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同意(2/2)
老太太前脚回家,李婶后脚就打着电筒去了王婶家里,两人不知说了些什么,最后,李婶不大高兴的离开了。
林墨在医院里守了林建一夜,中途去看了韩勋好几次,见两人吃过药都睡得很安稳,没有出现别的症状,他总算放下心来。天快亮的时候,他坐在韩勋床边,不知不觉趴在他身边睡着了。
韩勋醒来就看到他疲惫的睡脸,有心想把他抱到床上,又怕弄醒他,只好将身上盖着的薄被揭下来,轻手轻脚搭在他身上。
他微微侧身,借着微亮的天光,仔仔细细凝视林墨的脸庞,手指在虚空中一点点滑过他的微微蹙起眉心、紧闭的双眼、浓密的长睫、高挺的鼻梁、微动的鼻翼、微嘟的唇·瓣……一遍又一遍,好像这样就能将人永远镌刻进心底一般。
林墨睡得不是很沉,被他的爪子在面前晃来晃去,给晃醒过来。
韩勋见他睫毛不断煽动,眼看就要醒来,立刻躺正身形,闭上眼睛装睡。
林墨直起睡得酸痛的腰,下意识抓住身上的薄被,再看韩勋身上什么都没盖,心神恍惚了一下,将被子重新盖回韩勋身上。他伸手探了探韩勋的额头,体温正常,微微勾了勾嘴角,起身给他掖好被角,捏了捏酸麻的胳膊,理理衣服,轻轻离开病房。
韩勋虚着眼睛看着林墨离开病房,心里那股后悔劲儿别提了,早知道他就不装睡了。林小墨也真是的,走那么快干什么,都不知道等他醒了再走。
林墨去楼上看了眼,爸爸还在睡,看着没什么问题,这才离开医院。他轻车熟路的找到附近的菜市,买了些粳米并红枣枸杞薏仁莲子葡萄干等,预备做简易的八宝粥。
最近高温不退,吃鸡容易上火,老鸭汤虽然够滋补,但是想在一般菜市场买到正宗老鸭是不可能的,只能等回l县的时候再做,看了一圈,还是只有排骨最适合。
林墨在肉摊上挑了些软排,七月底八月初,新鲜的莲藕刚刚上市,菜市场有两家在卖。林墨看了看,买了三斤红花莲藕,与白花莲藕不同,红花莲藕不仅炖出来的汤色泽泛红,莲藕本身更粉藕肉肥厚,颇有入口化渣的感觉,非常适合用来煲汤。
他又买了些别的东西,林林总总提了两大口袋,回到小旅馆。
小旅馆的老板昨天下午喝过林墨炖的绿豆排骨汤以后,今天哪里还肯收额外收林墨借用小厨房的钱,只说厨房随便他用,做好的东西分他一点,就算抵水电气钱了。
林墨今天特意买了一个中号砂锅,他将砂锅洗净后,放少许粳米在里面煮,等煮出雪白的米汤后,等汤凉一会儿,直接倒掉。这样一来,不仅可以彻底去除砂锅中细小碎渣,还能一定程度上提升锅的品质,让炖出来的东西跟用老砂锅炖出来的拉进差距。
等砂锅凉后,再重新洗净,将淘洗干净的薏仁、莲子放入砂锅中烧煮。煮直半熟,再倒入粳米,盖上锅盖,中火烧开,小火焖炖,等汤汁渐浓再放入红枣枸杞葡萄干等物,继续用文火焖炖。
八宝粥用糯米比用粳米更香,但是民间有传,糯米是发物,如果有骨伤最好不要吃,否则容易留下病根。传言是真是假林墨不知道,但两者在营养成分上差距不大,没必要为了一点口感去以身试险。
将粥炖上后,林墨给小旅馆的老板说了一声,让他帮忙照看一下,他去附近的男装店里买了些换洗的衣服,有他们父子的,也有给韩勋的。
买好衣服回去,将这些衣服洗洗晾上,这时八宝粥已经炖好了,林墨先自个儿盛了碗尝尝,虽然粳米的口感没有糯米好,但炖得烂熟后,浓郁的枣香和清淡的葡萄味儿混着米香味很好闻,熟透的薏仁和莲子尝起来糯糯的,葡萄干、枣子、枸杞天然的甜味完全融进粥里,甜味微淡,色泽红润,吹凉了尝一口,能感觉整个胃都熨帖了。
林墨将粥盛到烫过的保温杯里,给旅馆老板留了些,舀到旁边的小铁锅里。洗净砂锅,将浸出血水的排骨冷水下锅,待水开后,将糊满沫子的水倒掉。洗净砂锅,盛入冷水烧开后,再放入排骨,放少许老姜、花椒、黄酒、葱段、少许盐,去腥提鲜,焖炖至汤色变白,排骨初熟,倒入肥厚的藕片,等水重新沸腾,用小火焖炖半小时最后放入适量盐和胡椒粉,一锅喷香的莲藕排骨汤就炖好了。
等汤炖好后,林墨问旅馆老板借了一个铝锅,盛了大半锅排骨汤进去,等温度不那么高以后,用买菜时特意要的几个大塑料袋装好,拎着两个大号保温杯一起去了医院。
林墨离开医院后,韩勋躺在床上百无聊赖,等护士给他换药的时候,他假意问护士知不知道林墨的爸爸在哪个病房。小护士刚好跟叶知秋关系很好,之前还买过林墨不少狼牙土豆,跟他们比较熟,自然知道林建这次住哪个病房。韩勋从她那得到地址后,等药水输完,立刻拔了针头,一瘸一拐到了楼上,顺利找到林建。
等林墨再到医院的时候,两人正聊得津津有味。
与此同时,老太太忙了一大早,卖完茶叶蛋步行回到家里,刚坐下喝了口小书给她泡的老鹰茶解解渴,就听到有人敲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