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夏天还好吗?(1/2)
前辈约我见面。我们已经两年没见了。我说今天有事。前辈以不符合前辈身份的口气问,几点?傍晚我要回老家。我磨磨蹭蹭地摸索着手机,又补充说,参加朋友的葬礼。“啊……”前辈答应一声,慢吞吞地问,那下午怎么样?
我翻了会儿抽屉,干脆整理起了衣服。尽管是六月,外面却很热。我取下书桌上的收纳箱,统统倒在地上。家里满是往年的灰尘,纷纷扬扬。抽屉里的东西全部掏出来。我想把冬天的衣服挪进箱子,再把夏天的衣服装进抽屉。衣服大小不一。体重总是起伏不定。最瘦的时候和现在差了二十公斤。半年前我第二次辞职,身体迅速膨胀。有段时间我总是趴在地板上盯着笔记本,吃着零食上网,或者追看美剧。前辈好像也是从别人那儿得到我的消息,才跟我联系,否则大白天也不会提出那么突兀的要求。我早就讨厌沉重的冬装了,于是兴奋地挑选着夏天的衣服。去年真的买了好多衣服,每个季节都买,什么流行买什么,想买就买。我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而且也发现了打扮漂亮的乐趣。买了衣服就要见人,见了人就要喝酒,喝了酒就要犯错,犯了错就要后悔。这些我都知道。不过,这种模式也让我心安理得,感觉自己没有严重脱离社会语法。当时我对自己的身材很满意。
只有高三那年,我的体重远远超过现在。有一天,我正大口啃着没切片的吐司面包,正在看电视的爸爸突然大喊:
“别吃了!”
平时家人之间很少说话,大家都目瞪口呆地盯着爸爸。爸爸的斯文和温顺远近闻名。无论是以前还是在那之后,我几乎从没和爸爸说过话。算起来,爸爸认真跟我说过的唯一一句话就是“别吃了”。相反,妈妈却鼓励我吃任何东西。现在每到节日,妈妈仍然在亲戚面前夸我:“这孩子一起床就吃年糕,水都顾不上喝。”不管我是四十八公斤,还是七十公斤,妈妈都说现在这样正好。面对父母的反应,我的态度也很淡漠。直到那时,我还以为自己的赘肉是婴儿肥。
夏装没有期待的漂亮。都是看一眼就兴冲冲买下的衣服,现在看来很奇怪。流行怎么那么快就过时了?这还没过多久啊,皱巴巴堆放的衣服便暴露出我寒碜的趣味和购物史,真让人郁闷。去年还得意扬扬穿在身上的是什么呢?无论如何,现在必须挑出参加葬礼的衣服。我在裤子和短裙之间纠结不已,最后选择了垂到膝盖的黑色a字裙。幸好有同样颜色的衬衫,用作换季期间的吊唁服装应该没什么不妥。其实,我还有不少黑衣服。
前辈是最早带我走进棒球场的人。他还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弘益大学的独立文化,大学路小剧场的冷清多么令人愉快。他是那种每个集体都会有的亲切又有人气的男人。我从没见过像前辈那样的理想男人。我尊敬他,愿意和他说话,如果他不介意,我还愿意跟他上床。哪怕他有怪异的性取向,我也会说“男人热爱自由,我喜欢服从”,然后紧闭双眼随他而去。当时我对男人有着莫名其妙的偏见。我以为世界上有两种男人,一种是无趣的好男人,另一种是有趣的坏男人。后来我才知道,世界不是平的。我也是很晚才醒悟,其实我喜欢的既不是好人,也不是坏人,而是能够分清人世的复杂和坎坷的男人。当时我感觉前辈是既善良又令人愉快的唯一的异性。尽管自己各方面都不尽如人意,我却摆脱不了早熟而且自负的女大学生的傲慢,总觉得同龄的男孩子都是废物。
遇到前辈是在新生欢迎会的时候。当时我在太多的人、太差的空气和太多的商品中间不知所措。当然,校园的草木和春夜凉爽的空气足以令我心动。现在我依然相信树木喷出的植物防御物质“芬多精”里掺杂着爱的灵药。否则,那么多新学期的青春怎么可能同时兴奋得不知所以呢?繁殖期的年轻人喷发出的能量深情而青涩,露骨却又新鲜。我喜欢在新的城市里迎来二十岁。哲学系人的目光、语气和脸色也让我心生好感。那个年龄似乎理应如此,我总是陷入莫名其妙的忧郁。我喜欢自己的忧郁,甚至期待有人了解这种忧郁。迎新会那天,我悄悄溜出聚集在草地上的人群,也是这个缘故。我想通过自己的不在,让别人知道我存在的事实。我离开聚会,却没有溜回家,而是在人文学院附近徘徊。尽管我不喜欢撒娇、忸怩作态,然而我还是期待有人像寻找隐秘画卷似的发现我,在我额头画个爽快的大圆圈。可是前辈就在那边,在黑暗的人文学馆通道上。走廊尽头的转弯处,站着修长而朦胧的轮廓。我不知道他是去卫生间,还是去看信箱。关键是前辈认出了我。
“你,是美英?徐美英。”
“啊?嗯。”
我惊讶于前辈竟然知道我的名字,同时也隐约感到不安。难道是因为我太胖,引人注目?刚才我在真话游戏中说了个非常龌龊的笑话,结果铩羽而归。
“听说你来自云山,那是我爸爸的故乡,所以记住了。”
“啊,是的。”
“你怎么一个人?”
“啊,我,没什么,就是想点儿事。”
也许是因为借口太拙劣,也许是因为我使劲眨眼睛,前辈轻轻笑了。
“看你不在,我出来找找。一会儿见。”
我慌里慌张地点头,然后朝着和他相反的方向走去。没有明确的目的地,只是觉得应该这样。他朝草坪走了几步,问我,你不去吗?然后转头又说了一句:
“抬起头来走路,小家伙。”
也许,就是这个缘故吧。后来有人问我爱情是什么的时候,我就回答“知道我不在的人”。我说得郑重其事,酒桌当场冷清下来。我也很尴尬,于是放肆地喝酒。那天夜里酒兴正浓,课长鼓动大家玩真话游戏。我借着酒劲对课长说:“这个世界上我最讨厌的就是真实,第二讨厌的是游戏啊!”那天应该也是新职员欢迎会。经理说:“哈哈哈,徐美英小姐这是怎么了?”我像《马粥街残酷史》 [1] 的主人公那样悲壮地大喊:“我操韩国所有的真实!”话没说完就倒在桌子上了。我套用了电影台词,“我操韩国所有的学校!”然后我穿着套裙坐在椅子上,叉开双腿睡着了。从那以后,我在职场生活中常被嘲笑为“真实恐惧症”“游戏恐惧症”。
“抬起头来走路,小家伙。”
小家伙,小家伙……我不知道这是亲切的表达,还是试图抹掉对方的性别。前辈总是叫我“小家伙”。后来,他用硕大的手掌胡乱抓弄我头发的时候,我会很激动,很舒适,甚至想跷着脚后跟大喊“还要!还要!”虽然只有不到一分钟的无聊瞬间,可是那天,俊前辈不知不觉地做了非常重要的事情。他在我额头上画了个红圈。
约定的地点很远。透着樟脑丸气味的夏装放进洗衣机,饭泡进水里,放点儿金枪鱼罐头,吃完后我早早出门。地铁里已经开起了空调。好久没出门了。柔和的淡绿色的风景和阳光射入玻璃窗。闭上眼,深呼吸。感觉透明的芬多精颗粒穿过玻璃壁,一颗一颗渗透进来。
“真好啊,真好,最近的空气……”
我刚吐了口气,立刻感觉到腰部的压力。刚才就在腹部用力,所以肚子鼓鼓的。我担心裙子拉链会撑开。以前也有过,我在交友会上穿着紧身t恤使劲憋气,最后在对方面前连连打嗝。
上午接完电话,刚开始我决定不出去。我讨厌解释自己的近况,也不想让前辈看到我比从前更胖了。前辈没见过我最瘦的样子。我从刚喜欢前辈的时候开始减肥,直到进入公司身材才变苗条。我不由得焦虑起来,要是前辈从我脸上发现了落伍者的神色,那可怎么办呢?光合作用的人身上有光合作用的光芒,吃电子波的人脸上必然流露出电子波的光芒。可是,前辈一句“请你帮忙”让我动摇了。他是那种不愿给人添麻烦的性格,轻易不会给我打电话。困难的时候能来找我,我很感激,也很开心。吊唁晚点儿也没关系。医院在客运站附近,我计划在父母家里过夜,只要不错过末班车就行。
——到哪儿了?
手机振动吓了我一跳,我下意识地颤抖了。
——我在路上,一点之前应该能到。
——到了大厅给我打电话好吗?谢谢你来。
我用拇指轻轻摸了摸“谢谢”二字,然后呆呆地望着窗外,突然担心自己嘴里的焦味,赶紧从包里拿出口香糖嚼了起来。
前辈也知道吗?我惦念他这么多年了。有憧憬,也有喜欢。也许是,也许不是。是不是都无所谓。反正前辈已经有女朋友了。我觉得自己没有能力战胜他们积累的时间。那个素昧平生的女人,我确信她比我好。前辈选择的女人嘛,当然好了。我心里真想连那个女人也一起爱。起先我也没什么欲望。遇到俊前辈,而且成为朋友,这已经让我很感激了。人生很难遇到真正有共同语言的人。我记得在没有电视也没有电脑的阴湿自炊房里,偶尔能看到前辈的短信,真的让我倍感欣喜。夜深人静,看到通知新消息的微弱灯光,我的心也跟着红光闪烁。只有那个年纪才能写出的单纯而幼稚的句子曾让我深深依赖。前辈认真地听我说话,不轻易做判断,也不给忠告。他经常开些天马行空的轻松玩笑。不让对方难堪,同时又能带来安慰。没多久,我很自然地加入了前辈主持的诗友会。前辈说喜欢我的文笔。我以为喜欢我文笔的人当然也会喜欢我。我用妈妈给我的取暖费请前辈喝酒,即使裹着风衣在结冰的房间里睡觉都觉得幸福。因为那天,前辈第一次让我请他喝酒。不记得什么时候了,我在自炊房里混日子,曾给自以为已经很亲近的前辈打过电话。那是星期天,我用手洗干净在冷水里泡了太久而结冰的牛仔裤,然后睡了一整天。睡梦中,我的肺也像来到陆地的鱼那样急促起伏。生活不规律,再加上煤烟和饮酒,我的身体变弱了。那时我养成了习惯,只要感觉不舒服或疲倦就要睡大觉。有时我像嗜睡症患者,昏昏沉沉地睡上两天。那天也是这样,睁开眼睛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了。我习惯性地把前辈送我的《某一天》塞进录音机,打开电源。这是很久以前的磁带,背面是“健全歌谣” [2] 。《只有下午的星期天》静静地弥漫在整个房间。我突然很想和前辈说话。
——前辈,我好想去棒球场。
没有反应。正当我闷闷不乐的时候,回复姗姗来迟。
——为什么?
我握住手机,趴在地板上笑了。
——没什么,就是想去棒球场叫喊。
很快,通知短信到来的振动音再次响起。
——你以为棒球场是叫喊的地方吗?
——那是什么?
不一会儿,前辈得意扬扬地回答:
——棒球场是神殿。
“啊!”我感叹。这是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的瞬间,心脏发出的效果音。于是,我们互相发送了几条无用的短信,然后相约去棒球场。我又骗妈妈说买书,要钱买了垂到脚腕的白色连衣裙。现在想来,那条裙子土气而滑稽,然而我还记得把它挂在自炊房的墙上,看了整整一周。我担心万一前辈向我表白怎么办,同时又挑选哪件是最漂亮的“内裤”。我抓耳挠腮,这条内裤用于第一次关系是不是太大了。星期六,我终于迈着忐忑的脚步到达蚕室的时候……我们系诗友会的女孩子们正在售票口前叽叽喳喳,像蚂蚁堆。无论弘益大学,还是大学路,都是这样。前辈冲我灿烂地笑着,有时我却感觉他的亲切有点儿粗野。
另外还有个契机让我真心喜欢上了前辈。那个瞬间,我也像前辈认出我那样认出了他。前辈四年级,我二年级的夏夜,全国持续出现了史无前例的热带之夜。我穿着背心,整个晚上都气喘吁吁。我房间的窗户紧贴着隔壁房间的墙壁,通风不好。打开风扇,吹出的却是湿漉漉热乎乎的风,令人窒息。几次跑进浴室冲凉也没什么效果。太热了,热得我想哭。凌晨,我终于跑出了房间。我打算去网吧或桑拿房里降温。突然间,我又想到了学校。我们系的学生会室里有台小型空调,那是进入国内一流大企业的前辈捐赠的。学生会室装空调是史无前例的大事,同学们都异口同声地称赞前辈。前来学生会室休息的人骤然增加,原来乱七八糟的东西也得到了整理。从家到学校步行需要十分钟。现在应该没有人,打开空调躺在沙发上,应该可以舒舒服服睡个好觉。想到全身的汗水会在瞬间挥发,我甚至有点儿兴奋。期待着凉爽温柔的风,我打开学生会室的门。里面有人。修长而朦胧的轮廓,还是我认识的人。他用报纸蒙着脸,躺在沙发上睡着了。不一会儿,察觉到动静的他慢腾腾地坐了起来。
“哦?”
“前辈怎么在这儿?”
“你呢?”
我犹豫片刻,坦率地回答:
“房间里太热了。前辈呢?”
前辈摸着脖子,不好意思地说:
“我没赶上车。”
前辈身上散发着淡淡的酒味。
“这里有蚊子,还很冷。”
前辈不停地左抓右挠。空调开久了,房间里冷飕飕的。我说上会儿网就走,便朝着电脑桌走去。前辈说“我也是”,飞快地走到我旁边坐下了,跟我隔着两三个位子。前辈和我都没开灯,周围很暗。咔嗒咔嗒,我们之间只有尴尬的鼠标的声音。我习惯性地链接到常去的哲学系论坛。
“可以开音乐吗?”
我点了点头。前辈调高了麦克风的音量。那是碰一下平均会有三万只细菌粘到手上的古董麦克风。音乐是前辈曾用邮件发送给我的李秉佑的吉他演奏曲。气氛轻松了。恰在这时,哲学系论坛的会员窗口浮现出前辈的id。我立刻给他发纸条。
——好神奇。听到某首曲子,我会想起第一次让我听到这首曲子的人,而且很频繁。第一次走过的路,第一次读过的书也是这样。总会想起第一次让我知道世界上有这种东西的人。也许应该说是“让我知道名字的人的名字”?这东西似乎永远跟随着事物。
我暗自感叹:“天哪,我竟然能说出这么精彩的话!”前辈的纸条更精彩。
——我们无法忘记神灵,或许也是这个缘故。
“啊!”我的心里再次感叹。既然说到这里,我还想再说点儿什么。
——以前新生欢迎会的时候,前辈说没看到我,就出来找我。就是在这个走廊见面的日子。当时……谢谢你。
前辈似乎没想起来,摇了摇头,然后“啊!”了一声,飞快地打字。
——啊啊,那天?那天是几位大哥让我找你。大哥让的。
——……
我真想拿棍子打碎学生会室的玻璃窗,还要大喊“我操韩国所有的大哥!”我像吃了大便似的满脸沮丧。前辈置若罔闻,天真地说:
“看看这个。”
我走近前辈的座位。前辈坐着,我弯腰站着。黑漆漆的学生会室里,两个人的脸上映出显示器的微弱光芒。他指了指电脑桌面上的文件夹。那里汇集了哲学系所有人的照片。很多都是“哲学家之夜”、教师节活动、t [3] 和迎新会的照片,还有爱好摄影的同学们随手拍摄的风景。显示器上缓缓闪过人们的身影。每当看到熟悉的面容,我和前辈就会笑嘻嘻地评头品足。终于,我的照片出现了。那是以樱花做背景,在学校楼顶拍的单人照。拿相机的人在对面楼里按下快门,窗户周围四边形的黑暗像镜框一样包围着春天。我站在春天中间。
“我喜欢这张照片。”
前辈点击“暂停”,幻灯片播放状态下自动翻页的照片停止了。
“我不喜欢。”
“为什么?”
“因为这个书包,和衣服太不搭配了,腿也显粗。”
我指着土黄色的人造革书包,大发牢骚。当时我只有这个书包,不管穿什么衣服都只能背它。
“我是因为书包才喜欢这张照片。”
前辈盯着屏幕说道。
“什么?为什么?”
前辈低声自言自语:
“我看见了这个女人的‘生活’。”
“……”
我静静地注视着他映在蓝光里的侧脸。我决定从现在开始,正式喜欢这个人。我相信,全世界只有前辈这样评价我的照片。
——美英啊,今天几点来?时间允许的话,我们在现代药店门口见面。
美希发来短信。她是我现在仍然保持联系的几个小学同学之一。事实上,通知我炳万讣告的人也是她。
——可能要九点以后才到。出发的时候给你电话。
想到要和故乡的朋友们见面,我有些紧张。因为年轻,还没有失去朋友的经验,所以现场应该会聚集很多同学。大多是留在家乡做生意或在附近化学工业园上班的家伙。炳万也在那里的工厂上班。小学时代,炳万和我做过两三次同桌。刚学除法那天,他总是很烦人地跟我说话,搞得我数学成绩惨不忍睹。直到现在,我依然记得他打扰我对数字的专注力的瞬间。尽管又急又烦,然而为了不伤同桌的心,我没有表现出来,当然也担心被老师训斥。那真是不安而又复杂的瞬间。问题是从那之后,我的数学成绩一落千丈。后来每次数学考砸,我都感到委屈,仿佛都是炳万的错。总之,我们经常聚会玩耍。大部分同学都是在做生意的父母身边长大,所以无论如何要在外面混到天黑才回家。想起当初令人振奋的肺活量,现在还觉得轻松。拉帮结派、熟悉规则、动用微不足道的词汇量拼命争吵,气呼呼地回家。忘了什么时候,为了尽可能悠得更远而助跑上了秋千,按捺住即将爆裂的心脏,我终于领悟道:
“原来成长是快乐的事情。”
炳万也是这样吗?也许是吧。他也的确爱跑爱跳。他好像在公司附近遭遇了什么事故。除了偶尔在镇客运站看到他身穿校服抽烟,我几乎没见过炳万。
告诉我前辈近况的人是亨万哥哥。他和俊前辈同届,也是诗友会成员。他不写诗,每天喝酒,但是口才很好,擅长活跃气氛。四年级之后,俊前辈就不参加诗友会了。他似乎忙着准备就业,听说他递交申请书的地方都没有录取他,女朋友也分手了。我们经常发送“圣诞快乐!”“新年快乐!”之类的短信,也说过“有时间喝一杯”,实际上从来没有真的这样。前辈几乎不和学校里的人们来往。准备高考或其他考试期间断绝人际交往的情况并不少见,然而像前辈这样还是有点儿出人意料。我们的关系远不如我想的那么深厚,这个事实令我闷闷不乐。
亨万哥哥在酒桌上不停地说别人的事。谁的年薪多少,谁被迫写减薪同意书,科长挨个叫来职员,每个人都被迫写了。人们纷纷说“我活得更累”“我活得更狼狈”。一名同届校友抱怨说,就因为在故乡是陕川的部长面前随口骂了句全斗焕 [4] ,结果深受排挤。
“喂,那也比俊强。”
我假装没听见,却为“俊”这个名字竖起了耳朵。
“他不是在供货公司上班吗?干了不长时间就辞职了。那家公司的性贿赂很猖獗。客户做那种事的时候,俊负责结账。天冷了,他就在外面等着,冻得浑身发抖。完事之后叫来经理送客。”
有人开玩笑说:
“为什么等着,一起玩不行吗?”
几个人笑了,其他人却没笑。一个前辈看了看女人们的眼色,换了话题:
“他不是想做导演吗?”
亨万哥哥撕了块鱿鱼,说道:
“嗯,好几次都走到最后,可还是落选了。最近听说去了有线电视台?”
早晨接到电话,我首先感到欣喜。我知道前辈有多想进电视台。前辈详细询问了我的情况,过得怎么样,是不是还住在原来那个社区,然后说了些不是很熟悉的人们的消息,又胡说八道了几句。他的声音听起来有点儿焦躁不安。很快就没什么好说的了,他犹豫着问道:
“美英啊,今天有时间吗?”
原来他是问我能不能临时出演他负责的节目。有人改变主意,这个问题只能由他自己解决。他说需要在普通人中挑选,却又不认识什么人,刚来公司不久,很为这件事头疼。
“前辈是导演吗?”
“呃?不,是助理。”
“哦,原来是这样。前辈,真的对不起……”
“也就是类似背景的角色。假背景。不会经常被拍到,你就当是群众演员吧。”
前辈继续让我为难,不动声色地建议我把这件事当成打零工。他又补充说,片酬还不错。看来他知道我缺钱。
“我今天还要参加葬礼。”
“嗯,是吗?”
前辈的声音有气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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