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约会(上)(1/2)
一九九一年十月二十六日,星期六(亨利二十八岁,克莱尔二十岁)
克莱尔:虽然我周围的一切都是大理石,可是这个阴冷的图书馆,闻上去怎么有股地毯吸尘器的味道?我在访客登记簿上签下“克莱尔·阿布希尔,一九九一年十月二十六日十一点十五分,于特藏书库”的字样。我从来没有来过这个纽贝雷图书馆 4 ,现在我穿过这条幽暗的、略有些阴森的入口过道,一下子兴奋起来,仿佛刚刚梦醒在圣诞节的早晨,整个图书馆就像只装满美丽书籍的大礼盒。电梯缓缓上升,不是很亮,几乎没有声响。到了三楼,我填写了阅览卡申请表,然后走到楼上的特藏书库里,我的皮靴后跟在木质地板上啪嗒作响。房间里安静,拥挤,满是坚固沉重的大书桌,桌上是成堆的书,桌边围坐着读书的人们。高耸的窗子,透进芝加哥秋天早晨明亮的阳光。我走到服务台边,取了一叠空白的索书单。我正在写一篇艺术史课的论文,我的研究课题是:克姆斯歌特版的《乔叟》 5 。我抬头看了看这本书,填了一张索书单,同时,我也想了解克姆斯歌特出版社的造纸方法。书籍编目很杂乱,于是我走回服务台,请求帮助。正当我向那位女士解释我需要什么时,她的目光掠过我的肩头,落在正从我身后走过的一个人身上,说:“或许德坦布尔先生可以帮您。”
我转过身来,正准备再次解释一下我的需求,刹那间,我的脸和亨利的脸相对。
我哑口无言了。这就是亨利,镇静,穿着齐整,比我见过的任何时候都要年轻。亨利在纽贝雷图书馆工作,此时此刻,他就站立在我面前。我欣喜若狂。他很有耐心地看着我,稍显诧异,但很有礼貌。
他问:“有什么可以为您效劳么?”
“亨利!”我只能压抑着抱住他的冲动。很显然,他这辈子从未见过我。
“我们见过面么?对不起,我不……”亨利环顾四周,生怕读者或同事注意到我们俩,他迅速搜寻记忆,然后意识到,某个未来的他早已经提前认识了现在的我,这位站在他眼前喜形于色的女孩。而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时,他正在草坪上吮我的脚趾。
我试着解释:“我是克莱尔·阿布希尔。我小时候就认识你了……”我有一种茫然,眼前我深爱着的男人,居然对我完全没有印象。因为对他而言,一切都还在未来。整个古怪的过程让我直想发笑。多年来,我对亨利积累的了解,此刻如洪水泛滥般涌上心头,而他却疑惑、畏惧地打量着我。亨利穿着我父亲的旧渔裤,耐心地考我乘法口诀、法文动词、美国各州的首府;在草坪上,亨利边笑边注视着我七岁时带来的特别午餐;我十八岁生日时,亨利身穿无尾礼服,紧张地解开衬衫和饰扣。此地!此时!“来呀,我们去喝咖啡,去吃晚饭去别的什么吧……”他一定会答应,在过去和在未来都爱着我的同一个亨利,通过类似蝙蝠次声波般的神秘时间感应,现在也一定会爱我!我松了口气,他果然立即答应了,我们约好今晚在附近一家泰国餐厅见面。图书馆服务台后面的女士目瞪口呆地看完了我们整个交谈过程,离开时,我已完全忘记了克姆斯歌特和乔叟。我轻盈地走下大理石台阶,穿过大厅,来到芝加哥十月的阳光中,然后小跑着穿过公园,我一路微喘个不停,幼犬和松鼠都远远地避开我。
亨利:这是十月普通的一天,秋高气爽。在纽贝雷图书馆四楼,那间装有湿度控制系统却没有窗子的小房间里,我正在分类整理一套刚捐来的大理石纹纸。这些纸很美,但分类工作枯燥,乏味,甚至让人有些自怨自艾。事实上,我感觉一下子苍老了很多。一个二十八岁的小伙子,痛饮昂贵的伏特加直到半夜,绝望地想要挽留住英格里德·卡米切尔施舍的爱,这种滋味有谁能懂?彻夜,我们俩都在争执,现在,我甚至都记不得当时究竟吵了些什么。我大脑里的血管突突直跳,我需要咖啡。我把那些大理石纹纸稍稍理了一下,任由它们以一种乱中有序的方式四处散落。我离开了这个小房间,径直走向办公室,当我经过服务台的时候,听到伊沙贝拉的声音:“或许德坦布尔先生可以帮您。”我不由停下脚步,她的意思其实是说:“亨利,你这个神出鬼没的家伙,这会儿又想去哪啊?”然后就是这个美得让人窒息的女孩一下子回过头来,琥珀色的头发,高挑的身材,猛地攫住了我的眼睛,仿佛我就是上帝专门给她派来的救星。我的胃一阵痉挛。显然她认识我,可我真的不认识她。天晓得我曾对这个光芒四射的美人说过、做过或者承诺过什么,因此我只能用图书管理员最完美的语调说:“有什么可以为您效劳么?”而这个姑娘轻吐出我的名字“亨利”!她如此唤醒了我,让我不得不相信在某段时间里,我们曾一起神仙眷侣般地生活。一切更加混乱了,我确实对她一无所知,甚至都不知道她的名字。我问她:“我们见过面么?”伊沙贝拉此时给我使了个眼色,仿佛在说:“你这个大傻帽。”可是那个女孩却说:“我是克莱尔·阿布希尔。我小时候就认识你了……”接下来她请我出去吃晚饭,震惊之余,我还是接受了邀请。尽管我没刮胡子,一副宿醉没醒的糟糕模样,可她看我的目光依旧灼热。我们约好当晚在泰国情郎共进晚餐。得到我的允诺后,这位克莱尔小姐便云一般轻巧地飘出了阅览室。我晕眩着进入电梯厢,终于意识到,一张有关我的未来、金额巨大的彩票,此刻已经找上门来了,我笑出了声。我穿过大厅,跃下层层台阶走上大街,猛然看见克莱尔正小跑着穿过华盛顿广场公园,看她兴高采烈、蹦蹦跳跳的样子,我突然不知为何想哭。
当天晚上:
亨利:傍晚六时整,我从图书馆奔回家,想把自己打扮得更有魅力些。这段时间,我住在北迪尔伯恩大街上,一间小而奇贵的工作室兼公寓里,时常一不留神就会撞上那些碍人的墙、厨房台面和家具。
一:打开公寓门上的十七把锁,冲进客厅(其实也是我的卧室),开始飞速脱衣服。二:边冲淋边剃须。三:在衣橱深浅各处绝望地乱翻,我逐渐意识到,没有一件衣服是全然干净的。我发掘出一件放在干洗袋里的白衬衫,于是决定穿黑西服,缝线皮鞋,配灰蓝色的领带。四:穿上所有这一切,却发觉自己像个联邦调查局特工。五:环顾四周,家里已是狼藉一片,即使有可能带克莱尔回家,我想今晚还是免了吧。六:面对浴室里的大镜子,我居然看见了身高一米八五、眼睛发亮、锋芒张狂、年仅十岁、穿着干净衬衫和葬礼司仪外套的埃贡希勒 6 的样子。我琢磨着这位年轻的女士究竟看我穿过什么样的衣服呢?我显然不可能穿着自己的衣服从未来进入她的过去,她说那时她只是个小女孩?太多无可解释的疑团冲进我的头脑,我不得不镇定下来,喘口气。搞定!我抓起钱包和钥匙,锁上大门上的三十七把锁,挤进摇晃狭窄的电梯,在前门的小店里给克莱尔捎上一束玫瑰,连续走过两个街区,赶往约好的饭店。虽然行走速度远远破了纪录,可我还是迟到了五分钟。克莱尔早已坐在情侣包厢里,一看到我便如释重负了。她朝我招手的样子好像正在节日游行。
“你好,”我招呼她。克莱尔穿着一袭酒红色的天鹅绒裙子,搭配珍珠项链,就像是用约翰·格莱姆 7 手法表现出来的波提切利的 8 维纳斯:灰色的明眸,翘挺的鼻梁,像日本艺伎一样精巧的嘴唇。长长的棕红色秀发遮掩住她的香肩,一直垂落到后背,脸色有些许苍白,在烛光的映衬下还有几分像是蜡塑的。我把玫瑰递给她,“送给你的。”
“谢谢,”克莱尔欣喜若狂地说。她看了看我,见我正困惑,解释道,“你以前从来没有给我送过花。”
我滑进包厢里,坐到她的对面。我神魂颠倒了,这个姑娘认识我,而且,还不只是与我在未来某个时刻短暂相遇的人。女侍者前来呈上菜单。
“告诉我!”
“什么?”
“所有的一切。”我说,“你知道我不认识你的原因么?我真是很抱歉——”
“哦,不,你现在是不应该认识我的。我想说的是,我知道……为什么会是这样。”克莱尔低下声音,“因为对你而言,一切都还没有发生,而对我来说,嗯,我已经认识你很久了。”
“多久呢?”
“大约有十四年了。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才六岁。”
“天哪!我们常常见面么?还是仅仅见过几次呢?”
“上次我见到你时,你让我记得在下次见面吃饭时给你这个,”克莱尔拿出一本淡蓝色的儿童日记本,“喏,这儿,”她递给我,“你可以自己留着。”我翻到一片用剪报做的书签,这一页的右上角蹲着两只小猎狗,里面是一长串日期。起始为一九七七年九月二十三日,我又翻过十六页印有小猎狗的纸,最后一笔是一九八九年五月二十四日。我仔细数了数,共有一百五十二个日期,是一个六岁小孩用蓝色圆珠笔一笔一画写下的大号花体字。
“你做的这串记录?所有这些日期准确吗?”
“其实,是你告诉我的。你说,几年前你把这上面的日期都背了下来,所以我也不知道它们是从哪来的,这就像莫比乌斯带 9 一样。不过,它们极其准确,有了它们我就知道何时去草坪找你了。”这时,女侍者回来请我们点菜,我要了一份椰汁鸡,克莱尔则要了份椰汁咖喱牛腩。另一名侍者端来一壶茶,我接过来,给我们两人各倒了一杯。
“那草坪又是哪儿呢?”我已经非常激动了。我从来没有遇见来自我未来的人,更何况是这个见过我一百五十二次、从油画中走下来的波提切利的维纳斯。
“我父母在密歇根那儿的一块地,一边是树林,另一边是房屋。当中有块直径三米的空地,空地上有块很大的石头。如果你到那块空地上去,屋子里没人能看到你,因为整个地势是隆起的,中间却陷在下面。我常常在那一个人玩,总觉得没有人能知道我在那儿。一年级时有一天,我从学校回家后,又去了那个空地,然后就看到了你。”
“一丝不挂的,可能还在呕吐?”
“事实上,当时你倒挺镇静的。我记得你那时就知道我的名字,我也记得你消失时的情景,让人叹为观止。现在回头想想,很明显你曾经去过那个地方。我想你第一次去应该是在一九八一年,当时我十岁。你那会不停地说:‘噢,天哪!’还直直地看着我,当然,你似乎因为裸体而无地自容,而我则认定,这个裸体老家伙是变了魔术从未来世界里跑来向我要衣服的。”克莱尔笑着说,“还有吃的。”
“有什么好笑的?”
“那些日子,我曾做过一些相当古怪的食物送给你,花生酱凤尾鱼三明治、乐事脆饼夹甜菜鹅肝酱什么的。我当时准备这些食物,一是想看看你有没有什么不吃的,另一个原因也是想让你加深对我的魔幻厨艺的印象。”
“那时我多大?”
“我记得我见过你最老的时候是四十多岁,最年轻的,我说不准,可能三十吧。你现在多大?”
“二十八。”
“你现在看上去真的非常年轻。最后几次我见到你时,你大概四十出头,看上去活得挺不容易的。不过也很难说,在小孩子看来,所有的成年人都是又大又老的。”
“那么,我们当时都做了些什么呢?在那个什么草坪上?我们应该有很多时间待在一起的。”
克莱尔笑了:“我们做了很多事情,具体取决于我的年龄和天气。你帮我做功课,一起玩游戏,但大多数时间我们只是胡乱聊天。我非常小的时候,还以为你是天使,问了你很多关于上帝的问题;十几岁时,我尝试着让你爱上我,而你总是不肯,而我更加强了让你就范的决心。我曾担心你想在性的问题上误导我,不过,某些方面你非常像我的父母。”
“哦,那是好事。不过现在,请你不要把我当作你的爸爸。”我们的目光相遇了,彼此会心一笑,好像都是权谋家。“冬天是怎么样的?密歇根的冬天非常冷吧?”
“那时我常把你偷偷带进我们家,我们的房子有个很大的地下室,有好多小间,其中一间是储藏室,墙的另一面就是火炉。我们称它为阅览室,因为所有过期没人看的图书和杂志都堆在那里。有一次你躲在里面时,我们遇到了大风雪,没人上学,也没人上班,家里没多少食物了,我到处找东西给你吃,当时都要急疯了。暴风雪来的时候,埃塔本该出去采购的,可她没有去,这样一来,整整三天,你都被困在里面看《读者文摘》,仅靠我留给你的沙丁鱼拌拉面维持生活。”
“听上去真咸,我倒挺想早点吃到。”这时,菜上齐了,“你学过烹饪么?”
“我想我不能算学过。除了给自己倒可乐之外,只要我在厨房动手,尼尔和埃塔总是紧张万分。自从搬到芝加哥,没人需要我做饭,我也就没有动力了。很多时候,学业本来就很忙,所以我在学校吃。”克莱尔咽了一口她的咖喱,“这个味道真好。”
“尼尔和埃塔是谁?”
“尼尔是我们家的厨师,”克莱尔微微一笑,她融法国蓝带大厨师和底特律人 10 于一身。如果她是朱莉亚·蔡尔德 11 的话,你就知道阿丽莎·弗兰克林 12 为什么这么胖了。埃塔是我们的女管家,样样在行,几乎就是我们的妈妈了……我的意思是说,我们的妈妈么……总之埃塔永远都在,她是德国人,很严格,但也很会安慰别人,而妈妈却是一副云里雾里的样子。你懂我的意思吗?
我满嘴是汤,只能点点头。
“对了,还有彼得,”克莱尔补充道,“他是我们的园丁。”
“哇,你们用了不少仆人,听起来我们不是一个阶层的。我是否,呃,见过你家里人呢?”
“我外婆密格朗过世前,你曾见过她。你的事,我就跟她一个人讲过。那时她几乎已经完全失明了。她知道我们会结婚,她想见见你。”
我停止咀嚼,看着克莱尔。她回望着我,平静地,如天使般,自然放松。“我们会结婚么?”
“我想会的,”她回答我,“这么多年来,不论你何时出现,你都说你已经娶我在先了。”
够了,这足够了。我闭上双眼,希望自己什么都不用去想。此时此地,是我最不情愿离开的时空。
“亨利?亨利,你没事吧?”我感到克莱尔坐到我这边的沙发椅上来了。我睁开眼睛,她将我的手紧紧握在她手中,那竟是一双工匠的手,粗糙,开裂。“亨利,真对不起,我不习惯看见你这样。和你以前完全不同。我是说,我长到这么大,你在我面前都是一个无所不知的人,今晚我也许真不该一下子给你讲这么多。”她露出微笑,“实际上,你离开我时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手下留情啊,克莱尔’,你的语调显然是在模仿一个人。现在我想起来了,你当时一定是在模仿我。”她带着渴望和爱意看着我,可我又是何德何能呢?
“克莱尔?”
“什么事?”
“我们能从头来过么?假装成一对普通男女普通的初次约会那样?”
“好呀。”克莱尔起身,坐回到她那边去。她直直地坐着,忍着不笑出来。
“嗯,对,就这样。呃,克莱尔,呃,谈谈你吧,有什么爱好?养什么宠物?有没有特别的性倾向?”
“你自己提问发掘啊。”
“好吧。让我想想……你在哪儿读书?学什么专业?”
“我是艺术学院的学生,主修雕塑,最近开始学造纸。”
“真酷。有什么样的作品呢?”
克莱尔第一次露出坐立不安的神情,“就像……很大的……是关于鸟的。”她盯着桌子,低头呷了口茶。
“鸟?”
“呃,其实是关于,呃,向往。”她依旧没看我,我决定换个话题。
“多说说你家里人吧。”
“好的,”克莱尔放松了,又笑了,“我的家,在密歇根州,在一个叫南黑文的湖边小镇上。我们家的房子,实际上,在小镇的外围,它最早是属于我外公和密格朗外婆的,外公在我出生前就去世了,后来外婆一直和我们过,她去世那年我十七岁。我的外公是个律师,我爸爸也是律师,我爸爸到我外公那儿工作时,认识了我妈妈。”
“他娶了老板的女儿。”
“是的。我妈妈是独生女,事实上我有时会想,他真正娶到手的是否是他老板的房子。这幢房子很漂亮,很多有关工艺美术运动的书上都记载着它。”
“这房子有名字吗?谁建造的呢?”
“他们都管它叫草坪云雀屋,是彼得·文斯在一八九六年时建造的。”“哦!我见过那幢房子的照片,它是为亨德森的某个家族分支建造的,对么?”
“是的。那是送给玛丽·亨德森和戴尔特·巴斯康伯的结婚礼物,可他们俩搬进去住了两年就离婚了,然后变卖了房子。”
“豪宅啊。”
“我们家也算是名门望族了,但他们也觉得这房子很不一般。”
“你的兄弟姐妹呢?”
“马克二十二岁,就要读完哈佛法学院的预修课程了。爱丽西亚今年十七岁,在读高三,她是个大提琴手。”我察觉到她对妹妹很有感情,对哥哥则是一般。“你不是特别喜欢你哥哥?”
“马克就像爸爸,他们两人都很争强好胜,常常要说到你认输为止。”
“知道么,我一直很羡慕别人有兄弟姐妹,哪怕关系不怎么好。”
“你是独生子么?”
“是呀,我以为你对我什么都知道呢!”
“其实我知道你的一切,也对你一无所知。我知道你不穿衣服的样子,可是直到今天下午,我都不知道你的姓。我知道你住在芝加哥,可是除了知道你妈妈在你六岁时因为一场车祸而过世外,我对你们家的其他情况完全不了解。我知道你很懂艺术,能说一口流利的法语和德语,可我一点也不知道你在图书馆工作。你让我很难在现实的世界中找到你,你只说事情在该发生的时候就会发生,然后我们就相遇了。”
“是,我们相遇了,”我同意她的说法,“我么,我们家不是名门望族。他们是音乐家。我爸爸叫理查·德坦布尔,我妈妈叫安尼特·林·罗宾逊。”
“哦,那个歌唱家!”
“是的。我爸爸在芝加哥交响乐团里拉小提琴,可他一直没能像我妈妈那么出名,但他确实是个非常了不起的小提琴家,挺遗憾的。我母亲去世后,他只是偶尔参加了些表演。”这时,账单来了。我们两人吃得都不多,不过我已经对食物没什么兴趣了。克莱尔取出钱包,我朝她直摇头,我付了钱。离开餐馆,我们俩站立在秋夜晴爽的克拉克街上。克莱尔穿了一件精美的蓝色针织衫,戴了一条毛皮围巾;我出门时忘了带大衣,冷得直哆嗦。
“你住在哪?”克莱尔问我。
哦,别。“我住的地方离这里两条马路,不过那儿很小,现在那里乱七八糟的。你呢?”
“罗斯科小区,就在侯因大街上。但我还有个室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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