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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曾剃头”的长沙之辱(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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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赴任江西遭遇家庭变故

咸丰二年(1852)七月二十五日,深夜两点半钟(丑正二刻),正在安徽小池驿驿站酣睡的曾国藩突然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

曾国藩春风得意马蹄疾,急着赴江西主持乡试,白天贪赶路程,晚上睡得特别沉,没想到在睡得最香的时候被叫醒了。

贴身仆人懵懵懂懂地爬起来披上衣服,打开了房门。依稀的月光下,站着一个乡间打扮的年轻人,通报自己是从湘乡白玉堂来。

听到这话,曾国藩大吃一惊,立刻睡意全无。

湘乡白玉堂,是他的老家。老家派人来在深更半夜叫醒他,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家里出现了重大变故!

果然,那人告诉他,曾国藩的母亲,江太夫人去世了。

曾国藩真如五雷轰顶,一阵眩晕,天旋地转。旁边已经纷纷起来的仆人们忙一把搀住了他,扶他坐在椅子上。他泪如雨下,完全想不到,“一出家辄十四年,吾母音容不可再见,痛极痛极”! (1)

母亲是曾家的功臣。江氏嫁到曾家之时,上面有公公婆婆、太公公太婆婆,下面有两个未成年的小叔子。公公性格暴烈,动不动就开口骂人,很难侍候。曾麟书性格内向懦弱,又常年以读书为业,因此家中内政大小事情都要靠江氏一个人操持。她又为曾家生下养大五个男孩、四个女孩,一生劳苦,可以想见。

在她的支撑之下,丈夫四十多岁终于考上了秀才,读书一生,总算是有了个交代。更主要的是,长子曾国藩居然中了进士,做了高官。自己也因为曾国藩为官而获封为“一品夫人”。如果没有她的一生辛苦,曾家不可能这样兴旺发达。

所以,她也算有福之人。但是她最大的遗憾是没有再见到长子曾国藩和离家时才一岁的长孙曾纪泽。曾国藩后来在京又生了七个孩子,她都没有见到过。

虽然不识什么字,但是江氏生活中最高兴的事,就是长子来信,听丈夫读给她听。有时候长子长时间不来信,她就寝食不安,生怕出什么意外,甚至到神像面前去祈祷。道光二十九年(1849)七月初八日,曾国荃在信中说:“前次有五十余天未接兄信,(母亲)不胜系怀,常常祝祷神明,祈佑兄体。” (2)

哪怕她老人家再多活几个月,等曾国藩完成主考任务回家见上一面,曾国藩也不会如此难过。 (3) 事后曾国藩推算日子,母亲去世那一天,正是他接到乡试主考任命的同一天。 (4)

冥冥中真似有天意。

传统时代,官员父母去世,必须回家守孝。因此这个主考是做不成了。曾国藩很快平静下来。他毕竟理学修养深厚,长于克制情绪。天将亮时,他已经把整个事情计划了一遍,首先坐在桌前,给北京的家人写了一封信,安排他们如何返回湖南的事宜。既然已不能继续为官,家人也无法在北京长住了。

接着计划自己如何返回湖南。他一开始计划从小池驿走二百里,到长江边上,沿长江坐船到达武昌,再由武昌转赴湖南。这是最快捷的路径。

但后来盘算之下,还是决定先绕道江西,再由江西回转湖北。因为这样可以打一次“秋风”:他既到了江西,表明他是在江西主考任内中途守制,仍然可以名正言顺地收取奠金和程仪等项。如果曾母晚去世几个月,则曾国藩会因为江西主考收入数千两。如今这项收入落空,而办理丧事及京师家属回南又需要大笔费用。曾国藩想来想去,除了收取奠金,别无他法。

曾国藩到了江西,在九江耽搁两日,收到江西省城奠金千两。

江西送奠仪千两,外有门包百金。 (5)

正是这千两奠金救了他的急。手里有了钱,三十日他从九江开船赴湖北,八月十四日在湖北起行,二十三日到家,扑到母亲棺前伏地大哭。“在腰里新屋,痛哭吾母。” (6)

2.为什么出山?

传统时代,办一次丧事需要耗费巨大精力。

在那个时候,几乎人人都重视风水,而寻找一块上好的吉地,非数月不可。因此九月十三日,曾家将江太夫人暂时葬在腰里屋后的山上,准备将来寻找到吉地再正式安葬。 (7)

丧事料理粗毕,曾国藩就把随他回到湖南的三个仆人丁贵、孙福和王荆七都打发回了各自的老家。在给儿子的信中他说:“盖居乡即全守乡间旧样子,不参半点官宦气习。” (8)

然后他在家里自己动手,打扫干净一间书房,静下心来开始读书。

十三年的京官,做得太累了。他需要好好休息一段时间。实际上,即便不是母亲去世,他也不想再继续在京为官了。他已经看出来,在现在这个官场的大背景下,自己是做不成什么事的。现在自己官居二品,已经完成了光大家门、光宗耀祖的任务。他一生对学术都有强烈兴趣,追慕王引之父子,只苦于没有时间研究学问。如今,他终于有了大把的时间,接下来,他想转换人生重点,展开自己的学者生涯。

就在曾国藩决心息影山林的时候,朝廷却又想起他来了。

咸丰二年(1852)十二月十三日这天下午四点,天已黄昏,曾国藩正打算掩上书卷到书房外走一走的时候,听到门口有马嘶声。一会儿,家人来报,巡抚大人专差送来一封公文。

曾国藩打开夹板,取出公文,原来是湖南巡抚衙门遣人送来一封咨文。咨文转录兵部火票递来的上谕:

前任丁忧侍郎曾国藩,籍隶湘乡,闻其在籍,其于湖南地方人情自必熟悉,着该抚传旨,令其帮同办理本省团练乡民、搜查土匪诸事务。伊必尽力,不负委任。 (9)

原来,咸丰二年(1852)四月,太平军挥师北上,湖南湖北各地,纷纷糜烂。咸丰皇帝情急之下,命各地在籍官员协助地方官员兴办“团练”。

前面说过,早在道光二十四年(1844),太平天国起义爆发六年前,曾国藩就曾经预测,数年后将天下大乱。果然,道光三十年(1850)底,就在咸丰即位不久,太平天国起义在广西金田爆发了。这支一开始并不为人注意的队伍表现出惊人的战斗力。不久就建号称王,并且从广西打到湖南,又攻入湖北,越战越强,人数发展到近三十万人,竟然攻克了湖北省城武昌。

咸丰皇帝“吃睡不安”,所以除了命各地官员拼死抵抗外,还诏命曾国藩这样的在籍官员出山,兴办“团练”,以保卫乡里。如今虽然太平军已经进入湖北,但仍然随时可能南下,因此加强防务是当务之急。

接到这道咨文,毫无思想准备的曾国藩的第一反应是拒绝。

对各地的军事战况,曾国藩当然是非常关心的。武昌陷落,曾国藩的朋友、湖北巡抚常大淳在城门上吊死,他的妻子、长子和大孙女一并自杀,二儿子儿媳皆被太平军掠去。常大淳也是湖南人,和曾国藩很熟,两家来往很密切,八年前曾国藩还一度想和他结为儿女亲家。 (10) 因此曾国藩闻听这个消息自然不胜惊悼,说:“恐常氏遂无遗类矣。惨哉!” (11) 湘乡虽然地处偏远,但覆巢之下安有完卵,如果王朝覆灭,曾氏家族也不可能独完。按理他应该挺身而出。

然而曾国藩并不打算出山。

第一,中国历来讲究“以孝治天下”,为父母守孝是天大的事。

第二,即使他没有重孝在身,他一个文官,从来没有带过一天兵,打过一次仗。由文转武,带兵打仗,岂是那么容易的?在皇帝命令之前,刘蓉就曾请他参加地方办理团练事务,曾国藩在回复他的信中说:“国藩于用兵行军之道,本不素讲,而平时训练,所谓拳经棍法不尚花法者,尤懵然如菽麦之不辨。” (12)

第三,也是更关键的,他对于咸丰皇帝已经失去信心,判定他不是大有为之主。作为官场上的一只倦鸟,刚刚归巢,怎肯复出?

所以他没有迟疑,当天就开始起草奏折,准备辞去这个差事。“草疏恳请终制,并具呈巡抚张亮基代奏,力陈不能出之义。”

但是,就在曾国藩写好了奏折还没有送出的时候,他的好友郭嵩焘到家里来吊孝。郭嵩焘与曾国藩相识多年,相知甚深,他力劝曾国藩出山。郭嵩焘说:“公素具澄清之志,今不乘时自效,如君父何?” (13)

也就是说,你以前总在信里抱怨承平时代,朝廷按部就班,死气沉沉,没法兴革,你的政治理想没法实现。乱世出英雄,现在天下大乱,岂不正是你建功立业,施展自己的才华,实现人生理想的大好时机?你成天抱怨上天不给机会,现在,不正是上天给的机会吗?

曾国藩一听,也恍然惊醒。是啊,在正常情况下,像他这样的人在官场上是得不到施展的。但是天下大乱,秩序崩解,皇帝对各地的控制力已经大不如前,岂不就为他赤地立新、开创局面提供了难得之机吗?曾国藩自当官第一天起,就立下了内圣外王、拯救天下之志。现在怎么能放过这个试验自己经世之才再造这个世界的机会?

曾国藩最终决定,出来给皇帝卖命。

3.在长沙,成为众矢之的

十二月二十一日,曾国藩来到了长沙。

他不出山则已,出来就想大干一场,所以一到长沙,就设置了一个“协办团练大臣公馆”,以个人名义向全省发布公文,要把全省的社会治安工作管理起来。

皇帝的谕旨传到湖南时,太平军已经挥师湖北。湖南虽暂获喘息,形势却依然危急。湖南历来是会党之渊薮,太平军一走,串子会、红黑会、半边钱会、一股香会等名目繁多的会党土匪势力不断发难,试图步太平军后尘以求一逞,各地地痞流氓、散兵游勇,也跟着兴风作浪,因此湖南境内风声鹤唳,人心惶惶。稳定社会治安成了当务之急。

皇帝命他帮同办理团练的谕旨原文是“令其帮同办理本省团练乡民,搜查土匪诸事务”,所以出山伊始,曾国藩即以“剿匪”为首要任务。

他说:“方今之务,莫急于剿办土匪一节。会匪、邪教、盗贼、痞棍数者,在在多有。” (14)

一到长沙,曾国藩就展现出雷厉风行的办事风格。他把全省各地民间团练武装召集到一起,加以训练,然后四出搜“剿”土匪。土匪大多是乌合之众,不堪一击。咸丰三年(1853)正月二十二日,曾国藩接到湖南耒阳县的禀报,说附近有土匪啸聚,曾国藩当即派团练八百人前往围剿,土匪即闻风而散。这年五月,江西的土匪又窜入湖南,曾国藩派部防堵,斩刈俘获数百人,余者作鸟兽散。七月,团练在兴宁剿匪,一战毙俘二百余人,声名大振。随着这几次战役,各地土匪不敢再出头活动,湖南的形势稳定了下来。

接下来,曾国藩又把工作重点放在除暴安良,打击地方黑恶势力上。

到长沙后不久,他就在馆内设了一个审案局,实际上就是成立了一个湖南省社会治安严打指挥中心。他在审案局内发布了一道《与湖南各州县公正绅耆书》,宣示除了土匪外还要严办三种人。

第一,素行不法,惯为猾贼造言惑众者。

第二,逃兵、逃勇,“经过乡里劫掠扰乱者”。

第三,匪徒、痞棍,“聚众排饭(即吃大户),持械抄抢者” (15) 。

曾国藩说,这几类人,行为恶劣者,可以“格杀勿论”,“就地正法”。这道盖着“钦命帮办团练大臣曾”的紫花官钤的布告,遍布湖南大小城市的大街小巷,一股恐怖气氛在湖南全省蔓延开来。

曾国藩可不只是吓唬吓唬人,他是真敢动手。在这个指挥中心里,曾国藩“拿获匪徒,立予严讯。即寻常痞匪,如奸胥、蠹役、讼师、光棍之类,亦加倍严惩,不复拘泥成例” (16) 。“匪类解到,重则立决,轻则毙之杖下,又轻则鞭之千百。敝处所为止此三科。”“巨案则自行汇奏,小者则惟吾专之,期于立办,无所挂碍牵掣于其间。案至即时讯供,即时正法,亦无所期待迁延。” (17) 也就是说,曾国藩命令,凡有地方土匪、流氓、抢劫犯被抓获,不必经过州县,直接送到这里。只要捆送来者,一不需要参照法律,二不需要任何实际证据,只以举报者口辞为信,稍加讯问,立即砍头。

在审案局内,才四个月,他“或签派兵役缉拿,或札饬绅士踩捕,或着落户族勒令跟交,或令事主自行擒缚。一经到案讯明,立予正法。计斩决之犯一百四名,立毙杖下者二名,监毙狱中者三十一名” (18) 。也就是说,他亲自杀掉了一百三十七人。至于他指示各地杀掉的人数,应当几倍于此。比如巴陵县一案就拿获土匪但其仁等七十一名,在他指示下先后讯明正法。

他还命人制作了一批木笼,放在车上,那些罪不至死的地痞流氓,抓获之后,枷入木笼游街。游罢了也不取出,还是关在里面,直到站死、饿死为止。

曾国藩从此成了“曾剃头”。他的铁腕和残忍令人吃惊。儒家本教人以“好生之仁”,曾国藩为什么一出山就杀人如麻呢?

曾国藩认为,他现在杀的这些人,正是以前那些年早就应该杀掉的。太平天国起义,正是因为各地地方官不负责任,拖延放任治安案件不及时处理,对那些地痞流氓杀得太少,让地方黑恶势力不断发展壮大,才造成今天不可收拾的局面。他在写给咸丰的汇报中说:“盖缘近年有司亦深知会匪之不可遏,特不欲其祸自我而发,相与掩饰弥缝,以苟且一日之安,积数十年应办不办之案而任其延宕;积数十年应杀不杀之人而任其横行,遂以酿成目今之巨寇。” (19) 就是说,近年来,各级政府都知道会匪早晚要叛乱,但每个人都不想在自己任内出事,所以就敷衍了事,以求太太平平完成任期。所以几十年来,应办不办的案子太多了,应杀不杀的人也太多了,让他们横行山野,才酿成今日之祸。

在给老友冯卓怀(树堂)的信中,曾国藩也解释说:“三四十年来,应杀不杀之人充满山谷,遂以酿成今日流寇之祸,岂复可姑息优容,养贼作子,重兴萌孽而贻大患乎?” (20) 也就是说,现在土匪横行,正是因为过去三四十年,地方官杀的人太少。那些应该严惩的人得不到惩处,反而四处游荡,所以才酿成了太平军起义。所以他才要对土匪痛下杀手,防止再酿成另一次大祸。

另一个想法,是治乱世要用重典。

曾国藩对皇帝汇报说:“今乡里无赖之民嚣然而不靖,彼见夫往年命案、盗案之首犯逍遥于法外,又见夫近年粤匪、土匪之肆行皆猖獗而莫制,遂以为法律不足凭,官长不足畏也。……臣之愚见,欲纯用重典以锄强暴,但愿良民有安生之日,即臣身得残忍严酷之名亦不敢辞。” (21) 也就是说,现在各地土匪之所以很嚣张,是因为以前的命案盗案首犯多年逍遥法外,现在太平天国势力又横行天下无法对付,所以乱民们以为法律和官府都不足畏。在这种情况下,要树立官府的威信,就要实行恐怖统治。如果天下能太平,我不怕大家骂我残忍残酷。

在给江忠源的信中,曾国藩也自言“札各处绅士缚著名之痞匪,差为响应,至则斩刈,不敢复言阴骘。书生好杀,时势使然耳” (22) 。阴骘者,报应也。上天有好生之德,杀人太多,会遭报应。曾国藩则说,我不怕报应。他这番话,既是种自嘲,更表明了豁出去的决心。

恐怖政策确实收到了一时之效,各地土匪不敢再轻举妄动,社会秩序迅速安定下来。

但是,关于曾国藩的非议也渐渐浮起。曾国藩勇于任事,湖南全省的地方官不但不感激他,相反都开始厌恶他,认为他过于残酷。出山几个月后,谤名满城,“曾屠户”“曾剃头”之类的绰号流传开来。长沙城中“文法吏大哗” (23) ,都视他为仇敌。甚至当时的一些老朋友如李瀚章、魁联、朱孙诒、郭嵩焘、欧阳兆熊等都给他写信,表示了对他种种作为的不理解和担心。李瀚章为此专门写信给他,“劝其缓刑”。

成为众矢之的的原因,是曾国藩动了别人的奶酪。

权力是封建官员们的眼珠,是官员们的生命,是官员们的精神支柱,也是官员们灰色收入的主要来源和得到他人尊敬、巴结、攀附的唯一资本。因此官员们视自己的权力范围就如同狗看着自己食盆里的骨头,寡妇看着自己的独子,或者美女守着自己的敏感地带一样,绝不许他人触碰。他们可以允许自己无所作为,“占着茅坑不拉屎”,却绝不允许别人在这里有所作为。

曾国藩悍然成立了不伦不类的“审案局”,将自布政使到各府州县长官的社会治安权收归自己名下,“巨案则自行汇奏,小者则惟吾专之” (24) 。他对那些贪鄙畏葸的地方官吏本来就极不信任,他说:“地方官明明知之而不敢严办。” (25) 所以常常越过他们,直接下达命令。他办案不走正常司法程序,规定任何人都可以直接捆送土匪流氓到他这里来,不必经过过去那些层层手续。“斩刈唯恐不速,尚何牵拘文义之有?” (26) “一切勘转之文、解犯之费,都行省去,宽以处分,假以便宜。” (27) 他办案不尊重行政程序,总是径自决定,从速处理,以免有人来说情纠缠:“期于立办,无所挂碍牵掣于其间。案至即时讯供,即时正法,亦无所期待迁延。”有一次,他甚至直接从湖南首县善化县衙提走人犯。事后他在给朋友的信中得意地说:

昨城内捆献土匪,本交善化县。敝处闻信即提来,已立枭二人矣。 (28)

这就惹恼了通省文官。案子就是钱,不是现钱也是天大的人情。你把抓捕、审判、监禁、处决权通通收归自己所有,别人还有什么活路?

曾国藩视湖南通省官员如无物,更是大伤文官们的面子。你要当好官,出成绩,这可以理解,谁不想往上爬?但能不能别把我们踩得这样狠,反衬得这样无能?你半年里办的事,超过了湖南几十年的工作成绩,这样的干法,别人的面子往哪里摆?

咸丰皇帝任命的“帮办团练大臣”,并非曾国藩一人。从咸丰二年(1852)十一月至三年二月,他一口气任命了十个省共四十三位退休或者丁忧在家的前官员为团练大臣。

绝大多数团练大臣行事都很明智。他们的做法有三类。洁身自好者深知自己不受地方官员欢迎,他们接到命令后,在省城找间空办公室,挂块牌子敷衍两天,最后像大多数绅士那样,给团练捐些钱了事。

精于打小算盘者则视皇帝的圣旨为假公济私的好机会。他们在地方上果真办起一支小小的民兵,不过主要目的是保卫自己的庄园不受土匪抢劫。一旦太平军大股部队到来,则立刻“逃遁”或“托病藏匿”了。

胃口更大者则把这个差事当成中饱私囊的绝佳机会。他们扯着皇帝的幌子,以筹款练兵为借口,大肆敲诈地方富户,“假公济私,百端纷扰,或逼勒州县供应,或苛派民间银钱,或于官设捐局之外,团练再设捐局,或于官抽厘金之外,团练再抽厘金” (29) 。

只有曾国藩一个人,一不要钱,二不要利,只想真正为国家分忧。这就触犯了官场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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