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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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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之大德曰生。

——《周易·系辞》

有天斯有地,有地斯有生,有生斯有人,有人斯有家,有家斯有国,有国斯有天下。

远古之初,生民为公,不分彼此,同劳同食。只是以采集渔猎为生,一半靠力,一半凭运,收获难有稳靠。之后,渐知畜养种植之法,农业随之兴起。人力驯服天力,收获便稳靠了许多。然而,谷畜渐丰,储积渐多,人便渐次分出贵贱,地也划出公私。

商周之时,天下土地皆归天子,所谓“率土之滨,莫非王土”。西周又行分封制和井田制,土地逐级分封给诸侯卿士大夫。田地照井字划分,中间大田归王侯,叫公田;四周小田归庶民,叫私田。王侯向天子缴纳贡赋,庶民则向王侯献助力役。百千万人集体劳作,先耕种公田,之后才能耕种私田。《诗经》所云:“亦服尔耕,十千维耦”“雨我公田,遂及我私”。

到春秋时,贵族堕落,民智渐醒。加之铁器牛耕兴起,庶民渐能自立,开始怨愤于贵族不劳而获、如同硕鼠,怠工逃亡愈演愈烈。鲁国顺应大势,推行“初税亩”,废止贡赋力役,不论公田私田,一律按亩收税。继而秦国商鞅变法,废井田,开阡陌,任民自由买卖土地。战国至秦汉,天下田土由公而私,由集而散,民心大畅,民力大解。男耕女织,小户农家从此遍满天下。

然而,土地既可买卖,便难免多寡不均。到东汉末期,兼并之势无可阻挡,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天下土地几乎被豪强地主占尽。到魏晋时,世家大族把持朝政,割据天下,造成三百多年战乱动荡。“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自耕之农难以自存,只能依附豪强,沦为奴婢徒附。

北魏孝文帝为遏制豪强、开垦荒田,颁布“均田令”,召集流民,计口授田。隋唐平定天下,承继此法,推行均田制,将战乱无主之地均授予民,受田农户按人丁服徭役、纳绢谷。百姓安生,民力舒解,百余年间,终于击垮强横世族,迎来大唐开元盛世。

可惜,中唐以后,均田制渐渐名存实亡,难以为继,土地兼并重又袭来。穷户连片失地,却仍需纳人丁赋税。唐德宗时,宰相杨炎为解此困,推行“两税法”,不再以人丁征税,只按实有田产,贫富分等,按夏秋两季纳税。此法大为公平,甚得民心,却触怒豪户,因而推行艰难。加之藩镇割据,五代十国军阀混战,天下随之又乱。

直至宋太祖平定天下,动荡才得歇止。大宋不立田制,沿袭两税法,土地自由买卖,只依照田产,分夏秋两次收税。朝廷清简,百姓安业,几十年间,天下渐臻富庶。

富则多欲,奢则多骄。宋初俭朴之风渐趋奢靡,冗官、冗兵、冗费令朝廷不堪重负。而富贵之家,依仗权势财力,不但广占田地,更借诸般名目,隐匿田产,逃减赋税,甚而将赋税转嫁于穷户贫民。积重之下,不得不变。

神宗时,王安石推行新法,其中最紧要一条为“方田均税法”,重新丈量天下田土,按各户实有田地,缴纳赋税。此法虽有益于穷民,却招致豪户怨怒,因而难以推行。新法旧法几经更迭,到徽宗时,重用蔡京,再度推新法,天下赋税由此大增。

后有宦官杨戬,推出“括田令”,搜检荒山、退滩、淤地、湖泽,尽都归为公田,勒令百姓租佃,强征税钱。其后,更检视民田契书,追根溯源,层层追查买卖来由,由甲至乙,由乙至丙,由丙至丁……直至寻见缺误,便加重租税,甚而收为公田,招人承佃。

“括田令”由汝州开始,继而扩延至京东、京西、淮北、淮南,破产流离者难计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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