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1/2)
第二天十二点半,亨利·沃顿勋爵从柯曾街一路漫步到奥尔巴尼大街,拜访舅舅福默勋爵。这是一位友好,但举止有一点儿粗鲁的老单身汉,外界说他自私,只是因为没从他手里捞到什么特别的好处。上流社会却认为他慷慨,因为只要让他高兴,他就乐于款待。伊莎贝拉年轻的时候,他父亲曾做过我们驻马德里的大使,而当时普里姆还默默无名。[1]后来因为没有获任巴黎大使,父亲一气之下离开外交界,因为认为凭自己的出身,偷懒的本领,一手写批文的好文笔,对纵情享乐的热情,这个职位非他莫属。儿子曾做过他的秘书,也同长官一起辞职了,当时大家都觉得他做得有点蠢。几个月后,儿子继承了爵位,开始专注于研究“无所事事”这种伟大的贵族艺术。他在市区有两幢大房子,但为图省事,他宁愿住在单间房里,且基本上都在俱乐部里吃饭。他也略费心思,打理打理英格兰中部诸郡的煤矿,他还为自己插手这类产业找了借口,说是拥有煤矿的一个好处,就是能让一位绅士体面地在壁炉里烧木柴。政治上他属于保守党,只不过在保守党执政期间,他却大骂保守党人是一群激进分子。对仆人而言,他是英雄,但仆人也欺侮他;对大多数亲戚而言,他反而是恐怖的象征,因为他总是欺侮他们。只有英国才能孕育出他这样的人,而他总是说这个国家就要堕落了。他的原则信条已经过时,但他却总能为自己的偏见找到一大堆辩辞。
当亨利勋爵走进房间时,看见这位舅舅身穿粗犷的猎装,正抽着雪茄,坐在那里读着《泰晤士报》,一边还咕哝着什么。“哦,哈利,”老绅士说,“什么风把你这么早就吹到这里来了?据我所知,你们这些花花公子不到两点不起床,不到五点是见不到你们人的。”
“纯粹因为家族亲情,确是如此,舅舅相信我。我想从你这里拿点东西。”
“又是要钱吧,”福默勋爵一脸苦笑,“好吧,坐下说清楚。现在的年轻人啊,认为钱就是一切。”
“是啊是啊,”亨利勋爵一边低声回应,一边解开外套的扣子,“年纪一变大,他们就懂这一点了。但我不要钱。只有需要付账的人才要钱,而我从来不付账,乔治舅舅。不是长子的好处就是可以赊账,过这种日子才叫舒心畅快呢。另外,我只与达特穆尔的生意人来往,因为他们从来不烦我。我想要的是信息,当然,不是有用的信息,而是无用的。”
“好啊,凡是《英国蓝皮书》里所写的,我尽可以告诉你,哈利,虽然那些家伙现如今只会写一堆废话。我在外交部任职的时候,情况还好些。我听说如今需经过考试才能进外交界,那样的话你还能指望什么呢?考试,先生,纯粹就是不折不扣的骗局。如果是一位绅士,他所知自然绰绰有余;而如果不是绅士,无论他知道什么,对其都有害无益。”
“《蓝皮书》里没有道林·格雷,乔治舅舅。”亨利勋爵无精打采地说。
“道林·格雷?此为何人?”福默勋爵问,他浓密的白眉毛拧成了结。
“这正是我过来想了解的,乔治舅舅。不如这么说,我知道他是何人。他是克尔索勋爵的最后一位外孙。他母亲属于德福洛家族,玛格丽特·德福洛夫人。我想请你给我说说他母亲,她长什么样?和谁结的婚?你对你同时代的人几乎无所不知,所以你也可能认识她。我现在对格雷先生很有兴趣。我刚与他见过面。”
“克尔索的外孙!”老绅士回应着,“克尔索的外孙!当然……我与他母亲关系很好。我想我参加了她的施洗礼。玛格丽特·德福洛,真是一个极漂亮的姑娘。她与一个身无分文的年轻人私奔,把所有男人都整疯了——先生,一个绝对的无名小卒,步兵团的一个什么中尉,或诸如此类的小人物,绝对如此。这事儿我全记得,仿佛就发生在昨天。婚后才几个月,这个可怜的家伙就在斯帕的一次决斗中命赴黄泉。此事隐藏着一个丑闻。有人说克尔索雇了一个亡命恶徒,是个比利时恶棍,去公开侮辱自己的女婿——先生,是克尔索出钱雇他来干的,出钱雇来的——那个恶棍像杀鸽子似的把他捅死了。这事儿给掩盖起来,但是,天啊!自那以后,有好长一段时间克尔索都是一个人孤零零地在俱乐部里吃牛排。听人说,他把女儿弄回来与自己同住了,但她再也不与他说话了。唉,是呀,这件事真糟糕。那姑娘回来不到一年也死了。所以她留下了一个儿子,是不是?这件事我倒忘了。这个孩子是什么样的人?如果长得像妈妈,就一定是位漂亮小伙。”
“他很好看。”亨利勋爵表示赞同。
“我希望有合适的人照应他,”老人接着说,“如果克尔索处理得当,他应该能得到一大笔钱。他母亲也有钱。塞尔比家族的财产,都经其母亲的外祖父传给了她。她外祖父不喜欢克尔索,把他看成吝啬鬼。他也的确是吝啬鬼。我在马德里当差时,他曾去过那里。天啊,我真为他感到羞耻。女王以前常问我那个因车钱与马车夫吵个不休的英国贵族的情况。人们还就此编了很多故事。我有整整一个月都不敢出现在宫廷里。我希望他对待自己的外孙能比对待马车夫要好些。”
“我不知道,”亨利勋爵回答,“我想这个小伙子会有钱的。他还未成年。我知道,塞尔比的产业是他的,是他告诉我的。那么……他母亲很漂亮吗?”
“玛格丽特·德福洛是我见过的最可爱的女子之一,哈利。天知道她怎么会做出那样的事来,我永远都不能明白。实际上她想嫁给谁都可以啊。卡灵顿疯狂追她。不过,她很浪漫,那个家族的每个女人都浪漫。男人们都比较差劲,天呀!女人们却都妙不可言。卡灵顿曾向她求婚,这是他自己告诉我的。她嘲笑他,而当时伦敦没有一个姑娘不在追求卡灵顿。哈利,要说糊涂婚姻,顺便说一下,你父亲告诉我,达特穆尔这个骗子要娶一个美国女人?难道英国姑娘就配不上他?”
“当下娶美国女人非常时髦,乔治舅舅。”
“我敢赌英国女人最好,哪怕为此与全世界为敌,哈利。”福默勋爵用拳头捶着桌子说。
“赌注都押给美国女人了。”
“我听说她们的感情不长久。”他的舅舅咕哝道。
“长时间的约会让她们筋疲力尽,但她们擅长障碍赛,喜欢速决战。我认为达特穆尔没有获胜的可能。”
“谁是她家人?”老绅士嘟囔着,“她有什么亲人吗?”
亨利勋爵摇了摇头:“美国姑娘善于隐瞒父母的身份,就像英国女人善于隐瞒自己的过去。”他说着,站起来就要走。
“我想他们从事猪肉包装吧?”
“替达特穆尔考虑,希望如此,乔治舅舅。据说在美国,猪肉包装是最有利可图的行业,仅次于政治。”
“她长得美吗?”
“她的言谈举止表现得她很美的样子。大多数美国女人都是这样,这是她们迷人的秘诀。”
“为什么这些美国女人不待在自己的国家?她们不总是对我们说:对女人而言,美国是女人的天堂。”
“没错。这也就是她们为何都像夏娃一样,要迫不及待地离开天堂的原因。”亨利勋爵说,
“再见,乔治舅舅,要是再待下去,我就赶不上吃中饭了。谢谢您给我讲了我想听的一切。交了新朋友,我就想了解清楚他的一切;对我的老朋友,我就什么都不想知道了。”
“你去哪儿吃中饭,哈利?”
“到阿加莎姑妈家。我是不请自到,还约请了格雷先生,他是姑妈的新宠。”
“哼!哈利,去告诉你姑妈阿加莎,不要再为她的慈善募捐之事来麻烦我了。我烦死这些事了。哎呀,这个善良的女人以为我无所事事,只会为她愚蠢的怪癖签支票。”
“好啊,乔治舅舅,我会告诉她,但不会有任何效果。慈善家已失去一切人性的感受,这是他们最突出的性格特点。”
老绅士气冲冲地表示同意,并按铃叫仆人送客。亨利勋爵没有穿过低矮的拱廊去伯灵顿街上,他掉转步子朝伯克利广场方向走去。
这就是道林·格雷父母的故事。故事讲得粗枝大叶,十分简略,但因其中暗含了一段奇异且近乎现代的浪漫情事,他仍被打动了。一个漂亮女人,为了追求疯狂的恋情而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仅过了几周神魂颠倒的幸福时光,就被一桩丑恶、阴险的罪行打断了。又经过数月无言的痛苦折磨之后,一个婴孩在痛苦中呱呱出世。死亡夺走了母亲的生命,而把男孩留给了孤苦,和一位专横无情的老人。是啊,这个背景很有趣。它成为这位男孩的衬托,使他更完美,就如每一件精美之物的背后,总是存在着某种悲剧性的东西那样。即使最微不足观的小花要开放,世界也会经历痛苦。昨夜在俱乐部的晚餐上,道林·格雷是多么迷人啊,惊恐的目光,半开的双唇,他坐在亨利勋爵对面,沉浸于惊喜之中,红色的烛罩映照着他那让人惊艳的面孔,像一朵嫣然怒放的玫瑰。与他交谈,就像拉一把精制的小提琴,琴弦的每一次拉动和抖动,都会得到回应……能对人施以影响真是让人无比兴奋,没有什么能与之相比。把自己的灵魂投入到某个优雅的形体,并让它在里面逗留一会儿;听到自己睿智的见解得到回应,并伴随着一切激情和青春的乐章;把自己的精神才情,像一种妙不可言的流体或一股奇异的香气一样,浇灌进另一种精神才情:这都让人获得一种真正的快乐——在我们这个如此狭隘、如此庸俗的时代,这个纵情声色、缺乏大志的时代,这可能是我们所能获得的最惬意的快乐了……机缘巧合,与这个小伙子在巴兹尔的画室偶遇,他真是极妙的类型,或者说至少可以装扮成极妙的类型。他优雅,具有少年男孩一尘不染的纯洁,以及古希腊大理石雕像的美。你想把他怎么样,就尽可怎么样,可以把他做成提坦[2],或者一只小玩具。可惜啊,这样的美竟注定要凋零!……可巴兹尔呢?从心理学角度看,他多有意思啊! 只是因为看到眼前这个人的出现,奇特地启发了新的艺术风格和观察生活的模式,而这个人对此竟浑然不觉。如同住在昏暗林地里的精灵,静默地在空阔的旷野里走来走去,无影无踪,却又突然显露倩影,就像树林女神德律阿得斯那样,而且一点不惊惧。因为在一直寻觅着她的画家的灵魂里,已经唤起了一幅奇妙的情景,而只有在那里,奇妙的东西才能显形。仅仅是它们的形状和图案,都似乎变得优雅了,并获得了一种象征性的价值,好像它们本身就是另一种东西的图案,有更完美的形式,它们的影子变成了实体:这一切是多么奇怪啊!他记得历史上曾有类似的情况。不是那位思想界的艺术家柏拉图首次对此加以剖析的吗? 不是米开朗基罗曾将这刻在了写有十四行组诗的彩色大理石上吗?但在我们这个世纪,人们却觉得这不可理喻……是呀,就像他竭力要去影响道林·格雷,就像道林·格雷在不知不觉中影响了画家,让他创作出了精妙的画像。他要设法去主导他——实际上他已经成功了一半。他要把那个奇妙的精灵收归己有,这个爱情和死亡之子身上有种迷人的东西。
突然,他停了下来,抬头看了看房子。他发现已经走过姑妈家有一段路了,便笑着转身往回走。他走进略显灰暗的大厅时,管家告诉他,大家已经去午餐了。他把帽子和手杖交给一个仆人,走进餐厅。
“又迟到了,哈利。”姑妈冲他叫道,直摇头。
他随意编了个理由,在她旁边的空位上坐下,扫视了一下四周,看看在座都有哪些人。道林在桌子的另一头羞涩地向他欠了欠身子,脸上悄悄泛起一抹快乐的红晕。坐在他对面的是哈里公爵夫人,她天性善良,脾气温和,受人尊敬,认识她的人都很喜欢她,而作为女人,她的体态,若她没有爵位的话,一定会被当代历史学家描绘成结构比例都比较富态的胖子。坐在她右边的是托马斯·伯顿爵士,一位激进的议员,他在公开场合总是紧随领袖,但在私下里却紧随最好的厨师,奉行众所周知的明智原则:与保守党人同吃,与自由党人同思。哈里公爵夫人左边坐的是特莱德里的厄斯金先生,一位富有魅力和素养的老绅士,然而他已养成沉思不语的坏习惯,据他自己有一次对阿加莎夫人解释说,他现在沉默,是因为他在三十岁之前把要说的话都说完了。紧邻亨利勋爵自己的是范德勒夫人,他姑妈的一位老朋友,女人中的完美圣女,但装扮过时,使人想起装订得很糟糕的圣歌集。幸好她旁边坐着福德尔勋爵,一个聪明绝顶的中年庸人,其光秃秃的头犹如下议院部长的声明般不加掩饰,范德勒夫人正以其特有的极其热切的方式和他交谈着,而这种热切,福德尔勋爵本人曾说,是一切真好人都必犯的一种不能原谅,却又谁都不曾逃过的错误。
“我们正在谈可怜的达特穆尔的事儿,亨利勋爵。”公爵夫人隔着桌子朝他愉快地点了点头,大声说,“你认为他真会娶这位迷人的年轻女人吗?”
“我相信她已经做出了决定,要向达特穆尔求婚了,公爵夫人。”
“太可怕了!”阿加莎夫人嚷嚷起来,“真应该有人干涉一下。”
“据绝对权威消息,她父亲开着一家美国干货店。”托马斯·伯顿爵士傲气凛然地说。
“我舅舅刚暗示说,他做的是包装猪肉的生意,托马斯爵士。”
“干货!什么是美国干货?”公爵夫人惊异地抬起那双肥手,着重强调“是”字。
“美国小说。”亨利勋爵一边回答,一边拿过一只鹌鹑吃了起来。
公爵夫人看起来不明就里。
“别管他,亲爱的,”阿加莎夫人低声说,“他从来不把自己说的话当真。”
“我们发现美国的时候,”激进的议员开说了——他开始列举一些乏味的事实。就像所有那些一心要把一个话题一次说尽的人一样,他把自己的听众弄得筋疲力尽。公爵夫人叹了口气,就动用自己的特权,把他打断了。“上帝啊,但愿它从未被发现过!”她喊道,“真是的,我们的姑娘们现在都没机会了。这太不公平了。”
“也许,美国归根结底就根本没有被发现过。”厄斯金先生说,“我个人的观点是,美国只是被看到了。”
“哦!但我曾见到过真正的美国人,”公爵夫人含糊地回答,“我得承认,她们大都很美。穿得也很好。她们的服装都是从巴黎买来的。我希望自己也能买得起。”
“有人说,好的美国人死后都会去巴黎,”托马斯爵士咯咯笑起来,他的“俏皮话”衣柜里存着一大堆过时的衣服。
“真的!那坏的美国人死后去哪儿呢?”公爵夫人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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