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1)(1/2)
日内瓦是大大小小的喷泉和公园之城,公园的室外演奏台不时飘来音乐声。这所大学就隐没在树丛里。弗兰茨刚讲完下午的课,走出大楼,碰上洒水车正在浇洒草地。他心情极好,正要去见他的情妇。她的住处离这里只隔了几条街。他常常顺便去看她,但只是作为一位朋友,没有性的要求。如果他们在日内瓦她的画室里做爱,他就得在一天中奔波于两个女人,即妻子与情人之间。日内瓦还保留着法国的传统,夫妻得睡一床。几个小时之内从一张女人的床转到另一张女人的床,他觉得不论对妻子和情人都是一种耻辱,最终对他也是一种耻辱。
他爱这个女人已经有好几个月了。这种爱对他来说如此宝贵,他想在他的生活中为她创造出一块独立的天地,一片纯净的禁区。外国大学邀他讲学,现在他全部应允下来。这些还不够满足他新产生的旅行癖,他又开始以一些代表会和座谈会为借口,作为他近来不回家的理由。他的女友时间安排很灵活,可以伴他同赴所有真真假假的演讲活动。在短短的时间里,他已带她见识了许多欧洲城市和一个美国城市。
“十天后你愿去巴勒莫吗?”弗兰茨问。
“我更喜欢日内瓦。”她回答。正站在画架前仔细审视一幅作品。
“你一生怎么能不去看看巴勒莫?”弗兰茨轻轻地试探道,
“我见过巴勒莫了。”她说。
“见过?”他语气中露出嫉妒。
“一个朋友曾经从那儿给我台来一张明信片,就贴在卫生间,你没注意?”
她给他讲了一个故事:“从前,本世纪初,那里住了一位诗人,老得走不动了,只能让他的抄写员扶着散步。有一天,他的抄写员说:‘先生,看,天上有什么!那是飞过这座城市的第一架飞机。’可这位诗人连眼皮都没有抬,说:‘我对它自有想象!’好了,我对
巴勒莫也自有想象。它和其它所有的城市一样,有同样的旅馆和汽车,而我的画室总是有新的,不同的种种图像。”
弗兰茨有些沮丧。他已经慢慢地习馈了把他用的爱情生活与出国旅行联系起来,说“让我们去巴勒莫吧”,无疑是向她表示性爱的明确信号;而她说“我更喜欢日内瓦”,无异于说:他的情人不再爱他。
他怎么会对她这么摸不透?她从未使他有丝毫忧虑之理!事实上,她是一个见面不久就采取性主动的人。他长相很好,学术事业也处于巅峰时期,在专业座谈会上与学术辩论会上所表现的傲气与锐气使同事们都害怕,然而他为什么要天天担心情人的离去?
我猜想,唯一的解释就是弗兰茨的爱情不是他社会生活的延展,而是相反。爱情只是他乞求对象怜悯的一种欲望。他自己就象一个被缴了械的战俘事先就把对付打击的防卫力量解除了,打击降临时他也就无所惊奇。所以我说,对弗兰茨而言,爱情意味着对某种打击的不断期待。
正当弗兰茨伤心失意的时候,他的情人把笔放下了,走到另一间房里,拿来一瓶酒,一句话没说便开了瓶盖倒了两杯。
他立即感到轻松,还有点好笑。这句“我更喜欢日内瓦”并不意味着对方拒绝做爱,相反,只是意味着她厌倦于把做爱与国外城市捆在一起。
她举起酒杯一干而尽。弗兰茨也喝光了,自然高兴异常。即便把对方不愿去巴勒莫看成实际上爱的呼唤,他还是有点担心:他的情人看来执意要突破他在两人关系中设置的纯洁地带,未能理解他使这种爱摆脱庸俗的尝试,未能理解他把这种爱与他的婚姻家庭彻底划清界线的企图。
禁止自己与画家情妇在日内瓦做爱,实际上是他娶了另一个女人的自行惩罚。他感到一种背叛的内疚。与妻子的性生活不值一提,但他与妻子仍睡在一张床上,半夜里在彼此沉重的呼吸中醒来,吸入对方身体的气息。真的,他宁愿一个人睡,可结婚的床仍然是婚姻的象征,我们知道,象征性的东西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每当他躺在妻子旁边,便想起情人会想象他与妻子同床共枕的情景,而每当他想到她,他就感到羞耻。那就是为什么他总希望与妻子睡觉的床和与情人做爱的床,在空间上要离得越远越好。
他的画家情人给她自己倒了另一杯酒,喝光,仍然一言不发,带着难以揣测的冷漠,慢慢脱掉了短外套,似乎完全无视弗兰茨的存在。她就象一个当着全班即兴表演的学生,要让全班相信她独自一个人在屋子里,没有人看着她。
她穿着裙子和乳罩站在那里,突然,她(似乎想起她并非一个人在屋子里)久久地盯着弗兰茨。
这种眼光使他迷惑,他不能明白其中含义。所有的情人都是从一开始就无意识地建立起他们的各种约定,而且互不违反。她刚才盯着他的目光却是约定之外的东西,与平时做爱时的眼光神态毫无共通之处,既不是挑逗,也不是调情,纯粹是一种疑惑询问。问题在于,弗兰茨对它问的什么一无所知。
她从裙子里退身出来,拉着他的手带向靠墙的一面大镜子。她没让他的手抽出,以同样的疑问的眼光久久打量着镜子,先看自己,然后又看他。
镜子旁边放着一个套了顶旧圆顶黑礼帽的假发架子。她弯腰取来帽子,戴在自己头上。镜子里的形象立即变了:一位身着内衣的女人,一位美貌、茫然而冷摸的女人戴着一顶极不适当的圆顶礼帽,握着一位穿着灰色西装和结着领带的男子的手。
他实在无法理解情人,只得窘迫地笑了笑。她的脱衣不太象是性挑逗似的额外小把戏,或一次偶然的双份赏赐。他微微笑着表示理解和赞同。
他期待情人也对他报以微笑,但她没有,只是拉着他的手,站在那儿盯着镜子,先看自己,然后看他。
事儿开始了,又结束了,他这才开始感到那玩笑(他愉快地想到玩笑本身以及事后的感受都很美妙)拉的时间太长了。他温和地用两个手指托起礼帽的帽沿,微笑着从萨宾娜头上取下来,放回到假发架子上,好象他是在抹掉哪个顽皮孩童涂在圣母玛丽亚像上的胡子。
几秒钟过去,她仍然一动不动凝视着镜子里的自己。弗兰茨温情地俯吻她,再次求她十天后与他一起去巴勒莫。这一次,她明确表示同意。然后,他走了。
他又处于极佳心境。被他一生都诅咒为无趣都市的日内瓦,现在看来也显得漂亮而充满奇遇。他站在街上,回头看了看那画室宽大的窗户。春末的天气很热,所有的窗户都加了百叶天篷。他又朝公园走去,公园的尽头,东正教教堂的金色圆顶朝上竖立,象两颗镀金的炮弹,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悬挂而没有马上倒塌下来。一切都是美好的。他接着走下堤岸,乘公共交通渡船驶向湖的北岸,回家。
现在就剩萨宾娜自己了。她还是只穿着内衣,回到镜子前,把礼帽又戴上,久久地看着自己,对自己多年来只是为了追寻那失去了的一瞬间而感到惊讶,
许多年以前,这顶礼帽曾使托马斯拜访她画家时兴致盎然。他戴上帽子,从大镜子里去看自己,镜子也象在日内瓦一样是靠着墙的。他想看看自己作为一个十九世纪的市长是什么摸样。萨宾娜开始脱衣,他便把帽子戴到她头上。他们都站在镜子面前(每次她脱衣时他们总是站在镜子面前),看着他们自己。她脱掉了内衣,头上仍然戴着帽子,在这一瞬间,她意识到他们俩都被镜子中所看到的情景激动了。
什么能使他们如此激动?几分钟前她也戴着帽子,看起来只不过是个玩笑而已。激动与玩笑真的只是一步之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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