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的工作(1/2)
阅读侦探小说是一回事,成为侦探又是另一回事。我一直热爱阅读侦探小说。我不只是编辑它们。我从小到大都把它们当作消遣读物。事实上,我对它们如饥似渴。你一定有过那种感觉:外面下着雨,屋里开着暖气,你全神贯注地阅读一本书。读啊,读啊,感觉书页从指缝间一页页滑过;突然间,你右手那边的书页比左手那边薄了,你想慢些读,但还是忍不住不停地翻啊翻,直到看到那个让你几乎难以置信的结局。这就是侦探小说的独特的魅力。在出场的所有人物中,只有侦探会和读者产生一种特别的、实则独一无二的关系。我认为,这就是侦探小说能在浩如烟海的文学作品中占据特殊席位的原因。
侦探小说完全围绕真相展开:不多也不少。在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世界里,当你读到最后一页,发现每一个字母i都点上了点,每一个字母t都加上了一横,这与生俱来的魅力难道不让你感觉心满意足吗?这些故事模拟了我们对这个世界的体验。我们每天都被紧张不安和模棱两可包围,我们用了半辈子时间都在试图寻求解决之道,当我们终于迎来那一刻,发现一切都讲得通了,很可能我们已经奄奄一息。几乎每一本侦探小说都能提供这种乐趣,这就是它们存在的理由。这也是《喜鹊谋杀案》令人恼火的原因。
在我能想到的其他作品中,我们都在追逐心目中英雄的脚步。间谍、士兵、浪漫主义者、冒险家。可我们和侦探肩并肩站在一起。从一开始,我们就有着相同的目标——实际上目标很简单。我们想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们参与其中,并不是为了钱。不信你去看歇洛克·福尔摩斯的短篇小说。他几乎从未拿过报酬,虽然他明显手头宽裕,但我不确定他为自己所做的贡献开出过哪怕一张支票。侦探当然比我们聪明。我们希望他们如此。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是美德的化身——福尔摩斯抑郁,波洛自负,马普尔小姐唐突而古怪。他们不需要有魅力。看看尼禄·沃尔夫[1]吧,他大腹便便,连从纽约的家中出门都困难,只能定做一把椅子来支撑身体的体重。布朗神父长着一张就像诺福克郡水饺[2]一样呆滞的圆脸,眼睛像北海一样空洞。上过伊顿公学,从牛津毕业的彼得·温西勋爵爷瘦弱,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还故意戴着一个单片眼镜。斗牛犬德拉蒙德也许赤手空拳就能杀死一个人(这或许是詹姆斯·邦德的灵感来源),但他也不是男性楷模。事实上,h c麦克尼尔描写德拉蒙德时,一语中的:“幸运地拥有令人愉悦的丑陋外表,让人立刻对它的主人产生信任。”我们不需要喜欢或是钦佩我们的侦探。我们紧跟着他们,因为我们对他们有信心。
综上所述,我都不像是一名合格的调查员。且不说我完全不够格,我可能还没有那么优秀。我已经在竭尽全力描述我见过的每一个人,听到的每一件事,还有最重要的——我全部的思考。遗憾的是,我身边没有华生、没有黑斯廷斯、没有乔伊、没有邦特、没有路易斯。[3]所以我别无选择,只能事无巨细写在纸上,其中包括这样一个事实:直到我在打开那封信,看到约翰·怀特的照片之前,我发现自己毫无进展。事实上,在更加失落的时刻,我也曾扪心自问:是否真的发生了一起谋杀案。我遇到的部分难题在于,我试图破解的这个谜案,既没有规律,也没有形状。如果艾伦·康威也能像对待马格纳斯·派伊爵士那样,帮忙描述一下自己的死亡经过,我相信,他会向我提供各种各样的线索、记号或是暗示,指引我前进的道路。例如,在《喜鹊谋杀案》中,花圃里的掌印、卧室里的狗项圈,还有从壁炉里找到的纸片、书桌上的左轮手枪、手写信封里的打印信件。我也许不知道它们串联起来有什么含义;但至少,作为读者,我深知它们一定有什么含义,不然它们为什么要被提及?而作为侦探,我必须亲自寻找这些线索,也许是我选错了方向,因为可供我破解的线索少得可怜:没有扯掉的扣子,没有神秘的指纹,也没有刚好无意间听到的对话。当然,我手上有艾伦寄给查尔斯的手写遗书,它装在一个打印好的信封里,和我在书中看到的那封信恰恰相反。但这有什么含义呢?他的墨水用完了?如果你读过歇洛克·福尔摩斯的故事,你可以非常肯定,虽然侦探未必会告诉你,但他心里很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但在这个案件中,情况完全不是这样。
还有常春藤俱乐部里的那顿晚餐,我始终无法忘怀。当查尔斯建议修改书名时,艾伦很生气。邻桌的马修·普里查德听到了他的只言片语。他先是捶打桌面,然后指指点点。“我不要——”不要什么?我不要修改书名?我不要讨论这个?我不要吃甜点,谢谢?甚至查尔斯也不知道他想要表达什么。
我还是直截了当地说吧。我不认为是约翰·怀特杀了艾伦·康威,尽管我拿到了他作案的照片证据。可这就像是遗书实际上并不是遗书,只不过这次我甚至不知该从何解释。我只是不相信。我见过怀特,不认为他是一个有暴力倾向或是争强好胜的人。不管怎么说,他也没有理由杀害艾伦——如果有的话,那另当别论。
我还有几个疑问。把照片寄给我的是谁?他为什么不把照片寄给警察而要寄给我?它一定是在葬礼当天寄出的,邮戳显示伊普斯威奇镇的字样。葬礼上有多少人知道我在三叶草图书公司工作?信封上我的名字拼错了,是真的拼错了,还是有人故意这么做,为了营造出不认识我的假象?
我一个人坐在办公室里——其他人都出去吃午饭了——列了一份嫌疑人名单。我能想到五个人,他们比怀特更可能是杀人凶手。我按照作案可能性从高到低把他们排列出来。这让我感觉很混乱。我读完艾伦的手稿时,也做了同样的事。
一、詹姆斯·泰勒,他的男朋友
尽管我很喜欢詹姆斯,但他是艾伦死后最直接的受益人。事实上,如果艾伦再活二十四小时,他就会失去几百万英镑的财产。詹姆斯知道艾伦在屋里。他应该猜到艾伦会在塔楼上吃早餐,因为八月的倒数第二天风和日丽。他当时还没有搬走,能自行潜入庄园,偷偷爬上塔楼,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他推下去。他和我说他周末在伦敦,但这只是他的一面之词。初次见到他时,他一副悠闲自在的模样,就好像知道格兰其庄园是他的一样。当然,侦探小说里的第一法则就是:排除嫌疑最明显的人。在这个案子中,我应该这么做吗?
二、克莱尔·詹金斯,姐姐
在她给我的那几页纸里,她没完没了地说,她多么崇拜她哥哥,他对她多么慷慨,他们一直有多么亲密。我不太相信她的话。詹姆斯认为她嫉妒艾伦的成功,最后他们俩确实因为钱产生了争执。这未必构成了谋杀的动机,但我还有一个很好的理由把她列在这张名单的第二位,这与未完成的那本书有关。
艾伦·康威以熟人为原型创作小说里的人物,从中获得一种奇怪的满足感。詹姆斯·泰勒是有些愚钝浮夸的詹姆斯·弗雷泽的原型;牧师的名字以异位字谜的形式在书中重新排列;甚至艾伦自己的儿子也实名出现在了书里。我毫不怀疑,马格纳斯爵士那位形单影只、终身未嫁的姐姐克拉丽莎·派伊就是克莱尔的翻版。这部小说就像他的一幅怪诞的自画像,艾伦故意把他在达芙妮路的住址融入其中(虽然在书中是布伦特的住址),更加凸显这一点。如果克莱尔看到手稿,她也许可以找到一个很好的理由把她弟弟从楼顶推下去,这样一来确保这本书永远不会出版也符合她的利益——如果偷走最后几章,她就能如愿以偿。
那么,她为什么坚持说艾伦是被人谋杀的呢?为什么要让别人注意她犯的罪?对此,我没有想到站得住脚的说法,但我仔细想了想,我记得不知道在哪里读到过一篇文章,说凶手会有一种强烈的冲动宣示主权,所以他们才会再次回到犯罪现场。有没有可能克莱尔让我调查她哥哥的死因与她长篇大论地回忆艾伦是出于同样的原因?一种病态的渴望——想要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三、汤姆·罗伯森,牧师
很遗憾,当我在教堂追问罗伯森时,他不愿意告诉我在乔利府邸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如果他的妻子再晚来几分钟,也许事情会有所不同。那件事涉及一张照片,是用来羞辱一位在男校上学的男孩。我用不着苦思冥想也能推断出大致的来龙去脉。顺便说一句,克莱尔认为她弟弟是校园暴力的受害者,而罗伯森则把他看成一个主动的施害者,这一点很有意思。对艾伦的了解越深入,我就越倾向于相信牧师的说法。
整件事发生在七十年代,显然艾伦心上还记挂着它。因为他在《喜鹊谋杀案》的第一章里,玛丽·布莱基斯顿出现在牧师住宅的时候,描写过一个重要的片段:“那东西就在那儿,躺在一堆纸的中间。”她看见了什么?汉丽埃塔和罗宾·奥斯本行为反常的证据吗?他们遗漏的东西会不会就是犯罪证据,与之前折磨罗伯森的那些照片的性质一样吗?从牧师葬礼上的致辞可以判断,他完全没有忘记那件事,当再次遇见他之后,我不难想象他偷偷爬上塔楼报仇的画面。也就是说,我一直认为犯罪小说中牧师的形象往往不太正面。他们有些太明显,太“小英格兰”了。如果罗伯森真是凶手,我想我会很失望。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