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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乍见之欢(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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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圣院长沉声道:“黎摩,你以为自己是在为虎作伥,殊不知是与虎谋皮!”

“住口!”黎摩双目带着血丝。

“我一向言而有信,等你们都耗死在里面,我自会找到丹阳府藏在外面的血脉,让他们延续你丹阳府无上的荣耀。”

伪神的声音越来越淡,几乎就要消失。

天圣院长面色大变:“快拦住他,一旦他离开,我们便真无人可离开!”

众人瞪大双目,可也没有发现一丝伪神的踪迹,有人陷入绝望,疯狂地抽刀朝虚空乱挥。

头顶的旗帜越发大,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延长至万米。

“将它给我,我有办法破了此禁。”

正当黎摩准备殊死一搏之时,一道声音骤然传至耳边。

他抬头,对上一双赤红色的瞳孔。

“你……”黎摩咬牙:“你一开始便是为《煞妖典》而来。”

丁圣冷然道:“迎我族至宝,回煞妖族。”

黎摩:“若我不给呢?”

丁圣:“这部分《煞妖典》从何得来,想必不用我说,你也清楚。”

黎摩默然,二十年前,他偶遇一对正在逃亡的母子,获知对方身份后,假意提供帮助,私下盗走《煞妖典》,并出卖那对母子的行踪。

便是从《煞妖典》中,他获知引魂旗秘法,献给伪神。

他忽然爆发出一阵大笑:“当年我起了贪念,间接害死你的母亲,埋下恶因,如今结下这恶果,倒也不冤!但我只问你一句……今日局势,你是否早已知晓?”

黎摩闭眼吸气:“这些年醉仙楼明里暗里布下大量密探,我不信你事先没有收到任何一点风声。”

丁圣:“我来,是要取回我的东西。”

黎摩睁开眼,看着他,良久嗤笑道:“很久以前,我便听人对我说过,丁圣此人,长了个美人脸,却生了颗毒妇心。”

他取下手上的玉扳指,扔出去:“你要的东西,便在里面。”

《煞妖典》,只有煞妖族的体质能够修炼,偏偏内含蓄养神格之法,一部修炼心法数千年不知引发多少腥风血雨。

哪怕是死路,黎摩也想拖着所有人同归于尽,但他还不能死,一旦他死了,黎环被伪神找到,即便丹阳府延续辉煌,她终其一生也会成为伪神手下的傀儡。

系统:以丁圣的天赋,最多十年,可修成《煞妖典》,一朝飞升。

林寻:我还剩多久?

系统:十天。

他抬头,“是不是只要破了这旗,所谓的禁止便会消失?”

系统:消失不了,但旗破,禁止力量被削弱一半,半神的力量便可以打破。

林寻眸光暗沉:“给我足够强的剑式,戳烂这面破旗子。”

系统:一亿灵石,人剑合一,剑者最高境界。

林寻扔出全部灵石,一声清亮的剑鸣长啸,拔剑而起,如闪电游龙,长空显出威严,天地间充斥肃杀之意

“住手!”

原本就要消失的伪神爆发出凄烈的嘶吼。

引魂旗,本是怨魂所铸,没有实体,是以无坚不摧,此刻,却是被生生划出一道裂口,阳光透过这道缝隙射入,天地间的灵气也渐渐恢复。

林寻伸手一抓,生生将这遮蔽天空的魂旗撕下攥在掌中,同不再隐匿的伪神目光相对。

“你似乎总晚上一步。”

当日在丹阳府他救出银发男子是,今天也是。

他听见手下这面旗帜有无数怨魂的嘶吼呐喊,这片魂旗,竟在他手中慢慢恢复。

原本割裂的部分不但重新愈合,甚至显出比方才还要凄艳的红色。

真正的引魂旗在这一刻凝聚而成。

林寻指尖一颤,骤然明白了什么。

引魂旗,是要以亡魂才能凝聚。

系统:人剑合一,人即是剑,剑即是人,以血肉祭剑,换得天人一式。

林寻:……所以他花一亿灵石将自己祭剑了?

作者有话要说:  林寻:你他么玩我!

系统:我是爱你的……爱你就要杀死你。

此小剧场仅供娱乐,切勿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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