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春藤俱乐部(2/2)
“可你在出版社工作。”
“是的。”
“那也许我们可以互相帮助。”他稍作停顿,“我认识艾伦·康威。从视线落在他身上的那一刹那,我就知道他是谁,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我才把那些该死的盘子摔碎了。我忘记我还端着盘子,即便隔着餐巾,它们也很烫手。”
“你是怎么认识他的?”
他用十分异样的眼神看着我。“你有编辑过阿提库斯·庞德系列里的那本《暗夜的召唤》吗?”
这是那个系列里的第四本,故事发生在一所预备学校。“这个系列全都是我编辑的。”我说。
“你觉得那本如何?”
《暗夜的召唤》讲述了一起谋杀案件,校长在戏剧表演期间被人杀害,当时他正在礼堂里欣赏表演,观众席里蹿出一个影子,接下来发生的事想必你已经猜到了。他的脖子被捅了一刀,作案人的手法精准,一刀毙命。故事的巧妙之处在于,主要的嫌疑犯案发时都在舞台上,没有作案的可能,虽然最终发现确实是他们中的一个人做的。案子发生在二战结束后不久,背后还涉及一个有关懦弱与失职的故事。“别具匠心。”我说。
“那是我的故事。我的创意。”唐纳德·李目光灼灼地看着我,棕色的眸子里一时间怒火汹涌,“你想让我说下去吗?”
“是的,拜托告诉我吧。”
“好吧。”他把香烟放到唇间,用力地吸了一口,烟头的火星亮了起来。“我小时候非常喜欢看书,”他说,“我从学生时代开始,就一直想成为一名作家。我在格拉斯哥以东的布里奇顿上学,在那样一所学校,你不能承认有这类想法。那是个可怕的、该死的地方,如果你去图书馆,他们会说你是怪胎。可我不介意。我每日手不释卷,孜孜不倦地阅读。间谍小说——汤姆·克兰西[2]、罗伯特· 鲁德鲁姆[3]的作品;还有冒险小说、恐怖小说。我喜爱斯蒂芬·金的作品,但是最中意的还是侦探小说,怎么读都不厌倦。我没有上过大学或接受过同等的教育。我唯一想做的就是写作,苏珊,我和你说,我有一天一定会实现的。我正在写一本书。我现在做的这份工作只是为了支撑我坚持下去,直到实现我的梦想。
“但问题在于,事情从未如我所愿。当我开始写作的时候,我就在脑海里构思这本书。我知道我想要写什么。我有想法,也有角色,但当我落笔把它们写到纸上,却七零八落不成文章。我一次次地尝试,我坐在那里,盯着稿纸,然后重新来过。我能翻来覆去地写五十遍,可还是无济于事。总之,几年前,我看过了一则广告。那些人会在周末授课帮助新手写作,有个班我可以报名——只不过要大老远跑到该死的德文郡去。但它的课程主要围绕犯罪小说的创作。价格并不便宜。我花了七百英镑,但那时我已经攒够了钱,认为值得一试,所以就报名参加了。”
我探过身去,把烟灰弹进常春藤俱乐部提供的一尘不染的银制容器里。我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我们被集合到一个偏僻的农舍里。”李继续说道。他站在那里,双手握拳,就好像他之前一直在排练,仿佛这就是他上台表演的那一刻。“我们这个组有十一个人。他们中有几个纯粹就是蠢货,还有两个女人,自以为高人一等。她们之前在杂志上发表过小说,所以非常自以为是。你也许时常会碰见这种人。不过,剩下的人都还不错,我真的很喜欢与他们待在一起。你知道吗,它让我意识到,不只有我,大家都遇到了同样的苦恼,我们因为同样的目的聚集在了一起。有三位导师教授这门课程。艾伦·康威就是其中之一。
“我觉得他很出色。他开着一辆漂亮的汽车,是一辆宝马。他们给他单独安排了一个小房子住。其他人都需要和别人合住。但他还是与我们打成一片。他真的知道自己在讲什么,当然,他靠阿提库斯·庞德系列赚了一大笔钱。我去上课之前,读了其中几本。我喜欢他写的东西,它们和我想写的东西也没有太大区别。我们白天听课,接受辅导。我们还一起吃饭——其实,小组中的每个人都必须要帮忙做饭。晚上大家聚在一起畅饮,聊天放松。那是我最难忘的时光。我们都是平等的。有一天晚上,我们两个人窝在一个舒适的小角落里,我告诉他我正在写一本书。”
当他不可避免地进入正题,他攥紧了拳头。“如果我把我的手稿给你,你会看吗?”他问我。
这是我通常会担心的一个问题——但既然不可避免,我屈服了。“你是说艾伦偷了你的创意?”我问道。
“这正是我要说的,苏珊。这就是他的所作所为。”
“你的书叫什么名字?”
“《死神在踏步》。”
这是一个吓人的书名。但是,当然,我没有说出来。“我可以看看。”我说,“但我不能保证可以帮助你。”
“我只是想让你看看它。我要求的不多。”他直视着我的双眼,就好像谅我也不敢拒绝。“我告诉艾伦·康威我的故事,”他继续说道,“我把我构思的谋杀情节全部讲给他听。那天已经很晚了,房间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没有目击者。他问我能否让他看看手稿,我很兴奋。人人都希望他能阅读自己的作品。而这就是全部的意义。”
他抽完手中的香烟,把烟头捻灭,立刻又点了一根。
“他很快就看完了。课程还剩最后两天,最后一天的时候,他把我叫到一旁,给了我一些建议。他说我使用了太多形容词。他说我的对话不符合实际。老天啊,符合实际的对话听起来是什么样?这不是真实世界!这是小说!他给我故事里的主人公,我笔下的那位侦探,提了一些十分中肯的建议。我还记得其中一个建议是:他应该有一个坏习惯,比如吸烟、喝酒之类的。他说他会再和我联系,我把我的邮箱地址给了他。
“我再也没有他的音信。一个字都没有。然后,大概在一年后,书店里陈列着《暗夜的召唤》。故事围绕学校里的一场表演展开。我的故事不是以学校为背景。它是发生在一个剧院。但创意是一样的。一样的作案方法,相同的线索,几乎一模一样的人物。”他提高音量,“这就是他干的好事,苏珊。他偷走了我的故事,把它作为《暗夜的召唤》的素材。”
“你有没有告诉其他人?”我问道,“这本书出版之后,你干了什么?”
“我干了什么?你倒是告诉我啊!谁会相信我说的话?”
“你可以给三叶草图书公司写信投诉。”
“我的确有写信给你们。我给负责人克洛弗先生写信。他没有回信。我给艾伦·康威也写过信。事实上,我给他写过好几封。可以说,我没有气馁,可也没有得到他的回复。我给一开始开设课程的人写信,我收到了他们的回信。他们不屑一顾,还推卸了全部责任,说这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我有想过报警——我的意思是,他毕竟偷了我的东西。不是还有一种专门的说法,对吗?但是当我和我的妻子凯伦聊起来这件事,她说算了吧。他名声在外,受到保护,而我是不值一提的小人物。她说,如果我想要抗争,只会妨碍我的写作,最好是向前看。所以,我就这么做了。现在我还从事创作。至少我知道我有好的创意,要不然他也不可能做出那种事。”
“你有写过其他小说吗?”我问道。
“我现在在写一部。但不是侦探小说。我现在已经不写那个类型了。我写的是一本童书。现在我已经有了孩子,感觉应该这么做。”
“但是你还留着《死神在踏步》。”
“当然。我保留了我写过的所有东西。我知道我有天赋。凯伦热爱我写的作品。而且,有一天……”
“把它发给我。”我在手提包里摸索,掏出一张名片,“所以,当你在餐厅里看到他后,发生了什么事?”我问道。
他在等我递给他我的名片。这对他来说无异于一线生机。我身处象牙塔中,而他在外面。我知道很多新作家都抱着这种想法,他们认为出版商与他们不同,比他们更加聪明,更加成功,而实际上我们不过是踯躅前行,希望月底的时候还有一份工作。“我走出厨房,”他说,“端着九号桌的两道主菜和一道配菜。我看到他坐在那里,在和人争论什么,我惊讶不已,愣在原地。盘子很烫,隔着餐巾还烫手,然后我就没端稳。”
“然后呢?我听说艾伦走到你身边。他很生你的气。”
他摇摇头。“事情并非如此。我清理了一地狼藉,给厨房下了一个新订单。我不确定自己想要回到餐厅,但是我别无选择——而且至少我不用招待他那一桌。总之,等我后来注意到他:康威先生起身去厕所,他正好从我身旁经过。我原本不打算说什么,但是看见他离我这么近,近在咫尺,我情不自禁。”
“你说了什么?”
“我说晚上好。我问他还记不记得我。”
“还有呢?”
“他不记得。或者是他假装不记得。我提醒他,我们在德文郡见过面,他很好心地读过我的小说。我是谁,我指的是什么,我想他心知肚明。于是,紧接着,他发了脾气。‘我到这儿来不是和服务员说话的。’就撂下这句话,是他的原话。他让我别挡住道。他压低了声音,但我很清楚如果我不小心他会怎么做。还是刚才那句话——他是成功人士,开着豪华车,在弗瑞林姆还有一栋大房子,我不值一提。他是这里的会员,而我只是个服务员。我需要这份工作,有一个两岁的孩子要养活。所以我咕哝了一句抱歉,然后就走开了。灰头土脸地离开让我胃里很难受,但是我能有什么选择?”
“听到他死了,你一定很高兴吧。”
“你想要听实话,苏珊?我很高兴,简直不能更开心了,要是……”
他没有说下去,但是我还是追问道:“要是什么?”
“没什么。”
但我们俩都明白他是什么意思。我递给他我的名片,他装进上衣口袋里。他抽完第二根香烟,把烟头捻灭。
“我能最后问你一件事吗?”我们往回走的时候,我问他,“你说艾伦在和人争吵。你没有听见他们在吵什么吧?”
他摇了摇头。“我离得不够近。”
“那隔壁桌的人能听见吗?”我亲眼见过餐厅的布局。两桌客人的肩膀几乎都能挨在一起。
“我估计有可能。我可以告诉你他们是谁,如果你想知道的话。他们的名字应该还在系统里。”
他离开露台,回到餐厅去查看。我望着他的背影渐渐远去,想起他刚刚说的那句“在弗瑞林姆的大房子”。他都不用调查镇名,他早就知道艾伦住在哪里。
[1]《米德萨莫谋杀案》,即《骇人命案事件簿》,是英国独立电视台制作的一部侦探剧,取材于英国当代侦探小说家卡洛琳·格雷厄姆的作品,讲述了发生在英国米德萨莫郡(虚构地名)的谋杀案件。
[2]汤姆·克兰西(to cncy,1947—2013),美国军事间谍小说作家,著有畅销书《猎杀红色十月号》,这部作品受到了时任美国总统里根的称赞。
[3]罗伯特·鲁德鲁姆(robert d,1927—2001),美国作家、编剧、导演,一生创作了二十九部间谍小说,发行量超过两亿册,代表作《伯恩三部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