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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法特(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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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不是,不是。”白发人说。

“关于那边正在发生的事情,说说您非官方的看法吧。”

“爱德华,我是有些看法。但希望未经我同意,请别发表。”

年轻人用双手捂住脸,说道:

“凯瑟勒教授,我一定守口如瓶。”

白发人说:“好,那我就给你说说可以肯定的三个方面:1.是这个社会已经脱离了正常轨道,所有的人,绝对是所有的人都像是古罗马竞技场中的老基督徒 [2] ;2.罪犯五花八门;3.那座城市好像在发展,好像在进步,但是实际上,大家能做的最大好事就是夜间出门去沙漠穿越边境线,人人如此,毫无例外。”

闪耀红光的晚霞开始时,无论孪生兄弟还是印第安人父子,以及法特周围的顾客们,早就纷纷离去了。于是,法特招手,要求结账。一个棕色皮肤、胖墩墩的姑娘送来了账单,问法特喜欢不喜欢餐厅的一切。

“都喜欢。”法特说着在口袋里找钞票。

后来,他再次欣赏落日的景色。他想起了母亲,想起了母亲的邻居,想起了杂志社,想起了纽约的街道,心中有着说不出的悲伤和厌烦。打开那本英国皇家军事学院前教官写的著作,信手翻开一页,看起来:“很多贩卖奴隶的船长常常以为在西印度群岛交出奴隶以后任务就算完成了,而实际上他们常常不能尽快拿到盈利的钱去买蔗糖,以便返航;商人和船长一直不能给自己运来的货物定价;种植园主可能拖延几年才交付买奴隶的钱款。欧洲商人有时买卖奴隶宁可要期票,而不要蔗糖、靛青、棉花和姜,因为这些货物在伦敦市场上的价格常常不可预期,或者太低。”法特想,这些名字真漂亮啊!靛青、蔗糖、姜、棉花。木兰开粉红花。深蓝的浆液带着古铜色的光泽。一个染了靛青的女人正在淋浴。

法特起身后,胖墩墩的女孩过来问他到哪里去。法特说:去墨西哥。

女孩说:“我猜到了。去什么地方啊?”

一个厨师靠着柜台在吸烟,一面等着法特回答。

“去圣特莱莎。”

女孩说:“那地方可不太招人喜欢。不过城市很大,有许多歌厅和娱乐场所。”

法特笑着看看地面,发现沙漠的余晖把瓷砖染上了一抹非常轻柔的红色。

法特说:“我是记者。”

厨师说:“您是来报道那些犯罪事件的。”

法特说:“我不知道您说的是什么。我去报道这个星期六的拳击赛。”

厨师问:“谁出场啊?”

“纽约轻重量级选手孔特·皮凯特。”

厨师说:“以前我是拳击迷。押钱,买拳击杂志,后来就放弃了。如今我已经不了解现在拳击手的情况了。您喝点什么?餐厅请客。”

法特在柜台旁边坐下,要了一杯水。厨师笑着说,据他所知,所有的记者都喝酒。

法特说:“我也喝点。可我想肠胃会不舒服的。”

厨师给法特送上水后,想知道孔特·皮凯特与谁交手。

法特说:“名字我忘记了。不过,笔记本上有。好像是个墨西哥人吧。”

厨师说:“奇怪。墨西哥没有好的轻重量级选手啊。每二十年才出现一个重量级选手,结果往往很惨,不是疯了,就是死于枪口下。可轻重量级没有好选手。”

法特承认:“也许我错了。可能不是墨西哥人。”

厨师说:“或许是古巴人,或者哥伦比亚人,虽然哥伦比亚人在轻重量级里也没传统。”

法特喝了水,起身,抻抻胳膊,踢踢腿。他心里想:该走了,虽然说心里话,这餐厅让他感觉不错。

他问:“从这里到圣特莱莎要几个小时?”

厨师答:“看情况。有时边境上挤满了卡车,你得排上半小时。估计从这里到圣特莱莎要三个小时,过境要半小时或四十五分钟,凑个整数吧:四小时。”

女服务员说:“从这里到圣特莱莎只要一个半小时。”

厨师瞅了她一眼,说这取决车子和驾驶员对路况熟悉的程度。

他问法特:“您以前在沙漠里开过车吗?”

法特说:“没有。”

厨师说:“那可就不容易啦。好像容易。好像是世界上最容易的事,可实际上一点也不容易。”

女服务员说:“这话有道理。尤其是夜间开车,在沙漠里晚上开车,我害怕。”

厨师说:“随便出个错,随便拐错弯,就会在错误方向多走五十公里。”

法特说:“既然天还亮着,我还是上路吧。”

厨师说:“反正都一样。再有五分钟天就黑了。沙漠里的黄昏好像无尽无休,突然之间,没任何通知,一下子就黑了。就好像突然有人断电一样。”

法特又要了一杯水,站在窗户旁边慢慢喝。他听见厨师问他:您走之前不想吃点什么?他没吭声。沙漠开始变得模糊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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