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挑战(1/2)
远远地,看见白色普桑开过来了,丰奇三步并作两步地跑上前去。车一停,他立刻拉开车门,见呼延云下来了,“啪”地举手敬了个礼,笑嘻嘻地说:“呼延先生,还记得我吗?”
呼延云一看就乐了:“咦,你小子怎么在这儿?还有,直接叫我大名,什么先生不先生的——我长得有那么老吗?”
马笑中从驾驶位上下来,笑道:“他不是在小白楼看守不严出了事故吗?我就把他调到手下修理修理他!”
系列命案期间,呼延云一副潦倒的样子,丰奇作为一个普通民警,和他没说上几句话。但案件侦破后,听说了他的推理,对他简直崇拜得五体投地,所以刚才接到马笑中的电话,说呼延云要来青塔小区的案发现场勘查,激动得他早早就赶过来等着。
丰奇一边带着他们往小区里面走,一边对呼延云说:“这回可要看您再次大显身手啦,案子太奇怪了,不是吗?”
“奇怪?这不是坏事啊。”呼延云微笑着说,“对于一起案件而言,奇怪就像是通缉犯的六指、斜眼或者痦子,只要盯住它、理解它的内涵,反而有利于更快地侦破案件。经验证明,最难侦破的往往是那些平淡无奇的、没有任何特征的——也就是毫不‘奇怪’的案子。”
刚刚走进小区的大门,有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从旁边走了过来,极其恭敬地齐声说:“呼延先生您好。”
呼延云一看,都不认识。
那个女子说:“我叫张燚,他叫周宇宙,我们是中国警官大学的学生,也是名茗馆的成员。”
马笑中一听,走到那个男生面前,叉起了腰,瞪圆了眼:“啊,原来你就是周宇宙啊!是你举报出人命那天晚上小青进了这小区的吧!你最近红薯吃多啦!他妈的瞎放什么狗屁?!”
周宇宙好歹算个帅哥,学习、体育都不错,在学校里一向是众星捧月般的待遇,哪被人这么骂过,脸顿时涨得通红,两只拳头不由得攥了起来。
“怎么着,你还想袭警?信不信我抓你?!”马笑中说着就把手铐从口袋里拎了出来,“哐啷哐啷”地摇晃着,“别他妈的以为你们是名茗馆的就有什么了不起,在我眼里你们就是一帮穿开裆裤的小屁孩。我知道有好多人想舔着你们的屁股沟子套一潜力股将来升官发财,可我没这个兴趣——你们有话快说,没话赶紧给我滚!”
张燚拉了周宇宙一把,上前一步,很客气地问:“您是?”
“马笑中!”矮胖子很得意地报上大名,“望月园派出所所长。干吗,你们还想打击报复?”
“哪里,您这么语重心长地教训了我们一番,我们要是连您的尊姓大名都不知道,岂不是太轻视您了。”张燚一笑,把脸转向呼延云,依旧恭恭敬敬,“我们奉馆主爱新觉罗·凝之令,想跟在您身边,一起勘查一下案发现场,听您进行‘临床推理’,积累些实践经验。毕竟,小屁孩不能永远长不大啊。”
“我又不是火村英生 [1] ,你们跟我学哪门子‘临床推理’啊。”呼延云淡淡地说,“既然你们当中有一个人有涉案嫌疑,我就不能带你们进案发现场了,请多原谅。”说完和马笑中、郭小芬、丰奇一起朝小区里面走去。张燚和周宇宙还想跟上,被一个民警拦住了。
“有什么了不起的!”周宇宙盯着他们的背影,恨恨地说。
张燚却是一脸的神往:“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像他一样,面对任何谜团,都能迎刃而解……”
“任何谜团?未必吧!”周宇宙脸上浮现诡异的一笑,“咱们就在这里等一会儿,等他出来的时候,我有个问题,想好好请教他一下。”
电梯像个发脾气的孩子,狠狠地跺了一下脚,在四楼停住了,吱呀一声打开了门。楼道里一片昏暗,加上一股潮湿的气味扑鼻而来,仿佛是被谁含在嘴里。
“409房间,往这边走。”丰奇一指右手的位置。
呼延云戴上橡胶手套,出了电梯,马笑中指着墙上的一个长方形灰色铁匣子说:“这个是这一楼层住户的总电闸盒,案发后我看了,409房间的电闸被拉下了,一层灰被擦掉,没有发现指纹。”
呼延云点点头,来到409房间的门前。丰奇指着门上一个清晰的脚印说:“这是老甫踹门而入的时候留下的,当时这个房门并没有反锁,他用手指顶了一下,推开了一点,立刻闻到一股浓重的腥气,觉得里面肯定是发生了很不好的事情,怕屋子里还藏有什么人,也是为了给自己壮胆,才一脚踹开的。”
呼延云蹲下身,仔细看了看那脚印,站起身往屋里走去。
然后,就看到了客厅的地板和墙壁上用粉笔勾勒出的清晰的一圈白线,很明显是一个坐着的人形。在人形线的内外,残留着一斑斑已成黑色的血渍。由于这套一居室的窗户是朝北的,加之为数不多的几样家具:沙发、电视柜、床、写字台也大多是冷色调的,所以,尽管是阳光灿烂的午后,整个房间依然十分阴暗,仿佛到处都铺陈着一片片剪碎的阴影,而那些血渍则是所有阴影中最残破的片段。
马笑中把案件的卷宗打开,指着勘验现场时拍摄的杨薇惨死的照片说:“当时,她就坐在这里,背靠着墙。”
郭小芬凑上来,先看了看照片,又看了看那一圈人形白线,视网膜里的两个影像,犹如将底片浸泡在显影液之中,渐渐浮现出了一幅新的恐怖画面:伸手不见五指的房间,电筒的光芒颤巍巍地探入,照亮了浸泡在血泊中的死尸,杨薇的眼白和瞳人中残余的光芒,仿佛是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看到了极其恐怖的东西——好端端的,郭小芬浑身竟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呼延云把照片和人形白线对比着看了半天,又忽然单腿蹲下,正好是“面对”着杨薇尸体的位置,再次对照着照片看,视线像用筷子从一个碗往另一个碗里夹豆子一样,反复游移了好几遍,突然问:“一共捅了几刀?”
“一、一刀拿下!”马笑中学着《有话好好说》里的姜文,结结巴巴地说。
呼延云瞪了他一眼:“说正事儿呢!”
马笑中歪了歪嘴巴:“确实是一刀致命,法医鉴定过了,正好插进心脏,然后再把刀拔出,所以血喷出来不少。要我看,这根本不可能是女人做的案子,只有男人才有这么大的力气。”
“不见得。”郭小芬说,“女人只要练习一段时间手劲和腕力,刺杀时一手执刀,另一只手抵住刀柄的底端,在插入刀子时施加压力,同样可以刺进心脏,至于拔出,那就更容易了。”
“这是行凶的刀。”马笑中递过来一张照片,呼延云拿在手中细细地看。
“对了,我想起一件事情来。”马笑中说,“我第一次来到案发现场的时候,蹲在尸体前面,闻到她脸上有一股香味儿,我告诉了司马凉,可是那孙子不搭理我。”
“杨薇是个女人嘛。”郭小芬说,“总要涂脂抹粉,洒点儿香水的。”
马笑中摇摇头:“问题是杨薇的尸体是素颜,没有上什么妆啊。而且我们在案发后去过杨薇住的地方,她几乎不用香水儿的。”
“会不会是她的发香?”郭小芬问,“或者体香,女人身上都有淡淡的香味儿的,闻香识女人嘛。”
马笑中很肯定地说:“不是,确实是她脸上的香味儿……”
呼延云把行凶的刀的照片还给马笑中,起身伸手拉开洗手间的门。由于是暗卫,里面黑漆漆的,丰奇伸手将墙上的开关一扳,天花板上的一盏灯亮了,也许是瓦数太低,感觉比没开强不了多少,但还是能看到地板上一片银闪闪的光芒,活像是一群蛾子被撕得粉碎的翅膀,中间夹杂着某些铅灰色的碎片——反面朝上、露出镜背漆的镜片。
呼延云很惊喜:“这些碎镜片没有打扫吗?”
丰奇抢在前面说:“刑警队那帮人想打扫后,把这些镜片收进证物袋带走,但被我们所长拦住了,他说案发现场在结案前要尽可能地保存原貌,这样才便于反复勘验。”
“哟,有进步啊!”郭小芬说,不知是表扬还是挖苦。
马笑中拍着胸脯说:“没办法,天生丽质难自弃!”
他耍贫嘴的工夫,呼延云已经蹲在地上,专心致志地研究起散碎一地的镜片来,这些大小不一、形状各异的镜片,几乎每一片里都映出他困惑不解的目光,仿佛是无数只疑问的眼睛,在不约而同地眨动着。
凶手为什么要打碎这面镜子?这一行为的意义究竟何在呢?
呼延云思索着,不由得伸出手,用拇指和食指拈起一块镜片。郭小芬忍不住轻轻地叫了一声“小心”!然后才想起他戴着橡胶手套呢。呼延云转头朝她微微一笑,她把头一扭不看他。
镜片没什么新奇的,既没化成一摊水也没冒出一股烟,更不是什么贵金属材质,只是一块坚硬而冰凉的玻璃,平常得不能再平常……
散碎在地面的状态也很自然,没形成什么图案或构成什么符号。
他站起身,平视着挂在墙上的粉色塑料镜框。镜子已经破碎解体,镜框内圈的边缘,突兀地竖着许多刀锋似的玻璃碴子,露出有点发黑的、好像被火燎过的墙面,像是一口被打碎了的牙紧紧咬着一块熏肉。
这是什么?
镜框下缘的托架上,放着眉笔,睫毛刷、梳子、唇膏……最显眼的是一把中等型号的活动扳手。开着口,但开得不大,上面有一些磨损的痕迹,但总的看来比较新,使用的次数不会很多。
他拿起这把扳手,看了又看。马笑中把脑袋伸过来:“这儿怎么有把扳手啊?”
郭小芬把卫生间环视了一圈,最后视线停在了马桶的底部,那里没有像正常情况下蓄着一汪清水,而是干干的,残留着一圈浅黄色的污渍。她用手扳了扳抽水马桶上的拉手,发出“哐啷哐啷”的声音。她马上搬起水箱的盖子,往水箱里面望去:空荡荡的也没有水,白色浮球垂头丧气地耷拉着脑袋,像渴昏了似的。她低下头,看看水管的螺栓,然后从呼延云手中拿过那个扳手,往螺栓上一卡,开口正好套在上面,一拧,马桶的水箱里立刻发出一阵喷水声,但是没过多久,u形管滴答滴答地往地面上滴起水来。
“水管漏水,所以不用的时候或长期不在家的时候,就把开关的螺栓拧紧。”郭小芬把扳手往呼延云手中一塞,“这个扳手没什么疑点。”
呼延云把扳手放回到托架上,看了郭小芬一眼,走出了洗手间。
在卧室勘查的时候,马笑中特地把呼延云拉到窗边,指着铝合金窗框的下方说:“这里,发现了一处擦痕和一个下半手掌的掌纹。”
呼延云看了看,擦痕还是很清晰,半个掌纹由于时间的原因,已经有点模糊了。他伸出右手,把自己的手掌比了比,不禁一笑。
马笑中愣住了:“你笑什么?”
“没什么,庸人自扰。”呼延云说。他抬起头,看了看窗外:郁郁葱葱的草坡,被高楼巨大的投影覆盖,色泽有些深沉,仿佛是湖底的一片水草。
他转过身,走到阳台,继续勘查:几本蒙了灰的杂志逐页翻阅;空的矿泉水桶打开,闻闻气味;就连每个花盆都要按按盆里的泥土,拿起来看看盆底……认真得像一只在地洞里找虫子吃的穿山甲。马笑中觉得有些枯燥,一连打了三个哈欠。最后,似乎并没有什么收获,呼延云向厨房走去。
厨房里,橱台上的木质组合刀具架上,插着砍骨刀、切片刀、磨刀棒、水果刀、多用剪等等,唯独少了一把冻肉刀。丰奇解释道:“冻肉刀被凶手拿来当凶器了。”
呼延云问了一句:“可以确认行凶的刀就是缺少的那一把吗?”丰奇点点头。
郭小芬说:“凶手没有用自己带的凶器,是不是可以推断为临时起意杀人?”
呼延云摇摇头:“这倒不一定,无论多么简陋的居所,总能找到把刀,凶手只要预谋杀人,临时找把凶器,比随身携带凶器要安全得多——警方很难根据凶器找到什么线索。”
接下来,他开始细致地查看燃气灶、水壶、热水器等等,摸摸墙壁有无附着油污,“看样子这里很久没有做过饭了——”话说到一半戛然而止,丰奇沿他的目光望去,发现他盯住了橱台贴墙的地方:那里一字摆着两个圆柱形的透明调料盒,还有一桶食用油,调料盒里面分别盛着半盒盐和大半盒糖。丰奇心里嘀咕,这有什么好看的,但是他再一看,发现呼延云盯着的,其实是调料盒边上的一罐亨氏番茄酱。
这时,郭小芬上前拿起了那罐番茄酱,眼中也闪烁着惊异的目光:“这里怎么会有这个东西?”
“一罐番茄酱嘛,有什么了不起的?”马笑中皱起眉头说。
“当然了不起了!”郭小芬说,“一看你就是饭来张口从来不下厨的人,如果按照调味品的使用量排序,厨房里应该有的是盐、糖、油、酱油、醋、料酒……无论如何也轮不到番茄酱。这里很少做饭,橱台上缺少几样调味品并不稀奇,但是多了这么一罐番茄酱,就显得奇怪了。”
“没准她是订了比萨或薯条什么的,要蘸着番茄酱吃呢。”马笑中不服气,“杨薇没准儿就好这口儿。”
“肯德基?麦当劳?必胜客?你见哪家上门送比萨或薯条的不附送番茄酱包?”郭小芬仔细看了看罐身,“生产日期显示是最新生产的。”她眼睛一亮,随即又黯淡下去,“我倒是突然有个想法,可是为什么这罐番茄酱没有打开呢?”
“是啊,尸检证明,杨薇的身上、衣服上和血泊中并没有沾染任何番茄酱的成分。”呼延云说。
马笑中和丰奇面面相觑,马笑中说:“喂喂喂,你们小两口,有话能不能说明白一点,我们这些旁人听不懂。”
“她怀疑是老甫。”呼延云说,“老甫和杨薇商量好了做一场戏吓唬人玩儿,杨薇装死,把番茄酱洒在身上装成是血液,老甫带樊一帆进来,看到这幕场景,樊一帆吓得精神失常,老甫把她搀到屋外或楼下,然后折回楼上真的杀死了杨薇……可惜,这罐番茄酱根本就没有打开,杨薇也没有使用过其他类似的‘道具血’,所以这个推理不成立。”
“就显你能耐!”郭小芬气哼哼地说。
呼延云一笑,对丰奇说:“到杨薇工作的百利得超市调查一下,看看这罐番茄酱是不是她从超市拿的、什么时候拿的,应该有记账。”
“是!”丰奇答应道。
现场勘查算是告一段落。大家一起往屋外走去,呼延云的脚步最慢,所以走在最后面,到门口的时候,他停下了。
“怎么了?”马笑中问。
呼延云一转身,大步走回洗手间,“砰”一声关上了门。
“敢情是憋不住了。”马笑中哈哈大笑道,“懒驴上磨屎尿多。”
须臾,呼延云从洗手间里走出,眉头锁得像找不到钥匙了似的。
“嘿,你小子怎么不冲水?”马笑中可算逮到他的短处了,喜滋滋地质问。
“冲水?”呼延云一愣,“冲什么水?”
“你没解手啊?”马笑中问。
呼延云看了看他,仿佛是在王府井大街上,突然看到了拿着长矛蹿来跳去的非洲酋长,耸耸肩膀,走出了房间。谁知马笑中的脸皮厚极了,等电梯的工夫,又缠着呼延云和郭小芬问:“怎么样,你们发现了哪些疑点?是不是案子有点难破?”
“确实,凶手留下的物证太少了。”郭小芬瞄了一眼呼延云说,“我有两个疑惑:一个是凶手为什么要打碎那面镜子,还有一个就是那罐番茄酱,总觉得它不该在那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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