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九章 访清(六)--烽火(1/2)
‘英使北上,恐不利于大明。望便宜行事,万勿清英结盟。’,字迹浑厚,苍劲有力。硬笔书法,新颖别致。虽只有寥寥四句话,却言简意赅。
为了提高大明的识字率,教育部在一开始,就推行华语拼音和简体华文。事实证明,简体虽在美观上比不上繁体。但在普及教育,提高识字率上,有极大的优势。
所以大明境内,用的都是简体华文。这和清国,有很大的差别。
看到落款是南峰,他更是有些惊讶。因为一般时候,都是情报司或海军部给他发送指令,这内阁大臣、南洋总督给他下达命令,还是头一次。
显然,南峰对英使访清,仍抱有极大的警惕之心。否则不会在廖青的劝慰下,仍然让王春风密切关注此事。
只是这信上的说法,令王春风有些犯难。‘便宜行事,万勿清英结盟。’,这是要做到那种程度,才叫便宜行事呢何况他对英使北上的事,一点都不了解。因此一头雾水的他,根本不知道怎么应对。
自第一任骷髅王欧子文卸任,他就成功接过金煞海盗团的领导权,成为第二任骷髅王。同时也更深刻的体会到,大明对金煞海盗团的作用。
他明白,若不是大明提供的火炮火枪,以及稍稍改造的木壳船,他们很难在东海、黄海横行无忌。哪里像现在,占据了济州岛,朝鲜还不敢吭声。
所谓‘身在其位,必谋其政。’,他既然坐上了骷髅王的位子,那就得努力壮大金煞海盗团的势力。成为大明藏在黑暗下的尖刀!
当需要时,为大明斩除胆敢挡路的敌人!也算是报答大明的支持!
现在,就是报答的时候了。
正当他想着这些时,一道人影突然兴冲冲的从门外跑进来。大喊道:“义父!义父!莫伯父回来了!”。
这是一个皮肤微黑的青年人,留着大明常见的短发,穿着大明常穿的短衫裤衩,脚上还穿了双新式拖鞋。不过他不是穿越者,而是正宗的清国人。
名为郑一,原是郑氏余脉。当初郑芝龙入台反清复明后,这些郑氏余脉和一些有相同志向的海商、海盗,没有迁往台湾,反而逃到了北部湾一带。
发展到今天,郑氏又出了郑七这位厉害的海盗。先前接受西山朝的官职,现在成了金煞海盗团第一外遣队的队长。
而郑一,则是郑七的从弟。此时的他只有二十岁,名声不显。但在郑七死后,他就抢到了郑七在海盗中的领导权,名声大噪。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由于大明强势崛起,称霸南洋。又是华人立国,通行华语。所以很多东南亚的华人子弟,都去大明求学。郑一也去大明学了几年,不仅见识大涨,穿着打扮上,也都向大明看齐。
再加上五月的济州岛,已稍显闷热,他便穿得比较清爽随意了。
此时王春风心里正烦着,郑一陡然闯进来,立时心生不快,沉声道:“一儿,回来就回来了,何必这么毛毛躁躁。大明的师傅教你那么多本事,难道就忘了教你知礼吗”。
他只有三个女儿,所以很想有个儿子。但年近半百,他也自知没戏了。后来偶然有一次见郑七时,发现跟在旁边的郑一聪明伶俐,头脑灵活,便生起了爱才之心。
于是郑一就顺理成章的成了他的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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