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之城(1/2)
玛丽在威尼斯海滩 [1] 一家女性主义书店上班,并部分地拥有这家店。我到洛杉矶的第二天,午饭时间在那里遇到她。同一天的傍晚我们成了情人,之后不久,又成了朋友。接下来的那个星期五我用链子把她拴在我的床脚上过了整个周末。那是,她向我解释说,一件她必须“走进去才能走出来”的事。我记得她(后来在一家拥挤的酒吧里)一定要我庄严发誓,别一听她要求便放了她。急于讨好新朋友的我买了一条细链和一把小挂锁,又用黄铜螺丝将一个钢环固定在木质床脚上,一切就绪。连着几个小时她都不断地要求自由,我有点糊涂了,便起床冲了个淋浴,穿上衣服,套上地毯拖,给她拿来一柄大煎锅接尿。她改用一种坚定而理智的语气。
“解开这个,”她说,“我已经受够了。”我承认她吓到我了。我给自己倒了一杯饮料,匆匆走到阳台上去看落日。我一点也不兴奋。我寻思,如果解开链条她会鄙视我的软弱。若是不加理会她又会恨我,但这样我至少还信守了承诺。淡橘色的日头没入薄雾,我听见她在关着的卧室门里朝我大喊。我闭上眼睛,想着自己是无可指责的。
我的一个朋友曾经请一位长者给他做心理分析,那个弗洛伊德信徒在纽约开业,颇有名气。有一回我朋友长篇大论地谈起他对弗洛伊德理论的疑虑,觉得它们缺乏科学上的可信度,它们在文化上有特异性,等等。等他讲完,那个分析师和气地笑笑,回答说:“看看你周围!”然后伸出手掌,向舒适的工作室、橡胶树和秋海棠、摆满书的墙壁示意,最后手腕向内一转,既是在表明自己的坦诚,又是在展示自己优渥的衣着,说道:“如果弗洛伊德是错的,你真的以为我能坐在现在坐的地方吗?”
怀着同样的态度我返回室内(此时日头已下山,房间里也安静下来),心想,这件事明摆着是我在遵守自己的承诺。
同时,我感到无聊。我从一个房间荡到另一个房间,开灯,斜倚在门道里瞪视着已然熟稔的物件。我支起乐谱架,拿出我的横笛。几年前我自学成才,但存在不少错误,这些错误被习惯强化,我也不想去改正。比如我没有像应该的那样用手指的最尖端去按笛孔,我的手指抬得离孔太远,所以不可能灵便地吹奏急调。还有,我的右腕放松不了,没法像应该的那样自如地向笛子弯曲。吹奏时我的头也并不笔直地往后仰,相反我伛着背去看乐谱。我的气息也不受腹肌控制,只是漫不经心地由嗓子尖吹出来。我的唇形也不对劲,太过倚重一种甜腻的颤音。我也缺乏控制技巧,只知道吹重一点吹轻一点。我从来不勉强自己却学g调以上的曲子。我的音乐水平很差,稍微难一点的旋律就会让我犯迷糊。不过最重要的是,我并没有野心要吹奏那常练的半打曲子之外的东西,每次我都犯同样的错误。
第一首曲子吹了几分钟后,我想到她正在卧室里听,“着迷的听众”一词出现在我脑海中。我边吹边寻思着,如何将这些词随意嵌入一句话里,构成一种浅显轻松的双关语,其中的幽默也许能让眼下的情境获得解释。 [2] 我放下横笛,走向卧室的门。但我还没想好怎么措辞,手就不自觉地冒然把门推开了,我劈面立在玛丽面前。她坐在床边梳理头发,链子被毯子体面地遮了起来。在英国,一个如她般伶牙俐齿的女人会被认为是侵略型,但她的举止态度还算温和。她五短身形,面孔给人一种笼统的黑红相间的印象,暗红的唇,漆黑的眼,红里透黑的苹果颊,焦油般乌亮顺滑的发。她祖母是个印第安人。
“你想做什么?”她尖锐地问道,手却没有停止动作。
“啊,”我说,“着迷的听众!”
“什么?”我没有重复,她便说希望一个人呆着。我在床边坐下来,想,要是她求我解放她,我会马上照办。但她什么都没说,梳完头发,便躺下来,双手交叠于脑后。我坐在那里望着她,等待着。去问她是否希望被解开的念头看起来很可笑,而不经她许可便解开她的后果又很可怕。我不知道这是否是一个关于意识或心理的问题。我回到笛子边,把乐谱架挪到公寓的那一端,把中间相隔的门关上。我希望她听不到我。
星期天晚上,在经过二十四小时以上不间断地沉默之后,我解放了玛丽。链子弹开时我说,“我到洛杉矶不到一星期,就感到自己完全变了个人。”
虽然部分属实,但我说这话的目的是为了取悦。玛丽一手搭在我肩上,一手揉着脚,说:“是的,它是城市尽头的城市。”
“它横贯六十英里!”我表示赞同。
“它纵深一千英里!”玛丽高呼着,伸出棕色的手臂圈住了我的脖子。她似乎已经得偿所愿。
但她并不打算解释什么。后来我们出去到一家墨西哥餐厅吃饭,我等着她开讲被链条拴起的这个周末。终于,我忍不住问起她,但她打断了我,抛出一个问题:“英国真的是一个完全崩溃的国度吗?”
我说是的,开始扯起长篇大论,但自己也不相信自己的话。我唯一一次与完全崩溃相关的经历是一个朋友的自杀。开始他只是想惩罚自己。他吃了一点研碎的玻璃,用葡萄汁冲下去。但疼痛发作后,他跑去了地铁站,买了最便宜的车票,掷身列车轮下。崭新的新维多利亚线。如果这样的情形扩大到全国规模是什么样子?我们手挽手一语未发地从餐厅走回来。周围的空气潮湿闷热,我们亲吻和拥抱,在人行道上,她的车子旁边。
“下个星期五照旧?”她钻进车子时,我挖苦地问,但话音却被砰的关门声切断。透过车窗,她挥动手指,微笑着告别。我好久没见过她了。
我暂住在圣莫尼卡 [3] 的一个借来的大公寓里。公寓的楼下是一个出租店,专门出租派对用品,并且——有点古怪地——出租病房设备。店铺的一半被葡萄酒杯、调酒器、简易舒适椅、一张宴会桌和一套便携式舞会音响占据,另一半则陈列着轮椅、活动床、镊子、便盆、闪亮的钢管和彩色橡皮软管。我逗留期间发现全城有若干家这样的店。那家店的经理穿着讲究,无可挑剔,乍看上去有一种不怒自威的派头。我们初次见面时,他说他“只有二十九岁”。他体格健壮,蓄着浓密而下垂的小胡子,全美和全英有抱负的青年都蓄那样的胡子。我来的第一天,他走上楼来,自我介绍为乔治·马龙恩,并说了一番令人愉悦的好话。“英国人,”他说,“他们生产的病人用椅好得要命。是最最好的。”
“那一定是劳斯莱斯。”我说。马龙恩抓住我的手臂。
“你不是在跟我胡扯吧?劳斯莱斯是做……”
“不,不,”我紧张地说。“是开……开玩笑。”有一刻他的脸僵住了,嘴巴张开,黑洞洞。我以为他要揍我。但他大笑起来。
“劳斯莱斯!够棒!”第二次我见到他时,他指着店铺里放病房设备的那一边,从里面喊住我:“想买辆劳斯吗?”我们午饭时偶尔会一起喝上一点,在科罗拉多大道边的一个亮红灯的酒吧,乔治对酒吧男侍介绍说我是一个“怪话专家”。
“那是什么?”男侍问我。
“猪油浸樱桃。”我说,热切地希望能当得起自己的名声。但男侍皱了皱眉头,转向乔治,叹了口气,说:
“那是什么?”
住在一个自恋狂的城市里,真是叫人莫名欢欣,至少开始时是这样。第二天还是第三天,我遵循乔治的指点,步行去海滩。时值正午,成千上万个赤条条的人形错落地躺在匀淡细腻的黄色平沙上,直至被吞没——从北到南——在一片暑气和污染所致的烟霭中。除去远处慵懒的巨浪,没有什么东西在动,四下里静得怕人。在我所站的海滩最边缘的附近,是各式并排的酒吧,空落而荒凉,寂静勾勒着它们粗砺的几何线条。没有人语声,甚至海浪声也遥不可闻,整个城市都躺在梦里。我开始向海水走去,旁边传来私语声,那感觉就好像听到有人在说梦话。我看见一个男人的手在动,在沙地上把手指用力撑得更开,以便晒到阳光。一个冰盒像块墓碑一样竖在一个平卧的女人的头边。我走过时朝里面偷望了一眼,看见几个空啤酒罐和一袋橘黄奶酪,浮在水中。走到他们中间后,我才发现每个孤单的晒日光浴者分得有多开。从一个到另一个似乎要走好几分钟。因为视角的关系,我误以为他们挤在一起。我注意到女人们很美,棕色的肢体像海星一样伸展;而肌肉虬结的健壮老男人竟然有那么多。这怀有一致意图的壮观景象令我欣慰,生平头一次我也急切地希望做一个棕色皮肤,棕色面庞的人,这样笑的时候牙齿才能像一道雪白的闪光。我脱下裤子和衬衫,铺开毛巾,仰卧下来,心想,我要自由了,要变得别人认不出来了。但几分钟后我就感觉燥热不安,很想睁开眼睛。我跳进海水中,游到只有几个人的地方,他们涉水而行,等着一个格外庞大的浪头将他们冲回岸边。
有一天从海滩回来,我发现门上别着一张纸条,是一个朋友特伦斯·赖特利留的。上面写着:“我在街对面狗狗餐厅等你。”几年前,我在英国遇见赖特利,其时他正在为一篇迄今尚未完成的关于乔治·奥威尔的论文做研究。直到来美国后,我才发现他是多么稀有的美国人:纤瘦、格外苍白,黑发细柔拳曲,一双母鹿眼仿佛文艺复兴时期的某位公主,修长挺直的鼻,鼻孔狭窄。特伦斯有一种病态美。他很招男同性恋,在旧金山的坡尔克街那次,简直可以说是一场骚乱。他有点口吃,但很轻微,对于他这样的人来说,甚至增添了可爱之处。他对友谊非常投入和在意,偶尔会陷入纠结难解的心境。我过了很久才认识到自己其实不喜欢特伦斯,但那时他已经进入了我的生活,我接受了这个事实。像所有强迫性的倾诉者一样,他对别人的想法缺乏好奇心,但他的故事都很精彩,并且从不讲第二遍。他时不时地迷恋上一些女人,但他那让人稀昏的笨舌和消耗性的热情把她们赶走了,而她们则为他的倾诉提供新鲜材料。有那么两三次,也有安静孤单有保护欲的女孩无望地爱上他和他的做派,但显然他没兴趣。特伦斯喜欢的是长腿、意志强悍,行事独立的女人,但她们会迅速厌倦特伦斯。他曾经告诉我说他每天手淫。
他是狗狗餐厅的唯一顾客,双手托腮,俯对一个空咖啡杯,表情很是郁闷。
“在英国,”我说,“一家狗食店就意味着东西很糟,根本无法下咽。”
“坐下吧,”特伦斯说,“那我们就来对了地方。我被人大大地羞辱了。”
“西尔维?”
“是的,是的。奇耻大辱。”这不是什么新鲜事。特伦斯经常很变态地为了领受那些冷漠女人的打击而出去吃饭。他已经爱上西尔维数月,并从旧金山尾随而来,在那里,他第一次跟我说到她。她的营生是开设健康饮食餐厅,然后出售。据我所知,她几乎不知道特伦斯的存在。
“我真不该来了洛杉矶。”狗狗餐厅的女侍给他倒咖啡时,特伦斯说。“对英国人来说这里没什么。你可以把每件事情看作古怪而极端的闹剧,但那是因为你不在其中。事实上这是精神病,整个儿一种精神病。”特伦斯的手指穿过他那油亮板直的头发,眼睛瞪着外面的街道。包裹在绵延的淡淡蓝烟中,汽车以每小时二十英里的速度川流而过。车内的司机们把棕色的前臂支在窗槛上。车载收音机和唱机也开着,他们都在回家,或奔赴酒吧好时光的路上。
我适当地沉默了一会,说:“怎么……?”
从他到达洛杉矶的那天开始,特伦斯就在电话上不断地哀求西尔维和他去餐厅吃顿饭。最后,她被吵乏了,同意了。特伦斯买了一件新衬衣,光顾了一下理发店,把半下午的一小时花在了镜子前,盯着自己的脸。他和西尔维在一家酒吧见面,他们喝波旁威士忌。她很放松很友好,他们随意地聊起了加利福尼亚的政治,对此特伦斯简直一窍不通。西尔维对洛杉矶熟,因此她挑了一家餐厅。离开酒吧时她问:“我们坐你的车还是我的?”
没有车也不会开的特伦斯说:“为什么不坐你的?”
开胃小菜吃到差不多时,他们已经开始喝第二瓶葡萄酒了,他们谈书,谈钱,然后又谈起了书。漂亮的西尔维牵引着特伦斯,变换了半打话题。她微笑着,特伦斯的脸因为爱情和爱情最狂野的幻想而涨红。他爱得如此投入,他知道他无法抑制自己不去表白。他感到它来了,一种疯狂表白的冲动。话语滚落,一番爱的宣言简直可以媲美沃尔特·司各特的篇章,它所要表达的主旨是: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绝对没有什么事情,特伦斯不能为西尔维做的。事实上,他醉了,挑动她现在就测试一下他的忠心。在波旁和葡萄酒的作用下,西尔维被这个苍白的十九世纪末的疯子触动了,她凝望着桌子对面,眼神热烈,手回应了他的轻捏。两人中间稀薄的空气里闪烁着友好而大胆的电火花。为了不冷场,特伦斯又重复了一遍。没有什么事情,绝对没有什么事情,等等。西尔维的视线忽然从特伦斯脸上移开,投向餐馆门边,一对体面的中年夫妇正走进来。她皱了皱眉头,又笑了。
“任何事情?”她说。
“是的是的,任何事情。”特伦斯现在清醒了,感觉到她问话中的挑衅意味。西尔维俯身向前,紧抓住他的前臂。
“你不会翻悔?”
“不会,只要是人类能做到的,我就会做。”西尔维又看了看那对夫妇,他们在门边等女店主安排座位,女店主是一个穿着红色的仿军服制服的精力充沛的女人。特伦斯也望过去。西尔维把他的手抓得更紧了。
“我想要你尿在裤子里,现在。现在就尿!快!不要多想现在就做!”
特伦斯正想抗议,但他自己的承诺在空气中还没有散去,像一团发出指控的云。借着醉酒的摇晃,伴着耳中听到的电铃声,他尿了充沛的一泡,浸湿了大腿、小腿和后背,还往地板上淌下一股连续的细流。
“你尿了吗?”西尔维说。
“是的,”特伦斯说,“但为什么……?”西尔维从座位上微抬起身来,煞是可爱地朝那对站在门边的夫妇招手。
“我想要你见下我的父母。”她说。“我刚看见他们进来。”被介绍时特伦斯坐着没动。他想知道人家是否闻得到气味。他开始信口胡来,一心阻止这对和蔼的、头发花白的夫妇在他们的女儿的桌子边坐下来。他绝望地滔滔不绝地说着(好像我是个惹人讨厌的家伙),称洛杉矶是个“粪坑”,而它的居民都是“贪婪刺探别人隐私的怪物”。特伦斯提到最近一次漫长的,差点没恢复过来的精神病发作。他告诉西尔维的母亲说所有的医生,尤其是女医生都是“混账”(浑账)。西尔维一言不发。他父亲冲着妻子挑了一下眉毛,这对夫妇连声再见都没说就转身离开,往他们在远处另一头的座位上去了。
特伦斯好像已经忘记了他是在讲自己的故事。他用梳子的齿清理着指甲盖。我说:“哦,到这你可以打住了。这是怎么回事?有什么解释吗?”我们周围的客人渐渐多了起来,但没有别的人在说话。
特伦斯说:“我坐在一张报纸上,免得弄湿她的车座。我们没说什么,到我住处时,她也不愿进来。早先她告诉过我她不太喜欢她父母。我猜她只是在耍人。”我想知道特伦斯的故事是否编造,或是梦中情节,因为这堪称他遭受的所有拒绝的范本,是他的恐惧,或许,也是他最深层的欲望的完美表现形式。
“这里的人,”我们离开狗狗餐厅时,特伦斯说,“彼此住得相隔这么远。你要开上四十分钟车才能见到邻居,而当你们最终到一起时,又用孤单导致的狂热把对方折磨得筋疲力尽。”
这话令我心有戚戚,我于是邀请特伦斯到我的住处,一起吸点大麻卷。我们在人行道上站了几分钟,等他决定去还是不去。我们透过车流看见街对面的店里乔治正在向一个黑女人展示他的迪斯科音响设备。最后特伦斯摇了摇头,说既然到了城里这一片,他就想去看望一个在威尼斯认识的姑娘。
“带上些备用的内裤。”我建议说。
“是啊,”他边走边回头说,“再见。”
在那些漫长而茫然的日子里,我认为地球上每个地方都是一样的。洛杉矶、加利福尼亚,甚至整个美国,于我就像一层薄脆的壳,覆在我内心无边的厌倦之上。我可以在任何地方,我本可以不那么费劲还能省钱。事实上我希望我哪儿都不在,不必在某个地方。早上醒来,睡得太多人都变蠢了。尽管既不饿也不渴,我仍旧吃了早饭,因为不敢取消这项活动。我花了十分钟刷牙,因为知道刷完我就得选择做别的事情。我回到厨房,又冲了些咖啡,非常小心地清洗碗碟。咖啡因助长了我的惶恐。客厅里有要研读的书本,有要完成的文稿,但一想到它们我就脸红耳热,无比厌烦。因此我努力不去想,我不挑动自己。我几乎没想到要走去客厅。
相反,我进到卧室,整理床被,仔细地叠出“医院式床角” [4] 。我病了吗?我躺到床上,盯着天花板,脑中一片空白。然后我站起来,双手插袋,瞪着墙壁。也许我应该把它漆成另一种颜色,当然我不过是个临时住户。我记起自己是在一个外国城市里,于是急忙走上阳台。乏味的白色盒子状商店和住宅,停泊的车辆,两台草坪洒水器,中部下垂的电话弧线随处可见,一棵棕榈树倚天摇曳,日头被高空的浮云和污染减淡,一切都笼罩在残酷的白色日光中。显然,不言自明的,这是一排郊区的英式别墅。我能有什么办法呢?去别处?想到这里我差点大声笑出来。
为了巩固而非改变我的心情,我回到卧室,冷冷地拾起横笛。我打算吹奏的曲子的曲谱还在乐谱架上,卷了角,染有斑迹,巴赫的a小调第一奏鸣曲。开篇美丽的行板,一连串轻快的琵音,需要无懈可击的吹气技巧来凸显分节的意义。但从一开始,我就吹得慌里慌张,像个超市扒手,乐曲的连贯性成为纯然的想象,从对留声机录音的记忆中提取,叠加到眼前这一刻。吹到第十五小节时,进入快拍已经四个半小节,八音度令我手忙脚乱,但我坚持着,像一个顽强的、失败的运动员,上气不接下气地吹完第一乐章,最后一个音符没吹够长度。因为我能按照正确的顺序吹出正确的音调,我把急速乐章视为我的表演曲目,面无表情地急切地吹奏。但吹奏慢板时,那深沉甜美的旋律每次都清晰地勾勒出我的音调跑得有多远,有时尖锐,有时扁平,就是不圆润,32分音总是掐不准时间。这样吹到结尾部分的两段小步舞曲时,我干巴僵硬地坚持着,就像一只猴子在摆弄机械管风琴。我就是这么吹奏巴赫的奏鸣曲的。据我的记忆,一直如此,细节从未改变。
我在床边坐下,几乎立刻又站了起来,我走去阳台,再次打量这个异国城市。外面的一个草坪上一个小姑娘抱起一个更小的小姑娘,摇摇晃晃地走了几步。更添徒劳感。我走进来,看着卧室里的闹钟。十一点四十。干点什么,快!我站在闹钟边听它滴答。我茫无目的地从一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有时吃惊得发现自己又回到了厨房,拨弄着墙上开瓶器的裂开的塑料把手。我走进客厅,手指敲打着一本书的背面,敲了二十分钟。下午过去一半时,我把闹钟调到精确的时间。我在卫生间坐了很久,决定如果没有计划好下面做什么之前,就不挪动。我在那里呆了两个多小时,盯着自己的膝盖,直到它们失去了作为肢体的意义。我想剪指甲,这将是一个开始。但我没有剪刀!我再次在各个房间中游来荡去,然后,到半夜时,我把自己折腾得筋疲力尽,躺在一把扶手椅里睡着了。
乔治看起来至少是欣赏我的演奏的。他有次在店里听到我在吹,便走上楼来,想看看我的横笛。他告诉我他以前从未摸过这玩意。他惊叹杠杆和衬垫的复杂与精细。他请我吹几个音符,让他瞧瞧该怎么拿,然后又想让我教给他如何吹出音符来。他瞅了瞅乐谱架上的曲子,说他认为乐师们能够把这一团乱糟糟的线条圆点变成声音真是“了不起”。而作曲家们能构思出让十几种乐器一起发声的整部交响乐实在是令他无法想象。我说我也没法想象。
“音乐,”乔治边说边大幅抡动手臂,“是一种神圣的艺术。”通常我不吹的时候,就把横笛扔在一边落灰,也不拆开,拿起来就可以吹。现在我发现自己把它拆成了三部分,细心地擦干,并像对待心爱的布娃娃一样,把每个部分依次放进一个毛毡衬里的盒子里。
乔治住在丝米谷一处新近开发的沙漠地带。他形容自己的房子“空旷,还在散发新鲜油漆味”。他和妻子离婚了,一个月当中有两个周末他的孩子们会过来住。两个男孩,一个七岁,一个八岁。不知不觉,乔治成了我在洛杉矶的东道主。他二十一岁时身无分文从纽约来到此地,现在他年收入已达四万美元,觉得应该为这个城市以及我在其中的经历负点责。有时下班后,乔治会开着他的新沃尔沃带我上高速路兜几英里的风。
“我想要你找到那种感觉,这城市大得不正常。”
“那是什么楼?”我们飞速经过修剪整齐的山坡上一处灯火通明的第三帝国大厦似的建筑时,我问他。乔治会往窗外瞥上一眼。
“我不知,可能是银行或者什么大厦吧。”我们还去酒吧,明星聚集的酒吧,剧作家去的文人酒吧,女同性恋酒吧,还有一个酒吧,里面的男侍都是柔弱而面白无须的年轻人,扮成维多利亚时代女仆的样子。我们还曾在一家成立于1947年,只供应汉堡和苹果馅饼的餐厅吃饭,这是个闻名遐迩的时髦所在,等座的客人像饿死鬼一样伫立在落座的客人身后。
我们去一家俱乐部,歌手和替补喜剧演员们会去那里表演,期待被发现。一个红发鲜艳,穿亮片恤的纤瘦女孩正激情四溢、念念有词地把一首歌唱到了结尾部分,忽然来了一声尖叫,不可能的高音。所有的交谈者都停了下来。有人,也许是出于恶意,打掉了一个玻璃杯。高音上到一半,变成了一种颤音,歌手可怜地一屈膝,倒在舞台上,双臂僵直地伸在前方,拳头紧握。接着她脚尖点地,又弹了起来,双手高举过头顶,手掌摊开,像是要阻止那些零星而冷淡的掌声。
“他们都想成为芭芭拉·史翠珊或丽莎·明奈莉,”乔治边说边用粉红的吸管吮着一杯巨大的鸡尾酒,“但再也没人会来寻找那样的人了。”
一个伛背,卷发乱蓬蓬的男人拖着脚走到台上。他把麦克风从杆子上拿下来,举到嘴边,却一言不发。他似乎一时语塞了。他贴肉穿着一件破旧肮脏的粗纹牛仔衣,眼睛肿得快要合上了,右眼下方一道长长的抓痕直掠嘴角,这让他看上去像个还没化好妆的小丑。他的下唇颤抖着,我觉得他就要哭了。他那只没拿麦克风的手里搓弄着一枚硬币,我看到硬币时,也注意到他牛仔衣上的污迹,新的未干的呕吐物粘挂在上面。他开启嘴唇,却没有发声。观众耐心地等待着。房间后面某处有人开了一瓶葡萄酒。当他终于开始说话时,却只是对着自己的指甲喃喃低语,声音沙哑。
“我真是他妈一团糟啊。”
观众哄堂大笑,欢呼着,过了一会又换成了有节奏的跺脚和鼓掌。乔治和我,也许因为顾及到对方而拘束,只是笑了笑。掌声消失的一刻,那个男人又出现在麦克风旁,现在他飞快地说起来。眼睛仍旧盯着自己的手指。有时他会担忧地朝房间后面瞥上一眼,我们于是能看到他的眼白一闪。他告诉我们他刚刚和女友分手,他怎么开车离开她家,他开始哭泣,哭得看不见开车,只好停下来。他觉得自己可能会自杀,但他想先跟她说声再见。他开到一个电话亭,但电话却坏了,弄得他又哭开了。听到这里,一直安静的观众笑了笑。他在一家药店打通了女友的电话。她一拿起电话,听到他的声音,就也哭了起来。但她不想再见他了。她告诉他:“没用的,我们毫无办法。”他放下电话,大放悲声。药店里一个店员叫他走开,因为他影响了其他顾客。他顺着街道走下去,考虑着生与死的问题。天开始下雨了,他服用了一些硝酸戊酯,他想要卖掉自己的表。观众开始躁动不安,许多人已经不在听了。他从一个流浪汉那里勒索了五角钱。泪眼朦胧中,他似乎看见一个女人在往阴沟里丢胎儿。当他走近时,发现那只是一个纸箱和许多破布。现在那人已经是在对着一片嗡嗡交谈声说话了。女侍拿着银色托盘在桌子周围逡巡。忽然那人举起手来,说:“好吧。再见。”然后就走了。大部分人都没注意到他离开,没几个人鼓掌。
快到我离开洛杉矶的日子了,乔治邀请我星期六晚上去他家。我第二天晚些时候就要飞去纽约。他想我带几个朋友来,搞个告别晚会。他还想我把横笛也带去。
“我真的好想,”乔治说,“坐在自己家里,手中拿杯葡萄酒,听你吹奏那玩意。”我先给玛丽打了电话。从那个周末后我们间或约会。她偶尔会来我的公寓呆上一下午。她还有一个有时同居的情人,但她很少提到他,所以从来不是我们之间的问题。接受邀请后,玛丽想知道特伦斯是否也会去。我对她复述过特伦斯在西尔维那里的爱情历险,并说明了我自己对他的矛盾情感。特伦斯并没有像他原打算的那样回到旧金山。他碰到一个人,那人有朋友是“写剧本的”,现在他正在等着被介绍。我给他打电话时,他用模仿得不太像的闪米特人的埋怨口气说:“来这里五星期,就收到外出约请了?”我决定认真对待乔治想听我演奏横笛的愿望。我练习了一下音阶和琵音,并在第一奏鸣曲里我总是吹不好的那些地方下了点工夫。吹的时候我幻想着玛丽、乔治和特伦斯听得入迷和微醉的场景,我的心跳加速了。
傍晚时分玛丽就到了,在开车去接特伦斯之前,我们坐在阳台上看落日,吸了一小卷大麻。她来之前,我原想我们还可以再最后上一次床的,但现在她人来了,我们却都穿着外出的晚装,似乎只适合谈话。玛丽问我这一向做了些什么,我告诉她夜总会的演出。我不太确定那人是一个演技太出色以至不好玩的演员,还是某个碰巧从街上走进来占据舞台的路人。
“我在这儿看过那样的表演。”玛丽说,“他们想要的,就是要让你的笑卡在喉咙里。本来很滑稽的事情忽然变得很糟糕。”我问玛丽她觉得那人的故事是否有真实成分。她摇了摇头。
“这里每个人,”她指了指落日,“都有这本事。”
“你这么说好像有点自豪。”我们站起身时我说道。她笑了笑,我们牵手,一时无语,忽然一幅清晰的图景不知怎地冒出在我脑海里:海滩上那些平行的酒吧。然后我们便转身进屋了。
特伦斯在他住所外面的人行道上等我们。他穿一身白色西装,我们停下时,他正在往衣领上固定一朵粉色康乃馨。玛丽的车只有两个门,我得出来才能让特伦斯进去,可由于他狡猾的腾挪,以及我因礼貌而生的迟钝,最后我发现自己坐在后座上介绍起了我的两个朋友。我们转上高速公路后,特伦斯开始向玛丽彬彬有礼、锲而不舍地提问。从我坐的地方,玛丽身后,我看得很清楚:她还在回答第一个,他已经在酝酿下一个了,要么就是准备着完全赞同她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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