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四「耻痕·传习录」(1/2)
「第一条」「万物妖怪」
「怪老板,怪父母,怪政府,怪教育,
怪朋友,怪老婆,怪孩子,怪老天爷。
唯独不怪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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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抱怨者,烂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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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关于写作」
作者写书,只有两种原因:
第一:满足自身表达欲。
第二:为了赚钱。
我好像挺有些表达欲的,但总是写不好。因此,我经常怀疑,我没有表达欲。但我又常常想写一些东西,这又让我认为自己有很不少的表达欲。
我十分矛盾。
为了赚钱。这一定要钻研,钻研就不可不花时间。我好像不会钻研,实在耻辱。
高不成低不就!
面壁思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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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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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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