头刚饱餐过一顿的大狼狗。

站在穿衣镜前, 盛朗熟练地穿衣梳头。

林知夏知道那些看似简单的衣服都有着一个响亮的品牌名称,和一个昂贵的价钱。盛朗也已十分懂得穿搭,极简单的衣服穿上身, 便有令人眼前一亮的效果。

疲惫之中, 林知夏似乎觉得自己正做着一个梦。

梦里,不过短短两年, 他和盛朗的生活就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似乎前一秒,他们还是两个住在城中村里的穷小孩, 用着破旧的手机和笔记本,挤在天台上的阁楼里畅想着未来。

下一秒, 他们便置身于时尚之都巴黎, 坐在酒店华丽的露台上吃着早餐,欣赏着巴黎的清晨。

优渥, 精致,小资意味十足的生活。

尤其是盛朗,他似乎才脱下洗得灰扑扑的校服, 就穿上了各式各样的名牌服装。

人要衣装,佛要金装。

名家设计的衣裤将昔日那个纯朴的运动少年变成了一名都市时尚的青年。

盛朗身上源自出身土气已越来越薄弱,个性里的孤傲和冷峻反而给他渲染出了一份醒目的矜贵之气。

“想什么呢?”盛朗从镜子里看到了林知夏发愣的表情,不由得莞尔。

他转身走过来,抬起林知夏的下巴,在他微张开的唇上啄了一口:“被哥帅呆了?”

疲倦让林知夏的反应迟钝,有些呆萌。

他被盛朗啃了几口才反应过来,慢吞吞地说:“你的变化越来越大了。”

“有多大?”盛朗问。

“脱胎换骨。”林知夏注视着盛朗,“虽然以前看过你很多广告,也觉得你变化大。但是昨天在台下亲眼看着你,居然觉得你有点陌生。你一点儿都不像的从永安社区那样的地方走出去的小孩了。而我还是过去那个书呆子……”

盛朗蹲在了林知夏面前,将他双手拢在掌心,仰头望着他。

“我不准你说自己是书呆子,小夏。”盛朗认真地说,“我这两年去了那么多地方,认识了那么多人,就没见过比你能聪明机灵的!从小到大,你出手解决了多少事?我要没你在一旁拉扯着,早不知道埋进哪个坑里了。你这还呆,那别人怎么活?”

林知夏笑了,抬手轻抚上了盛朗俊朗分明的脸。

“那估计是真的是被你帅呆了。原本养了一只小土狗,结果出了趟国,就变成时髦威风的大狼狗了。你说我是不是赚大了?”

盛朗乐滋滋地摇了摇尾巴。

“小夏,不论我怎么变,变的都是外表。这具皮囊下,我也还是你的小土狗。我最喜欢吃的还是你爸炖的大排骨和你做的肉酱面。我晚上做梦,总梦到和你一起躺在天台上看星星。”

盛朗低头吻了吻林知夏的手背。

“这两年我在国外混得还不错,但是始终觉得自己在流浪,心是飘的。我每次回国都高兴坏了,因为回家了就能见到你了。一见到你,我的心就踏实了。”

他握着林知夏的手,放在自己胸口。

“如果没有那个守着你好好过日子的念头,我恐怕不会走到现在。”

林知夏深吸了一口气,把盛朗的手牵到自己唇边,也认真地亲了亲。

“小狼,不论你变成什么样,我都爱你。”

盛朗倾身过去。林知夏闭上了眼。

两人在晨光中结了一个轻柔缱绻的吻-

学校已经开学,林知夏是请了假来看盛朗的,他只在巴黎短短逗留了四天。

而对于盛朗这样刚走红的模特,时装周是他最繁忙的时候,行程每天从早排到晚。

大部分时间里,林知夏都独自在巴黎里游玩。

第一天在几个最著名的景点打完卡后,林知夏第二天花了一整天时间泡在卢浮宫里,在画廊和雕塑观中流连忘返。

作为理科生,尤其还是一个穷孩子,林知夏的艺术知识是很匮乏的。

直到进入大学,尤其盛朗走上了一条和艺术美学相关的道路后,林知夏才开始花精力去学习这方面的知识,以希望能和盛朗有些一些共同话题。

林知夏在一本心理学杂志上看到过一句话:共同成长,就是不停地去学习和对方有关的一切,让彼此一直处于相同的文化氛围之中。

林知夏知道,盛朗也有关注生物学行业的事。虽然他一点儿都不懂,但是至少在林知夏说到一些专业名词的时候,他会大致清楚是什么意思,不会两眼捉瞎。

直到闭馆通知响起,林知夏才依依不舍地往出口走。

手机震动,盛朗发来了消息:“还在卢浮宫吗?”

林知夏:“正要出来。你完工了?”

盛朗却没有回复。

博物馆外,夜幕已降临,广场上亮起了金色的灯光。

巨大的玻璃金字塔同周围古老的建筑交相呼应,呈现出了一副最经典、最华美的画面。

仿佛有什么在牵引着视线,林知夏侧头朝一边望去,就见盛朗站在散场的人群之中,朝他挥了挥手。

雪白的衬衫,深灰色的牛仔裤,略长的卷发蓬松地搭在额前,俊朗的脸上满是愉悦又温暖的笑。

林知夏笑了。他走过去,将盛朗拥住。

密集的人群之中,他们若无旁人地拥吻,就像一对法国本土的情侣。

盛朗带来了三明治和可乐,两人坐在金字塔的水池边,享用着简单却可口的晚餐。

“喜欢巴黎吗?”盛朗问。

“这里是巴黎,谁会不喜欢?”林知夏感慨而笑,“我今天逛卢浮宫的时候还在想,一年前的时候,我才刚离开永安没多久。那个时候我怎么都没想过,只过了一年,我就能在巴黎游玩了。”

“将来等我不用赶工了,咱们再来好好地回来玩一次。”盛朗说,“先游巴黎,然后再去南法。老杨总和我说,人这辈子一定要在春天去一次南法。我还没去过,先存着,等将来和你一起去!”

林知夏和盛朗五指紧扣着,嗯了一声。

“明天有什么安排?”盛朗又问,“打算去哪里玩?”

“哪儿都不。”林知夏说,“明天跟着你,陪着你。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可是我工作很枯燥的。”

“还会比陪你游泳更枯燥?”林知夏满不在乎,“我总该了解一下我男人的工作是怎么样的。而且你身边要是有什么小妖精,我趁着在这儿,也正好把人给打发了。”

“真有小妖精,还用的着等你出手?”盛朗把林知夏搂着,额头在他鬓角蹭了蹭,“你和我说老实话。我进这一行,你是不是担心我身边小妖精多?”

林知夏斜睨他:“你会被他们勾走吗?”

“当然不会!”盛朗忙道,“那种光长得好看,又没有大脑的人,我才看不上呢。”

“那长得好看又有脑子的,你就会上钩咯?”

“当然!”盛朗理直气壮,压低了嗓音,“我不是被你给勾得死死的吗?”

林知夏一怔,笑骂:“巧言令色!”

盛朗把林知夏搂紧了,低声说:“所以,你看我这么守妇道,你可不准被别的学霸帅哥给勾走了。你得对我负责!”

林知夏嗔笑:“放心,我不会嫌弃你只有脸和钱。”

“我才不止这两个优点!”盛朗不服气,抱着林知夏摇来晃去,“我性格好,三观正,只听你的话,别人牵都牵不走我。再想想,我还有什么优点?”

“别晃了!”林知夏叫道,“蛋黄酱都蹭我衣服上了。”

“哦哦,还有!”盛朗咬着林知夏的耳朵,“我的活儿还特别好!”

一边脸颊率先烧起来,然后整个身子都跟着热了。

“好个屁。”林知夏呸道,“弄得老子疼死了……”

“我这不是太久没见你了,有点急嘛。”盛朗嬉皮笑脸,去咬林知夏的耳朵,“今天时间足够,我慢一点,好好伺候,保证不让你疼……嗯?”

耳鬓厮磨的旖旎总是这么令人心旷神怡。

广场上的金色灯光落在两个人的眼睛里,湖水和星空交相辉映,彼此都从对方的眼睛深处读懂了那一份渴望。

林知夏在盛朗的唇上轻轻啄了一下,然后牵着他的手,回了酒店。

进了门,盛朗往灯的开关摸去。林知夏却把他的手抓住。

没有开灯的房间,窗外就是闪闪发光的铁塔和巴黎的灯火。屋内,两双眼睛里都荡漾着岩浆般的热情。

盛朗低头朝林知夏的唇咬去,林知夏却是躲开了,转手将他推倒在了沙发里。

窗外微弱的灯火照着林知夏清俊秀雅的面孔,还有他带着玩味笑容的嘴角。

盛朗喉结用力滑动,朝林知夏伸出了手。

林知夏俯身,重重地将他吻住。

(……)

午夜,埃菲尔铁塔结束了它最后一次闪灯,在夜色中睡去。

凌乱的被褥中,盛朗伏在林知夏的怀中,呼吸着他最熟悉,也是最喜欢的甜丝丝的奶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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