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影响深远的周秦之变(1/2)
一
秦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王朝——秦朝,它取代了存在时间长达近800年的周朝。这就是“周秦之变”。
我们一般用秦始皇统一六国,或者秦始皇建立大一统郡县制度来讲那段历史,用“周秦之变”这个说法的不多。
那么我为什么要用“周秦之变”呢?因为这四个字言简意赅:“周”是指封建分封制度,“秦”是指大一统郡县制度,“变”是指以秦始皇统一中国为时间节点,在此之前2000年的中国,和在此之后2000年的中国,存在本质性的不同。
到底发生了哪些方面的变化?要讲清这一点,我们可以先分析一个故事。
伍子胥是楚国人,与孔子是同时代的人,据说比孔子大8岁。他的父亲和哥哥被楚国的国君楚平王给杀了,他为了报父亲的仇,跑到了楚国的敌国吴国,带领吴国的军队,把楚国给灭掉了。还把楚平王挖出来鞭尸。《史记·伍子胥列传》载:“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然后已。”这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复仇故事。
伍子胥在中国文化里当然是正面形象,他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贤人。我们看先秦的史籍,比如《左传》《国语》《韩非子》《吕氏春秋》《战国策》等,提到伍子胥时,都肯定他的光辉事迹,说他是“烈丈夫”。就连楚国后来的大诗人屈原也好几次写诗歌颂他,还表示“浮江淮以入海兮,从子胥而自适”,要投入大海,去追随伍子胥的灵魂。
因为我们从小听惯了这个故事,所以习之不察,但是如果你细想一下,就会发现这个故事很奇怪。因为按照今天的价值标准,这伍子胥分明不是什么好人:他是楚国人,父亲被楚平王杀了。那是因为“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他不光不能反抗,还要继续为国效忠。结果他叛国投敌,把自己的祖国给灭了。这显然是大逆不道,这伍子胥应该是“楚奸”啊!后世岳飞的情况就很类似,岳飞和长子岳云都被宋高宗杀死了,死得很冤枉。岳飞的另外三个儿子活下来了。这三个儿子如果和伍子胥一样,去投奔金朝,帮助金朝灭了宋朝,然后把宋高宗的坟挖了,鞭尸三百,大家会歌颂他们吗?
那么,为什么伍子胥这样一个大楚奸,在先秦会受到肯定呢?
这个故事鲜明地反映出,周秦之变之前,和周秦之变之后,中国人的生存逻辑变了,评价标准也不一样了。
二
在周秦之变以前,中国社会秩序的最高原则是血缘原则:家大于国。
周代的社会是一个血缘社会,周王把自己的亲人分封到各地,他的亲人又在自己的小国之内,再进行层层分封。
这样分封的结果是,周代每个人都生活在一个大家族当中,效忠于自己的家族,比效忠国家重要。所以当时人的价值标准是“父高于君”,父亲比国王重要。郭店楚墓竹简上记载,“为父绝君,不为君绝父”,意思是说,为了父亲,可以不管国王,但不能为了国王不管父亲。
《韩非子》中有这样一个故事。
鲁人从君战,三战三北。仲尼问其故,对曰:“吾有老父,身死莫之养也。”仲尼以为孝,举而上之。
大意是说鲁国有一个人去打仗,每次在前线都开小差,孔子就问为什么,那个人说,我是独生子,我如果战死了,我父亲就没人养了啊。孔子一听觉得这个人道德真高尚。
这个故事当然是把儒家观念推到了极致,有点夸张,不过也确实反映了儒家思想的本质。儒家认为,血缘是至高无上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而且给父亲报仇,是绝对正确的,别管对方是国君还是什么,因为“父高于君”。
秦晖先生说,这些故事说明先秦社会是以家族为单位的。提倡“父高于君”,正是为了阻止国家权力向家族内部延伸。所谓“忠孝不能两全”是后世的观念,先秦人是没有这个矛盾的。
三
周秦之变的第一个层次,就是从小共同体变成大共同体。
什么叫小共同体?就是老子说的“小国寡民……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帝王世纪》说,夏商之际,天下1800方国,那么按当时的总人口来看,每个方国平均人口不过1300人。宋镇豪在《夏商社会生活史》中根据夏商之际古城址考古资料,推测当时的平均人口是1500人。周初天下也是一千多个方国,薛涌说:“一千多个国,大体都集中于狭小的中原地区,每国的人口平均也就是几千人。” [10] 为什么老死不相往来呢?因为各国在经济上是自给自足的,不用往来。
“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的状态,对今天习惯了大共同体生活的中国人来说,可能难以想象。其实,如果对比一下欧洲中世纪的庄园,也许就比较容易理解了。日耳曼民族消灭了罗马帝国后,各地封建主关起门来过日子,中世纪庄园都是自给自足的,所有的生活用品基本上都可以自己生产,既种地打粮,也养牛养猪,还有人从事手工,当木匠或者铁匠。也就是说,关上大门与世隔绝也没有任何问题。庄园里的农奴和农民是不能随便离开庄园的。因此“每一个庄园就是一个社会。农民们大概一辈子都不会跑出家乡十里地以外去;庄园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地方,若没有战争波及这里,它与外界就几乎没有任何关系。当时英国布满大大小小这样的庄园” [11] 。
周代社会也差不多是这样。所以当时社会横向的结构是不连贯的,可以互不往来,或者很少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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