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1/2)
剩余安瓿数:三十二
在美学领域中有一种名为“恐怖谷”的理论,认为当某样东西看起来几乎像人类(例如假人或是机器人),会让观察者产生反感,因为其外表与人太相近,却又不对劲到足以产生一种诡异的感觉,好像既熟悉又陌生。
走在这个几乎像是我的芝加哥的街道上时,我产生了类似的心理效应。我随时都可能做世界末日般的噩梦。也许站在从前走过上千次的街角,却发现街名全错了;也许以前每天早上会顺路去买一杯三倍浓缩美式咖啡加豆浆的咖啡馆,忽然变成一家酒品专卖店;也许我位于埃利诺街四十四号的褐石联排别墅已经有陌生人入住……相比之下,倾倒的建筑与灰暗荒地根本算不了什么。
自从逃离那个疾病与死亡的世界,这已是我们找到的第四个芝加哥。之前的每一个也都跟这个一样——几乎像家。
夜晚即将降临,由于我们相当快速地连打了四回合药剂,没有时间恢复,因此这次头一次决定先不回箱体。
这间位于洛根广场的旅馆,正是我在阿曼达的世界里下榻的那间。
霓虹招牌变成红色,而不是绿色,但名字没变——“皇家饭店”——也还是那样怪异、那样被冻结于时光中,只不过有无数微不足道的小差异。
我们的房间有两张双人床,而且面向街道,恰巧和上次住的那间一样。
我把装了盥洗用具和二手旧衣的塑料袋,放到电视旁的抽屉柜上。
这间老旧客房有一种用了清洁剂也掩盖不住的霉味,甚至更糟的气味,换作其他时候,我或许会犹疑退却。但今晚却觉得是奢侈的享受。
我脱掉帽子和内衣,说道:“我自己都已经恶心到不敢对这个地方有意见了。”
我把衣服扔进垃圾桶。
阿曼达笑道:“你该不是想和我比赛谁比较恶心吧?”
“真不敢相信他们随便说个价钱就让我们住进来。”
“这样也许能说明旅馆的品质。”
我走到窗边,拉开窗帘。
现在是傍晚。下着雨。
外面招牌的红色霓虹灯光渗入房内。
我根本猜不出今天是星期几或是几号。
我说:“浴室归你了。”
阿曼达从塑料袋拿出自己的衣物。
不久,便听到流水清脆地打在瓷砖上,发出回声。
她大喊道:“我的天哪,贾森,你一定要泡个澡!你绝对想不到有多舒服!”
我身子太脏不想躺到床上,便坐在暖气炉旁边的地毯上,让一波波热气往身上涌,一面看着窗外的天色转暗。
我听从阿曼达的建议,在浴缸里放了热水。
凝结的水珠沿着墙壁滑下。
热气对我的背部产生了奇效,因为一直睡在箱体内,脊柱已经歪了好几天。
刮胡子的时候,身份的问题始终萦绕不去。
无论在雷克蒙大学或任何社区学校,都没有一个叫贾森·德森的物理教授,但我仍忍不住怀疑自己是否存在在某个地方。
在另一个城市。另一个国家。
说不定有不同的名字、和不同的女人在一起、做不同的工作。
如果是这样,如果我成天都在修车厂,待在出故障的车子底下,或是成天都在钻蛀牙,而不是给大学生教物理,那么就最基本的层面而言,我还是同一个人吗?
而那个层面又是什么?
如果把性格与生活形态等等修饰、无用之物通通抽走,那么造就我的核心元素又是什么?
一个钟头后,我从浴室出来,这是几天以来头一次干干净净地穿上牛仔裤、格子花呢衬衫和一双旧的tibernd(添柏岚)鞋子,尺寸大了半号,但我多穿一双毛袜作为补救。
阿曼达带着评价眼光上下打量我,说道:“不错嘛。”
“你自己也不错。”
她在二手店的收获包括黑色牛仔裤、靴子、白色t恤和黑色皮夹克,夹克上还残留着原来主人的烟味。
她躺在床上,在看一档我没见过的电视节目。
她抬头看我。“知道我在想什么吗?”
“什么?”
“一瓶酒。多到荒谬的食物。菜单上的每一道甜点。大学毕业以后,我还没这么瘦过。”
“平行宇宙的饮食。”
她笑出声来,真好听。
我们在雨中走了二十分钟,因为我想看看我很喜欢的一家餐厅是否存在于这个世界。
真的存在,这感觉犹如他乡遇故知。
这个舒适、充满文艺青年气息的地方,重现了芝加哥一家老式邻里餐馆的氛围。
桌位要等很久,所以我们杵在吧台旁边,一见到另一头空出两把高脚椅,便赶紧坐上去,刚好就在雨水淋漓的窗户旁。
我们点了鸡尾酒。然后葡萄酒。
小碟子源源不断地端上来。
喝了酒之后有一种明显而美好的微醺感,交谈内容也多以当下为主。
譬如食物如何。譬如待在温暖的室内感觉有多好。
我们俩谁也没提过箱体一次。
阿曼达说我像伐木工人。
我说她像飞车女骑士。
我们都笑得太用力、太大声,但我们需要。
她起身去上厕所时,对我说:“你会在这里吧?”
“我就在这里,动都不会动。”
但她还是不停回头看。
我看着她走过吧台,消失在转角。
落单后,此刻的平凡无奇几乎令我难以承受。我环顾餐厅,留意着一张张侍者与顾客的脸。二十多段嘈杂对话融合成一种没有意义的喧闹声。
我暗想:你们要是知道我知道的事,会怎样?
走回去的路上更冷、更湿。
到了旅馆附近,我看见我经常光顾的“小村啤酒馆”的招牌在对街一闪一闪。
我说:“想不想喝杯睡前酒?”
时间够晚了,大批的夜晚人潮已经散去。
我们坐到吧台前,我看着酒保在触屏上更新某人的账单。
他终于转身走过来,先看阿曼达,再看我。
是马特。我这一生中,他恐怕已经替我倒过上千杯的酒。在我的世界里的最后一夜,正是他为我和瑞安·霍尔德倒酒。
但他似乎不认得我。只表现出冷淡、漠然的礼数。
“你们想喝点什么?”
阿曼达点了葡萄酒。我点了啤酒。
他倒啤酒时,我凑过身,小声地对阿曼达说:“我认识这个酒保。他没认出我。”
“什么叫你认识他?”
“我是这家店的常客。”
“不,你不是。他当然也不认得你。你还期待什么?”
“只是很奇怪。这个地方看起来一模一样。”
马特把我们的酒端过来。
“要不要把信用卡给我,先记账就好?”
我没有信用卡,没有身份证明,只有一卷钞票放在我的bers only(美国服装品牌)风衣夹克内袋,而夹克则放在剩余的安瓿瓶旁边。
“我现在就付钱。”我边掏钱边说,“顺便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贾森。”
“我叫马特。”
“我喜欢这里。是你开的?”
“是啊。”
他好像根本不关心我对他的酒吧有何想法,让我心里有种空虚的伤感。阿曼达感觉到了。马特离开后,她举杯碰一下我的酒杯,说道:
“敬丰盛的一餐、温暖的床和命不该绝。”
回到旅馆房间后,我们关了灯,在黑暗中脱下衣服。我知道我对这间旅馆的设备的感觉已完全失去客观性,因为床的感觉好极了。
阿曼达在她的床上问道:“你锁门了吗?”
“锁了。”
我闭上眼睛,可以听见雨水叮叮咚咚打在窗上,偶尔一辆车驶过窗下湿湿的街道。
“这是个美好的夜晚。”阿曼达说。
“是啊。我不想念箱体,可是远离它,感觉也怪怪的。”
“我不知道你怎么想,但是我以前的世界,感觉越来越虚幻。你知道离开梦境久了会有什么感觉吧?它会失去色彩、强度和逻辑。你和它之间的情感联系会递减。”
我问道:“你觉得你有可能完全忘记它吗?我是说你的世界。”
“不知道。但我能看到它慢慢变得一点都不真实,因为它就是。此时此刻,唯一真实的是这个城市、这个房间、这张床,还有你和我。”
到了半夜,我发觉阿曼达躺在我身边。
这不是什么新鲜事。在箱体内,我们曾经这样睡了好多次。在黑暗中拥抱着彼此,就像有史以来最茫然的两个人。
现在唯一的差别是我们身上只穿了内衣,她的肌肤紧贴着我,柔细得引人遐想。
点点霓虹灯光从窗帘抖落进来。
她在黑暗中伸手过来,拉起我的手去抱她。
然后转过来面向我。“他从来不像你这么好。”
“谁?”
“我认识的贾森。”
“但愿如此。天哪。”我以微笑表达玩笑之意,她却只用那双弥漫午夜氛围的眼眸凝视着我。最近我们经常互相注视,但她现在看我的眼神有些不同。
我们之间有种亲密的联系,而且日益强烈。
我只要朝她移近一寸,我们就会做了。
我心里毫无疑问。
如果我真的吻了她,如果我们发生了关系,或许事后我会感到内疚后悔,也或许我会发觉她能让我幸福。
我肯定有某个分身在这一刻吻了她。
有某个分身知道答案。
但不是我。
她说:“如果你希望我回那边去,就直说。”
我说:“我不希望,但我需要你这么做。”
剩余安瓿数:二十四
昨天,我在雷克蒙校园里看见自己,但在那个世界,丹妮拉已经在三十三岁那年因脑癌病逝——我在公立图书馆上网时,发现了这一则讣告。
今天的芝加哥,有个风和日丽的午后,不过这里的贾森·德森已在两年前死于车祸。我踏入巴克镇一家画廊,尽可能不去看那个坐在服务台后面埋头看书的女人,而是专心欣赏挂满墙壁的油画,画的主题似乎全都是密歇根湖。
各个季节。各种颜色。一天当中的各个时段。
女人头也不抬地说:“需要帮忙的话再告诉我。”
“这些是你画的吗?”
她放下书,从收银台后面出来。
走过来。
自从那天晚上帮助丹妮拉安息后,这是我离她最近的一次。她美丽摄人——身穿紧身牛仔裤和喷溅了亚克力颜料的t恤。
“是,是我。丹妮拉·瓦尔加斯。”
她很明显不认识我,没认出我。我猜在这个世界,我们从未相遇。
“贾森·德森。”
她伸出手,我也伸手握住。正是她的手的感觉——粗糙、有力、灵巧——艺术家的手。指甲缝里卡着颜料。我还能感觉到她的指甲划下我的脊背。
“画得好极了。”我说。
“谢谢。”
“我喜欢你这种专注于一个主题的风格。”
“我三年前开始画湖。每一季的感觉都很不一样。”她指着我们站立处面对的那一幅。
“这是我最初尝试的作品中的一幅。八月在均蔚沙滩画的。夏末天气晴朗的时候,湖水就会变成这种清澈的蓝绿色,几乎有热带风情。”她移到墙的另一头,“然后十月就会出现像这样的一天,乌云密布,把水都染灰了。我很喜欢这样的日子,几乎是水天一色。”
“你最喜欢哪个季节?”我问道。
“冬天。”
“真的吗?”
“冬天最变化多端,日出更是壮观。去年湖水结冰的时候,我画了几幅最好的画作。”
“你怎么做画?到户外写生,还是……”
“大多是看着照片画。夏天,我偶尔会在湖畔搭起画架,但我实在太喜欢我的画室,所以很少在其他地方画画。”
谈话到此中断。
她回头瞄一眼收银台。很可能是想回去继续看书。
八成是评估过我身上褪色的二手牛仔裤和旧衬衫之后,明白了我不太可能买任何东西。
“这间画廊是你开的吗?”虽然知道答案,我还是问了。
纯粹只是想听她说话。
尽可能地让这一刻延长。
“其实是和朋友合开的,但因为这个月展出我的画作,所以由我坐镇。”
她微微一笑。
只是出于礼貌。
心思开始飘走了。
“如果还有什么事情需要我……”
“我只是觉得你很有才华。”
“哦,真是太感谢你了,谢谢。”
“我太太也是画家。”
“本地的吗?”
“对。”
“她叫什么名字?”
“这个嘛,你八成没听过,而且我们也不在一起了,所以……”
“真是遗憾。”
我伸手摸摸无名指上磨损得厉害的线戒,尽管惊险重重,它依然在。
“我们也不是真的不在一起,只是……”
我没想好后面的话,因为我希望她开口要求我把话说完。希望她展现一丝兴趣,不要再用那种看陌生人的眼光看我,因为我们并不是陌生人。
我们曾经共同生活过。
我们有个儿子。
我曾亲吻你身体的每寸肌肤。
我曾和你一起哭、一起笑。
在某个世界里如此强烈的情感,怎么可能不渗透到这个世界来呢?
我直视着丹妮拉的双眼,却并未感受到爱、认识或熟悉的回应。
她只是略显不自在。
好像希望我离开。
“你想喝杯咖啡吗?”我问道。
她露出微笑。
现在是非常不自在。
“我是说等你结束工作,不管几点。”
如果她答应,阿曼达会杀了我。我答应她回旅馆会合的时间已经过了,本来今天下午要返回箱体的。
可是丹妮拉不会答应。
她在咬嘴唇,她每次紧张就会这样,无疑是想说出个理由,而不只是一个适用于所有场合的、伤人自尊的“不要”。但是我看得出她没能成功,看得出她马上就会鼓起勇气当机立断,把我伤得更体无完肤。
“其实呢,”我说道,“不用在意,对不起,我让你为难了。”
妈的。
我快死了。
被一个素昧平生的陌生人拒绝是一回事。
被孩子的妈搞到无地自容,那又完全是另一回事了。
“我正打算走。”
我往门口走去。
她没打算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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