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织梦师(1)(2/2)
这是耀武扬威的时辰,
张牙舞爪各显神通。
听啊,叫唤声声!——祝狩猎大吉,
遵守丛林法则的兽众!
——丛林夜歌
这是西奥尼山中一个非常温暖的夜晚,狼爸爸睡了一个白天,醒来已是七点钟了。他挠挠身子,打个哈欠,把爪子一个一个伸展开来,甩脱爪尖上的睡意……』
出乎意料的是,这是个童话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莫格里的狼孩,他在刚学会走路时被狼群收养,作为狼群的一份子在森林里长大,并认识了老熊“巴鲁”,黑豹“巴赫拉”,萨蟒蛇“卡”,老孤狼“阿克拉”等动物朋友们,最后在朋友的帮助下他打败了老虎席尔汗,战胜了入侵的红毛狗,成为了当之无愧的丛林之王。
文章语言质朴并富有童趣,情节妙趣横生,阅读文章,路苗苗仿佛洗去了现实世界带给她的疲惫,全身心地沉浸在书里,跟随主人公莫格里进行了一场场伟大的丛林冒险。
全书篇幅不长,她阅读速度又很快,所以很快看完。她合上书皮,只觉得全身的热血久久不能平息。
她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她何不以狼孩为主角,编织一个梦境呢?这个念头让她激动不已。
虽然还只是一个不成形的想法,但是她觉得这一定是一个很棒的故事!
说不定……会受读者欢迎呢。
她摩挲着书皮,心里痒痒的,很想把这个给她提供了灵感的书给买下来。可是她现在全身上下只有20块钱……
最后她咬了咬牙,还是厚着脸皮拿起书向柜台前的那个外国人,“请问一下,这本书多少钱?”
凯恩斯瞥了一眼书皮,“25块钱。”
路苗苗的脸立刻涨红了,她嗫嚅着说:“不好意思……”她尴尬地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我没带够钱,我下次再来买吧。”
“没关系。”一直在柜台处专心看书的年轻人抬起头,笑着说道:“您有多少钱就先付多少钱,不够的钱你可以下次再过来补回来。”
路苗苗眼睛一亮,感激地看着老板:“真是太谢谢您啦。”她从口袋里掏出自己最后的20块钱递给老板,不好意思地说道:“我明天一定把剩下的钱给您送过来!”
“不用急。您什么时候送来都行。”
路苗苗抱起蔬菜袋子,拿着书,打算离开,目光漫不经心略过老板倒扣在柜台上的书皮,目光顿时一滞,她情不自禁念出了声:“动物农场2?”
“对。”乐景随口问道:“您也看过?”
路苗苗摇了摇头,脸上有些惊奇:“这本书和去年前出版的一本传统书籍的名字一样。”
乐景有些惊讶:“原来您是一个作家啊。”
作家……
还真是一个具有年代感的称呼啊。
不是每个人都拥有作为织梦师的天赋,所以有一些怀有文学梦想的人只能选择成为小众的作家。路苗苗虽然具有织梦师的天赋,但是有时候她的书找不到愿意和她签订契约的无形之物,所以她只能选择走传统出版路线。
而《动物农场》就是这样的一本书。
“不是什么有名的作家罢了。”路苗苗一声,仔细想来,她这个人还真是失败。既无法成为织梦师,又没有成为什么有名气的作家。
乐景好奇问道:“您的《动物农场》讲诉了什么样的故事呢?”
路苗苗尴尬地笑了笑:“故事比较无聊,您可能没有兴趣。”
“没关系,您说,说不定我会喜欢上您的书呢。”
路苗苗思考了一下,干巴巴地说道:“故事的设定背景在一个动物农场里,农场的动物们发动了一场成功的革命,赶走了压迫剥削他们的人类,然后重新进行了选举,想要建立一个平等的动物社会。然而最后革命果实被愚蠢的猪们夺取了,他们成为了比人类更残暴独。裁的统治者。没了。”
乐景:……???!!!
她低下头,不看有些明显呆愣的青年,“我就说很无聊了。”
当时仲梦符刚看了个开头就无聊地打哈欠,冷嘲热讽这本书根本不会有人愿意看。剧情荒诞不知所云,没有任何爆点,肯定扑街。
“爆点你懂吗?”仲梦符不耐烦地说道:“你就不能写点读者喜欢看的剧情,读者才没耐心进入一个肮脏的农场里看一些不知所云的动物交流,人们追寻的是爽,是甜,是荡气回肠缠缠绵绵的爱情!”
“你天天写的都是什么玩意儿,擦屁股我都嫌硌得慌!”她不屑地把手里的稿子用力摔到她的脸上,然后想了几秒,突然笑了:“算了,我跟你这个蠢才费什么口舌,有这功夫我都写了多少字了。你下去工作吧。”
“哦对了,出去别说你是我的助理,我可不乐意让你蹭热度。”仲梦符翻着白眼,刻薄地说道。
路苗苗强忍着屈辱,憋着一口气,研习市场套路,写出了《殊然仙途》,交给了仲梦符。
……然后那本书就被冠上了仲梦符的名字。
乐景奇异地看着这位落魄的女士。
她不修边幅,衣着寒酸,看起来很不得志。
她生活在另一个位面,另一个时代。
可是这样的她,却诡异地写出了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相差无几的《动物农场》——这部世界历史上著名的反乌托邦寓言神作!
“冒昧的问一下。”乐景深吸口气,难得忐忑地问道:“您写过《1984》吗?”
《1984》,既为乔治·奥威尔最出名的作品,和扎米亚京的《我们》与赫胥黎的《美丽新世界》并称为20世纪文坛“反乌托邦三部曲”,在世界文坛上享有很高的地位。
路苗苗异样地看了他一眼,“你看过我的书?”
乐景倒抽一口气,敬畏的看着这个现代女版乔治·奥威尔。
时间会证明一切!
她会成为一个传奇!
作者有话要说:
写这章前我对文下投票评论进行了统计,织梦师以微弱的优势胜出,所以就先写织梦师了。不过其他两个副本我也会写的,当然要在织梦师后面啦。
1《丛林之书》这本书我吹爆!
我童年把这本书翻了无数遍!!!超级好看!从那以后我就对狼特别有好感。作者鲁德亚德·吉卜林也很厉害!是世界上最年轻的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
2《动物农场》和《1984》乔治奥威尔的代表作,《1984》真的读的让人后背发凉,感兴趣的同学可以看一下。
反正都是平行世界啦,你们就当路苗苗跟乔治奥威尔脑电波重合了吧。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证明妹子多牛逼嘛。
给女主设定这个文豪身份,是因为我想怼人!怼一群坐井观天浅薄无知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