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猎魔(11)(2/2)
李红梅不停喘着粗气,表情越发怪异。
闻静静本来不肯妥协,秦曼悦忽然抱住她,在她耳边轻声道:“李红梅不正常,我们别把她惹急了。大家还要住在一起,万一她发疯杀人,死的可是我们。”
闻静静心脏猛跳,几乎是瞬间就怂了。
秦曼悦低声笑,“没关系,还有一年,你工作已经定了,我和连巧铁定能出国或者保研,就李红梅一个没着落。我们慢慢玩她,不把她玩死,也把她玩废。”
闻静静这才笑了,“还是你有办法。”
闹剧草草收场,李红梅回509收拾行李,迟小敏在走廊上等她。
宿舍气氛诡异,闻静静、连巧、秦曼悦聚在一处,用不低的嗓音说着“悄悄话”——
“大学里真是什么物种都有,这三年我算是长见识了。”
“还叫‘红梅’呢,长得跟泥炭子似的。”
“你们知道吗,有些没本事的人最喜欢抱团,到处交朋友。其实那算什么朋友啊,一群待处理垃圾罢了。”
这些话李红梅当然都听到了,509仍旧有她的床,她却不愿意再住下去。
“这么晚了,你要去哪?”见李红梅拖着行李箱准备离开,闻静静忽然假惺惺地问。
“我出去住。”李红梅低着头说。
“别啊,这儿还是你的宿舍,你现在走了算什么?辅导员知道了还以为是我们欺负你。”连巧想将她拉住,却被她挣开。
“哟,耍脾气啊?”连巧哼哼,“给你脸了是吧?”
李红梅不再说什么,拉上迟小敏迅速离开,身后剩下秦曼悦的喊声:“喂,真走啦?钥匙留下啊——”
“钥匙是我的。”李红梅回头,“我还会回来。”
她的声音很平静,却有种令人不舒服的怪异,就像指甲即将从黑板擦过。
秦曼悦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明恕和萧遇安各有居所,不住在一处。明恕的房子是工作定下来之后就买的,离市局更近一些,在一个中等小区里,两室一厅,不管是户型还是装潢都很普通。
萧宅远一些,是三年前购置的,属于高档住宅,并未挂在萧遇安名下。装修非常简单,室内一水的灰与白,全是冷硬的直线条。
当初明恕还不理解,“你买房干什么?你又不住这儿。”
萧遇安那时反问:“你怎么知道我不住这儿?”
再简单冷硬的房子,一旦厨房开了火,就有了生活气。明恕近来为案子奔忙,着实给累着了,一到家就躺在客厅沙发上,抱着一个巨大的抱枕睡觉,直到闻见鸡汤的香味,才迷糊转醒。
夏天天黑得晚,但到了九点来钟,外面还是黑透了。
他坐起来,有一瞬间没弄明白自己在哪里。
这个家他其实并不陌生,萧遇安给了他钥匙,破案遇到瓶颈时,想念萧遇安时,闲来无事时,他都会来住两天,睡在这沙发上。
刚才抱的抱枕还是他自己买的,虽然色彩造型和整套房的风格相差甚远,但由他抱着,就完全没有不和谐感。
不过现在的感觉和以往完全不同。
他揉了揉太阳穴,看向厨房。
那里亮着明亮的灯光,抽油烟机正在工作,半掩的门挡住了萧遇安的身影。
他站起来,急切地向厨房走去。
“醒了?把碗端出去。”萧遇安正在炒莴笋,“鸡汤别动,烫手,一会儿我来拿。”
“哥。”他并未照做,从后面搂住萧遇安的腰,近乎耍赖地将脸埋在熟悉的肩窝。
萧遇安笑,“还没睡醒?”
他幅度很小地摇头,“睡醒了,饿。”
“那还不赶快端碗。”萧遇安语气纵容,将炒好的莴笋盛进瓷盘,让明恕抱了一会儿,这才握住在自己腹部不安分摩挲的一双手,“开饭了。”
晚饭两菜一汤,明恕缓过那一阵起床气,很快振奋起来,筷子动得飞快,一锅鸡汤没多久就见了底。
萧遇安吃得不多,最后掰开鸡头顶骨,将细嫩的脑花喂到明恕嘴里。
明恕小时候就喜欢吃这个。可一只鸡只有一个脑袋,一个脑袋敲开也就那么丁点儿脑花,舌尖一抿就没了,根本不够吃。
萧家兄弟姐妹围坐一桌,抢翅膀抢腿,萧遇安就帮明恕抢脑袋,然后剥出脑花放在明恕碗里。
只要有萧遇安在,明恕就没有自己敲过鸡脑袋。
这些年污染渐重,在外吃饭时萧遇安不赞成明恕吃鸡脑花,只有自家用土鸡煲汤时,才会将鸡脑花留下来。
明恕吃得心满意足。
饭后,碗是明恕洗的,水果也是明恕削的,一切收拾妥当之后已是十一点。
到了做“家庭作业”的时候。
“不行,我还是得回去。”明恕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又站起来,“案子没破,我心里不踏实。”
萧遇安像是早就预料到了,拿起车钥匙,“我送你。”
明恕挑眉,“你都不挽留我一下?我来你这儿就只喝了一碗鸡汤。”
“不是一碗,是一锅。”萧遇安揽过他的脖颈,在他额头上吻了一下。
“还以为你舍不得我呢。”系好安全带,明恕还在假模假样地嘀咕。
发动车子之前,萧遇安笑着抛来一只眼罩,“先眯会儿,到了我叫你。”
半小时后,明恕提着刚买的奶茶大步走进重案组。
而就在这个闷热而繁忙的夏夜,绝望的凶手举起了屠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