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两个家庭(1/2)
lyle的家庭结构很简单,近亲不过三个人,他的外公rard baker,母亲nile eras和妹妹cheryl-ann walsh。我没写错,就是四个人四个姓氏,继承来的,或者结婚后改的。
rard很大年纪了,我不太清楚他的岁数,不过他曾经告诉过我,按照中国人的算法,他跟我一样属猴子。我们接触不多,但他可能是那三个人当中比较好相处的一个,而照nile的说法,他是老糊涂了。我猜他曾经也和菲兹杰拉德笔下的ann hunter相似,生活在旧年代的纽约,整个世界铺陈在面前,而他冷漠挑剔。不过现在,rard只喜欢漂亮简单的东西,爱吃又甜又软的食物,每年都要去温暖的地方度过整个冬天。为了照顾他的喜好,我们甚至考虑过到加勒比海地区办婚礼,但这个想法很快就被推翻了,因为那是“电影演员和流行歌手偏爱的方式”,话出自nile之口,马上得到cheryl-ann和婚礼策划师的附议。
nile年轻的时候曾经在巴黎读书,毕业之后做过一段时间的新闻记者。时间很短,差不多就是一年零两个月。发表过的文章做成一本精致的塑封册子,如今已是打趣说笑的话题,因为那些文章的主题大多是关于罢工、劳资问题和阶级冲突的。显然打那之后,她的生活方式和想法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不过,那段经历多少让她认识了一些文艺界的人物,之后她再也没有做过领薪水的工作,只在几个社团挂了主席或是秘书长的头衔,组织公益展览、慈善演出和拍卖会。
cheryl-ann的经历要简单得多。和lyle一样,她出生在法国,在纽约长大,去纽黑文读的大学,毕业后跟着母亲做些社团工作。二十六岁的时候认识了在第四十七街做珠宝生意的南非人ja walsh。ja有两样东西很让她看重,有可能世袭的爵士头衔和肯定可以继承的钻石矿山。她花了一年半跟他结婚,七个月之后离婚,得到了论抽屉算的钻石和有色宝石。
不知道是谁说的,婚姻是两个家庭的结合。专门帮人解决家庭问题的治疗师?还是社会学家?如果是后者,我爸应该更能理解这句话。他是社会学家,或者更准确地说,一所二流大学的社会学老师,不过,就算是他,恐怕也很难想象,这样两个家庭如何“结合”。
当我说起我爸是大学教授,妈妈是医生的时候,nile还一本正经地问我:“你母亲是哪方面的医生?”我老实回答:“遗传学。”而后笑着猜想,出现在lyle和他家人脑海里的是怎样两个人——剑桥城那些穿花呢西服的学究,和权威干练的女医生?
而现实是,我爸四十岁评上副教授,在那之后再也没有做过什么认认真真的学术研究,至今仍旧是副职,在学校里上没什么人听的关于品德伦理的公共课。妈妈在一家区级妇产科医院混日子,靠几台进口仪器回答所有遗传学问题。他们住在上海内环边缘上一套不到一百平方米的公寓里,上班要么骑自行车,要么就乘公共汽车。很长一段时间,他们生活的重心都是我,总是骄傲地在朋友和同事面前说起我。
我从没想过要粉饰什么,他们都是很好的人。我妈妈胖了,但还是挺漂亮的。爸爸高大英俊,看起来比一般五十多岁的男人都要年轻,甚至还会说几句英语,九几年的时候来过一次美国,在密歇根做过学术访问。如果要与之结合的是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什么问题都不会有,可能还会处的挺愉快的。不过,lyle?我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二零零六年一月十六日,当我爸我妈穿着一身簇新的行头出现在国际机场到达口的时候,他们没有第一时间认出我,我也没有一下子认出他们。爸爸真的去brooks brothers买了一件肘部镶有皮料的棕色花呢西装,妈妈系着丝巾化了妆。而那个时候,我打扮精致,怀孕已经三个半月,自己天天照镜子还不觉得,原来的衣服也都能穿,但肚子已经有点看得出来了。
我突然发现,他们熟悉的那个大大咧咧、穿着随便的女儿和lyle眼里的我并不相同。我不是个做作的人,但却不能保证从来没有在那个清高、优雅、可望而不可即的人面前,不自觉地粉饰过自己。就好像爸妈,我从来没有说过,或者暗示过要他们注意打扮,他们还是心照不宣地穿得比任何时候都体面。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个问题,在两周之后就要开始的朝夕相处的新生活里,这恐怕是个问题。
lyle站在我身边,表示了欢迎,接过行李车。爸爸那几句应酬的话一定是练了一会儿了,妈妈一边说头疼,一边朝我的肚子瞟了几眼,一只胳膊搂着我,在我肩膀上拍了拍。四个人,加上行李,那天很“自然”地用了一辆加长轿车。车子直接开到酒店,那个地方是在公园大道和第三十八街的交界处,没有前台,除了底楼设有餐厅和休息室,那里看上去更像一栋高级公寓。lyle预定的是顶楼的一个套间,有两个卧室、两个独立起坐间,和一个可以眺望曼哈顿夜景的大阳台。我的一些东西已经放在其中一个房间里,两个礼拜之后,我将从这里出嫁。一个穿黑色制服的男侍者向我们介绍:“房间里的灯光可以准确模拟烛光柔和温暖的效果,床单枕套是波纹图案的本色亚麻布,洗漱用品都是欧舒丹的,还有专属管家服务……”
所有东西都似乎好得出乎想象,好得叫人不自在。加上语言障碍和别的一些什么,谈话进行得有些吃力。我借口下午要选酒,还要确定婚宴的菜单,两点不到的时候就跟lyle一起离开了,好让爸妈也自在一点,休息休息。走之前,妈妈轻声问我:“觉得怎么样?”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问我,这个问题不是应该我问她的吗?或者她是在问怀孕的感觉?我含含糊糊地回答:“蛮好蛮好。”就告辞走了。
那天下午在格林黛尔选酒,我只知道有aoc标记的算是好的,但餐饮经理拿了一整本酒水单出来,上面每一种都是aoc。我在他指出来的五种grand cru香槟当中闭着眼睛随便选了一种,葡萄酒要了chateau fite rothchild,只因为名字读起来很好听。他又问年份,我有点烦了,开玩笑说:“一九八零年的有吗?”
餐饮经理很认真地回答:“一九八二年的才是好年份,一九八零年的我们没有进过。而且婚宴上用的量大,年份这么长的恐怕会不够。”
“她开玩笑的。”lyle笑着打断他,要了一九九五年和二零零五年的两种。然后在我嘴上亲了一下,对我说:“你真可爱。”
“我不觉得有什么可爱的,我是个念过书的人,现在却像个白痴。”我是开玩笑,一部分却又是真的。
“不过是酒而已,我不喜欢喝酒的。”他举起右手像是在起誓,这是实话,他的确不怎么喜欢酒,他似乎没有什么太喜欢的东西。
在他面前出丑还没有什么,因为他好像从来没有把这些个等级、档次看得很重过,但是其他人呢?半个小时之后,餐饮经理给我看一张草拟的菜单,我没什么意见可以提,cheryl-ann来了,拿过去看过,问我想怎么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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